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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论] 扯淡经济学之(四十八)自私的基因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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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经济学之(四十八)自私的基因

      之所以要扯到《自私的基因》,完全是因为张五常和他的关门弟子李俊慧。其实这题目老早就拟好了,其中的“(四十八)”最早是在“(十)”以内的,但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拿道金斯开刀难免有怯意,怕闹出不懂装懂的笑话来。现在心一横,闹笑话就闹笑话吧,道金斯不是说他这书被误读的太多么;那么,我正好就坡下驴——就说自己误读了。这当然有点**,可是,比起那些根本连书都不读,就来说事的家伙,自认为还是要好些吧。

      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的“人的自私本质”一节云:

      “人的行为以满足私欲为原则,就成了「在局限条件下个人争取最大利益」——或争取最小费用——这个假设。简化地称之为「自私」,是比较通俗的说法。”

      这是说“私欲”是“自私”的根源么?那么这个所谓的自私就是主观意识上的了。我希望我没有歪曲张五常的意思,否则我自己就犯了稻草人谬误!还好的是,张五常的关门弟子李俊慧在其《经济学讲义》的一个注里,明确说:

      “……事实,只能作为局限条件,不能作为假设。自私是对人的意图、动机的假设。能眼见为实的只是人表现于外的行为,他的动机是什么天晓得!而以事实作为假设的话,那就成了用事实解释事实。其错误张五常教授在《科学说需求》里指出过了。”

      关于《自私的基因》,张五常说:“一九七六年,生物学家道更斯发表了《自私的基因》(R. DawkinsThe SelfishGene),旁征博引,用了数之不尽的例子证明「自私」是动物与生俱来,是遗传的,不可更改。”

      李俊慧则说:“生物学上有一本很有名气的书叫《自私的基因》。大家知道,物种进化是通过基因突变来进行的。但这些突变有的符合自私性质,有的不符合。只是不符合自私性质的基因会在物竞天择中遭到淘汰,符合自私性质的基因就生存下来,这些生存下来的基因不断地复制、繁衍,就使得自私性质不断地加强、遗传,于是最终决定了物种——当然包括人在内——的天性是自私的。

      说实话,我严重怀疑张五常和这位女士是否看过《自私的基因》,因为道金斯书中明确的说:“上述有关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弄清这一点至关重要。”我想,这点是不容易产生误读的。看《自私的基因》,牢记这句话是重要的。当然,张五常们也可以说误读了。

      说误读,好像错是在读者,但根本的问题其实出在道金斯对基因的拟人化!道金斯在2005年的《30周年版简介》里对拟人化进行了辩护,我认为是没什么说服力的。我只能说,拟人化极好地实现了他的书畅销的目的,但却严重损害了他科普的目的。我认为,道金斯也认识到了这个危害,但是他认识的还不够深刻,所以并不打算改正,只是进行一番辩护了事。

      虽然,一些经济学家动不动就说别人的经济学教科书充满错误是私利使然,我可不敢说,道金斯是为了他的书畅销多赚版权费才不改正的。事实上,如果道金斯真的改写一下的话,他会发现拟人化的危害要比他认为的大太多了。

      首先我想说的是,如果种群选择主义者真的像道金斯批判的那样,则他自己其实也重复了种群选择主义者的错误。这充分体现在他《30周年版简介》自引用的一段话里:

    “就是说,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将取得成功,因为它在小个子体内活下去的机会本来就很小,而它却有 50%的机会存在于得救的每个兄弟姐妹体内。    

       显然,这里的“一个基因”、“这个基因”或代指的“它”,并不是这个小个子体内的那个特定的个体基因(道金斯则称其为一个拷贝),因为只要这个小个子死去,他体内的这个特定的个体基因也就不存在了,不可能还有机会存在于他的兄弟姐妹体内。那么我们只能说,道金斯所谓的“这个基因”其实是“这种基因”,归根到底还是种的概念!

       我认为我没有曲解道金斯,从下面这些话中也可以看出这点来:

    “自私的基因是什么?它不仅仅是DNA的一个单个的有形片断。正象在原始汤里的情况一样,它是DNA的某个具体片断的全部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分布在整个世界上。如果我们可以把基因理解为似乎具有自觉的目的,同时我们又有把握在必要时把我们使用的过分通俗的语言还原为正规的术语,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不过我们现在需要强调的是,‘它’是一个分布在各处的代理机构,同时存在于许多不同的个体之内。本章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如果是这样,这种情况看起来倒象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是出于基因的自私性。”

      道金斯更说:“我将要论证,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我们的问题就是:非自私性是否是不成功基因的特性呢?或者,如李俊慧所说,“不符合自私性质的基因会在物竞天择中遭到淘汰”?学过化学的都知道,性质决定于结构,再进一步的问题是,是基因的什么结构决定了其自私性呢?

      根据道金斯的有关论述,我有理由相信,他所谓的自私性其实是指基因的相对稳定性和自我复制性,而且自我复制性是关键。这样,所谓基因的自私性就决定于DNA的双螺旋结构,从而不成功的基因也一样具有无情的自私性,因为它们也一样是双螺旋的。而且,空泛地说“成功的基因”或“不成功的基因”也很成问题,道金斯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因此,影响锋利的食肉牙齿形成的基因并非本来就是坏基因。只有在草食动物种种特征形成的基因所主宰的基因库中,它们才算是坏基因。”(这里其实仍然使用了种的概念)

          可能有人说我太唯物主义,太机械主义了。可是,如果基因的自私性不取决于一种共同的结构模式,那它又取决于什么呢?上帝还是灵魂?如果是灵魂,那是否会涉及到意识的问题?

        当然,道金斯说他“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主观意识上的”。可是,既然他把基因拟人化了,在叙述中赋予了基因意识,我们也就不妨来看看这个假设的意识:它是单数还是复数的呢?

        如果是单数的——也可以说一个基因的许多拷贝共有一个灵魂,那么像“一个基因发出了这样的指令:‘喂,如果你个子比你的骨肉兄弟瘦小得多的话,那你不必死捱活撑,干脆死了吧!’”就比较好执行,死去一个不好的拷贝,灵魂反而可以更好的存在。但如果是复数的,也就是一个拷贝一个灵魂,则随着一个拷贝的死去,一个灵魂也就烟消云散了,灵魂之间要怎么沟通呢?或者,这个灵魂没有消失,可以投胎到下一个拷贝中?

          在前面的引文中,道金斯曾强调 ‘它’是一个分布在各处的代理机构,同时存在于许多不同的个体之内。”这样看,道金斯是主张意识是单数的。说到底,这还是种的概念。

         不要说我在乱扯,薛定谔可是曾专门论述过“意识的单一性”问题,但这里就不引用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的《生命是什么》。

         总体上讲,我认为道金斯的拟人化,不是弘扬了而是背叛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并且有循环论证的嫌疑。打字太慢,先就说这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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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私的基因 经济学 Dawkins selfish 科学说需求 张五常 李俊

沙发
晓湖 发表于 2012-11-4 19:11: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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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湖 发表于 2012-11-4 19:11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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