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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芬兰和中国的林纸结合之路

    芬兰是林纸一体化的世界现代林纸工业发展的成功代表,在促生态环境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林纸一体化充分地满足人类对纸品的需求,体现着世界造纸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也使得芬兰林纸工业赢得了国际市场;由于中国进行了成功的开放改革,中国成为芬兰林纸业最为重要的市场之一。本文对芬兰和中国的林纸一体化的发展历程运用实证的方法做了阶段性的分析;并运用产权和制度变迁的理论进行了规范分析.最后肯定了中国当前展开的集体林权制改革,确认这将造就一个在中国投资林业及林纸一体化的巨大商机。在1950年前,芬兰分散的私有林因为具有清晰的私有权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完成了自然发展阶段的林纸一体化。但是芬兰这一早期的林纸一体化因为完全竞争的机制也使得的分散的私有林主收益趋同、边际收益为零,自然地形成了的价格同盟,障碍林业、纸业和林纸一体化的发展。1950芬兰ZF出台的“国家原木价格协定”,是芬兰林纸一体化发展的里程碑。这一协定限制了私有林主私产的部分权力,完善了产权;从而极大的促进了芬兰林纸一体化的发展,促进了资产专用性的发展,从而驱动芬兰林纸一体化走向成熟,并为芬兰的林纸业开辟了世界市场。中国在1949年成立至1978年开放改革以前,在广大林木产地中实行的所谓集体林权根本就是虚权,国家控制的“全民”经济使一切排他性制度安排成为多余。而取消了产权利排他性,也就取消了资源利用的市场交易。这种反市场的计划经济制度造就了低效率、严重污染环境的纸业,同时还给中国林业资源的造成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实证的案例,本文例举了一个被公认为是中国开放改革的起点的事件;说的是中国安徽省的一个连年遭受贫穷饥饿、多数人都乞讨过的村庄,在面临灾害的时候冒着危险自发的寻求制度变革建立私有产权,执行所谓:“家庭承包责任制”(householdcontractedresponsibilitysystem);结果在没有任何增加资金和外部帮助的情况下,一年内竟然获得丰收,最后走上了富裕之路。这个实证的案例证明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可以跨越不同的政治体制建立私有产权,东方和西方都可以利用市场的显著效率服务人道的社会目的。这是贯穿全文的指导思想。中国在2004年实现“私产入宪”和2007年颁布实施《物权法》为中国的私有产权奠定了法律基础。2008年的集体林权制的改革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确立了中国林农对其承包的林地产权的排他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和安全性使得中国林农拥有了真正的林地的私人产权。由于中国有着巨大的木材原料需求以及当前的林地产出率十分低下,2008年面向全中国推广的集体林权制改革将极大的推进中国林纸一体化的发展,并为资本在中国林业、纸业和林纸一体化造就一个大好商机。诸如中国这样的指令经济已经失败的国家,市场体制正在发育。已经取得的成就市场体制面临着巨大障碍就是在差不多每个转折点上都会遇到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改革开放是由一项项具体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管制条例等制度构成的,内容繁杂,时分先后。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解决了在中国进行林纸一体化项目决策中要考虑的“制度组合”、“时机把握”与“实施顺序”等问题。

  • 摘抄一段跟制度经济学有点联系的话,大家体味一下它的经济学意味。

    众口铄金!大众的舆论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为令人害怕的事情。那些喜欢娱乐的民族曾经做过驱散,要么把它们拘押在重重社会阶层之下。第一层是士兵,然后是领主,最上面是一位堂皇的国王。并且,用城堡、军队和警察的锁链和镣铐加以牵制、桎梏。但是,有时候,宗教的原则会乘虚而入,进入期间,冲破这一切铁与火的牢笼,并且把至于其上的每一座高山都给撕裂、颠覆。那些政治上的富尔顿们和瓦特们相信统一性。他们早就看出来了,看出大众的舆论是一种巨大的动力。通过满足这种动力(因为正义令每一个人满意),通过对社会进行一种不同的安排,把它集合在一个相同的层次上,而不是把它堆积起来形成一座山。他们努力地因势利导,使那件可怕的事情变成一个国家的最无害处和最有生气的形式。

  •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11)之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最新进展2010年,后金融危机的中国经济乍暖还寒,如何从制度上防范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制度经济学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国内高校依托自身理论优势,围绕制度的评价与选择、企业与契约理论及公司治理、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国的体制改革与转轨等开展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检验。制度有好坏及其程度的差异,什么是好的制度、怎样评价和选择制度、制度是否稳定,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世界银行林毅夫、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龚强认为,当经济体的资本禀赋水平较低时,如果ZF偏好本国工业部门的优先发展,ZF将通过对经济的扭曲以达到其战略目标,从而选择了不好的制度。[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杨其静认为,通过比较制度分析可以发现经济增长和某些社会不公平现象是发展过程中硬币的两面,分权和辖区间对流动资本的竞争,以及官员晋升的锦标赛制度安排将促使ZF向企业伸出帮助之手,也容易引发ZF向弱势群体伸出掠夺之手。[2]厦门大学许文彬认为,制度从信息意义上看首先作为编码体系而存在,当该编码体系发展成为公共知识时,稳定均衡总是存在,但当制度性信息远离公共知识时,均衡的存在只能倚赖于一个强大且及时的惩罚机制。[3]山东大学黄凯南认为制度内生演化的重要驱动力是参与者个人主观博弈模型的演变,即使外生参数的变化导致客观博弈形式的变化,如果参与者的主观博弈模型或者其共同信念没有发生变化,制度依旧是稳定的。[4]企业与契约理论是制度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组成部分,其研究备受高校学者们关注。中国人民大学季剑军认为,企业作为参与国际贸易的微观主体,以生产率水平和组织方式的差异为特征的企业异质性已经普遍成为企业竞争优势和贸易优势的来源。[5]北京大学李金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聂辉华、耶鲁大学经济系沈吉认为,通过适当的内部分享规则或者产权安排,不同类型的团队组合均可实现一定程度的合作,缓解“搭便车”问题。[6]中国社会科学院杜创、北京大学蔡洪斌分析认为,产品的水平差异程度越小,锦标赛机制对厂商维持声誉的激励作用越强;即使厂商之间不存在生产能力的差异,偏向上期“胜利者”的锦标赛规则也比“公平的锦标赛”规则具有更大的动态激励作用。[7]北京大学吴联生、林景艺、王亚平认为,薪酬契约虽然对公司管理层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激励作用,但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更关注自身的政治前途且受到ZF薪酬管制的约束,正向额外薪酬对其没有明显的激励作用。[8]北京大学刘慧龙、王亚平、吴联生等研究也发现,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政治关联公司的高管报酬业绩敏感性低于非政治关联企业,员工冗余程度更高;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政治关联公司的高管报酬业绩敏感性高于非政治关联公司,员工冗余程度较低。[9]暨南大学苏冬蔚、林大庞认为,正式的股权激励具有负面的公司治理效应,只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并加快现代公司制度建设,才能强化CEO与股东之间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10]在公司治理方面,东北财经大学陈仕华、郑文全认为,公司治理研究框架正在向企业层面、企业间层面和社会层面共通融合的方向发展。[11]南开大学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以中国上市公司公开信息为依据,总结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特征,认为多数公司满足了强制性治理的要求,但治理水平等级高或者特别好的公司仍然偏少,自愿性治理有待改进。[12]同时,中央财经大学张学勇、清华大学廖理认为,无论是ZF控制的还是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都可以有效地提升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13]中国社会科学院田侃、南开大学李泽广、浙江工商大学陈宇峰认为债务契约在公司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债务契约对预算软约束条件下的“代理成本”未能较好地发挥监督约束作用。[14]暨南大学蒋海、朱滔、李东辉认为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和激励契约设计与一般企业不同,银行治理中两个最主要的特征是多重委托代理和多任务性,他们在Holmstrom&Milgrom(1991)模型框架下,揭示了商业银行最优激励契约均衡条件,探讨了我国上市银行的最优激励契约设计问题。[15]自1978年以来,市场导向的改革使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央-地方的财政分权和基于GDP的官员晋升锦标赛被认为是两个关键性的制度诱因。中国人民大学郭庆旺、贾俊雪研究表明,在财政分权体制下,纵向ZF级次减少和辖区ZF数量增加对县级地方ZF支出规模具有显著的负效应。[16]复旦大学范子英、张军认为,给予落后地区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当转移支付的量能够使得落后地区参与分工的效用超过分割时的效用时,即使在分权的体系下,落后地区也会主动放弃市场分割,采取策略性分工政策,提高市场规模效用。[1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杨其静认为,在中国式分权体制下,政治关联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尤其是民企)获得实际的产权保护和廉价的公共资源,突破各种管制和进入壁垒,另一方面也会抑制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不利于企业和国民经济长远的健康发展;[18]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力量的发展可以显著地抑制政治联系的影响力。[19]对于官员晋升锦标赛,中山大学徐现祥、王贤彬认为,中国地方官员对政治激励做出有利于辖区经济增长的反应不是绝对的,年龄越大,政治激励的作用越小;任期适度延长,则有利于政治激励作用的发挥。[20]中山大学王珺、殷宁宇认为,转轨时期我国地方官员在面临经济业绩指标压力下表现出趋中行为,这种行为选择的形成,一方面可以归结于转轨时期出现的刚性责任制使地方官具有自主性空间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每个地方官面临着名义权力、经济资源与晋升概率等三个因素的不同组合对其选择趋中行为提供了多种可能性。[21]制度经济学研究归根结底要为中国的体制改革服务,回答为什么要进行体制转轨以及怎样解决转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胡德宝认为,渐进式改革模式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在市场体系不完善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垄断行业不能实现全部私有化的政策,需要采用混合所有制,引入适度竞争。[22]但是,复旦大学刘瑞明、石磊认为,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不仅本身存在效率损失,而且由于软预算约束的存在,拖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进度,对整个经济体构成了“增长拖累”。[23]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张曙光认为,为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关系、经营者激励和企业家定价等问题,有必要重建“全民所有制”。[24]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陈彦斌、姚一昊则认为,中国经济增长过于依赖资本投入,未来中国经济保持健康持续增长所依赖的主要动力是人力资本、科技进步和制度改革。[25][1]林毅夫、龚强:《发展战略与经济制度选择》,《管理世界》2010年第3期。[2]杨其静:《分权、增长与不公平》,《世界经济》2010年第4期。[3]许文彬:《制度的信息意义考察——理论与模型》,《经济研究》2010年第2期。[4]黄凯南:《主观博弈论与制度内生演化》,《经济研究》2010年第4期。[5]季剑军:《论企业的异质性》,《江汉论坛》2010年第4期。[6]李金波、聂辉华、沈吉:《团队生产、集体声誉和分享规则》,《经济学(季刊)》2010年第3期。[7]杜创、蔡洪斌:《差异产品市场上的声誉锦标赛》,《经济研究》2010年第7期。[8]吴联生、林景艺、王亚平:《薪酬外部公平性、股权性质与公司业绩》,《管理世界》2010年第3期。[9]刘慧龙、王亚平、吴联生、张敏:《政治关联、薪酬激励与员工配置效率》,《经济研究》2010年第9期。[10]苏冬蔚、林大庞:《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经济研究》2010年第11期。[11]陈仕华、郑文全:《公司治理理论的最新进展:一个新的分析框架》,《管理世界》2010年第2期。[12]南开大学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评价研究——来自2008年1127家上市公司的数据》,《管理世界》2010年第1期。[13]张学勇、廖理:《股权分置改革、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经济研究》2010年第4期。[14]田侃、李泽广、陈宇峰:《“次优”债务契约的治理绩效研究》,《经济研究》2010年第8期。[15]蒋海、朱滔、李东辉:《监管、多重代理与商业银行治理的最优激励契约设计》,《经济研究》2010年第4期。[16]郭庆旺、贾俊雪:《财政分权、ZF组织结构与地方ZF支出规模》,《经济研究》2010年第11期。[17]范子英、张军:《财政分权、转移支付与国内市场整合》,《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18]杨其静:《政治关联与企业成长》,《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6期。[19]杨其静、杨继东:《政治联系、市场力量与工资差异——基于ZF补贴的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20]徐现祥、王贤彬:《晋升激励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省级官员的证据》,《世界经济》2010年第2期。[21]王珺、殷宁宇:《我国经济转轨时期地方官的趋中行为假说与解释》,《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22]胡德宝:《经济转轨背景下改革的路径与模式选择——以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为例》,《兰州学刊》2010年第1期。[23]刘瑞明、石磊:《国有企业的双重效率损失与经济增长》,《经济研究》2010年第1期。[24]张曙光:《试析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资源要素租金问题——兼论重建“全民所有制”》,《南方经济》2010年第1期。[25]陈彦斌、姚一昊:《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1978-2007年》,《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年第5期。

  • 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及其演化(三)

     (三)  科斯(R·H·Coase)在制度分析中引入边际分析方法,建立起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为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发展开辟了新领域。诺斯(North)曾经说,有了“交易成本”这个发现,我们才找到了解释制度存在和制度变迁的方式,才使我们可以解释整个经济在体制上的变化。比如,我们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可以理解制度为什么会存在,制度是怎样发生变化的,人们为什么以及怎么样采用更经济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交换活动等。他说,有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制度经济学才称得上是“新”的。笔者认为,由于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边际交易成本作制度分析,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较之先前的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不再是与主流经济学相对立或渐行渐远,而是呈现出“合流”或“融合”的倾向。如果说,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对早期的制度学派,在研究方法方面进行的拓展还只是量的发展和扩大的话,那么科斯对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就具有了革命性和方向性的改变。也许,这就是诺斯把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原因。  科斯认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重大理论缺陷是没有专门的制度理论。在他们那里,尽管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或者没有专门对制度运行成本进行分析,如斯密、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伦、米切尔、康芒斯等的旧制度经济学。科斯强调,要解释经济现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就必须研究对它们产生影响、支配或约束作用的制度安排。应当说,科斯并不是第一个注意研究交易背后权利关系的人,斯密、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就已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但科斯却是第一个通过引入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边际交易成本,解释了现实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四个显著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性发展。  科斯认为,诸如灯塔制度、电讯产品生产和消费出现的纠纷、农夫和养牛者的利益纠纷、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现象,实质上反映的是产权的界定和变迁;而产权结构的选择或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又取决于利益关系人之间相互协调和影响的边际交易成本。他举例分析说,假定有法律诉讼和私下协商两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如果两者的边际交易成本不相等时,当事人自然倾向于选择成本低的制度安排,这就可以解释不同状态下当事人会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如果两者边际交易成本相等,就会出现制度均衡,这就可以解释现实社会中存在多样化的制度安排的原因;如果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那么各种制度就是多余的。由此科斯认为,在现实经济中制度的显著重要性和制度安排的多元化,恰恰反映了边际交易成本的现实性,而这些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却是不被重视的。  科斯的制度分析方法还呈现出微观化、具体化的倾向。他不赞成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包括加尔布雷思)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认为他们的最大不足在于他们的制度分析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度变量,比如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分析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的过程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等等。科斯认为,这种整体主义方法论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一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他批判过去的制度分析方法:把企业和市场处理成不同利益集团解决利益纠纷的场所,其中起作用的制度要么是习惯和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么是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并且认为这些制度安排是作为决定当事人行动的社会整体出现的,当事人的行为反映了这些制度的特征。而科斯从考察一些具体的企业活动中发现,企业和市场本身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企业和市场的共存说明了两者的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在科斯看来,任何制度安排都是当事人根据具体环境自由选择的结果,这反映出科斯所运用的仍然是新古典的理性选择模型。从制度分析方法的发展来看,科斯重视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又不放弃演绎推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和纯粹归纳研究方法的不足。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五个显著特点。  如上所述,科斯的制度分析和以前的制度分析的最大不同在于,通过引入边际分析和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使得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的研究,可以建立在以个人为基础的比较精确的实证分析上,创立了可以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方法。这是科斯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个贡献。应当承认,如果制度分析仅仅停留在价值观的讨论上或一般性的规范分析上,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对制度的性质及其演化做出深刻的理解。科斯的开创性研究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而是促使人们更加科学地研究制度及其与之相关的经济问题,从而直接推动了制度分析的复兴。科斯在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开拓性成果,对后来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张五常等人的契约探讨、威廉姆森等人关于组织的理解等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他们是从现实的经济形态出发,检验理论的合理性,强调如果理论不符和现实,就需要修正理论模型本身。这种强调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没有陷入象牙塔式的推理,而是从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挖掘和发展理论。当然,在后来的发展中,古典制度分析、旧制度经济学,甚至新古典经济学等的研究方法,仍然对新制度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产生着重要影响,在相互的融合中形成了不同的方法论侧重和理论子分支,使新制度经济学呈现出研究方法和理论分支构成多样化的蓬勃局面。  (四)  以D·诺思和T·W·舒尔茨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制度经济学的最新发展。诺思认为,在影响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与经济绩效的诸因素中,市场机制的功能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市场机制运行并非是尽善尽美的,因为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克服“外在性”等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外在性”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产生“外在性”的根源则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在考察市场行为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必须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围。他们强调,制度是内生变量,它对经济增长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要要素,经济行为主体做出不同制度安排选择的原因,以及产权制度与国家职能,意识形态变迁的关系等问题,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度变迁理论在研究方法论上的特性,启发了经济学家在分析经济效率时,把经济理论与政治理论结合起来,把政治要素作为经济运行研究不用缺少的要素分析。  诺斯在强调制度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的同时,并没有丢弃“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事实上他是应用多种方法来研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六个显著特点。诺斯认为,一项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创新,之所以影响到制度变迁,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有许多外在性的变化促成了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形成,另一方面又由于存在对规模经济的要求,将外在性内在化的困难,以及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政治压力等原因,这些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规定的现有制度安排结构内实现。因而,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来克服这些制度障碍,由此导致制度安排的创新,并进而形成制度变迁。  诺斯认为,从“成本-收益”分析来看,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时,才会发生。这又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由市场规模扩大、生产技术进步和社会集团对自己收入预期的改变促成“制度创新”。因为,这些因素的变化,将会促使成本和收益之比发生变化,比如市场规模的变化会改变既定制度安排下的收益和费用;技术进步会使得制度创新变得有利可图;社会中各种团体对收入的预期改变会使他们对新制度安排的收益与费用作出重新评价等等,上述各要素作用的结果就会推动制度创新。第二种情形是,由技术创新、信息传播、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科学知识进步等创新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制度创新”。他强调,制度安排创新的真正原因在于,创新成本的降低,可以使在新制度安排下的经济行为主体获取潜在的利润。  总之,在运用上述制度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成本-收入”方法的基础上,制度变迁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一种制度下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关系决定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因此由制度创新决定的制度变迁是缓慢进行的。  (五)  综上所述,制度经济学不仅以其独特的理论思想和理论特色,在整个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引人注目,而且它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也颇具特色。更进一步讲,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演化轨迹和发展趋势,也是颇为耐人寻味和引人入胜的。起初,制度经济学无论在理论思想上还是方法论上,都以“逆经叛道者”的面目出现,强烈反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这个过程经历了从凡伯伦到加尔布雷斯的几代人的传承。他们强调制度分析,强调非经济因素,强调人的选择的不确定性,强调整体和规范研究方法等等。然而,自科斯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对制度展开研究之后,制度经济学无论在方法论方面还是在理论思想方面,都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变化的趋势不是日渐远离主流经济学,而是趋与相同,以至于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自科斯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可以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的,甚至能够被归并到新古典经济学中去。科斯制度分析方法的微观化和具体化的倾向,诺斯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更具有新古典色彩。  分析以上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方面呈现出的显著特点及其演化轨迹与发展趋势,可以使我们获得三点重要启示。第一、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是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进步服务的,他们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第二、研究方法具有相对独立性,一种方法可以为多种理论研究所运用,一种理论可以使用多种方法;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往往成为理论突破的启动按钮和关键环节,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的引入往往可以为理论研究开辟新的领域,促成新的研究成果。也许可以说,制度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待在方法论上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正如诺斯所说,制度经济学还有更多的研究工作要做,特别是应当更重视跨学科研究和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现象间的联系。

  • 制度经济学的应用

    某君住店,夜半致电吧台:最便宜的小姐多少钱?答:“一百,但是丑哦,漂亮的五百。”某君说要丑的。小姐来后,某君让其裸坐沙发,自去床上酣睡至天亮。小姐不解问:“叫我来干吗?”某君答:“房内蚊子太多!” (这个案例说明,当产权界定不清晰时,围绕产权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将出现比较随意模糊的分配与安排,更进一步说由于没有对资源明晰化的使用制度安排,或者说资源的使用专有性不足,才会出现模糊分配。当然目前该市场属于非正式交易市场,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既然业已存在这样一个产、学、研的地下产业,为何不让它地上化,制度化,行政化管理呢,例如成立《国家XX管理委员会》,内设党委、团支部、科技部、学习部等各级组织——既能促进社会和谐还又能拉动GDP增长率好几个百分点~ 

  •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想法

    发表此贴,只想在此论坛当中寻觅知音,以下的文字是本人原创的,当然思想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基本上是多年来阅读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所形成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起源于科斯在1932年写就发表于1937年的文章《企业的性质》,也即以交易费用(transactionalcost)的概念来分析企业,得出的结论是市场与企业之间其实是一种替代,这种替代之所以为出现,是因为组建企业后,做某些事情的交易费用要比交给市场去做来得低。所以,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当然是交易费用了。什么是交易费用?科斯在他那篇早期的文章当中,并没有对它下一个定义,但他创造出了这个概念,并且成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之一,名称已定,约定俗成,无可更改,但是其内涵及外延,我们可以有所发展。这发展到了张五常的手上有了更加宏大的思维。这宏大的思维是以合约作为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所展开的。这合约也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当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对其研究得最深最透的,当属张五常。张老浸淫于合约研究几十年,从其最开始打入经济学殿堂的《佃农理论》到新世纪所写的《经济解释》,无不透视着其对于合约的深刻理解。《佃农理论》对于分成合约的效率解释,推翻了以前多位学术名家的观点,建立一种新的合约观。交易费用在合约的框架下,其分类更为明显以及清楚。在合约的签约之前需要信息,这是交易费用中的讯息费用;合约的签订需要交易双方的讨价还价,还要一系列的中介机构作为保证,比如说律师、经纪、法官、会计师、文员、公务员等等,这些中介机构的花费都可以看成是交易费用;合约的履行也需要付出成本,这显然也是交易费用了。合约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交易费用的发生与支持,或者可以说没有交易费用的支出,不可能存在合约,也不会有合约的运用。合约为什么对于经济体如此重要?是因为合约的背后其实体现的是一种选择的自由,这自由曾经由诺奖得主,伟大的自由市场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极力推崇过,至今仍然是我们这个经济社会的主旋律。我想和谁签约,签订什么样的合约,合约怎么样去履行,是每个人的自由。这几点当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合约的内容,而合约内容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在新制度经济学当中,也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就是产权。产权,从字面上讲,就是指财产权利。之所以会有产权的存在,其背后的真正原因由阿尔钦阐述的最为深刻。阿尔钦说过,产、竞争以及稀缺其实说的同一个意思。这句话似乎难以理解,但是仔细想想这句话,我们不能不佩服阿氏的深刻。这个世界上,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人不参与,为什么要竞争,是因为资源稀缺,显然如果不存在稀缺,就不用竞争了。而竞争是竞争什么,其实并不是竞争资源本身,而是资源背后的权利,也即财产权利,即产权。合约规范着产权,可以看成是对于产权的研究表现,因为正是通过对于一个个合约的理解,我们才得以描述其背后的东西——产权。产权包括什么?经济学者各自有自己的看法,不过我以为,其中最为出色的阐述了产权的,还是张五常与其老师阿尔钦研讨之后的结果,即把产权区分三种,即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而其中所有权在产权的概念当中其实是不重要的,因为所有权本身只是代表着一种象征性的权利而已。在这三项权利当中,使用权显然是基础,这种使用权往往是排他的,也即我用了你就不能用,这往往被看作是私产的最典型标志。为什么使用它,是因为我看重的是使用这项资产或者行使这项权利我能够从中获益,所以获益权显然是从使用权延伸出来的。而转让权却是产权的核心所在,这是产权使用真正能有效率的根本体现,一项资产如果不能自由转让,就不能产生最大的效益,因为资产只有在自由转让过程当中,才会寻找到对其产生最佳使用的用途,这最高的用途往往是效率的最高表现,也往往表示着经济效率的提高。这也是自由选择或者说是自由经济的最大表现。这样看起来,合约界定着产权,而这界定需要交易费用;产权的内容由合约来加以表现,良好的合约安排应该能够体现为产权的有效使用。从大的方面来看,整个经济安排或者称为经济体制离不开对于产权制度的结构与本质的认识,不同的产权制度可能代表的是不同的经济安排,或者称为制度安排,合约安排可以看作是大的制度安排的细胞,这细胞的安排决定着整个制度的效率。每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运作费用,这运作费用有时往往大得惊人,这运作费用就是我们称的交易费用,只是因为在没有市场交易或者产权不能转让的情况下,也会发生,所以,张五常认为,这交易费用实在是应该被称为是制度费用。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冠之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几个核心概念,如合约、如交易费用其实是我们分析整个经济体运行的必须考虑因素,因为离开了这两个概念的考量,恐怕分析是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的。交易费用的上上落落,决定着经济事件的效率,也决定着经济体制运作的效率,交易费用本身边际上的比较往往是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比较以及寻找经济转变的突破口。合约,作为分析的另一个突破口,往往是我们分析小的经济事件的重要工具,不过对于整个经济结构来说,比如说在分析前几年发生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这合约分析的角度显然可以让我们发现,这致命的复杂的让人看不清的金融合约可能是罪魁祸首之一。产权是我们进行制度分析的内核,因为其难以在真实世界当中去加以观察,所以往往只是增加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深度,而并不能作为一种验证条件去加以验证,其作用恐怕更多的是理论性的。

  •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革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成为必然,我国自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涌现出很多因地制宜的创新试点,例如山东省莱芜市2007年在全省率先建立ZF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正在进行着制度的变革,所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其变革进程更具有现实意义。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基本假设为:制度可以视为公共产品,它由组织或个人提供,其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但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变迁,推动主体是某个人或组织,为从新制度中获取利益而采取的一种自发倡导组织的变迁形式,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种变迁的主体是国家,ZF以命令和法律的强制形式引入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从制度需求方面看,首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这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其次,我国目前处于从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转型的过程中,这一过程使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土地资源供给价值逐年降低。另外,农村改革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家庭作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各种风险,集体的保障功能在逐渐减弱。据统计,莱芜市总体上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06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到总人口的15%。同时,一对夫妇上养4个老人、下养1个孩子的“4-2-1家庭”逐步增多,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日益迫切。  从制度供给方面看,农民的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直至九十年代以后才开始试点工作。对农村居民养老问题,莱芜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进行过一些探索,如上世纪九十年代民政部门推行“个人储蓄”式农村养老保险;近几年来,部分区、镇、村自发探索实行“补助养老”;还有商业保险机构推行商业养老保险。这些养老形式存在弊端,很难推广。面对这种形势,莱芜市经过调研论证,采取ZF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低点起步,全面覆盖,逐步提高,城乡衔接”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方式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诱致性变迁的特点。现阶段,我国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在利润的诱导下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它具有诱致性变迁的特点。在莱芜市,对参保居民来说,个人交费低、实际保障高。个人交费最多的是65周岁720元,当年就开始领取养老金,最长两年内就能领回本金。80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用交费就能直接领取养老金。对农民来说,加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收益大于成本,所以农民有自发变革制度的需要。  目前,作为诱致性变迁主体的大部分农民意识相对滞后、知识水平不高,即使有少数人预期到这一制度变迁的潜在利润,但由于农民这一利益集团人数众多,谈判成本过高,绝大多数人依然很难达成共识并采取集团行动,从而实现制度的变迁。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不能单纯依靠诱致性制度变迁,还需要ZF的强制性变迁的引导才能最终实现。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强制性变迁的引导。从ZF层次的制度创新来看,其预期的制度创新收益也必须大于预期成本。这里的收益和成本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多的是社会和政治方面的。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经济收益与成本。农村养老保险变革的经济成本主要包括保险支出费用和组织成本。从案例看,如果莱芜市ZF全部包办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按这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低点起步,每年约需要投入6,000多万元,按照ZF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莱芜实际只投入1,000多万元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其次是效率高、成本低。如果完全由ZF管理运作1.5亿元的养老基金、每年运转经费约需200万元,而采取市场运作,中国人寿莱芜分公司按养老基金总额的1.5%一次性提取管理费,仅相当于ZF运作一年的费用,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社会收益与成本。莱芜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后,社会效应明显。首先,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维护了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增强了对党和ZF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其次,从实践看,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过程,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社会成本主要是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ZF可通过较高的中央集权和较强的公信力来努力降低这些制度成本。  从以上分析来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革收益要大于其成本,所以ZF有动力完善其制度供给,加快制度变迁的速度。  三、案例启示—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思路  目前,我国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仅在小范围进行试点,并未形成全国性的、稳定而规范的制度。所以,找出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原因,加快其变迁的进程已迫在眉睫。  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很多,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即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在制度变革的不同阶段,三种因素会同时发生作用,但作用大小不同。在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经济因素对制度变革成本影响较大,而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对变革成本的影响较大。根据这三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制度变迁提供物质保障。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水平愈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就愈有保障。因此,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近年来,莱芜市ZF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经济发展路子,形成了工业带动发展、园区带动发展、村企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带动发展、旅游开发带动发展的五条发展路子,聚集起了80%的企业,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国家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同时,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完善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二)确立社会公平的建制理念,加快养老保险意识的变迁。意识形态在制度变迁中既有约束作用又有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既得利益阶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会对制度变迁持反对态度。计划经济阶段,农民阶层没有得到社会保障制度庇护被认为理所当然,这种观念意识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障碍。为推广新型的养老保险制度,莱芜市里制定了宣传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人寿保险公司组成专门的宣传队伍,制作《宣传课件》,印发宣传资料,派出专人到各乡镇集市、街道深入宣传发动。  (三)充分发挥ZF职责,坚持ZF主导的发展趋势。由于农村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资格缺位,应发挥ZF在制度变迁中的主导作用,以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为主。所以,ZF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机制,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法制的轨道,强制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其次要建立多渠道筹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莱芜市在2007年建立了ZF补贴与个人交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并在2009年正式执行。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养老保险也正在经历由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国家从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只要ZF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试点经验总结,适时地制定转移的法律和法规,具备了强制性变迁因素,就能成功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瑞仙.制度变迁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J].开发研究,2008.2.  [2]王汝堂.莱芜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N].新华网山东频道,2007.10.9.  [3]诺斯.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王能.制度变迁理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9.5.

  • 制度经济学讲座——中原文化第二讲:近世中原(汪先腾)

    中原文化第二讲:近世中原(汪先腾)古典(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近世中原-------中原经济与中原文化赏读中原经济与中原文化第二讲:古典(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近世中原时间: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晚上19:00~20:35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南1-303主讲嘉宾介绍:汪先腾,男,东方今报资深记者,东方地产周刊主编,现为东方今报城市生活杂志统筹。《东方财经》周刊主创人之一,长于政经与产经报道与财经评论。曾任《商业2.0豫商》杂志执行主编,熟悉奥地利经济学派及河南地方经济史,著有《反刍铁路改革》、《大一统前夜的河南烟草》、《郑州式理想:郑州经济史》、《河南30年通》、《近代河南的整体图景》等等。主持人介绍:周阳敏,男,阳民管理咨询机构董事长,中国反垄断网主编。具体演讲提纲请联系我们:Ampoc.org@gmail.com

  • 【原创】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恋爱学问

    以下是个人对恋爱的规则一点分析。希望抛砖引玉!大家畅所欲言!LoveInstitutionalEconomics交易费用经济学确实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从科斯到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经济学日臻成熟。威氏将交易特性与治理结构进行结合,将制*度对交易费用的影响,进一步细化。贝克尔在《婚姻与家庭经济学》中将之用于解释婚姻的产生和维持。乍看起来,将婚姻和家庭用近乎赤裸裸的经济理论进行分析,未免太过“残忍”。可粗略读罢,确实在理。(当然,包括交易费用理论在内的新制*度经济学,仍旧是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为内核:效用论,成本收益论等。因此,婚姻里的交易费用也是一种效用的损耗,更多的是心理情感成本。)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是一种节省交易费用的婚育形式,家庭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也是一种节省交易费用的社会基本单元形式。为什么会节省成本,因为采用了关系治理结构。有例为证,从人*民*公*社的队生产,到家庭承包责任制,即是由前者的新古典契约发展到后者的关系契约,亦即,用家庭亲情来约束作为经济人的家庭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爱情里又何尝没有交易费用理论存在?在爱情的治理结构里,互相交换爱情,叫相爱;只一方付出爱情,叫单恋;双方都不付出爱情,叫“玩玩儿”。爱情是个特殊的“商品”,其特殊性,让人想起新古典经济学里的那种精致的条件假设,只有在这种苛刻的假设下,也许才会出现这种“特殊商品”。爱情世界是纯真的美好的,符合精致假设,所以会出现爱情这种“特殊商品”。到底有何特殊之处呢?且看下文分解。爱情具有极强的资产专用性,因为他(她)对她(他)的爱情,只能在她(他)这里产生效用。把他(她)的爱情放在其他人那里,这种感情的价值就会消失于无形,转化为切实的沉没成本。若他(她)将自己的心重新放在其他人身上,必将伴随着情感的损耗,巨大的交易费用使得他(她)不愿轻易放弃。义无反顾的付出感情,实质上可看作是一种质押行为,付出方程度了全部的风险成本。于是接受方就具有实行机会主义行为的强烈潜在动机。况且,若是双方付出的感情不对称,即便走入婚姻,多付出方势必会寻找新的弥补感情缺憾的渠道,于是将面临很高的婚外情和离婚风险。若是相爱的情况下,双方都义无反顾的投入感情,互相质押,那么感情会十分稳固。若是单恋的情况下,则投入方和接受方的质押行为,即感情的投入严重不对称,目前的男女朋友关系变得岌岌可危。爱情的交易频率很小,一个人的一生,或有一次,或有几次,可绝对不会像菜市场买菜那样频繁。这限制了付出方的“撤资”行为,因为“撤资”后,再次发现“投入”目标又会付出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且这些合适目标很少,对于大龄青年就更加少之又少。另外,作为补充,可以从产权理论里可以发现,若是只拥有对方爱情的名义产权,而不具有实质产权,则对方的爱情无异于被置于公共领域,对方可以改变投入目标,其他人也可以竞争公共领域的资产。拥有对方爱情的完整产权,这往往意味着是对以后融洽和睦的婚姻关系的预期。没有产权带来的稳定预期,又何来稳固的男女朋友关系?林毅夫用“退出权的丧失”来解释人*民*公*社的低效率。若是一再努力,可始终没有获得对方感情投入,那只有行使退出机制了。尽管会造成感情沉没,但与残缺的爱情产权相比较,未来的完整爱情产权所带来的健康稳定充满关爱的婚姻关系,更加具有吸引力。

  • 周其仁《新制度经济学》课堂笔记

    从一支铅笔开始•铅笔的来历–铅?•1566年,德国-瑞士博物学家最先描述一种将“铅”(当时以为石墨是铅)插在木柄里的书写工具•1779年,瑞典化学家谢勒指出,“铅”原来是“石墨”(graphien,希腊字,意思是“书写”),是碳的一种形态•石墨矿主要分布在斯里兰卡、马达加斯加、墨西哥、加拿大安大略、西西伯利亚、美国纽约州和朝鲜•1896年首次偶然合成了石墨,取得专利权•1897年开始石墨的商业性生产•1918年后,主要用石油焦生产高纯度石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铅笔”“石墨”–“前身”数之不尽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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