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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5]14号文件;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9500元沪价行[2005]1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文件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64779303、021-64773208*8022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办、监察室:021-64540146  十四、网址  http://www.xqpi.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刘浩清先生、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助学贷款:  贫困家庭学生可按国家规定,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最高每学年6000元,共三年。  勤工俭学:  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推荐勤工俭学岗位。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价行[2005]014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5]0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4-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21-59587335、021-59587531  十三、投诉电话  院办、监察:021-64540146  十四、网址  http://www.xqpi.net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  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  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  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  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与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处理方法: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其他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沪价行[2005]014号)  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4-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59587361、021-5958753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4540146  十四、网址http://www.xqpi.nethttp://www.xq.sh.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品学兼优综合奖”(包括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办法

    2009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办法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是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学制三年,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  报名条件  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09年高中阶段应届、历届毕业生含(三校生);2008年复员退役军人(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资格)。  录取方法  测试结束后,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总分计算方法:  (1)高中生:文化测试总成绩(90%)+高中阶段综合测评分(10%)等于总分;  (2)“三校生”:文化测试总成绩(90%)+高中阶段综合测评分(10%)+技能测试成绩等于总分;  (3)艺术类:文化测试总成绩(90%)+高中阶段综合测评分(10%)+专业加试成绩等于总分;  注:艺术类文化测试总成绩:以非艺术类专业文化资格线的70%计算;  (4)未被本院录取的考生,按其志愿顺序予以推荐同组其他学院。  (5)本院将于2009年3月下旬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本院录取的新生于3月底凭录取通知书来院报到。  备注:“高中阶段综合测评表”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者,该项分数为零分计算。  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者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项目证明单位分值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20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10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证书原件5分二、市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市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一等奖证书原件20分区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区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证书原件10分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二等奖证书原件15分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证书原件10分三、参加市级技能比赛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获得者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证书原件20分以上获奖证书均为高中阶段有效四、运动健将上海市体育局证书2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上海市体育局证书15分二级运动员称号上海市体育局证书10分五、烈士子女区民政局证明20分六、少数民族区民委证明5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区侨联证明10分统战对象子女区统战部证明10分  加分政策解释权属学院所有。  学费标准  2009年学院学费标准: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年9500元;应用艺术类专业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1200元。  资助学生政策  (1)学校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奖、全勤奖和已故香港著名实业家唐君远奖学金、香港著名实业家刘浩清先生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学习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学费贷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免收利息,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学生同等的贷款优惠政策。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特困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年。  (4)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一定数量的补助费。  (5)学院成立“爱心基金”、开启“绿色通道”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学生就读地点  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电话:59587531  徐汇校区:徐汇区梅陇天等路465号电话:64779303  青浦校区: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电话:59791077  入学管理  新生录取后,本院集中管理,并于5月初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基础知识辅导,辅导期间学费免收,资料费由学生自理。部分住宿学生住宿费自理。

  •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章程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二、就读校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5号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岗峰路68号青浦校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九、录取规则(1)非艺术类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进档考生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2)艺术类专业:取得专业测试合格后,以文化成绩与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二门)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同分处理方法: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参考数学成绩,文科考生参考语文成绩。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其他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沪价行[2005]014号)住宿费标准1200元/学年(4-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59587361、021-59587531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4540146十四、网址http://www.xq.sh.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品学兼优综合奖”(包括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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