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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0958(全国代码)  中外合作办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堪培门学院:1764(江苏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省首批十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兼招专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类专业对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以高考特征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特征分相同时,以语数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1)填报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特征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美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按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2)对报考服装表演专业的本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考,我校认可本校表演专业加试成绩,且考生成绩合格,文化分(特征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1:1.2投档后,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外省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认可的表演专业加试合格证,对安徽省考生我校认可南通大学加试合格证,按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贷措施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益联”、“联发”、“澳洋”、“华瑞·蓝鹰”、“福汇”、“德美”等奖学金。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高分考生可获得500—3000元不等的奖学金。我校堪培门学院对08级所录取的中外合作专业四名新生将提供每人16000元全额学费的奖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学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  学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学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从2003年以来学校已五年实现100%的就业率,连续五度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类160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为1200元——1500元/年(学生公寓);B类为500元/年(普通宿舍)。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0958(全国代码)  中外合作办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堪培门学院:1297(江苏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兼招专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1)填报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对于安徽省“服装表演”专业考生,本校认可南通大学的专业加试成绩;黑龙江省、山东省则认可考生所在省院校的专业加试成绩;河南省、四川省则认可考生所在省统考成绩。考生在文化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1:1.2调档后,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贷措施  学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益联”、“联发”、“澳洋”、“华瑞?蓝鹰”、“福汇”、“德美”等奖学金。平行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高分考生可获得500-3000元不等的奖学金。我校将从两个中外合作专业09级新生中各选择两名品学兼优的贫因学生,给予第一学年每人13000元学费的奖助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学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  学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学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连续五度荣获“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类13000元/年。  (2)住宿费:A类为1200/年(学生公寓);B类为500元/年(普通宿舍)。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招生网址:www.zjc.nttec.edu.cn  E-mail:zhaoshengban@nttec.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邮政编码:226007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0958(全国代码)  中外合作办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堪培门学院:1764(江苏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  等专科学校;现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我校按选测历史和物理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计划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贷措施  我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我校将从中外合作专业2010级新生中选择三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第一学年每人13000元学费的助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学生,我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六度荣获“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类130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为1200元/年(学生公寓);B类为500元/年(普通宿舍)。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ntte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zjc.nttec.edu.cn  E-mail:zhaoshengban@nttec.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邮政编码:226007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7(江苏代码)、1764(中外合作)、10958(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进档的普通类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对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对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为CD。  (3)我校英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4)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5)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6)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凡综合素质获优或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可获400-2000元的奖励。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我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我校还设有新生高分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省内高分新生中:普通类排名前10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前11-30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艺术类排名前2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4000元;排名前4-8位的每人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此外,将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中选择3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给予每人10000元的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开始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连续七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同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士?科文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时可出国攻读本科学历。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00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1200元/年。  五、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www.zjc.nttec.edu.cn  E-mail:zhaoshengban@nttec.edu.cn  短信平台:0513-81050054  邮政编码:226007

  •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省外)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省外)  高校全称: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0958(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南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5、我校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6、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7、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二、奖助贷措施  我校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如在国家级或者国际性赛事中获奖的,我校将给予2000-10000元的重奖。  我校设有助学基金,对在校期间生活上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特别资助。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的办理按照考生生源地相关政策执行。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200多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连续七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同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澳大利亚埃迪士?科文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时可出国攻读本科学历。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0000元/年。  2、住宿费:500元—1200元/年。  五、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1050011、0513-81050057(兼传真)  招生监察电话:0513-81050007  学校网址:www.nttec.edu.cn  招生就业处网址:www.zjc.nttec.edu.cn  E-mail:zhaoshengban@nttec.edu.cn  邮政编码:2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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