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十三条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一)学费:按省发改委审核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393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冶金、机械、材料、电气等工科专业为主,培养适应现代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院是云南省“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昆明市“文明单位”,2007年被中国教育报中国名校600家编委会选入《中国名校600家》A类学校。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具有招收留学生资质学校,目前有留学生在校就读。2007年11月学院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良好”。2008年9月,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以学院为龙头学校成立“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11月,经评估验收批准为“云南省高职高专示范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位于安宁市昆钢建设街中段,距昆明25公里,环境优美、生活方便、交通便利(可乘昆明至学院公交车,十五分钟一班,半小时到达)。  学院依托云南省国有特大型钢铁联合生产企业“昆钢集团”办学,为学院的教学实习、毕业生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昆钢集团”现代化的生产设施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实习实践场地,学院齐备的体育场为学生提供了充裕的活动场所。  学院坚持以培养“学以致用、德优技高”优秀人才为目标,毕业生取“双证”,即取得国家承认、教育部注册的大专学历证书以外,还要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多年来,学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云南省国有特大型企业——昆钢和社会培养了一批批管理、技术、操作岗位的专门人才。其中,已有许多优秀毕业生成为各个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学院奖、勤、助、贷工作落实有效。在校学生成绩优异可获得国家或省级、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助学奖励,学院还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学院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近年来,50%以上毕业生被昆钢集团公司录用,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03%,在省内高校中位列前茅,受到省教育厅的表彰,连续三年获“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毕业生可专升本或“专本套读”,即学生在读专科的同时,利用周末的时间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  在深化改革浪潮中,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正按国家关于高职学院建设的要求,谋求进一步的发展,为科教兴国和富民兴边做出更大贡献!  2009年普高招生专业和收费情况如下:  一、录取规则  2009年招生计划通过高校招生计划来源网及《云南招生》公布查询。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划,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招生专业、学费及人数:序号专业招生人数学费招生类别招生对象学制1冶金技术2005000元/生文理兼招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技校、职高)三年2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焦化方向)1103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100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405机械制造与自动化1006电气自动化技术2107铁道机车车辆608液压与气动技术1209材料工程技术(硅酸盐方向)11010矿物加工技术6011金属矿开采技术6012焊接技术及自动化6013物流管理6014工程监理6015计算机应用技术50合计1500   三、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8604025;传真:0871-8604873;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钢建设街中段;邮编:650302;  邮箱:kungangzhaoban@126.com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4月1日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建设街82号,邮编650302。  第三条学校是国有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以工科专业为主,培养适应现代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是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  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三条学校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68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奖学金可获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可获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助学奖励,其中国家助学金为2500元—3500元/生.学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资助困难家庭优秀学生学习,资助面达在校生10%。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  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kungangzhaoban@126.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传真:0871-68604873;  招生监察电话:0871-68604013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条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建设街82号,邮编650302。第三条学校是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主办学院,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第四条学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及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招生就业的领导担任。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第八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三条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一)学费:680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第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奖学金可获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可获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助学奖励,其中国家助学金为2500元—3500元/生.学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资助困难家庭优秀学生学习,资助面达在校生10%。对于社会需求大,企业重点支持专业,学校提供每生1800元一次性学费补贴。第六章其它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kmvtc.net;电子邮件:kungangzhaoban@126.com;咨询电话:0871-6860402568607204传真:0871-68753472;招生监察电话:0871-68604013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条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编650302。第三条学校是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云南省特色高职院校,全国冶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主办单位,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第四条学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参与和指导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展过程进行督导,确保学校“阳光招生”,完成好招生工作任务。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及其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日常工作。第八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一条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第五章收费标准第十三条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一)学费:按省发改委审核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第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奖学金可获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可获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助学奖励,其中国家助学金为2500元—3500元/生.学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资助困难家庭优秀学生学习,资助面达在校生10%。第六章其它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kmvtc.net;电子邮件:kungangzhaoban@126.com;咨询电话:0871-6860402568607204传真:0871-68753472;监督电话:0871-68604013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