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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代码:14310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  学院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八、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十一、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4—8593358  传真:0734—8593325  邮编:421005  网址:www.hngsxy.com  十三、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法人代表签字:夏卫星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代码:14310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  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汽车运用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八、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201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310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塘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汽车运用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家政服务、工程造价、营销与策划)  八、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教学英语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十一、毕业证书说明: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4—8593358传真:0734—8593325  邮编:421005网址:www.hngsxy.com  十三、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4310  二、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部门实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室内装饰设计、汽车运用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国际贸易实务、家政服务、工程造价、营销与策划、高速铁路动车乘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  八、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教学英语  3、男女比例:不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良好  5、录取规则: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十一、毕业证书说明: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4—8593358传真:0734—8593325  邮编:421005网址:www.hngsxy.com  十三、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答询和解释。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另定)。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湖南工商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4310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邮编:421005)  第九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校概况: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我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石鼓书院所在地——衡阳市,东眺秀水湘江,北望名刹南岳。校园规划面积一千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校内环境优美、楼群挺拔、茂林修竹、芳草如茵。  学院以“质量兴校,特色强校”为宗旨,秉承“明德修能致用求新”的校训,打造“工商”品牌。我院下设工学院、商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和继续教育部,共开设二十多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经五大学科。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建立了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资深教授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科学化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学院每年投入上百万元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构建了一支专业、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务实、进取的专职师资队伍。  学院积极创新特色办学之路,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零距离”就业,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先后在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地区设立就业联络处,历年安置工作做到用人单位称心、家长放心、学生安心。自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了数万名有用人才,成才典范灿若繁星。  第三章招生机构、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领导和决策机构,由院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常务副主任。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6年在全国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专业(详见招生专业情况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2150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2016年招生专业情况表序号院系名称专业名称招生科类学制1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文、理三年2会计文、理三年3人力资源管理文、理三年4投资与理财文、理三年5国际贸易实务文、理三年6市场营销文、理三年7家政服务与管理文、理三年8电子商务文、理三年9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文、理三年10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理三年11工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文、理三年12工程造价文、理三年13建筑工程技术文、理三年14建筑室内设计文、理三年15软件技术文、理三年16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三年17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三年18应用电子技术文、理三年19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文、理三年20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文、理三年  注:各专业计划数、学费等以2016年各省(区、市)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院校代码及招生批次以当地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局、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生因正当理由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经学院同意,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退费及相关手续。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男女生比例: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五章入学、奖贷助学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入学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三等级: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十七条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六章监督及其他  第十八条监督机制: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监督电话0734-8593338。  第十九条郑重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工作事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  第二十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  邮编:421005  招生电话:0734-8593338,8593999  传真:0734-8593325  学校网址:http://www.hngsxy.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招生章程由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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