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文艺理论、音乐基础理论和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在各类大众传播部门、文化基层部门、文艺团体、艺术学校等从事表演、创作、编辑、策划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的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
声乐、钢琴、中西方音乐史、中外国民族音乐、指挥、舞蹈、舞蹈编导、舞台表演艺术等课程。
实践教学:
各种基本技能的实践训练;校内外演出,对外交流演出等活动;省、市、校级各类比赛活动;专业团体、厂矿企业艺术团体的实习工作;迎新晚会、毕业音乐会;音乐会观摩、学术讲座、音乐观摩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