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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67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    邮政编码:51908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在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类,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要求如下: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会计学(国际商务会计)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5分及以上。    第二十三条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普通本科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美术术科考试,美术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具有美术类术科考试成绩。我校美术类专业术科考试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纪委审计监察室    联系人:袁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2718    传真:0756-3622718    电子邮箱:jianchashi@zhbit.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6-3622966    传真:0756-3622558    电子邮箱:zhaosheng@zhbit.com    学校网址:http://www.zhbit.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zhbit.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于2013年3月2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授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重点实验室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食宿条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公寓分四人间、六人间两种,每间宿舍内分别建有独立的卫生间、洗浴间及独立阳台;配有饮水机、电话、电扇。每人配有家具一套,包括:电脑桌、衣柜和床。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人。年(四人间或六人间)。            说明:住宿费标准暂按1500元统一收取,待开学后学校将对入住非空调房及飞四人间的学生按照实际入住公寓的收费标准返还差额。            1500元/年(四人间、空调房)            1300元/年(四人间、非空调房)            1000元/年(六人间、非空调房)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就业状况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校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      依赤花山脉纵横延伸330万平方米的珠海学院坐落在美丽的珠海市唐家湾,京港澳高速公路、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从学校的东北两侧通过,学校东门面对广珠城轨唐家湾站,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内20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波光涟漪,绿化环境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浅潭碧水点缀其中,宁静、典雅,是莘莘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学校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办学主体,是其重要延伸和战略组成。学校设有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航空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数理学院等11个专业学院以及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毕业生8000余人。     学校传承北京理工大学的延安精神和教育理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找准定位,逐步形成了目标明确、专业多样、特色凸显、师资到位、设施齐备、制度健全的教育教学体系,实现了快速、跨越式发展。     学校秉承“德以明理、学以精工”的校训,形成了“勤奋、务实”的学风和“严谨、诚信”的校风,培养志向高远、基础扎实、体魄强健、心境恬美,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校在继承北京理工大学的品牌学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特点,设置优势和特色专业,体现专业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目前,学校设置3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的师资队伍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依托,海纳百川,广聚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目前已形成以校本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以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主力,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教师为支撑的较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     学校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教学和配套设施46万余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技术先进,已建成信息、计算机、机械、化工、材料、艺术、设计等37个实验室(中心)。体育运动场地9万余平方米。学校以校园网络为基础,从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到教学科研管理全部活动实现了信息化。     2005年,学校高质量、一次性通过教育部专项检查。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名校办学的典范。     2006年,学校以全国影响力排名第4、活跃度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2006年度“网络中国·消费品牌活跃度及影响力独立院校10强”。    2008年,学校以全国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发布《2008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的“200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9年,学校以全国排名第5的成绩跻身2009“回响中国”腾讯教育年度总评榜“全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20强”。     2010年7月,学校从全国322所独立学院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2010年12月,学校以全国排名第4的成绩跻身2010 “回响中国”腾讯教育年度总评榜“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20强”。     2010年12月,学校被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主办,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中青在线等权威媒体协办的首届“教育公益盛典”评为“2010年度十佳优秀独立学院”。     2011年1月,学校被新浪网评为“新浪2010年度十大品牌独立学院”。     2011年1月,学校被新华网评为“2010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独立学院”。     2011年12月,学校被新浪网评为“新浪2011十大优势专业品牌独立学院”。     2011年12月,学校被腾讯网评为“2011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     2011年12月,学校被网易教育大选评为“年度十大独立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以其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坚持注重质量、提升内涵、凝练特色、创建品牌的办学思路,立足珠海、服务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努力创建应用型名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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