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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www.wtc.edu.cn/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27-87766666、87766665  传真电话:027-87766664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  一、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25号”文件批准,国家财政拨款设立,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二、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占地面积1610亩,建筑面积50.3962万平方米,实验实习设备总值达8917.1万元,建有现代制造技术等37个多功能实训中心、137个装备先进的实验室,有1万多台套教学仪器设备,其中计算机3600余台。现有教职工1219人,其中专任教师806名,教授、副教授214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6人,常年聘用外教15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  三、2007年我院在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云南、四川等省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招生对象全部为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六、空中乘务及旅游管理专业,只招收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当地联考成绩。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招我院面试合格的湖北考生,湖北考生文化分数线由我院根据面试合格的考生成绩划定,外省考生报考该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联考成绩。酒店管理(国际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涉外导游)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  七、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及网上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纪检组: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2、网络技术组:保证网络设备完好、信息畅通及网络安全。  3、网上录取组:负责录取工作的全部事务。  九、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院按国家和湖北省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实施办法和制度,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对困难学生实施资助。  十、通过网上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满学分,颁发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邮政编码:43007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学院网址:http://www.wtc.edu.cn/http://61.183.207.200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27-87766666传真电话:027-87766664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建设高职院校。二、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占地面积1610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9亿元,实验实习设备总值达8917万元,建有现代制造技术等37个多功能实训中心、162个装备先进的实验室,182个校外实训基地,藏书10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219人,其中专任教师806名,教授、副教授214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常年聘用外教15人。三、2009年我校在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云南、四川、贵州、青海、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下达招生计划。四、录取规则:1、招生对象为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按志愿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涉外导游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90分以上。3、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该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择优录取。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的考生。该专业录取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酒店管理(国际酒店日语方向)专业均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6、服装表演专业招收我校面试合格的湖北省考生时,高考文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该专业录取湖北省考生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河南省和山东省考生报考该专业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服装表演专业联考成绩,河南省的服装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该专业录取非湖北省考生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7、美术类及主持与播音类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8、数控技术专业、现代纺织技术专业学制为2年。七、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院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人成才。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于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九、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十、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牵头的,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1.纪检组: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2.网络技术组:保证网络设备完好、信息畅通及网络安全;3.网上录取组:负责录取工作的全部事务。十一、通过网上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修完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准予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网上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www.wtc.edu.cn/  http://61.183.207.200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27-87766666  传真电话:027-87766664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  一、学校概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首届最具影响力品牌100强,并获得新中国60年湖北十大教育品牌称号、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湖北省分行业10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610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亿元,年办学经费突破1.5亿元;现有教学设备总值10634万元,拥有38个多功能实训中心、176个实验室、216个校外实训基地,藏书10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数18500余人,每年为社会输送6000名优秀毕业生,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10000人次;现有教职工总数1219人,其中专任教师1111人,教授、副教授223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常年聘用外教15人。  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现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共75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省份:2010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直辖市)招生。  五、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湖北省招收部分参加高职统考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在湖北省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其他省、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涉外导游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3、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各省(市)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4、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酒店管理(国际酒店日语方向)专业根据就业特点均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的考生。录取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服装表演专业招收我校面试合格的湖北省考生时,高考文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该专业录取湖北省考生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该专业录取非湖北省考生时,我校认可考生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美术类及主持与播音类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数控技术专业、现代纺织技术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年。  六、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人成才。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201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www.wtc.edu.cn/  http://61.183.207.200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27-87766666  传真电话:027-87766664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  一、学校概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曾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届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在2003年湖北省百业状元、2004年湖北省15所社会最满意高校、2005年湖北省分行业十强、2007年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2010年新中国60年湖北最具影响力品牌、2010年新中国60年湖北十大教育品牌、在2010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院校评选中榜上有名。  二、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210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3亿元,现有教学设备总值1.49亿元,拥有56个多功能实训中心、216个实验室、269个校外实训基地,藏书100余万册;现有各类在校生22000余人,每年为社会输送7000余名优质毕业生,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15000余人次;现有教职工总数1222人,其中专任教师828人,教授、副教授240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常年聘用外教15人。  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现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轻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共86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省份:2011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五、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在湖北省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涉外导游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  3、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各省(市)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面试成绩的60%加上高考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4、服装表演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湖北省考生,我校自行划定服装表演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该专业录取湖北省考生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非湖北省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酒店管理(国际酒店英语方向)专业、酒店管理(国际酒店日语方向)专业根据就业特点均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6、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湖北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美术类及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人成才。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463号  邮政编码:43007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www.wtc.edu.cn/  http://61.183.207.200  招生部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27-87766666  传真电话:027-87766664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湖北省招生代码:7440  一、学校概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届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新中国60年湖北最具影响力品牌、2010年“科教中国行”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院校;是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湖北省百业状元、湖北省美誉高校、湖北省分行业十强、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同时,学校也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子教育学会职教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高教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职教育学会会长单位。  二、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440余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3亿多元,现有教学设备总值1.6亿元,拥有53个校内实训基地(中心)、211个实验实训室、342个校外实训基地,藏书106万余册;现有各类在校生21000多人,每年为社会输送6000余名优质毕业生,年均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16000余人次;现有教职工总数1213人,其中专任教师820人,教授、副教授29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专家7人,常年聘用外教15人。  三、专业设置情况:学校现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纺织服装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轻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共86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省份:2012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五、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在湖北省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涉外旅游(英语方向)专业、旅游管理(涉外导游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  3、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各省(市)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面试成绩的60%加上高考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4、服装表演专业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湖北省考生,我校自行划定服装表演专业高考文化分数线。该专业录取湖北省考生时,在湖北省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的60%加上文化成绩的40%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非湖北省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专业只招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在湖北省招办投档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美术类及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被装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学校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贫困学生成人成才。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于当年7—8月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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