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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14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报考要求  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词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  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旅游英语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公布,网址为:zjw.zjjhy.net,招生咨询电话:0744-8255163、8222373。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至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报考要求  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  第四章录 取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  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涉外旅游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zjw.zjjhy.net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55163、8222373。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至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报考要求  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  第三条,学院以理工为主,是一所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报考要求  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  1、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  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  3、身高:女生164—171cm,男生175—182cm。  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  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  第四章录 取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  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涉外旅游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zjw.zjjhy.net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55163、8222373。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至4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附件:  各专业收费标准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收费标准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4200模具设计与制造5801064620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5205204200焊接技术及自动化5801084200飞机制造技术520513420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801024200涉外旅游6401024200酒店管理6401064200会计6202033500会计电算化6202043500市场营销6204013500旅游管理6401014620旅游英语6601093200涉外事务管理6501083500航空服务5205044600国际商务6203053500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4620通信技术5903014600应用电子技术59020242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902014200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4200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5205174200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604044200软件技术5901087800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4200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7800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7800计算机信息管理5901064200数控技术5801034620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580302420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803014200航空机电设备维修5205064200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5801104200

  •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院名为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为12849;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办公电话:0744-8255163,传真:0744-8255819。第三条学院位于世界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第四条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九条学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报考要求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方可报考。二、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类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等专业。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1、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2、考生需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形象气质佳、无传染病史、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四、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2、年龄不超过20周岁。3、身高:女生164厘米以上,男生175厘米以上。4、视力: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5.0(1.0);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5、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6、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病史。9、新生报到后由航空公司派专家来校进行面试,未通过者则调剂到其它相关专业。第四章录取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第十四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五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第十六条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涉外旅游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第十七条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第十八条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zjw.zjjhy.net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55163、8222373。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级奖学金为每人每年8000元,学院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第二十四条学院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至4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附件:各专业收费标准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学年)航空制造工程11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460012模具设计与制造580106460013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52052046001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580108460015飞机制造技术5205134600经济管理21国际商务620305350022会计620203350023会计电算化620204350024市场营销620401350025涉外事务管理6501083500航空电气工程31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460032通信技术590301460033应用电子技术59020246003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90201460035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460036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520517460037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604044600信息工程41软件技术590108780044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780045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780047嵌入式系统工程590226460048物联网应用技术590129460049汽车电子技术5804034600航空维修工程51数控技术580103506052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58030246005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80301460054航空机电设备维修520506460056汽车运用技术5201044600旅游管理61酒店管理640106460062旅游管理640101506063涉外旅游640102460064航空服务5205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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