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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由青海省公安厅主管,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开设公安、法律和公共事业等的三大类专业。公安类专业有: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保安专业)、警察与战术指挥(特警方向)、刑事技术、警察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等;专业公共事业类专业有: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保安保卫(治安保卫方向)。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学院再次明确办学定位,及时调整招生思路,确保学院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三、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学院除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要求考生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做到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要求考生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板脚),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男女考生均身体匀称、动作协调。  (3)左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4)如有变动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3、体能条件:  凡报考我院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刑事执行四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具体见附表1:  附表1:性别男子女子测试项目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合格标准7〞1以内4′05〞以内10秒钟内完成6次以上2.2米以上8〞6以内4′00〞以内10秒钟内完成5次以上1.5米以上  (二)法律类和公共事业类专业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法律类专业考生招生条件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外,参照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  三年制:2880元/人/年;  (二)住宿费:  600元/人/年;  五、报考及录取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填报入学志愿,并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  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公安专业,专业服从。录取时,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5%录取。  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类及其他类专业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身体条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建议把我院作为A志愿填报,专业服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或不能确认来校就读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女生均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专业只招民语类(加试藏语文)单独考生,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  六、奖学金、生活补贴及助学贷款:  (一)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二)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注意事项:  (一)志愿报考我院侦查、治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即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于2015年6月29日—7月2日进行。由于我院公安专业是提前专科批次录取,考生须到当地招办领取《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和《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并在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的公安类专业。  (二)录取前,学院按时公布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乘17、18、19、21、24、31、82、87、警官学院―西火车站专线5路公共汽车到“南山路东站”下车,沿建新巷往南走200米即到。  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323550971-8202397  传真:0971—8232355  电子邮箱:151381393@qq.com  学院网站:http://www.qhjyedu.com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由青海省公安厅主管,教育厅协管,省委政法委配合管理,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我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及政法干部培训双重任务。  学院开设公安、法律和公共事业等的三大类专业。公安类专业有: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保安专业)、警察与战术指挥(特警方向)、刑事技术、警察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法律类专业有: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等;专业公共事业类专业有: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保安保卫(治安保卫方向)。  学院在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已初步形成学历教育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办学格局。半个世纪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学院再次明确办学定位,及时调整招生思路,确保学院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2015年起,我院公安专业被纳入公安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范围,我院每年新录取的公安专业学生名单要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三、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  学院除执行教育部颁发的《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外,要求考生必须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做到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要求考生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板脚),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男女考生均身体匀称、动作协调。  (3)左右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4)如有变动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3、体能条件:  凡报考我院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技术、刑事执行四个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具体见附表1:性别男子女子测试项目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合格标准7〞1以内4′05〞以内10秒钟内完成6次以上2.2米以上8〞6以内4′00〞以内10秒钟内完成5次以上1.5米以上  (二)法律类和公共事业类专业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法律类专业考生招生条件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外,参照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  三年制:2880元/人/年;  (二)住宿费:  600元/人/年;  五、报考及录取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填报入学志愿,并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  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公安专业,专业服从。录取时,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5%录取。  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类及其他类专业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身体条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建议把我院作为A志愿填报,专业服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或不能确认来校就读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女生均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法律事务(汉藏双语教学)专业只招民语类(加试藏语文)单独考生,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  六、奖学金、生活补贴及助学贷款:  (一)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二)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注意事项:  (一)志愿报考我院侦查、治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即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由于我院公安专业是提前专科批次录取,考生须到当地招办领取《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和《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并在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的公安类专业。  (二)录取前,学院按时公布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乘17、18、19、21、24、31、82、87、公共汽车到“南山路东站”下车,沿建新巷往南走200米即到。  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323550971-8202397  传真:0971—8232355  电子邮箱:151381393@qq.com  学院网站:http://www.qhjyedu.com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青海省政府批准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公安厅。  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设有治安系、侦查系、法律系、基础部、警训部、民族部、成人教育部、技能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刑事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司法助理)、书记官等12个专业。学院拥有警体训练馆、教学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司法鉴定事务所、模拟派出所、多媒体教室、电子报告厅、微机网络室、心理咨询室、模拟法庭、语音教室、多功能体育场等教学教辅设施。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类型:政法类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所在地:青海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971—8232355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电子邮箱:qhjyzb@163.com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qhjyedu.com/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_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专业排名_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分数线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怎么样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青海省政府批准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原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的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公安厅。学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设有治安系、侦查系、法律系、基础部、警训部、民族部、成人教育部、技能培训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保卫、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侦查、刑事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法律事务)、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司法助理)、书记官等12个专业。学院拥有警体训练馆、教学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司法鉴定事务所、模拟派出所、多媒体教室、电子报告厅、微机网络室、心理咨询室、模拟法庭、语音教室、多功能体育场等教学教辅设施。专科学校排名学校名称所在地区批次1137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高职高专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专业公安大类(4个)■法律大类(2个)侦查法律事务治安管理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公共事业大类(1个)刑事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专业及分数线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本省历年录取分数线(理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28116200专科一批2013年24687200专科一批2012年26538228专科一批2011年25849295专科一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本省历年录取分数线(文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31818200专科一批2013年276117200专科一批2012年27741220专科一批2011年29980340专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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