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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肇庆。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经管、外语、艺术、师范结合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实行“开放式、适应性、应用型”的办学模式,致力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广东省内规模较大、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较高、毕业生就业较充分的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我校200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名: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代码:13720(国标)3、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玑东路4、办学性质:民办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1、招生计划:参见有关省(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2、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三、录取规则1、普通专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区)划定的第三批专科(全省、区招生)专业分数线(在广东省为第三批B线)。“3+证书”专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广东省划定的该类考生专科专业分数线。对按政策照顾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2、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以后有我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的考生。3、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上公布。四、推档原则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的专业要求。2、考生思想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3、所有不录取考生的档案,都必须经过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审查同意。五、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均经物价部门批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情况参见有关省(区)2006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六、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1、助学金:学校设立助学基金,对困难学生区别情况予以资助。另外,学校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2、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基金,对年度综合表现优秀或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文化、体育比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等级进行奖励。3、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困难学生根据政策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贷款最高为所学专业每年学费或杂费额,生活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年2000元。七、有关咨询、工作联系办法1、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2、邮政编码:5260203、联系电话:0758-2901888传真:0758-29033624、学校网址:http//www.zqkjxy.comEmail:zqkjxy2364488@163.com

  •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2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肇庆市高要城区迎宾大道(南校区);邮政编码:526100  广东省肇庆市玑东路(北校区);邮政编码:52602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我校普通专科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区)划定的第三批专科(全省、区招生)分数线(在广东省为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录取分数线是广东省划定的该类考生专科分数线。对按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视为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高职“3+证书”类、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充分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建筑工程、艺术类每生每年125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11500元,文经管类每生每年10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80元。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  联系人:叶深南  监督电话:0758-8387822  传真:0758-8387899  电子邮箱:zq13720@163.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8387888  传真:0758—8387898  电子邮箱:kj13720@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qkj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kjxy.com/zsb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3月15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委托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20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城区祈福大道;邮政编码:52610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我校普通专科录取分数线是考生所在省(区)划定的第三批专科(全省、区招生)分数线(在广东省为第三批B线)。高职"3+证书"录取分数线是广东省划定的该类考生专科分数线。对按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与线上考生同等对待。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高职“3+证书”类、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充分尊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专业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经、管类每生每年100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10600元,建筑类、艺术类每生每年112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80元。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中共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张宗珊  监督电话:0758-8387822  传真:0758-8387899  电子邮箱:zq13720@163.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8-8387888  传真:0758-8387898  电子邮箱:kj13720@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qkj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zqkjxy.com/zsb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3月9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委托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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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肇庆学院是公办综合性本科大学,创建于1970年,位于广东省珠三角城市――肇庆(距广州90公里)。肇庆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十大文明风景区示范点之一。肇庆学院坐落在星湖风景名胜区,总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园建筑与星湖山水遥相呼应,尽显优美俊俏的岭南风光。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肇庆市花园式单位,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环抱中的美丽校园,堪称读书治学之佳境。肇庆学院目前设有14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万2千人,专任教师881人,“双聘”院士1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人员105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人员343人,7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一批享誉海内外的专家、学者受聘担任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学校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1亿元,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130多万册,电子图书50万册,纸质报刊1500多种。学校拥有1个省级教学重点实验室:光电信息技术教学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光机电一体化综合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综合技能训练中心、基础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实验教育示范中心;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市场营销学、卓越幼儿教师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基础数学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被列为省级高校重点扶持学科,体育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化学、音乐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肇庆学院致力于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综合大学。学校秉持“以生为本,以质立校;学术并举,崇术为上”的办学理念,治学严谨,教学管理严格规范,教授、博士在教学第一线为学生上课;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本科生考研,取得显著成绩;学校还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互派留学生、互认学分。办学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7万多名合格毕业生。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超过98%,名列广东省本科院校前列。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并屡获殊荣。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东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比赛中,共获得全国和省级一、二、三等奖近百项;在广东省第六届、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上,奖牌总数排在全省本科院校前列;学生参加“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和省级一、二、三等奖共42项;学生合唱团在“星海国际合唱节”合唱比赛中荣获金奖;学生艺术团创编演出的舞蹈获“全国大学生舞蹈大赛”二等奖、“广东省大学生舞蹈大赛”一等奖。学校先后共12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肇庆学院2013年计划招生6000人。其中招收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47个本科专业学生5600人(含本科插班生380人)、6个专科专业400人;面向广东、河北、河南、甘肃、陕西、吉林、辽宁、山东、广西、云南、贵州、山西、安徽、内蒙古、新疆、湖南、宁夏、青海、香港、澳门、台湾等全国21个省区招生,同时还招收外国留学生。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肇庆学院开设本科专业■工学(11个)■经济学(1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农学(1个)■管理学(6个)园林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学(5个)■教育学(5个)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广播电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学(3个)■艺术学(9个)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动画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理学(8个)■历史学类(1个)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统计学历史学■金融学(1个)投资学肇庆学院开设专科专业■文化教育大类(7个)语文教育英语教育生物教育音乐教育初等教育应用心理学艺术教育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文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分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3499337--1146专科2012537349--3232专科2011482367--1748专科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理科)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分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13461331--1035专科2012508330--1682专科2011470337--1056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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