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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费_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费_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住宿费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学费6000~759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具体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以及学校发放的《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在浙江招生的本院校代码:0034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邮政编码:315100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计划:2010年有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学(药房方向)、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药方向)、国际贸易实务(医药方向)、医药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医药方向)15个专业面向浙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甘肃19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为准。等等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色弱、色盲者,我校药物制剂技术、药学(药房方向)、化学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食品检测及管理专业不能录取。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的具体方式: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学费标准:6000元/年  十一、住宿标准及收费: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800元/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历证书的种类:2010年招生的药物制剂技术、药学(药房方向)、生物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药方向)、中药、经济信息管理(医药方向)等8个专业颁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凭;2010年招生的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医药营销、国际贸易实务(医药方向)、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食品加工技术等7个专业颁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高职)文凭。实行教育部高校学历文凭的电子注册。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2227018822330988222713  (2)传真:0574-8822270188222713  (3)招生监督电话:0574-8822276688222734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  (5)院校网址:www.zjpc.net.cnE-mail地址:xuesheng@mail.zjpc.net.cn  (6)网上咨询平台:www.zjpc.net.cn——招生网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部委码:11956  浙江省代码:0034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邮政编码:315100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计划:2012年有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学(药房方向)、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药方向)、国际贸易实务(医药方向)、医药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医药方向)、食品检测及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制药设备方向)、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等16个专业面向浙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7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部委码:11956  浙江省代码:0034  二、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邮政编码:315100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招生计划:2013年有药学、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医药方向)、医药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医药方向)、药品经营管理(物流方向)、食品检测及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制药设备管理与维护、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等18个专业,面向浙江、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5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的具体方式: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学历证书的种类:2013年招生的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医药方向)、药品经营管理(物流方向)、生物制药技术、食品检测及管理、食品贮运与营销、中药等10个专业颁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凭;2013年招生的化学制药技术、医药营销、国际贸易实务(医药方向)、食品加工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制药设备管理与维护、市场开发与营销(医疗器械维护与经营方向)、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等8个专业颁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高职)文凭。实行教育部高校学历文凭的电子注册。  十一、学费标准:专科3520元/年、专科(高职)6000元/年。  十二、住宿标准及收费:四人间,1200元/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222701、88222564、88224232  (2)传真:0574-88222701  (3)招生监督电话:0574-88222766、88222734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  (5)院校网址:www.zjpc.net.cnE-mail:zhaojiu@mail.zjpc.net.cn  (6)网上咨询平台:http://zsjy.zjpc.net.cn/zhaosheng/index.php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专科(高职)  (4)学校代码:部委码11956浙江省招生代码0034  (5)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邮政编码315100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校设普通专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八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招生专业层次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2014年招生专业层次为:  (1)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检测及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中药11个专业为专科层次;  (2)化学制药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医药营销、食品加工技术、化妆品技术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市场开发与营销、制药设备管理与维护10个专业为专科(高职)层次。  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专科专业3520.00元/生、年;专科(高职)专业600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住宿费1200元/生、年;六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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