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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怎么样_是几本_分数线_专业设置_地址_宿舍_学费 中文名: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所属地区:中国厦门 校训:勤学、守纪、团结、拼搏 创办时间:1993年 学校类型:综合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类别: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院校满意度:综合满意度4.4(252人)、校园环境满意度4.2(252人)、生活满意度4.0(245人)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院校简介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文来源于https://bbs.pinggu.org/jg/]占地面积600多亩,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 化校园。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办学设施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校舍建筑面积183791.93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27071.44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6151.86 万元。学校图书馆面积14072.68平方米,阅览座位数1500个;纸质图书64.29万册,现刊808种。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院系设置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设有财会金融系、商贸管理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检验科学与技术系、商务外语系、人文创意系等6个系。 专任教师350多人,在校生近6000人。学校环境优雅宁静,是养德求知的理想场所。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院校定位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总体情况位列全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全省高职院校前列。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需求,不断调整构 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为辅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师资力量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29人(其中教授45人),占专任教师的35.93%;具有硕士以 上学位者173人,占专任教师的48.19%;具备双师素质教师149人,占专任教师的41.5%。学校另有兼任教师60人,约为专任教师总数 的1/6。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院特色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的招生总体位居全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全省高职院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6%,2013年达 97.1%。办学以来已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15707名,人才培养质量广受社会肯定。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合作交流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积极与海内外高校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台湾亚洲大 学、台湾侨光技术学院等学校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互换教师、学生,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近几年,学校选送了30余名学生前往 台湾各高校交流学习。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学生宿舍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标准学生公寓,六人一间,有独立洗手间、浴室、空调、洗衣房等设施,与厦门电信签订了校企合作战略框 架,学生可以享有快速、优惠的宽带。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收费项目 财务会计类(含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 财政金融类(含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与证券、保险实务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 食品药品管理类(含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分析与检验、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学费为8500元/学年; 电子信息类(含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专业),学费为 8500元/学年; 自动化类(含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 学费为8500元/学年; 港口运输类(含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 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企业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 艺术设计类(含视觉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9600元/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退费办法: 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重点专业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八、奖、助学措施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每学年从学费总收入中提取约400万元作为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度增加西部省份学生的资助比例。专项资金列入学年度经费预算,确保资金到位,资助覆盖面约1/3。目前学校已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洪涛奖学金”、“蔡望怀奖学金”、“常勋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文艺体育活动单项奖学金”、“蔡望怀锐进奖学金”等十大类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金”、“洪涛助学金”、“常勋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等六大类助学金。            1.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国家奖学金按0.3%的比例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由福建省(或厦门市)按中央下达的指标分配到我校,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励志奖学金按3%的比例资助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由福建省(或厦门市)下达具体资助指标到我院。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校内各项奖学金按相应的评选办法执行,同时,设立“专业奖学金”,奖励本专业学习和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目前奖学金体系奖励面占在校学生数的9%左右。            2.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现有的校内各项助学金为积极补充。国家助学金按20%的比例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补助25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项助学金按相应的评选办法执行。目前助学金体系资助面占在校学生数的21%左右。            3.减免学费资助体系:以新生奖学金为主体,“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为积极补充,直接从当年入学的新生学费中减免。减免工作体系资助面占当年入学学生数的5%左右。            4.缓交学费资助体系:以在校学生学费减免政策为主体,缓交学费资助体系资助面控制在在校学生数的1%左右。            5.勤工助学资助体系:学校每年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提取15万元,按照《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设立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勤工助学岗位,实训岗位达到1000人次,每年发放勤工助学经费50余万元。            6.贫困学生就业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在新生入学、寒暑假往返学校、毕业生就业等时期针对家庭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助,对西部省份地区新生发放每生1000元的路费补助。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2012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会计、会计统计与核算、财务管理等专业 学费8500元/学年            (2)财政金融类(金融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3)食 品 类(安全检验) 学费为8500元/学年            (4)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 学费为 7500元/学年            (5)自动化类(机械汽车) 学费为7500元/学年            (6)港口运输类(现代流通) 学费为8500元/学年;            (7)工商管理类 (企管营销) 学费为7500元/学年            (8)艺术设计类(创意设计) 学费为9600元/学年            (9)语言文化类(商务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11)文秘、旅游管理等专业 学费为7500元/学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校按分数优先录取本批次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各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的志愿信息分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对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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