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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3817。  第三条 学院校址:贵州省兴义市文化路36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4月组建而成的一所以全日制高职专科为主,文、理兼容的综合性公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占地面积486.2亩,分六个校区实施教育教学。现有校舍建设面积84611M2,各类藏书9.5万册,教学用计算机602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1300个,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500多万元,实验室26个,实习实训基地42个,果园示范基地150亩,苗圃快繁中心1个,大棚7个。学院共有教职工423人,专任教师224人,其中:正高3人,副高82人,中级146人。有硕士研究生20人。学院有着一支爱岗敬业、教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2008年中高职毕业生1377人,平均就业率超过了国家和省的平均就业率,同年共招收大中专新生2300余人,在校生规模达到6500人。2009年共开设《护理》、《药学》、《助产》、《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16个高职专业和30多个中职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毕业文凭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书。学院可提供毕业生1-2次推荐就业机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2009年招生人数:高职专科1794人。另招收五年制专科生100人。  第十三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符合国家助学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十五条 资助困难生的政策和措施: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就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为你成为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丰富的校园文化,将使你的精神修养得到升华,实用的技能训练,将助你毕业后零距离就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学院网址:http://www.qxnzy.com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5-3916666、0855-3916984(传真)  联系人:凌老师13985391716  学院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1招生章程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1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3817。  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4月组建而成的一所以全日制高职专科为主,文、理兼容的综合性公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新校区正在建设之中,占地面积500余亩,总投资2.1亿元。学院共有教职工457人,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正高8人,副高101人,中级173人。有硕士研究生20人。学院有着一支爱岗敬业、教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2010年中高职毕业生1800余人,平均就业率超过了国家和省的平均就业率,同年共招收大中专新生2800余人,在校生规模达到7000余人。2011年共开设《护理》、《药学》、《助产》、《医药营销》、《康复治疗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测量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控制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园林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兽医》、《种子生产与经营》、《烟草栽培技术》等21个高职专业和30多个中职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生工作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  第九条 在省考试中心120%投档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和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满足,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  若生源不足时,按省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地,降分录取。  第四章 毕业文凭  第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书。学院可提供毕业生1-2次推荐就业机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2011年招生人数:高职专科2280人。另招收五年制专科生100人。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相关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就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为你成为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丰富的校园文化,将使你的精神修养得到升华,实用的技能训练,将助你毕业后零距离就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学院网址:http://www.qxnzy.gz.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9-3916666  传真:0859-8709184  联系人:凌老师13985391716  学院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国标):13817。第三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第五条 200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分两个校区办学,校区占地面积563亩。下设生物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水利电力工程系、商务系、医药系5个教学系,学科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医学、水利水电等五大门类,开设有25个高职专业。学院现有在职职工406人,专任教师335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29人,双师素质教师107人。2014年在校生规模9000多人。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九条 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毕业文凭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书。学院可提供毕业生1-2次推荐就业机会。第五章 其他第十二条2015年招生人数:高职专科2000人。另招收五年制专科生300人。第十三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相关奖励和资助政策。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就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为你成为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丰富的校园文化,将使你的精神修养得到升华,实用的技能训练,将助你毕业后零距离就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你的到来!学院网址:http://www.qxnzy.net/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9-3916666传真:0859-3916666联系人:凌老师13985391716学院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维护学院、考生的正当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3817。  第三条学院地址:贵州省兴义市凤仪路2号(邮编:562400)。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200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分两个校区办学,校区占地面积563亩。下设生物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水利电力工程系、商务系、医药系、护理系、社会管理系及成人教育与培训部8个教学机构,学科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医学、水利水电、建筑及计算机学科等各大门类,开设有23个高职专业。现有在职职工430人,专任教师322名,正高职称8名,副高职称130名,讲师研究生以上学历41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校内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各专业录取采用“专业清”办法,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不能满足时,再考虑第二专业、三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毕业文凭  第十一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还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从业资格证书。学院可提供毕业生1-2次推荐就业机会。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2016年招生人数:高职专科4000人。另招收五年制专科生300人。  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相关奖励和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就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将为你成为社会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丰富的校园文化,将使你的精神修养得到升华,实用的技能训练,将助你毕业后零距离就业。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你的到来!  学院网址:http://www.qxnzy.net/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0859-3916666  联系人:凌老师13985391716  学院招生E-mail:qxnzy08@163.com  (备注: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2004年4月,学院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州农业、水电、农机化、财贸和卫生5所普通中等学校合并组建。2008年11月,贵州省黔西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并入学院。2011年6月,经省人社厅批准,州人民政府以学院为依托,成立黔西南技师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563亩,现分两个校区办学。下设生物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水利电力工程系、商务系、医药系、护理系、社会管理系及成人教育与培训部8个教学机构。现有在职职工430人,专任教师322名,正高职称8名,副高职称130名,讲师研究生以上学历41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学院新校区毗邻兴义飞机场,机场南路、兴丰大道、桔丰大道环绕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规划占地面积463亩,建筑规模24万m2,规划投资规模5.2亿元。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短期培训10000人次。现已完成建筑面积73,140.48m2,建设资金14,160.36万元的建设任务,已有10000余名师生在新校区教育教学。  经过10余年发展,学院办学已凸显出高、中职教育、成人教育、技师教育,技能、行业、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特点,为我州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型、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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