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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为保证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江苏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高校全称: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2920,招生代码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关路625号。

  4、高校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高职),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6、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学校简介: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创建于1958年。学校现占地740亩,建筑总面积34.8万M2,在校生12000人。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近年来学校荣获“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学校是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职教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8、就业简介:学校就“围绕市场设专业,依托需求授知识,对准岗位育人才”教改方针,依托行业、区域优势多元化办学,在专业建设、调整课程设置、实训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方面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区校合作、校地合作,实现了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多家世界著名企业及国内优秀企业,如扬子石化、南化集团、金陵石化、南京长江电子、南京中萃食品、宁波万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苏宁电器、陶氏、瓦克、杜邦、塞拉尼斯、壳牌、巴斯夫、可利亚多元醇、江苏微软、中兴软件等均与学校建立紧密性合作伙伴关系,学校现已是江苏、上海、浙江等地区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的“区校合作”高校。学校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专业对口率85%以上。

  二、录取规则

  1、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体检政策,执行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成绩须达到江苏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安排。

  4、江苏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第1小批(美术)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D级等次不得超过三门。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专业分数优先。

  5、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专业加试成绩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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