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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邮编:530021。  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并存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我院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我院2010年共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5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000-68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西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时专业安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安排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专业如果已录满,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安排,确定考生的专业;如有专业因填报人数不足而无法录满,则学院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灵活安排至其它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系各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外语成绩75分以上。旅游系各专业新生入学后校内体检有乙肝相关检查。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12199  2、学院网址:www.gxjmxy.com  3、E-mail:2199@gxjmxy.com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  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我院2013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我院2013年共有30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15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录取  第七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条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查询及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00100  2、学院网址:www.gxjmxy.com  3、E-mail:2199@gxjmxy.com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系别 招生专业招生数毕业学分第一学年学费备注贸易与管理系01国际贸易实务501275500文理兼招,所有专业都在学院本部教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5cm、女生155cm以上。新生公寓住宿费850元/年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数据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02营销与策划50127550003连锁经营管理50138600004物流管理50138600005工商企业管理501275500财会金融系06投资与理财50138600007信用管理50138600008财务管理50138600009会计(国际会计方向)50138600010会计与审计50138600011会计电算化501386000信息工程系12电子商务50127550013计算机网络技术50127550014计算机信息管理50127550015软件技术50127550016图形图像制作50127550017动漫设计与制作501386000旅游与外语系18旅游管理50127550019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50138600020烹饪工艺与营养50127550021商务英语50127550022文秘(速录师)50138600023应用泰国语501386000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2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0127550025服装设计50138600026广告设计与制作50138600027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0127550028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0127550029物业管理50127550030人物形象设计501275500学费按学分制收取,130元/学分。各专业毕业所需学分如上表所示,每一学年学费基本相同。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我院2014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招收各民族考生。第二章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我院2014年共有33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6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第三章录取第七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八条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条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第五章其它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查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001002、学院网址:www.gxjmxy.com3、E-mail:zj5312199@163.com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10日2014年高职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情况表招办电话:0771-5300100/5312199招生人数:2600系部专业名称招生数毕业学分第一学年学费备注经贸系01国际贸易实务801275500①文理兼招,所有专业都在学院本部教学。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4125px、女生3875px以上。③新生公寓住宿费850元/年。④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数据为准,学费以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02营销与策划100127550003连锁经营管理80138600004物流管理100138600005工商企业管理1201275500财政金融系06投资与理财60138600007信用管理60138600008财务管理60138600009会计(国际专门化)100138600010会计与审计80138600011会计电算化2001386000计算机信息工程系12电子商务120127550013计算机网络技术80127550014计算机信息管理80127550015软件技术50127550016图形图像制作50127550017动漫设计与制作50138600018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动画)50138600019室内设计技术501386000旅游系20旅游管理100127550021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方向)120138600022烹饪工艺与营养100127550023商务英语50127550024文秘(速录师)50138600025应用泰国语501386000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26房地产经营与估价80127550027服装设计50138600028广告设计与制作80138600029建筑电子工程技术80127550030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80127550031物业管理80127550032人物形象设计60127550033传媒策划与管理501386000学费按学分制收取,130元/学分。各专业毕业生所需学分如上表所示,每一学年学分基本相同。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院校代码:13827,邮编:530021。第三条办学性质:我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我院2015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各民族考生。第二章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第五条我院2015年共有25个高职(专科)专业招生;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700人(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广西教育厅公布的为准)。第六条我院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1)培养费:5500-6500元/学年;(2)住宿费850元/学年;(3)书籍资料费300元/学年(多退少补)。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校园网向考生公布。第三章录取第七条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分省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八条与外语有关的专业不限外语考试的语种。第九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条广西地区招生,今年按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相关录取方式;其他省份仍旧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第十一条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确定考生的专业。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病症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我们将在相关专业备注中说明。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第十三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第五章其它第十五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查询及联系方式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001002、学院网址:www.gxjmxy.com3、E-mail:zj5312199@163.com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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