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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59  2、学校1951年建校。2001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膺优秀等级;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3、办学地点: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86号邮政编码:400037  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走马梁景竹三村1号邮编:400055  4、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730亩,建筑面积19.5万余平方米;专兼任教师330余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职称101人,双师素质教师163人);教学实验、实训设备价值4300余万元;图书室藏书40万余册。  7、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  8、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9、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10、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录取。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11、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2、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学年·生,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5900元/年·生,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生;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800元/年·生。  13、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7%):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学金:甲等500元/学年、乙等300元/学年、丙等100元/学年;助学金:甲等1000元/学年、乙等800元/学年、丙等600元/学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完成学业,学院还实行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制度,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4、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5、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联系电话:023-65210511、65212437  传真:023-65212437  E-mail:zzb@cqvie.com  院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16、此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2759  2.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办学地点  (1)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一村86号邮政编码:400037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走马梁景竹三村1号邮政编码:400055  7.学院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1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沙坪坝区上桥、巴南区走马梁、江津区滨江新城(在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92亩(江津新校区正在建设1110亩);建筑面积18.15万平方米(江津校区正在建设27万平方米校舍);图书馆藏书46.66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7720多万元,有校内实训基地38个(其中2个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示范实训基地),校外实习基地17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34人,教授19人,副教授1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72人,在读硕士、博士31人;工程硕士导师6人;“双师”素质教师26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和重庆市级专家库成员27人。  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1个二级教学院、系、部,开设有九个专业大类的45个专业,有4个国家重点专业和5个重庆市重点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3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11门。  学校是国家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高职院校,今年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9300余人。学校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基本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后“零过渡期”和紧缺专业学生上学“零缴费”。近几年,首次就业率99%以上,专业就业对口率8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重庆,依托行业,科学发展,注重特色,发挥优势,争创一流”,努力办成一所开放性、国际化、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2759  2.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办学地点  (1)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一村86号邮政编码:400037  (2)巴南校区:重庆市巴南区走马梁景竹三村1号邮政编码:400055  7.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51年创办,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获优秀等级,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巴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92亩(江津校区在建设中,占地1110亩),校舍建筑面积18.15万平方米(不含江津校区在建面积48万平方米,预计2014年初入住新校区)。固定资产原值2.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8300余万元。校内实训基地(室)90余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3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近200个。图书馆藏书56万册,数字资源20T(其中,电子图书6.8T),电子专业期刊近万种。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绿荫蔽日,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556人(专任教师427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9人(6人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12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32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督学1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国家和重庆市专家27人。学校聘请380名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并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津生教授等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10个二级教学院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军事体育工作部2个教学部门。经国家煤监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科委、重庆市劳动局(人社局)等部门批准,设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成员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现开设有9个专业大类的46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和重庆市级重点专业12个。经重庆市批准,与重庆科技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举办应用本科专业4个。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堪培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双文凭国际合作教育。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0000余人,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700余人。  办学六十二年来,学校秉承“砺苦谨信、技精图强”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人才,毕业生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骨干,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大型煤炭企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干部中,我院毕业生占70%以上,被誉为西南地区煤炭行业的“黄埔军校”。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煤炭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十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工程职院人筚路蓝缕;六十余载沧桑更迭,工程职院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工程职院一万余名师生员工将牢记使命,加快前进步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实现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8.招生专业计划: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其中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是我校与香港蒙妮坦集团公司联合开办的专业,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9.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10.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11.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12.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4)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  (5)专业确定:进档考生首先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3.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煤层气抽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75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蒙妮坦班)专业学费10000元/年,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5850元/学年;住宿费400-1000元/年。  14.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中1/3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甲等奖学金500元/年、乙等奖学金300/年、丙等奖学金100元/年)。  (3)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志伟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共30万元。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助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5.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会计(涉外方向)(中澳班)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高级文凭”。  16.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联系电话:023-65210511、65212437(兼传真)  E-mail:zjc@cqvi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17.此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2759  2.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1年成立,教育部批准设置院校文号:教发函〔2001〕146号  3.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6.办学层次:专科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邮编:402260  8.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1951年由煤炭工业部创办,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重庆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江津区,距离重庆市大学城30公里,紧邻重庆绕城高速。占地74公顷(111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8297万元。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  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贸易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艺术设计系、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院系,现开设有9个专业大类的47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和重庆市级重点专业7个,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1200余人。  学校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信息技术软件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成员单位。  办学六十三年来,学校秉承“开拓、务实、奋斗、奉献”的乌金精神,“砺苦谨信惟精弘毅”的校训,“和谐敬业求真务实”的校风,“德正学高兼容并包”的教风,“立身笃行见贤思齐”的学风,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人才,毕业生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十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工程学院人筚路蓝缕;六十余载沧桑更迭,工程学院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工程学院一万余名师生员工将牢记使命,加快前进步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实现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9.招生专业计划:2014年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为准。其会计(涉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堪培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会计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  10.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11.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地质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12.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13.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4)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  (5)专业确定:进档考生首先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优先(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注意:会计(涉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4.收费标准: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48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矿山测量、煤层气抽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学费5000元/年,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750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会计(涉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585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5.奖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甲等奖学金500元/年、乙等奖学金300/年、丙等奖学金100元/年)。  (3)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30万元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校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7)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8)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6.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会计(涉外)—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毕业条件者,还可获得在澳大利亚学历框架范围内受到认可的“会计高级文凭”。  17.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联系电话:023-65210511、61065333、61065999(传真)  E-mail:zjc@cqvi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qvie.edu.cn  18.此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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