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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招委会和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填报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范围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专业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电脑艺术设计、印刷设备及工艺、数字印刷技术等专业,凡报考我院印刷技术、印刷设备及工艺专业者原则上要求身高1.60米以上。

  4、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我院是中德两国政府在出版印刷专业领域唯一职业教育合作院校,并已与德国莱比锡经济技术文化大学鉴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应校际交流需要,外语语种在英语基础上,德语佳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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