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三条学校信息: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170; 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09年招生计划:1600人;学制:3年;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第四条学院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 学院占地600亩,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约77200万平方米,开设有8个专业,校内有实验大楼一栋、实训中心一座,建设有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计算机实训中心、机电一体化实训室、数控宵训室、汽修实训室、物流实训室等实训室。另有校办工厂——左江水泥厂等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专业的实习实训场所。 学院现有教职工312人,专任教师25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50人,双师型教师31人,通过实行聘任制人事管理模式,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兼职教师一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 学院大力实施“工学结合、学研合作、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实施“跨国培养,服务东盟”的人才培养战略。 第五条办学特色: 1、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活动——造就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学院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走产学合作办学之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和发展良机,与企业开展合作。学生通过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活动,让学生与企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稳定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和造就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我院建立了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工程造价、网站设计、数控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习工厂、模具实训室等多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并建立了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我院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提供了保障。 2、职业资格证书——就业通行证 学院各系部依托雄厚的师资和良好的教学设施,开设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具设计师、物流管理师、汽车中级维修工、预算员、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Adobe网页设计师、Adobe平面设计师、普通话等级证等等;同时学院还开设短期培训,包括家电维修、施工员、预算员等社会急需行业。学院通过职业培训,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使毕业生执有多本职业资格证书,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方向。 3、条条道路通罗马——“专升本”实现深造本科梦 (1)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区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升入普通区内本科院校继续两年的本科教育学习。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每年教育厅《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工作的通知》。 (2)我院与武汉理工大学等多所全国名校联合举办函授、自考和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升本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可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自考等入学考试,升入本科深造学习,获取名牌大学的本科文凭。 4、中职对口高职升学——轻松圆大学梦想 我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证书者均可报考我院,报考人员只需参加区考试院组织的基础课程考试和我院单独的专业考试。我院单独招生,国家承认学历。我院中职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六条2009年开设14个专业,招生人数为1600人,具体是: 序号专业学制科类学费招生人数 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年·人155人 2工程造价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年·人100人 3工程测量与监理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年·人110人 4数控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年·人150人 5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年·人110人 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年·人110人 7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年·人155人 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年·人70人 9动漫设计与制作三年艺术+文理6500元/年·人100人 10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年·人65人 11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年·人55人 12物流管理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年·人160人 13工商企业管理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年·人70人 14酒店管理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年·人70人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录取程序及要求: 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凡达到所在省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A志愿优先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3、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①高分考生优先,②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 4、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6、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 7、外语要求:英语。 8、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9、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0、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九条我院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和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学费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6人间,1000元/人·年。学生公寓宿舍配备空调、高速宽带网、电话、衣柜、书桌、热水、独立卫生间。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合条件者,可视其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 第十三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第六章助学办法 第十四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2500元/人。 4、国家助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人。 5、广州助学金:1000/人。 6、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毕业文凭发放 第十六条毕业文凭发放: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科),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 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编: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联系人:邓老师覃老师 传真:0771-7847258 电子信箱:gxlgxyzb@163.com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三条学院信息: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170;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13年招生计划:2000人(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制:3年;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第四条学院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五条2013年开设30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录取规则 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高分考生优先,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 6、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8、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 9、外语要求:英语。 10、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12、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九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 第十二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第五章奖学助学 第十三条为帮助和鼓励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院针对全日制普通专科生设有各类奖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十四条学院承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编: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咨询QQ:1057561250、957988623 联系人:刘老师邓老师 传真:0771-7847258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三条学院信息: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170;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14年招生计划:2600人;学制:3年;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第四条学院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第二章招生计划和专业第五条2013年开设32个专业及方向,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录取规则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3、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5、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高分考生优先,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6、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8、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9、外语要求:英语。10、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2、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和住宿费。第四章新生入学第九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第十二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第五章奖学助学第十三条为帮助和鼓励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院针对全日制普通专科生设有各类奖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第十四条学院承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以顺利完成学业。第十五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第十六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十七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第十九条联系方式: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电话:0771-79620887962028咨询QQ:1057561250、957988623联系人:谢老师阮老师传真:0771-7847258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三条学院信息: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4170;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16年招生计划:4100人;学制:3年;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第四条学院概况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附属有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建筑材料工业技工学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1239亩,环境幽雅,校园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设备达12041万元,图书馆藏书32万册,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七条学院设有建筑建材系、机械交通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系及艺术设计系五大专业系部,2016年开设35个专业及2个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八条2016年,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高分考生优先,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第十六条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外语要求:英语。 第十八条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第六章奖学助学 第二十七条学院建立一套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八条为帮助和鼓励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院针对全日制普通专科生设有各类奖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二十九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 第三十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其他注意事项 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编: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电话:0771-796208879620285961188 咨询QQ:140521915/15150963/957988623/1057561250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传真:0771-7847258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们邀您走进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园美地。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且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具有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技能型应用人才。 学院坐落在中国东盟口岸城市——崇左市。学院占地面积600亩。在钟灵毓秀的左江边,开拓创新的理工人用最快的速度,建成崇左市内规模最大、办学条件最好的高级职业人才教育基地。学院以“建筑特色化、风格人文化、设备现代化、功能多样化”为建设目标。 学院建有一幢现代化实验大楼,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个实训中心,已配备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为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体育馆、运动场等体育教学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初具规模,为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文化交流活动创建了条件。学院重视发挥成人教育和培训的作用,充分利用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实训基地,开展成人教育、联合办学和各类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到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工312人,专任教师25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50人,双师型教师31人。通过实行聘任制人事管理模式,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兼职教师—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师伍。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200多人。 学院大力实施“工学结合、学研合作、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实施“跨国培养,服务东盟”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院支持教育以人为本,育人以德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成人成材为使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学院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构建和谐、健康的多元化校园文化体系,以校园文化活动、多元化的青年社团组织等为载体,实施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培养计划。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广西理工,祝你成功;携手理工,迈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