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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前身山东省丝绸工业学院创建于1960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最受企业欢迎职业技术院校”、为韩国培养并派送留学生的中韩友好实验学院、驻华韩资企业人才定向培养基地、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指定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等。  第八条学院介绍:  ★地理环境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沿海开放城市,全国重工业基地,也是著名的“丝绸之乡”、“陶瓷之都”、“大染坊”故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502.37亩,拥有各类实验室及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96个,仪器设备总值2221.1万元;校内实习基地30处,校外实习基地32处。图书馆藏书28.28万册,建有千兆校园网,拥有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室内文体馆以及高标准的学生餐厅和学生公寓等生活服务设施,为学生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师资力量  拥有正副教授和讲师177人,“双师型”教师136人,有152名教师获得或在读硕士学位。先后有60多人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姚穆教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院长玛库教授、清华大学孙建军教授、苏州大学李栋高教授、著名摄影艺术家黎北北教授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被聘为客座教授,建立了一支国际化、大师级师资队伍。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染化工程、纺织工程、工商管理、服装工程、艺术设计七个系,开设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染整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物业管理、物流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商务共20个专科专业。  ★办学特点  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强化重点,突出特色”的专业建设方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专业涵盖理、工、文、艺、信息、管理等诸多学科,为更好地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学院逐步建立起实践教学和工作岗位相统一的教学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采取“直销式”、“订单式”培养模式,学生毕业直接到相关企业工作。  ★办学理念  秉德明恤、尚能求实;严谨治学、仁爱执教。  ★毕业生就业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毕业生就业网络:与省内外二百多家企业建立了毕业生供需固定协作关系(合同关系),其中包括:中国重汽、青岛海信、富士康(中国)、威达集团、鲁南制药、鲁泰纺织、三金集团、兰雁集团、魏桥创业集团、孚日集团、艺达集团、青岛红领、济宁如意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每年定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我院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实现充分就业以后,学院已将工作重点从过去的提高毕业生就业率转移到提高就业质量上来,具体做法是:  1、成立了由院长挂帅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院、系各级都有专职部门和教师为学生就业工作服务。  2、在省外进一步向深圳、广州、上海、苏州、杭州等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拓展就业渠道;在省内进一步向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拓展就业渠道。  3、向纺织服装行业外拓展就业渠道,如我们和中国重汽、富士康(中国)、山东三金集团、鲁南制药、大成农药、金成石化等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4、对就业单位进行考察、筛选,与少数规模小、效益差的用人单位解除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5、学院将毕业生输送到企业后,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在一定时期内,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的满意度,进而提高了就业质量。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普通类专科:凡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普通专科志愿。  ★艺术类专科:凡参加2009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书,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志愿,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普通专科文理最低控制线的艺术类考生,也可按照政策兼报我院普通文理志愿。  ★对口高职:凡参加2009年对口高职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对口高职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对口高职志愿。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我院开设英语课教学)。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对报考我院的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志愿考生数满足某专业,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数不满足某专业,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4)按照省招考院重征志愿的有关规定组织补录,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寄发入学通知书,也可电话查询。  (6)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文史类专业(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国际商务)4600元/年;理工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A类公寓600元/年。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1、奖学金制度:  A、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3.3%。  B、我院奖学金制度: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分综合奖和单科奖,学生的获奖比例达20%以上。  2、高分生奖励: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本科三批线下20分以内到我院上学的普通专科考生,专业在同科类内任选且每学年奖励1000元;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文化课本科线50分以上到我院上学的艺术类专科考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对达到省招考院确定的对口本科控制线的对口高职考生,每学年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三条贫困生的救助政策:  1、国家资助政策  A、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000--3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14%。  B、国家助学贷款:有3%的国家助学贷款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申请。  2、我院资助政策:  A、勤工俭学制度:学院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如服装制作、卫生管理、绿化管理、食堂服务等,为贫困生解决了部分生活费用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的素质和能力。  B、学院每年免费为学生交纳团体平安保险。  以上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解决了贫困生的后顾之忧,使每个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机构:山东省教育厅;颁发学院名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技工学院)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第二十七条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八章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11399招生办公室传真:0533-6811399  学院网址:http://www.silkedu.comE-mail:sdsilkedu@vip.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可从淄博火车(汽车)站乘4路或96路公交车到周村火车站,换乘238路或22路公交车到学院。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考点、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指定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等。  第八条学院介绍:  ★地理环境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国民生产总值稳居全国三十强,工业体系涉及化工、纺织、机械、电子等35个主要工业领域。是著名的“陶瓷之都”、“丝绸之乡”、“大染坊”故地。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0多亩,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100余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16处。建有国内领先的“服装设计工业化虚拟仿真工作平台”,图书馆藏书36万册,各类报刊350余种开通了4个数据库,校园网络覆盖全校,教室装备全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完全实现了校内全程信息化管理。  ★师资力量  拥有教师359人,其中正副教授87人,博士、硕士(含在读)182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姚穆教授为学院高级顾问、韩国尹净熙博士为学院建设发展顾问、聘请英国南安普顿大学院长玛库教授、清华大学林乐成教授为客座教授,建立了一支高学术、高素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现设7个系,25个专科专业。拥有1个省级特色专业,5门省级精品课程。  ★教育模式  1、建立了完备的“双需指向”课程体系,为培养学生掌握企业所需专业技能和成才所需职业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2、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管理,注重细化日常管理,为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3、采用“导师制的”面对面辅导,以人为本,强化学生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行“698教学质量控制系统”,严格过程管理,保障了教学质量。  ★毕业生就业  多年来,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企业岗位能力需求设置专业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就业指导互为作用、互相促进的新格局,从根本上保障了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始终名列前茅。  1、校企合作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确立了“以校企业合作为基础,以工学结合为途径,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开设了多个校企直通形式的“订单班”,根据企业需要单独组班进行教学管理;如鲁泰股份有限公司的“鲁泰班”、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的“海信惠而浦班”、百度公司的“百度班”、佳怡物流有限公司的“佳怡物流班”等数十个订单培养班。同时,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亿得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都在我院设有企业奖学基金,用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2、努力提升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学院先后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指导等一系列课程,实施就业指导全程化。组织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大学生创业与发展大赛等系列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孵化创业项目;同时提供项目策划、创业等咨询服务,从而全面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3、拓展就业区域,令学生赢在起点。  在省外进一步向深圳、广州、上海、苏州、杭州等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拓展就业渠道;在省内进一步向半岛蓝色经济区、省会都市圈、鲁南产业圈等区域拓展就业渠道;同时积极加大生源地企业的开发力度。如我们和中国重汽、富士康(中国)、山东三金集团、鲁南制药、金成石化等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目前,学校已形成了以“山东半岛为中心辐射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圈”的就业基地群。  4、不断提升合作企业质量,树立终身服务理念,山东丝绸纺织学院是广大毕业生永远的家。  学院每年定期举办2-3次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数量充足、社会信誉好、待遇高的就业单位与岗位,确保学生就业的高质量与高起点。学院建立了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体系和毕业生档案系统,进行跟踪服务,帮助广大毕业生排忧解难,毕业生就业的满意度高。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职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丝绸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考点、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远程培训点、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核指定培训点、山东省纺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考核基地、山东省淄博市劳动技能考核培训基地等。  第八条学院介绍:  ★地理环境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国民生产总值稳居全国三十强,工业体系涉及化工、纺织、机械、电子等35个主要工业领域。是著名的“陶瓷之都”、“丝绸之乡”、“大染坊”故地。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0多亩,建筑面积13余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报告厅70余个,25个产学研工作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216处。建有国内领先的“服装设计工业化虚拟仿真工作平台”,图书馆藏书35万余册,各类报刊350余种,开通了4个数据库,校园网络覆盖全校,教室装备全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完全实现了校内全程信息化管理。  ★师资力量  学院教师队伍形成有机整体,横向各要素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纵向不同水平之间形成梯阶式结构。现有专任教师261人,兼职教师共224人,校企双方通过“双向团队”实施“双聘双挂”。  专任教师中,有教授9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职称6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26.8%;博士4人,硕士187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占73.2%;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157人,占专业教师的83.5%。  拥有山东省首席技师2人、高级技师25人、技师46人、高级工125人;拥有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淄博市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2人,淄博市教学能手6人、淄博市高层次人才4人、国内青年访问学者16人。  聘请了西安工程大学纺织专家姚穆院士、清华大学纤维艺术专家林乐成教授等12名知名教授为我院客座教授,定期来学院讲学。  聘请了英国、美国、格鲁吉亚等国的11名国际知名专家来校讲学、培训或讲座,拓宽了师生视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办学定位  走校企合作的办学道路,立足淄博,面向山东,以服务于纺织行业的发展为宗旨,在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上从传统纺织走向现代纺织,从民生纺织走向产业用纺织。形成适应纺织行业发展变化要求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成全省纺织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以纺织服装关键岗位技术培训为核心的社会服务,建成省级纺织行业人才培训中心;传承并创新纺织企业所推崇的丝绸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精、细、高”的人才特质,成为山东乃至全国传承、创新、研究丝绸文化的高地;把学院建设为精品特色高等职业学院。  ★教育模式  1、创新“1333”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更适应现代社会对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2、建立了完备的“专业、科学与人文素养、身心健康”三维课程体系,为培养学生掌握企业所需专业技能和成才所需职业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3、实行“教、学、做”一体化,突出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  4、采用“导师制的”面对面辅导,以人为本,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职业能力培养;  5、倡导“环境育人”理念,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绿色校园环境,润育学生身心。  ★毕业生就业  ◆学院坚持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毕业生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高薪体面”工作为落脚点,不断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学院数字化就业报务平台,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施一对一导师职业指导工程。  ◆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实现校企培养、实训、就业等全过程、全方位合作。目前学院已开设“鲁泰纺织班、染整班、服装班”、“芊翔班”、“世博华创动漫设计班”、“德邦物流班”、“思美尔订单班”等数十个校企合作订单班。  ◆与省内外二百多家名优企业建立了毕业生供需合作关系,每年定期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让企业到学校推介岗位、学生挑选企业,实现了学生“不出校门就能确定理想的就业单位”,就业率达98%以上,学生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社会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显著提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普通类专科:凡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普通专科志愿。  ★艺术类专科:凡参加2013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书,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志愿,录取时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普通专科文理最低控制线的艺术类考生,也可按照政策兼报我院普通文理志愿。  ★春季高考:凡参加2013年春季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课教学)。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采取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首先对报考我院的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依次录取(艺术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满足某专业,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数不满足某专业,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能满足专业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4)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重征志愿的有关规定组织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登录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6)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学院收费标准:文史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4600元/年;理工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校企合作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学院宿舍内设中央空调)。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学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年);  2、学院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500-1000元;  3、企业奖学基金: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芊翔西服有限公司(台湾)在学院设有奖学基金,用于创新人才培养;  4、订单班奖学金:校企订单培养班均设有企业奖学金:如“鲁泰”、“世博动漫”、“江辰”、“芊翔”等数十个订单班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以上;  5、订单班助学金:部分企业在学院设有相关助学资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报考相关订单班并申请企业资助,由企业代偿学费,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就业;  6、学院高分生奖励政策:凡是达到二本录取线到我院上学的文理考生,免三年学费;凡二本资格线下30分以内的文理考生,艺术类、对口高职达到本科资格线以上到我院就读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世博华创动漫设计与制作班不享受该项政策);  7、出国勤工助学:我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国外勤工俭学项目,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利用假期到国外勤工助学,每月收入约8000—10000元人民币。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三条颁发学历证书机构:山东省教育厅;颁发学院名称: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技工学院)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第二十六条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学院可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变化,适当进行专业调整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学院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11399,6825887,6801126;  传真:0533-6825887;咨询QQ:690656632邮编:255300;  网址:http://www.silkedu.com;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网址:山东省教育厅http://www.sdedu.gov.cn/;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管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所 在 地:山东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咨询电话:0533-6811618;6811399 学校网站:http://www.silkedu.com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以普通专科招生为主,兼顾中职教育。地处齐文化发祥地、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沿海开放城市,全国重工业基地,也是著名的“丝绸之乡”、“陶瓷之都”、“大染坊”故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绿树成荫、花香四溢、环境幽雅,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为韩国培养并派送留学生的中韩友好实验... 与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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