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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费本院学费的收取按照市教育、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为文科9300元/年、理科98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第十条:住宿费本院住宿费依据市教育、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为500—12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报到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制各学科的男女生比例。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和各省、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就2009年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校名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754第二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海联路1号。邮政编码:401120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第四条:办学条件学院设管理、理工、艺术、体育、女子人文五个分院共16个系科教学。另设法律、外语、社会科学三个大系。在职教职工618人。兼职5人。其中专任教师491人。学院占地230466平方米。建筑面积128139平方米。教学设备价值3669万元。各类图书总数约42.25万册。第五条:录取原则录取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报到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不限制各学科的男女生比例。第六条:体检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详情可查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第七条:新生报到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八条:学历证书的颁发参加全国高考,经各省级招办审定,由我院录取的考生,通过在校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费本院学费的收取按照市教育、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为文科9300元/年、理科98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 第十条:住宿费本院住宿费依据市教育、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为500—1200元/年(详细情况见本院公示栏的常年公示)。  第十一条:奖学金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0%):其中,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招生联络方式咨询电话:023-67459242、023-67451794、023-67452404、 023-67451334招生网站:www.cqhl.net.cnE-mail:cqhlzb@hailian.cn第十三条: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第十四条:本章程由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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