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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融合来源:人大经济论坛论文库 作者:津津 时间:2015-04-27

  

  

浅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融合

  【摘要】随着大病医疗保险的开展,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融合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在中国现有国情下,特别是商业保险的群众接受度不算太高的情况下,与社会保险融合发展是其发展的必然之举。本文从医疗保险方面入手,对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融合的必要性、可行性、阻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促进两者融合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 委托服务 


  一、引言 
  2013年10月25 日上午10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人社部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 
  作为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融合的典型范例,大病保险已初见成效。 
  二、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融合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新乡模式”、 “江阴模式”、“德阳模式”采用委托管理,确立了 “征、管、监”相分离的商业化管理与运作模式。这几种模式的实质是一种公共服务外包,政府把开展“新农合”的费用报销及费用控制等事务性服务打包出售给保险公司。这样既节约了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保险公司的专业技术和人才,实现了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与基金安全有效运作;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开办这些服务,树立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良好的形象,有利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双方实现了双赢。 
  “洛阳模式”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采用委托管理,而在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等补充性的保险方面则以保险合同方式承保。这种补充性的医疗保险计划促进了洛阳市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成为全国医疗保险的成功范例。 
  “湛江模式”和“洛阳模式”有相同之处,但 “湛江模式”的创新点还在于,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是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里支付,老百姓不用多出一分钱就提高了保障水平。在这种创新模式的引导之下,成都市等120个试点城市积极推动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为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融合起到了示范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体现出社会保险财富的再分配的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三、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融合面临的问题 
  目前,大病医疗保险的连年亏损也是阻碍其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大病医疗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实现的是保本微利,然而实践表明,承保大病医疗保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处于亏损状态。日前,参保大病医保的中国人寿(16.27,-0.10,-0.61%)发布今年上半年报披露,该公司2013年上半年新开展的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68亿元,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共计人民币11.57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0.75亿元。“几乎全行业在大病保险业务上都面临亏损。”多位保险公司人士均如此表示。保险公司承保大病医疗保险的主要动力在于通过大病医疗保险打响自身品牌,实现其他险种的业务增长。可是,如果大病医疗保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势必会打击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在利益驱使下,也有可能降低其服务质量。 
  四、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融合建议 
  (一)政府方面 
  (1)引进管理式医疗,控制医疗费用。管理式医疗保险首先是美国提出的,其实质是把“医院――保险公司”联合成为一个管理式医疗组织,两者同享利益,公担风险,通过这种利益连接,可以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由于第三方介入(医院)产生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这也是大病医疗保险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国家能从立法上面规范这种运营模式,这将是医疗保险突破其发展瓶颈的新思路。 
  (2)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指出,要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如果改革取得有效成果,这对医疗保险的发展是一个强大的助力,完善有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严格控制了医疗费用,增加了保险公司参与大病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3)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异地理赔优势。大型的保险公司(如国寿、平安)的网点遍布全国,其在异地理赔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尚不健全,异地理赔难成为一个显著的问题,如果能够采用委托服务,利用保险公司异地理赔的优势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异地理赔,会大大提高理赔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控制理赔成本。 
  (二)商业保险公司层面 
  (1)树立长期经营,微利观念。保险公司开办大病医疗保险必须确立微利观念。因为大病医疗保险具有社会福利的性质,是不允许保险公司有高额收益的。保险公司从事大病医疗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企业形象的树立,为其他险种的销售创造条件,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有大局观,不应该关注眼前一时利亏,要有长远打算。 
  (2)专业化理念。保险公司开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关键在于其专业的服务,这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其丧失了核心竞争力,便丧失了与社会保险融合的资格。专业化的理念是全方位的,从人员素质,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技术专业化都有体现。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培养和引进高技术、高素质人才,从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核保核赔等方面体现其专业优势。 
  (3)树立产品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也是保险行业不断发展的有效推动力。大病医疗保险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发展。首先,针对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产品。不同收入水平的人需要的保障力度是不一样的,不同职业与身体健康情况的人也会有不同的医疗保险需求,另外不同的医疗环节也有不同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应该积极探索创新险种,满足更多老百姓的需求。其次,对于那些“弱保体”或者“拒保体”可以设定条件承保,保险行业有句话,“没有不可保的风险,只有没有设定的条件”,对于很多高收入的群体,他们是很有投保能力的,但是往往健康状况不尽人意,如果设定合理的承保条件,不但可以满足更多人的需求,还可以增加承保范围,增加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参考文献:
     [1]杨艳.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经办模式选择及实施过程研究[D].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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