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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  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生语种要求:除报考英语专业的学生限考英语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男女生比例:不限。

  (2)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合格。

  4.进档考生录取程序:对综合素质测评达标及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科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省考试院关于平行志愿投档、提档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如未能完成录取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降分征集录取。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如想改换专业,可在入学后按规定调整。

  6.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点击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

  其  他

  1.进行奖、助、补、减免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最高奖学金8000元/生/年。

  2.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邮编:230601  地址: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汤口路中段;电话:0551-3690801、3690802、3690807 (传真) 网址:http://www.hffe.cn  E-mail:zhaosheng@hff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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