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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较高声乐演唱和表演能力,掌握音乐基本理论,能在各级各类中小学、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干课程:音乐欣赏、舞蹈形体、视唱练耳、基本乐理、钢琴、声乐、普通话、和声学、民族音乐概论、合唱与指挥、合奏与重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钢琴即兴配奏、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教学法、民族音乐理论、歌曲作法、钢琴艺术史、声乐艺术史、MIDI电脑音乐制作、器乐辅修、复调、配器等。
学制学位: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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