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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学院招生简章

        嘉兴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和代码:嘉兴学院,10354。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一)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二)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三)艺术类专业(含平湖校区专科)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根据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或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行按类招生,名称为化工与制药类,含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等5个专业,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学校承诺浙江省普通文理科第二批考生,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15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嘉兴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    (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    (三)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和 248813291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嘉兴学院重点实验室

        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培育重点实验室1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5个。

  • 嘉兴学院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新公寓,4人间,带卫生间(淋浴器) 1200元/人·年     老公寓,4人间,带卫生间 (淋浴器) 1000元/人·年     6人间,公共卫生间 800元/人·年     8人间,公共卫生间 650元/人·年

  • 嘉兴学院就业状况

        在学校和广大毕业生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仍然保持在全省前列。截止到6月16日,我校2008届毕业生签约率达69.196%,其中,本科生就业率为71.44%,位居全省同类院校首位。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土木工程、纺织工程、英语等5个专业的就业率达100%,另有9个专业的就业率已超过90%。

  • 嘉兴学院--学校简介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后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创校于1914年。           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南文化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地处东南沿海、长三角中心腹地,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历来文教昌明、学风鼎盛、人文荟萃、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等美誉。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受聘为学校名誉校长。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5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成教在册学生近万名。每年接收长短期外国留学生近百名,与国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80余名。现有教职工153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10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76人,正高职称教师12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浙江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2人;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           学校下设16个教学单位,设有4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近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稳步增长,到校科研经费逐年增加。2012年获国家基金项目1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8项,到校科研经费超过4000万,纵向科研经费超过1800万。           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3个校区,校园面积1700亩,规划面积2300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学校景色宜人,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平安校园”、全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绿化模范单位。学校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等8个实验中心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实验室体系,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经济管理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5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5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2亿元,图书馆藏书148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开放与交流,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先后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丹麦、俄罗斯、韩国、日本等2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派遣交换生等合作,每年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访学。           学校以“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精神为核心,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省身文化”,精心打造“红船领航”、“省身”品牌等特色校园文化。学校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与办学影响。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按照“内涵发展、特色取胜、开放办学”的战略思想,坚持“教学型、应用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寻求跨越”的工作方针,着力推进质量工程、申硕工程、特色工程,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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