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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论文范文

论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及对策来源:网上 作者:薛文轩 时间:2013-08-06

  

  

【摘要】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不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职业判断或“构造”规划交易事项等经营手段向企业外部一切会计信息使用者传递非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实现企业经营者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影响其他以会计数字为依据的有关契约的履行结果的行为。文章从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原因、影响出发,揭示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治理盈余管理的策略。 
   
  
  一、引言 
  
    盈余管理问题是西方国家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迄今已有20多年的研究历史了。而在我国,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资本市场的日渐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会计学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 
  由于盈余管理是一种不通过实际业务经营而通过人为调节会计信息来改变财务报告业绩的机会主义行为,它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和一贯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甚至还可能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盈余管理作为一种会计行为,其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作假、利润操纵相比,更难以发现和限制。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盈余管理是指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之内,经理人通过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对会计盈余进行有意的调节,以达到其特定的目的。 
  (一)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治理结构不完善是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源 
  上市公司两权分离的机制,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共存的组织结构,而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无法抑制盈余管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股”现象,虽然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有所改观,但股权集中、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监事会监督功能不强、独立董事的职责难以发挥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严重制约着上市公司的发展,也为其进行盈余管理提供着土壤。 
  (二)上市制度的相关规定是盈余管理产生的诱因 
  为了规范公司上市行为,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某些条例对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配股、特别处理及停牌等都作了相应规定。比如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在企业盈余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又为了实现上市的目的,企业便只好进行财务包装,以取得上市资格,这便是申请上市阶段的盈余管理。上市之后,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行为,均须有较高的盈利能力作为基础,这也促使上市公司想尽办法提高盈利水平。此外,证券监管部门对经营业绩中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数的上市公司实行特别处理,这也促使有些上市公司为保住上市资格,而进行盈余管理。 
  (三)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静态性与滞后性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 
  会计准则应该是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或某一类型企业的,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在很多方面都需要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会计准则固有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通过会计法律、准则来消除盈余管理。 
  除上述三点之外,公司作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动机、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考核动机、公司债权人的约束也都是促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活动,粉饰其财务会计报告,虽然可以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有利于保持上市资格,但因该种行为的存在本身就有悖于公司上市的初衷,有悖于会计信息有用性与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会扰乱市场秩序,使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其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利益。 
  (一)盈余管理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甚至误导投资者 
  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各种信息,以帮助其做出有利的决策,而会计信息本身就应该是可靠的和相关的,在盈余管理行为下,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无法保证其可靠性,所以不仅对投资者没有帮助,甚至还会误导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决策。 
  (二)盈余管理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希望获得较高收益,从而都承受着较大的风险。而当投资者依据投资决策的会计信息做出错误决策时,会使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失去信赖,甚至直接导致对整个资本市场财务信息可靠性的质疑,进而对整个资本市场失去信心。 
  (三)盈余管理是一种短期化行为,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盈余管理只能是一种短期化行为,其存在不会增加公司的盈利。而持续的盈余管理会使投资者对公司不再信任,则公司的市场信誉也难以维系,这样会加剧公司融资的困境,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对策 
  盈余管理是一种投机行为,它的存在与市场效率、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设计以及企业的外部监督密切相关,其对资本市场的危害远大于带给公司的短期利益。要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升上市公司管理层素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盈余管理的措施有很多,笔者认为最根本的治理措施应该是从思想源头抓起,通过培训、学习,使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得到加强,认识到经过操纵的会计信息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以及自身的危害,从而从思想源头上远离盈余管理。应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对一些盈余管理行为主动抵制,而不再被动作为。 
  (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上市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是博弈的两方参与者,在给定事前监管规则条件下,催生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公司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又催生了新的监管规则,两者相互促进,是一个重复的动态博弈过程。因此改进现有市场监管制度有利于削弱盈余管理的动力。   1.改进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控制指标 
  现阶段对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资格的规定,以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作为一条控制指标,而要想满足该指标要求,净资产是一个不容易调整的数据,必然会促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以提高净利润,从而提高该指标。所以要想治理盈余管理,应改变仅以净资产收益率一个指标作为控制参数的现状,可以建立一个包括现金流量、主营业务利润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为提高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还可以增加评价其履行社会责任的指标。这样的指标体系更多反映的是上市公司创造盈余、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而非单纯保持某一指标,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促使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 
  2.改变暂停和终止上市交易的条件 
  现阶段对于最近3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要暂停上市,如果其在后一个会计年度内仍未能恢复盈利就要被终止上市。这种规定也催生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对于上市公司暂停或终止上市固然有利于规范资本市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但以连续3年亏损作为衡量标准有失公正,因为不同类型的公司可能在上市这些年处于不同的成长周期,对于一个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其盈利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没有办法保证持续盈利能力,而对于一个处于成熟期的公司可能盈利能力比较稳定,但其发展前景并不十分乐观。另外不同公司其亏损原因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决定暂停或终止某上市公司上市交易时应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成长性以及亏损的主要原因等进行综合考虑。 
  (三)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加大对其监管力度 
  长期以来,众多学者都把完善会计准则作为治理盈余管理的主要对策来研究,但从我国会计准则改革的历程来看,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使国内的企业能够更好地到国外市场上融资,从而扩大国际影响,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体系靠拢的改革思路没有错,而改革的结果必然是在会计核算规范统一的前提下,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体现在准则中必然只能对会计处理提供一个大的框架,而众多的具体情形由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来做出职业判断,这样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为进行盈余管理,粉饰财务报告的现象。另外即使再规范、完善的会计准则也无法涵盖所有类型企业,总会给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从而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基于这样的现状,我们不应仅仅寄托于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更应该在加强会计信息披露、加大注册会计师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方面多加规范。 
  1.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在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在现阶段公司需要披露各项信息的基础上要求他们披露更多的职业判断的理由,以及这样的职业判断对报表中信息产生的影响。这种披露就会使许多数据信息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有了明确的理由,避免了财务报告中单纯反映一些数据,附注也仅对一些众所周知的数据进行说明的状况。通过增加披露的内容增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难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盈余管理行为。 
  2.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能力 
  在我国能够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人不多,至今注册会计师依然属于稀缺人才,但在现有注册会计师队伍中不乏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知识匮乏的人员,从而为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问题。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在2009年开始进行改革,将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在通过专业阶段所有课程的考试后,再参加综合能力测试,全部通过才具有执业资格。这就要求参考者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次考试制度的改革必然会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从而为更好地胜任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另一个角度看,注册会计师职业素质的提高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产生一定的遏制作用。 
  3.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和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 
  目前促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之一就是违规成本低。表现为相关法规对违规上市公司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足,缺乏对受害投资者给予补偿的规定。现阶段应加强相关法规内容的完善,加大处罚力度,如可以对“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的公司实行上市、暂停、终止的一票否决制,从而大大提高其进行盈余管理的成本,以期抑制盈余管理行为。 
  (四)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治理,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目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现阶段应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方面继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逐步构建市场化的股权运作机制,并通过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切实改变上市公司运用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投机”思想和违规行为。 
  五、结束语 
  在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已经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影响,我们要通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的素质、加强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加强上市公司内外监管力度等方面的协同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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