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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4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我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代码(国标):13424。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2014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1护理大专350002助产大专350003学前教育(中英文幼儿教育)大专350004初等教育大专350005药学大专350006医学检验技术大专350007医疗美容技术大专350008医学影像技术大专350009数控技术大专3500010模具设计与制造大专3500011新能源应用技术(锂电方向)大专3500012旅游管理大专3500013物流管理大专3500014酒店管理大专3500015金融与证券大专3500016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大专3500017计算机网络技术大专3500018计算机信息管理大专3500019美术教育大专3600020音乐教育大专3600021电脑艺术设计大专3600022体育教育大专3500023商务英语大专3500024英语教育大专35000  第四章录取条件  第六条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参加全国文化统考或我院自主招生且成绩达到我院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需取得本省专业合格证;  三、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条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十一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进校后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十四条我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学院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学期1000元。第十五条我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还设立了“爱心基金”、“贝因美”奖学金,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困难补助。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毕业生待遇及“专升本”  第十六条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学生自主择业或我院推荐就业,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并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七条完成三年学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我院将推荐“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江西省内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毕业时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邮编:336000  招生工作处办公电话:0795—3203236  传真:0795—3203236  学院网址:http://www.ycvc.jx.cn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4月10日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我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代码(国标):13424。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2016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序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1护理大专350002助产大专350003医学检验技术大专350004药学大专350005医学美容技术大专350006医学影像技术大专350007学前教育大专350008小学教育大专350009体育教育大专3500010会计大专3500011证券与期货大专3500012英语教育大专3500013商务英语大专3500014数控技术大专3500015汽车营销与服务大专350001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专3500017汽车电子技术大专3500018电梯工程技术大专3500019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大专3500020物联网应用技术大专3500021计算机网络技术大专3500022现代教育技术大专3500023电子商务大专3500024旅游管理大专3500025酒店管理大专3500026舞蹈表演大专3500027音乐教育大专3500028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大专35000  第四章录取条件  第六条我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参加全国文化统考或我校自主招生且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艺术类考生需取得本省专业合格证;  三、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校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七条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八条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第九条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十条各专业均文理兼招。  第十一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进校后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第十四条我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学期1000元。  第十五条我校设立了“爱心基金”,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困难补助。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六章毕业生待遇及“专升本”  第十六条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学生自主择业或我校推荐就业,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并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七条完成三年学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我校将推荐“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江西省内普通本科校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毕业时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邮编:336000  招生工作处办公电话:0795—3203236  传真:0795—3203336  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宜春职业技术学校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宜春宜春市政府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确立了“以服务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动手能力的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树立了“以德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高质量、综合性、多层次、开放式”的办学方向。突出强调学生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以及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实行“多证制”教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多证”为框架,以综合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占地面积65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为342485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为3.63亿元,其中校舍总值2.16亿元,教学设备总值为2842.64万元。图书馆藏书50.18万余册,订有全国各种报刊400余种,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120多处,学生宿舍已基本公寓化。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1人,具有高级职称(含教授10名,副教授、高级讲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的有153人,已毕业及在读研究生51人。有35人获省、部、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有133名教师具有“双师”资格。合并组建以来,主编、副主编、参编各类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书籍72种,在各种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419篇。全院现有来自全国20个省市学生12000余人。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专业设置丰富多样。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根据市场需求和师资条件,打造了一批颇具实力、特色鲜明的专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形成了鲜明的办学优势。学院现有九个系:护理系、机电工程系、会计系、教育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医疗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已开设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模具制造、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33个高职专业,40个中专专业。  学院改革教学,更新观念,拓宽就业门路。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突出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特色,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拓宽办学渠道,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实验基地建设,加强专业课和基础课,突出实用性、操作性和应用性的教学,重点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一技在手,走遍天下”。学院充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改革,近年来,我院先后与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发达地区和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等沿海大中城市的就业服务中心及多家企业、医院建立了长期的劳务合作关系,使我院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较为满意的就业岗位。  学院自始至终地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改革,奋发图强,万众一心,努力克服经费不足等各种困难,为实现把宜春建成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培养更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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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795-3203236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ycvcjx@vip.jx163.com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zs.ycvc.jx.cn/default.asp

  •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_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宜春宜春市政府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确立了“以服务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培养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动手能力的实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树立了“以德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高质量、综合性、多层次、开放式”的办学方向。突出强调学生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以及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实行“多证制”教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多证”为框架,以综合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占地面积65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为342485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为3.63亿元,其中校舍总值2.16亿元,教学设备总值为2842.64万元。图书馆藏书50.18万余册,订有全国各种报刊400余种,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120多处,学生宿舍已基本公寓化。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1人,具有高级职称(含教授10名,副教授、高级讲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的有153人,已毕业及在读研究生51人。有35人获省、部、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有133名教师具有“双师”资格。合并组建以来,主编、副主编、参编各类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书籍72种,在各种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419篇。全院现有来自全国20个省市学生12000余人。  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专业设置丰富多样。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根据市场需求和师资条件,打造了一批颇具实力、特色鲜明的专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形成了鲜明的办学优势。学院现有九个系:护理系、机电工程系、会计系、教育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医疗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已开设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模具制造、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等33个高职专业,40个中专专业。  学院改革教学,更新观念,拓宽就业门路。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突出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特色,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拓宽办学渠道,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实验基地建设,加强专业课和基础课,突出实用性、操作性和应用性的教学,重点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使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一技在手,走遍天下”。学院充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改革,近年来,我院先后与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发达地区和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等沿海大中城市的就业服务中心及多家企业、医院建立了长期的劳务合作关系,使我院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较为满意的就业岗位。  学院自始至终地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改革,奋发图强,万众一心,努力克服经费不足等各种困难,为实现把宜春建成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培养更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而努力奋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土建大类(1个)■文化教育大类(7个)物业管理商务英语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旅游大类(2个)■医药卫生大类(6个)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财经大类(4个)■电子信息大类(3个)金融与证券财务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制造大类(2个)■艺术设计传媒大类(1个)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脑艺术设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文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304775180专科一批2012年331852210专科一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理科)年份平均分录取人数省控线录取批次2013年296457180专科一批2012年296428200专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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