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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是由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以环境保护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主办、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一、我院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单项奖学金、企业赞助奖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4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1000、2000、3000元三档,根据国家评定办法确定;优秀学生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8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企业赞助奖学金最高奖5000元。2、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并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实有困难的同学入学报到后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在全院范围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二、招生计划:我院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2824人,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三、录取规则1.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2.2010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高低录取。5.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属于艺术类文理兼招专业招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6.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录取。7.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8.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9.所录取考生的专业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10.录取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以环境保护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  一、我院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甲等、乙等和丙等)、单项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5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根据国家评定办法确定;优秀学生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每人每年800元。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最高达5000元。  2、学院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助、补、贷、勤、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当地不能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入学报到后可在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在全院范围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二、招生计划  我院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2835人,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2.2011年我院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4.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当考生第一志愿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非一志愿考生,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高低录取。  5.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数码传播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无纸动漫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属于艺术类文理兼招专业招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6.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录取。  7.对投档的考生我院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8.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9.所录取考生的专业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  10.录取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  联系电话:0731-8562272885622888传真:0731-85622888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井圭路10号邮政编码:410004  电子邮箱:hbxyzsjy@126.com  网址:http://www.hbcollege.com.cn  http://www.cshbxy.com

  • 2013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学院国标码:13031(此为国标代码,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招生代码:4329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二、办学地址:学校位于长沙市中心地区,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三、学院简介: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79年,由环境保护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中心,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在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建校3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输送环保人才3万多人,他们大多数已成为环保行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为环保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坐落在湖南省会长沙市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鸟语花香。学院占地面积550多亩,建筑面积16.4万余平方米,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先进,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设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的30个专业基本覆盖环保行业各类岗位,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近8000人。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525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4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2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21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拥有一批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研究员、大型企业高管人才组成的客座教授团队。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院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和两型社会建设,形成了与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相适应、环保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建设有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各1个、省级精品专业2个,省级专业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1个。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职业技能取证率达90%以上。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学院代表队连续三届在全国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技术服务成效显著。学院突出“技术服务社会,实践融入教学”的办学特色,拥有一支在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等专业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强大科研团队,近年来先后编制了6项环保行业国家标准,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在内的科技研究课题30项、省级课题73项,承接各类技术服务项目1000多项。依托“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中心”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环保从业人员8000多人次。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积极深化校企合作,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目前,学院30个专业全部与行业、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环保产业急剧升温,环保人才的需求缺口迅速增大。近年来,学院生源规模、质量稳中有升,毕业生就业率高,不少学生尚未毕业就被用人单位“预订”,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四、录取规则: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招生政策实行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注:艺术类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2、学院2013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3、所有投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1-85622728查询。6、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五、对报考我院优秀学生及贫困生的资助政策1、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优秀考生,入学报到时最高可获4000元奖学金。(详见学院招生就业网站)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单项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奖励标准:根据学院相应的评定办法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我院各系与企业合作,设立了多项企业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最高奖达5000元。 3、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校核实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厅(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没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报到后可在校学校规定时间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85622728传真:0731-85622888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邮编:410004学院网址:http://www.cshbxy.com

  • 201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国标码:13031(此为国标代码,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  湖南省招生代码:4329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  二、办学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三、学院简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由国家环保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在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等级。学院占地面积550多亩,在校学生近8000人,现有六系五部31个招生专业。作为我国创办时间最早的以环保为专业特色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堪称“中国环保教育第一校”,享有“中华环境卫士的摇篮”的美誉。  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24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有21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骨干教师5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  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近三年来,有近1.2万名学生通过了劳动厅组织的34个工种的职业鉴定考试,职业技能取证率都在90%以上。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学院代表队连续三届在全国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学院拥有一支在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等专业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强大科研团队,近年来先后编制了6项环保行业国家标准、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在内的科技研究课题30项、省级课题106项、承接各类技术服务项目1000多项、累计培训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环保从业人员7500多人次。  招生就业良性循环。近年来,学院积极深化校企合作,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目前,学校31个专业全部与行业、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环保产业急剧升温,环保人才的需求缺口迅速增大。近年来,学院生源稳中有升,不少学生尚未毕业就被用人单位“预订”,“进口旺、出口畅”,招生就业走向良性循环。  立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起点,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将以培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已任,认真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心打造环保高职品牌,为建设省内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而努力奋斗。  四、录取规则:  1、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省有关的文件规定及招生政策实行网上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向低分录取的原则,男女不限。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如本校未完成录取指标,可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仍未录满,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院校调配的考生,满额为止。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一律按文化和专业总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注:艺术类考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2、学院2014年面向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3、所有投档考生均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根据专业的分配情况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31-85622728、85622935查询。  6、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对报考我院优秀学生及贫困生的资助政策  1、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优秀考生,符合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的入学报到时最高可获4000元奖学金。(详见学院招生就业网站)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奖励标准:根据学院相应的评定办法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我院各系与企业合作,设立了多项企业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最高奖达4000元。   3、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校核实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厅(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收利息由国家贴息。学校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5622728传真:0731-85622888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邮编:410004  学院网址:http://www.cshb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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