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费_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住宿费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1)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2)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3)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间、六人间)。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04 二、学院地址:成都市崇州市三和东街28号 邮政编码:611230 三、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实习后,符合《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并给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六、招生代码:四川省为5188,其他省招生代码详见所在省招生专业目录。 七、联系方式:电话:028-8231200082386270 网址:www.svccc.net E-mall:whcmxy5188@163.com 八、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无单科成绩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认定2009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5、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按志愿已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申请要求退档的,一律不予退档。 7、在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8、录取办法 ①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艺术类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专科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收费与退费 1、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艺术类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其余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 2、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学院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有关高等学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按办法规定的比例核计退费额。 十、奖、助学金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2、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地址:成都市崇州三和东街28号。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400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颁发教育部批准的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学院的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11年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各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作适当调整。 4、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学院认定2011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60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11000元。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28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58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六人一间)。 五、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根据学院相关学生退学退费政策及程序办理。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 八、联系电话:028-82312000、82386278(传真) 学院网址:www.svccc.net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地址:成都市崇州学苑东路22号。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400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颁发教育部批准的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学院的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13年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各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作适当调整。 4、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学院认定2013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60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11000元。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28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58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六人一间)。 五、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根据学院相关学生退学退费政策及程序办理。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 八、联系电话:028-82386271、028-82386271(传真) 学院网址:www.svccc.net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地址:成都市崇州学苑东路22号。上级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400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颁发教育部批准的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学院的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14年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录取规则 1、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录取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各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满时,则依照考生所填专业作适当调整。 4、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5、学院认定2014年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对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2、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60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文、理科类学费收费标准为:中职阶段每生每学年3500元,高职阶段每生每学年7000元。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1200元(四人—六人一间)。 五、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根据学院相关学生退学退费政策及程序办理。 六、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 八、联系电话:028-82382000、028-82382000(传真) 学院网址:www.svcc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