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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第二条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3419。第四条我校今年面向全国按国家统招计划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二OO六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自主招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二OO六年秋季主要招收自学助考(本、专科)、中等教育(三年制)学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第二章学院简介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地处“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江西省南昌市,现有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各民族在校生8000余名,迄今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三万余名高等专业人才。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面积30多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现代化建筑气势雄伟。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拥有50多个多媒体教室、教学实验室和学生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0万余册;生活设施完善,一流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组合橱柜、电话、宽带网、电脑桌等,医院、邮政、银行、超市、食堂等设施一应俱全。学生管理严格,校园文化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营造积极向上、充满生机的校园文化氛围。学院设有计算机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经济管理、艺术、外语外贸、建筑工程六大系、50多个热门特色专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推荐、指导、服务体系,与全国经济发达城市的近3000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确保了学院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6%以上。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坚持以人为本,走科技办学之路,培养科技人才,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以毕业证+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的模式,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和创新实践能力。学院的办学特色得到社会认可,被江西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学院”。第三章录取规则第五条依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六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第七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2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臃痔岬担??既∽ㄒ凳币允悼挤质??肌8呖汲杉ㄗ芊窒嗟钡那榭鱿拢?畔嚷既≌?哒展思臃挚忌?陀⒂锟颇糠质?叩目忌??BR>第九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第十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二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第十三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第五章 联系方式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区(316国道金山1号)邮编:330200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招生咨询电话:(0791)5160008516001851600285160038传真:(0791)5160038网址:www.jxkeda.comE-mail:jxkd@jxkeda.com 本章程由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09年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09年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国标代码:13419.  第四条:二OO九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第二章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江西省会南昌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外语外贸、艺术等分院。33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50多个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程控电话、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进入到2008年,学院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6月16日,南昌航空大学与我院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书,选派该校海军学院院长匡璧民教授来我院任常务副院长,同时委派了13位具有丰富的教学和行政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来院担任各处(办)、分院的主管领导职务。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5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三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高职(专科)文、理科5500元/学年、艺术类6500元/学年  住宿费:400-1000元/年  教材费:300元至400元/年(多退少补)  退学退费办法: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办理  奖励:用学费的千分之十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补助:用学费的千分之二十补助贫困学生。  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第五章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通过学校助学教育,组织参加自学考试,各门课程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在江西省自学考试网上查询)第六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316国道金山1号)  邮编:330200  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万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791)5160008516001851600285160038  传真:(0791)5160038  学院网址:www.jxkeda.com  E-mail:jxkd2007@163.com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国标代码:13419.  第四条:二O一二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江西省会南昌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外语外贸、艺术等分院。34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50多个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程控电话、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5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三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高职(专科)文科6000元/学年、理科6000元/学年、艺术类7000元/学年  住宿费:1000元/年  教材费:300元至400元/年(多退少补)  退费办法: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办理  奖励:用学费的千分之十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补助:用学费的千分之二十补助贫困学生。  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五章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316国道金山1号)  邮编:330200  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791)5160008516001851600285160038  传真:(0791)5160038  学院网址:www.jxkeda.com  E-mail:jxkd2007@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国标代码:13419.  第四条:二O一三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江西省会南昌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外语外贸、艺术等分院。34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50多个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程控电话、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5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三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四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高职(专科)文科7200元/学年、理科7200元/学年、艺术类7900元/学年  住宿费:1000元/年  教材费:300元至400元/年(多退少补)  退费办法: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办理  奖励:用学费的千分之十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补助:用学费的千分之二十补助贫困学生。  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五章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316国道金山1号)  邮编:330200  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791)85160008851600188516002885160038  传真:(0791)85160038  学院网址:www.jxkeda.com  E-mail:jxkd2007@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国标代码:13419.  第四条:二O一四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学院简介  学院地处“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江西省会南昌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外语外贸、艺术等分院。35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50多个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程控电话、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教育  第六条: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严格按全国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江西省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参加高考填报我院的考生。学生当地报考、按当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由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按计划数办理录取手续,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对待。  第八条: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时,以文化分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九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通常为50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四条:外语专业招收不限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收费项目和标准  学费:高职(专科)文科7200元/学年、理科7200元/学年、艺术类7900元/学年  住宿费:1000元/年  教材费:300元至400元/年(多退少补)  退费办法: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办理  奖励:用学费的千分之十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补助:用学费的千分之二十补助贫困学生。  贷款:按有关规定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第五章毕业文凭  学历教育的学生,入校后注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籍,学生毕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加盖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联系方式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316国道金山1号)  邮编:330200  联系人: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张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791)85160008851600188516002885160038  传真:(0791)85160038  学院网址:www.jxkeda.com  E-mail:ncvrt@163.com  学院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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