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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实施专科学历教育。  三、办学地址:  东校区:师范、管理、语言、艺术类专业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邮编725000  南校区:医学类专业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邮编:725000  北校区:汽车、计算机、电子类专业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邮编: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者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控制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经学院招办同意,主管院长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则按退档处理。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收费标准: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护理、助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脑艺术设计4500元/年;旅游管理、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文秘均为4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书费300-400元/年(三年后多退少补)。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特困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1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  邮编:725000  咨询电话:0915-3112570  传真:0915-3112570(自动)  学院网址:http://www.ak321.com  电子邮箱:akptc@163.com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邮政编码: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报学院招办,经院领导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严格控制在2%以内。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统招(包括单招〕,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护理、助产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4500元/年;统招,旅游英语、初等教育、酒店管理均为40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学前教育、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均为450O元/元,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为500O元/年;艺术类:音乐教育4500元/年,住宿费50O元/年;书费:医学类400元/年,其它类300元/年(三年后多退少补)。  六、奖学金政策:  l、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特困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1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院网址:www.akvtc.com  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13509151237(凌老师)  15929008833(陈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02护理系学工办:0915-3285159  基础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66教育系学工办:0915-3117933  信息传媒系学工办:0915-3280175艺术系学工办:0915-3117921  机电工程系学工办:0915-3280016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邮政编码: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报学院招办,经院领导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统招(包括单招〕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护理、助产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4500元/年;统招旅游管理、初等教育、酒店管理均为40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学前教育、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均为450O元/元,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为500O元/年。住宿费50O元/年,书费500元/年(毕业时多退少补)。  六、奖学金政策:  l、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院网址:www.akvtc.com  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13509151237(凌老师)15929008833(陈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02护理系学工办:0915-3285159  基础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66教育系学工办:0915-3117933  信息传媒系学工办:0915-3280175艺术系学工办:0915-3117921  机电工程系学工办:0915-3280016

  •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  邮政编码: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后,报学院招办,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退档:  2014年凡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的,原则上不退档;但对专业不服从调配的、上年度电子档案投到我院已被录取的,一律退档。  六、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统招(包括单招〕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护理、助产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4500元/年;统招旅游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初等教育、酒店管理均为40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学前教育、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均为450O元/元,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为500O元/年。住宿费50O元/年,书费500元/年(多退少补)。  七、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院网址:www.akvtc.com  十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0915-8171012  13509153622(王老师)  15929008833(陈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系:0915-3285008  护理系:0915-3285159  基础医学系:0915-3285066  学前教育与艺术系:0915-3117921  经济管理系:0915-3117933  电子工程与信息系:0915-8171102  机电工程系:0915-8171115  建筑工程系:0915-8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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