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学费_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住宿费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学费_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住宿费第八条学费:车辆工程系、建筑设计系专业8500元/学年;信息技术系专业8000元/年;商学院专业7500元/年。具体专业如下:车辆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设计系: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移动商务;商学院: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48号)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47号)第十条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第十一条退费标准: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计划内统招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网址:http://www.qzit.edu.cn/  二、院、系及专业设置  车辆工程系: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财经系: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商贸系: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  艺术设计系: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  外国语言系: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了由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订和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网上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招生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福建、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符合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专业和艺术设计系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65m以上,女生身高在1.55m以上。  第四章收费标准  1、学费:车辆工程系各专业6800元/年,其他专业6500元/年。  2、书籍资料费:所有专业500元/年。  3、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奖、助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习奖、科技文化奖、素质教育(德育)奖等各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经济困难补助基金、勤工助学制度、百万爱心工程等助学体系。  第六章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1、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1、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500777、22555207  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传真:0595-22548001  邮箱:qzlgxyzsb@163.com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计划内统招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网址:http://www.qzit.edu.cn/  二、院、系及专业设置  车辆工程系: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通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财经系: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商贸系: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  艺术设计系: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  外国语言系: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订和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网上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招生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一、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福建、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65m以上,女生身高在1.55m以上。  第四章收费标准  1、学费: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闽价费[2009]333号文批复)  3、书籍资料费和代办费:预收(详见新生入学指南),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4、退学学生的退费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奖、助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24项)、职业技能奖(53项)、科技文化奖、三好学生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群体竞赛奖、个人毅力奖、马拉松奖等25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助学金、勤工助学中心和百万爱心工程等助学体系。  第六章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级招办公布结果为准。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1、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1、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500777、22555207  监督电话:0595-22545888  传真:0595-22548001  邮箱:qzlgxyzsb@163.com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计划内统招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办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网址:http://www.qzit.edu.cn/  二、院、系及专业设置  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共计29个。作为福建省大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其中16个专业将分成6个大类试行“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的培养模式,即学生入学时先选择专业大类、第二年再在大类中灵活选择具体专业,强调宽厚的专业基础和精湛的专业方向。具体如下:  车辆工程系:车辆工程系:汽车类(含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信息技术系: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财经系: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商贸系: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  艺术设计系: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  外国语言系:语言文化类(含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归口教务处),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订和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网上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招生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一、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福建、山西、内蒙古、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安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设计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旅游管理类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  第四章收费标准  1、学费:详见招生资讯本(闽价费[2010]211号文批复)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闽价费[2009]333号文批复)  3、书籍资料费和代办费:预收(详见新生入学指南),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4、退学学生的退费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奖、助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24项)、职业技能奖(53项)、科技文化奖、三好学生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群体竞赛奖、个人毅力奖、马拉松奖等20余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六章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级招办公布结果为准。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1、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1、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邮编:362000)  招办电话:0595-22500777、22555207  监督电话:0595-22545888  传真:0595-22548001  邮箱:qzlgxyzsb@163.com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年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办学规模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  网址:http://www.qzit.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qzitedu  校址:(主校区)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  (产学研园区)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  特别说明:学校晋江新校区占地500亩,毗邻高铁晋江站,接壤沈海高速,交通便捷,已全面投入使用。校园充分体现“绿色循环、节能生态”的建设理念,诚挚欢迎您的到来!  第三条校训、培养目标  校训:忠诚、勤奋、创新、奉献  培养目标:培养身体好、就业好、社会贡献大的应用技术人才。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为保障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平稳运行,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分项实施细则。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招生计划、宣传、录取等一系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00777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六条2015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福建等18个省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详见招生计划),即学生按专业大类填报录取,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再在大类中选择具体专业,强调宽厚的专业基础和精湛的专业方向。  第七条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车辆工程系、建筑设计系专业8500元/学年;信息技术系专业8000元/年;商学院专业7500元/年。具体专业如下:车辆工程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设计系: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移动商务;商学院: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48号)  第九条住宿费:1400元/学年(6人间)(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47号)  第十条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制,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第十一条退费标准:2013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职业技能奖、科研奖、才艺奖、宣传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体育竞技奖等20余大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招生普通文、理科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在生源不足时,可依据各省招生录取政策,申请降分投档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除参加文、理科文化考试外,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福建省内考生:“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第十六条除福建省外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我校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以省考试院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第二十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第二十一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泉州理工职业学院(邮编:362268)  电话:0595-22500777、22545888、15359596963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