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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新城职教园区(正舟大桥旁)  邮政编码:409000  第六条学院概况: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10]16号)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学院,是重庆唯一的一所公办旅游类高职专科院校。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位于重庆市黔江区舟白新城职教园区,毗邻美丽的黔江峡谷公园,距舟白机场2公里,离渝怀铁路黔江火车站3公里,距渝湘高速黔江南站4公里。师资精良,设施齐全,配备有满足需要、结构优化、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学院占地面积506亩,已建成了近12万平方米的教学、办公、生活等功能用房(有重庆第二大图书馆),并配置了齐全的设施设备。理念创新,特色鲜明,学院根据高职教育的现状,结合自身实际,在办学思想、培养目标、育人模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理念思路,特别是学生管理上提出了学生在校既是学生又是单位员工的“双重身份”管理模式;按照适应性、前瞻性、连贯性等原则设置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旅游商务、酒店管理、艺术表演、艺术设计、机械工程、电子信息8个系,规划28个专业,今年开设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6个社会需要、市场需求的专业。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0年国家核定我院高职专科招生计划400名,面向重庆、四川、贵州、新疆等省市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2.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3.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4.凡报考我院的符合国家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院对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  7.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8.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9.录取期间,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生亦可在我院网站中查询。  第四章毕业证书  第十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  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4000—5000元/年/生,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第六章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条件的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3-85086111传真:023-85086555  邮箱:cqtvis@163.com网址:http://www.cqtvi.com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点击查询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黔江区人民政府主办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院校。  学院地处重庆东南向重要开放门户、“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黔江,坐落在黔江新城科教园区,毗邻美丽的城市峡谷公园。交通便捷,距武陵山机场2公里,渝怀铁路黔江火车站3公里,渝湘高速黔江南站4公里。占地506亩,校舍规划总面积19.3万㎡,已建成14.7万余㎡的教学行政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体育场、酒店、生活附属用房、图书馆和旅行社。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学室、实验实训室、电子阅览室、形体训练室、标准田径场等,并配置了齐全的教学、科研、实训、办公、后勤各类设施设备。学生宿舍为标准4人间,其中宽带校园网、电脑桌、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等学习生活设备一应俱全。  学院应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之需而创立,以培养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为己任。目前设置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公共基础部6系1部,开设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城市园林、舞蹈表演、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英语、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4个旅游类专业,以旅游为特色的学科体系渐趋完备。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56人,其中,硕士、博士10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具有留学背景的3人。学院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秉承“乐山水化人文”的院训,走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并举并重之路,不断做大规模、做活管理、做强队伍、做优质量、做亮特色、做硬品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建成重庆乃至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2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批次录取。  2.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3.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4.凡报考我院的符合国家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降分)条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院对考生的加分(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7.艺术类专业按我院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10.录取期间,学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  11.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生亦可在我院网站中查询(www.cqvit.com)。  第四章毕业证书  第十条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  第十一条学院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类4500元/年/生、理工类5000元/年/生、艺术类60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生。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第六章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条件的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023-8508611185086683传真:023-85086111  邮箱:cqvitzjc@126.com网址:http://www.cqvit.com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和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招生处联系。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黔江区人民政府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旅游类职业院校,是重庆市旅游教育重点建设高校。  学院地处重庆东南向重要开放门户、“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黔江,坐落在黔江新城科教园区,毗邻美丽的城市峡谷公园。交通便捷,距武陵山机场2公里,渝怀铁路黔江火车站3公里,渝湘高速黔江南站4公里。占地506亩,校舍规划总面积19.3万㎡,已建成14.7万余㎡的教学行政用房、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体育场、酒店、生活附属用房、图书馆和旅行社。建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学室、实验实训室、电子阅览室、形体训练室、标准田径场等,并配置了齐全的教学、科研、实训、办公、后勤各类设施设备。学生宿舍为标准4人间,其中宽带校园网、电脑桌、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等学习生活设备一应俱全。  学院应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之需而创立,以培养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为己任。目前设置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公共基础部6系1部,开设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城市园林、舞蹈表演、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英语、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等15个旅游类专业,以旅游为特色的学科体系渐趋完备。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62人,其中,硕士、博士10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具有留学背景的3人。学院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秉承“乐山水化人文”的院训,走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并举并重之路,不断做大规模、做活管理、做强队伍、做优质量、做亮特色、做硬品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建成重庆乃至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3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16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邮政编码:409099第六条学院概况: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黔江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武陵山片区和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重庆市黔江区,校园毗邻风光奇秀的城市峡谷公园。占地面积35公顷,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大型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6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公共基础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城市园林、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烹饪工艺与营养等15个专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拥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4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0人,具有国外留学背景的3人。根据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弘扬“乘物游心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和“乐山水化人文”的院训,以迎接重庆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抓手,不断推动学院事业向前发展,积极创建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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