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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经济学派简介

    制度经济学派制度学派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社会主义社会,它是对美国现实的一种反映,只不过歪曲地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特别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和特点。首先美国是垄断资本主义的典型国家,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就成为垄断组织发展水平最高的帝国主义国家。国家政权同垄断资本主义空前紧密地溶合在一起。国家调节经济的活动已成为美国资本主义再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整个经济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美国,一小撮垄断资本集团主宰着美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他们是真正美国的统治者。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其中包括制度经济学派,不能不对垄断统治表示自己的态度。早期制度学派如凡勃伦,对垄断组织特别是垄断寡头提出尖锐的批评。新制度学派如加尔布雷思则热心捍卫垄断统治,尽量粉饰资本主义。第二,美国是资本主义世界中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国家,并且世界科学技术中心已经转移美国。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西方经济学家也开始大谈科学进步,用纯技术观点看待社会的变化,提出新的为资本主义社会辩护的理论。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就强调技术的特殊作用,主张社会经济的控制权应由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人员组织起来的"技术人员委员会"来掌握。新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也是十分重视科学技术革命的。第三,美国是社会鸿沟最深的国家随着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各种矛盾的日益激化,美国经济中的各种危机不断爆发,甚至还时常出现危机相互交织的严重局面。这就使得美国工人阶级与劳动人民生活十分动荡,从而阶级斗争波浪起伏地向前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新制度学派的主要代表任务加尔布雷思就歪曲解释社会对抗激化的原因,同时不得不承认美国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某些“缺陷”和矛盾,提出限制垄断资本权力的要求和办法,以改革的面目出现。第四,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是同当时的阶级斗争紧密联系的。制度经济学具有以下的特征:首先,承袭历史学派的“历史归纳法”,学派制度特别是加尔布雷思的理论,正是继承了这种历史归纳法,反对抽象演绎法,特别重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摒弃市场机制可以自动调节资本主义的传统教义;强调社会经济的演进,否定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变。其次,隐蔽地为垄断资本辩护,如为垄断组织打掩护,歪曲垄断这一概念;用批评垄断组织的某些“缺陷”的办法,来捍卫垄断组织;转移群众的斗争矛头到工会;再次,公开反对科学社会主义;最后,强调美国的特殊和“例外”,美国资本主义是在完全不同条件下发展其来的,而且又完全不同于其他资本主义。他们大肆赞美美国资本主义,把它说成没有严重社会矛盾和社会鸿沟,在一切阶级都是进步的制度,把美国当作“进步”,“民主”和“自由”的化身。制度经济学的演变大体是这样的: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的就制度经济学,其创始者和代表人物为凡勃伦,还有康芒斯,米契尔。从旧制度经济学到现代制度经济学过渡时期的制度经济学,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贝利,米恩斯,艾尔斯和克拉克等。战后出现的新制度经济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加尔布雷思,缪尔达尔,格鲁奇,贝尔等也是著名的新制度经济学家由于新制度学派变得时髦起来,人们把迥然不同于凡勒伦,加尔布雷思的经济学家,如科思,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等,均归之为新制度经济学派,有人甚至把施蒂格勒,布坎南也列入制度经济学之列。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经济制度”的产生,发展及作用。制度经济学派对制度这一术语,或者理解为社会现象,如家庭,国家,垄断,工会等,或者理解为社会心理,行为动机和思维方式等的表现。制度学派虽然强调制度因素的作用,但他们对制度及其发展原因的解释并不一致,颇具代表性的是凡勃伦的观点。他把制度归结为人们主观心理的基础上产生的思想和习惯,认为制度本身就是由"为大多数人普遍接受的固定的思维习惯"所组成的,并用受这种心理和精神支配的一般制度来代替社会经济制度。在他看来,思想和习惯是逐渐形成的,因而制度也有一个历史进化的过程,但制度的本质是不变的,改变的只是制度的具体形式,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演进,而无突变。新制度学派承袭了凡勃伦的基本思想,更多地从制度方面或结构方面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在新制度学派看来,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界客观因素互相制约所形成的和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心理现象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所有这些都是新制度学派的研究对象,这使得他们的研究对象超出了传统经济理论的范围,接近于社会学。在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方面,制度经济学无疑吸取了德国新历史学派的一些基本思想,如强调经济学的任务是研究和考察制度历史进化过程,从人们的心理出发解释社会经济现象,致力描述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表面现象而缺乏对经济现象的理论分析。所以,制度学派被某些人看作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在美国的一个变种。狭义的制度经济学方法,即早期的制度经济学方法或加尔布雷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包括:第一进化论,他们强调经济学应该是一门进化论的科学,把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生物的进化一样,是逐渐的,演进的。作为制度学派的当代继承者,行为主义者温特和纳尔逊用进化论研究了企业行为,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等。第二,整体论,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观察时,才能更清楚地了解它。整体论有这样几个特点:它是一种质的分析,而不是单纯量的分析;它所进行的是案例分析和归纳,而不是进行逻辑推理;它试图建立的模型是结构性的,而不是预言性的;它所采用的心理观点是行为主义的,而不是个人主义的。19世纪末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是制度经济学的创始阶段,这一阶段称为早期的制度经济学,或称为就制度经济学。这一时期可分为三支:第一支还是以凡勃伦为代表的社会心理学派,强调对社会文化心理和习惯的分析,特别是科学技术进步对这种所谓"制度"的影响。凡勃伦将"制度"定义为"广泛存在的社会习惯",然后开始他的"制度导向"的研究。他的主要观点可概括:第一,本能说,在他看来,经济制度是人类利用天然环境以满足自己物资需求所形成的社会习惯,而一切社会习惯又来自于人类的本能,本能树立了人类行为最终的目的,推进了人类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做的种种努力。由于本能是天赋,不变的,因而由本能所决定的制度的本质也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制度的具体形态。第二,进化论,凡勃伦认为制度的进化是逐渐演变的,而不是突变的。第三,否定客观规律,凡勃伦认为制度的演进不但是一个永不结束的过程,而且改变的趋向和进化的将来形态,除了短期外,都是不可能预期的。第四,技术决定论,他认为在人类经济生活中有两个主要制度,一个是满足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制度,一个是私有财产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制度具体形式是"机器利用"和"企业管理"。机器在工业生产中的作用是现代经济的决定性的因素。第五,"既得利益者"和"不在所有者"论,凡勃伦把19世纪末出现的以控制和减少生产来取得高额利润的垄断组织为"既得利益者"和"不在所有者",并对其进行谴责,但同时凡勃伦认为这些垄断组织为维持经济的繁荣与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凡勃伦还对资本主义进行批判。他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进行揭露,他的论述和马克思是相一致的:资本主义的唯一动机和目的就是攫取更多的剩余驾驶,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资产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没有任何别的联系。其次,他对资本主义诸如新与旧之间矛盾,指社会发展中的饿制度必然同新的社会生活条件发生冲突;资本主义两个特征"工业"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浪费现象;妇女受屈辱压迫的地位作了一定的揭露和批判。再次,对资本主义大企业和金融寡头统治的揭露,他公开把金融巨头称之为"有闲阶级",把它看作是"一个保守阶级",是发展现代工业的障碍。第二支是以康芒斯为代表的社会法律学派,强调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体行动方面起的作用。康芒斯所说的制度,是指约束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而言,而在集体行动中,最重要的上法律制度。他认为,法律制度不仅先于经济制度而存在,并且对经济制度的演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康芒斯所代表的社会法律学派制度经济学有着严密的体系,概括起来有这么几点:第一,稀缺性是冲突的根源,也是合作,同情,公道和私有财产的根据。稀缺性导致人为秩序即集体行动。第二,由于稀缺性,所以人们之间的利益是冲突的。康芒斯认为应该从冲突中产生秩序。在他看来,在秩序中可以继续存在冲突,而且不仅存在互相冲突,还存在互相依存。他把冲突和依存归结为基本的社会关系,这只有在集体行动所产生的秩序中才能共存。第三,交易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单位。在康芒斯看来,冲突,依存和秩序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单位,而这三者只有在"交易"的公式中才会结合。。康芒斯把"交易"定义为一种合法控制权的转移单位。因此所有权成为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他认为买卖交易的一般原则是稀缺性,而管理交易的一般原则却是效率。第四,无形资产的合理价值。康芒斯认为无形资产的概念,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剥削和习惯法中的合理价值概念,它只有在交易中才会出现。第三支是以米契尔为代表的经验统计学派,他们认为经济理论的研究是次要的,不应该先有理论,在用它来整理事实材料,而应当先对事实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得到结论。米契尔在研究经济周期时,依据统计资料,指出经济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产生着下一个阶段,即繁荣导致衰退,衰退又导致繁荣,资本主义经济正是这样波浪式前进的。他的经济周期理论可以概括为:首先,他将凡勃伦对于工业领导人的技艺和废艺的区分,变成制造财富与挣钱之分,并以此作为他经济周期理论的出发点。其次,他论证了经济周期各阶段必然连续过程。他还认为货币经济中的产生由现实的和预期的利润决定,而利润又与成本,价格及其他因素相关,对这些关系的调整,经常会出现失误,于是形成周期的波动。再次,米契尔选出了一些特殊因素,如货币因素,气候的周期变动,储蓄过多,消费不足,投资过多或不足等,作为解释经济周期的先验依据,进行资料收集和统计检验。在凡勃伦去世到新经济制度学派形成之间的30年间,是从旧制度学派到新制度学派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的艾尔斯对技术和矛盾进行分析。他认为对于制度经济学家来说,首要的问题是要分析与西方工业化有关的技术或技术行为。在他看来技术进步的代表,是使工业社会的成就成为可能,使制度,人性,文明得以形成的动态力量,是西方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艾尔斯认为科学进步和科技变革有赖于包括设计,器械,工业和科学过程的使用。艾尔斯同时也对制度进行研究,他认为必须用对制度的研究来取代对作经济学永恒主题的欲望,满足,价格等问题的研究。他认为要理解生活的制度方面,就必须分析礼仪行为。制度主义者都支持这样的观点,即社会结构是由更高的权力机构认可的,它知道社会成员的行为,并形成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由过去继承下来,并通过对每个人的一生都起作用的灌输而得以延续下去。最后,艾尔斯对技术行为与制度行为的矛盾进行分析,他认为科学和技术的冲击倾向于缩小制度行为的范围。还有技术进步改变了财产的概念,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经济权力结构,其传奇式的背景,资本主义的理论,都是经济进步的障碍。另一方面,制度也影响着技术。制度可以影响技术变化的发展方向,促进某些技术的发展,阻碍另一些技术的发展。艾尔斯认为,西方经济的发展不能归功于市场制度。他指出,商人销售的各种商品不是由市场产生的,而是现代科学和技术的结果。正是技术的发展才使市场的发展成为可能。其次,艾尔斯还研究社会价值。他认为经济学必须从什么是道德上是好的或是坏的这一角度研究价值问题。为此他提出了两套不同的价值观点。一套价值来自技术进步,这是价值的真正来源。另一套价值来自于信仰和行为的制度模式,在不同社会是会有所不同的。而对于社会价值的内容,艾尔斯把价值分为两类:与制度有关的价值和与技术有关的价值。前者是虚假的,不合理的,后者是真实的,合理的。因此,他认为所谓的社会价值,实际上就是技术价值,包括自由,平等,保障,富裕,美好和民主。他还提出价值的统一性概念,以说明自由,平等,保障,富裕,美好,民主和技术过程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认为。所有真实价值是同一增长的,它们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冲突。最后,贝利关于资本主义的变形论进行论述。资本主义的变形论是对美国资本主义实际生活的描述。贝利认为由于股份公司的发展,美国的资本主义发生了革命,它和旧的资本主义已经截然不同。他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贝利认为,20世纪中叶,美国的资本主义正经历一场深刻的革命,而各革命的主要工具就是现代大公司。贝利指出,随着大公司的迅速发展,生产和资本集中的趋势已变得越来越明显,以致成为美国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形式。第二,经济的计划化,贝利认为,随着大公司的发展及其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资本主义经济逐渐由竞争经济转变为计划经济。经济计划化程度的加强,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无ZF状态被克服,长期困扰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就是可以避免的了。第三,公司权力的转移。贝利认为股份公司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公司的权力已由作为所有者的资本家手里,转移到了作为管理者的尽力人员手中。第四,集体资本主义。贝利认为股份公司的发展使资本主义的性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的资本主义已不再是私人资本主义,而是集体资本主义或人民资本主义。在贝利看来,资本主义的集体性质首先是对财产的集体所有上,其次资本主义的集体性质还表现在企业资本来源的集体性,最后公司的目标也变为满足社会全体公民的需要。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继承凡勃伦为代表的就制度经济学派的传统。他的理论主要有:第一,"抗衡力量"的概念,在加尔布雷思看来,虽然资本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大公司手中里,消除了资本主义市场的竞争,但并不因此而导致垄断,因为正是这一集中过程引起了对立的,中和的,抗衡的力量--工会,合作社,买方或卖方的大公司和新出现的资本主义联合会。加尔布雷思认为抗衡力量就是以上三种,他认为在劳动市场上,垄断组织是强大的买者,而工人则是弱小的卖者,由于工人长期遭受垄断组织的损害,促使他们起来组织工会,并发展成抗衡力量。而合作社组织,在加尔布雷思看来,是小商品生产者可以建立的,并与垄断组织抗衡的一种力量。在消费品销售市场上,消费者虽然自己并不是组织抗衡的一种力量,但他们哟哀求零售商为消费者的利益而组织和发展抗衡力量。第二,"丰裕社会"理论,加尔布雷思所谓的"丰裕社会"是指"全民福利国家"。主要内容有:1"收入均等化",贫富悬殊现象的消除,是加尔布雷思鼓吹的"丰裕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或内容。2"社会福利",是加尔布雷思鼓吹的"丰裕社会"的另一个重要标志。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附录,包括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卫生保健,家庭补助,养老金以及住房建筑,教育,文化等社会服务和措施。3"充分就业",这又是他鼓吹"丰裕社会"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加尔布雷思只承认短期失业或结构性失业。4"经济安全",加尔布雷思认为,在"丰裕社会"里,一切太平,经济不安全已经消除了。第三,"新工业国"概念,在加尔布雷思看来,在美国,几百家大公司,几乎提供商品和劳物的一半。这些大公司组成"工业社会"或"工业体系",它们决定着现代美国社会经济的性质。在他看来,美国社会已经发生变化:1权力从资本家手里转到"专家组合"手里。2企业目标也发生改变:主要目的是企业稳定,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3"生产者主权"代替"消费者主权"。4工业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由于公司追求稳定,有充裕的资本,因此银行的作用缩小。5"技术发展的必然性"理论,在加尔布雷思看来,经济演进的整个过程和经济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是由技术发展决定的。第四,"新社会主义",加尔布雷思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趋同",而且这种"趋同"是"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必然性结果"。他的新社会主义是以"二元系统"理论为基础的,二元即"计划系统"和"市场系统";而且是现代垄断资产阶级的乌托邦。另外,他的新社会主义还研究了国家总需求,教育与培训职工,控制工资与价格和信念解放等问题。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还有格鲁奇,他的主要经济思想有:比较经济思想,他从经济制度的结构,职能,成就,问题和前景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比较和分析,形成了他关于比较经制度的理论。他认为经济制度的结构是由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职能组织如住户,工业企业,农场等。从广义来说,经济制度的结构,可分为公有和私有两部分。东西方经济结构的差别在于所有制。而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经济制度职能方面提出的问题都是一样的。他还分析了几种不同类型的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成就,即资本主义制度,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不发达国家。他还认为现实的经济制度可能趋同,但同时他也看到这种现象会受思想,政治和文化因素的限制。格鲁奇不仅是一个比较经济学家,还是一个新制度主义者。他用演进的,动态的观点补充和发展了传统的静态发展均衡观:他还指出这是因为它是一个社会--文化制度的一个部分。除此之外,格鲁奇提出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和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特别重视国民经济计划。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缪尔达尔是制度经济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他的制度经济学包括:对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脱离规范经济学的批评以及主流经济学太抽象和数学方法的大量运用的批评;缪尔达尔认为经济学存在将市场的职能加以神化,不注意利益冲突,反对国家干预,不承认国际贸易的不平等,注意均衡的概念的五种偏见;缪尔达尔提出"循环累积因果关系"原理,还有发展经济学学说及社会改革论。新制度经济学是以科斯为代表的,科斯的新制度经济学包括: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制度创新学。科斯认为市场交易成本包括发现和通知交易者的费用,谈判费用,签定合同费用以及保证合同条件的履行而进行的必要的检查的费用。交易成本是运行机制的趁本,它使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他还认为交易活动是稀缺性的,可计量的,可比较的,因此,企业可以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部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在科斯看来,只要界定了合法权利(产权),即界定外在效应的生产者有没有损害别人,造成负外部效应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协商,交易,达到资源的有效培植这就是科斯定理的实质。其次,产权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家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利。它是一种工具,能使一个人形成他与别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实际上能界定人们如何受损或如何受益。产权是一组权利,根据人们对财产权利的完整性或残缺性,可以把产权形式分为私有财产,共有财产以及国有财产。最后,制度创新理论,制度创新理论者诺斯将其归结为:重视制度需求所带来的制度创新,而基本上忽略了对制度供给的分析:认为在经济增长中,制度是决定性因素:只有在制度创新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制度创新活动才能发生。诺斯和戴维斯的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有:他们认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有相似性;他们认为促成制度创新主要包括某些成本不随交易额的增加而同比例地增加;生产技术的影响;社会集团看法的修正。而相应推迟的因素有:理解和组织,等待新发明,方案选择,开始实行的"时延"。他们还就制度创新过程进行分析,制度过程实质就是从制度均衡到制度创新,再从制度均衡,又再回到制度创新的过程。同时,他们提出制度创新可以在由个人创新,或者个人之间自愿组成的合作团体来创新,或者由ZF机关来创新的三级水平上进行。他们根据比较三级制度创新得出:在美国,各行各业都呈现这一趋势,即由ZF机构进行的制度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整个经济越来越走向"混合经济"。从凡勃伦到加尔布雷思的新制度学派对资本主义和传统经济学派都持批评态度。其中,以下是西蒙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看法和批评。西蒙全部学说和思想的核心是有限理性学说,他是针对传统的完全理性的假设而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说的哲学基础是认知心理学,它即考虑人的理性方面,又考虑到人的局限性。这一基本理论可以概括为:一是由有限理性导致的追求满意的决策准则;二是由有限理性决定的决策过程理论。针对传统的微观经济学认为人追求最大化,西蒙提出人只有有限理性,因而追求最满意。由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他就必须搜寻备选方案,对外界及未来进行猜测或估计,并进行相应的计算和比较。因此西蒙认为人只可能追求最满意。其二,西蒙认为传统经济学着重研究决策结果的合理性,而很少注意决策过程本身的合理性。他借助于认知心理学,对决策过程进行分析,概括出他的决策过程理论。他以信息处理心理学作为决策过程的基础,用信息处理理论来说明问题求解过程的这个一般图景。西蒙还以企业的组织决策的过程进一步说明决策的一般过程:从判定问题,确定目标开始,然后寻找为达到目的的可供选择的方案,比较并评价这些方案的得失。在这些方案中进行选择,并作出决定,在执行决定中进行核查和控制,以保证预定目标的实现。有限理性的普遍特征已被几种试图构造包含行为假定的企业理论作为自己的出发点,形成行为主义企业理论。其中最有影响的是莱本斯坦的将产量控制可达量之下的"X--效率"理论。经济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效率。莱本斯坦对传统的理论所关注的配置效率提出异议,他认为真正重要的是"非配置效率"。他用X--来代表非配置效应。他的理论有一个中枢性论题,那就是努力和作出努力的决策。他认为存在对努力程度的度量,并把它看作一个变量。X--效率理论假定个人(或企业)均没有尽其所能,还有一定的"剩余"没有真正利用,应该使用各种手段,包括给个人增加动力或压力的办法,使其"剩余"来提高效率。除了以上两种学说外,还有经理主义企业理论。贝利--米恩斯假说是针对当时股份公司的股权过于分散提出的。他们定义一个这样"有意义"的股权比例:假如它拥有大于20%的表决权股份,那么股份就是有意义的。"经理主义"的厂商理论直接导源于贝利和米恩斯的开拓性的研究,最为著名的经理主义模型是鲍莫尔,马里斯和威廉姆三人分别提出。他们三人的模型的区别主要是对经理目标假设的不同。鲍莫尔认为,经理们的目标是销售收入的最大化;马里斯认为是增长的最大化,而威廉姆认为进一步把经理目标扩大到包括"全体职员和津贴"在内。

  • [彰显制度经济学魅力]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

    [彰显制度经济学魅力]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摘要:用儒家文化和现代互联网技术打造消费者、银行、商家共赢平台——一元钱互助基金会。你我他(她)终身一元钱,商家给持卡人每消费满一百元给一元钱折扣,让参与者获利,给自己一份安心、给别人一份爱心,实现消费者、银行、商家共赢。一元钱互助基金会是广大工薪阶层乃至中产阶层一个避风港,是慈善家一个理想舞台,是从小培养孩子拥有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一个大学堂,是构建契约型社会又一项积极尝试。阅读全文后,如果您认可,请推荐给您所认识地“两会”代表,谢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民间基金会、互助会也得到很大发展。但规模小、筹资能力弱、渠道少、管理手段滞后,这些问题成为基金会、互助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协调各方面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公民参与意识和传统美德继承;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以下潜扇死没チ拖纸锥握尉孟肿刺剿鞒鲆惶跸执壬频缆罚匆辉ブ鸹幔?p>大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具有深远实现意义。现代慈善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都来参与。首先在经济较发达城市,由点到面逐步展开。为了便于说明,用南京市主城区为例,拟成立一元钱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助会)并建立www.一元钱.com网站(所有城市一元钱互助基金会共享),定位为帮助减轻城市家庭中患重大疾病儿童(0~18岁)[最终覆盖所有年龄段]治疗费用。互助会由发起人(主要是热心公益事业企业家、银行家、社会活动家)发起并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利用互联网进行日常运作。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实行一元钱终身制(孩子一元钱、爸爸、妈妈一元钱;爷爷、奶奶一元钱;外公、外婆一元钱……),只要是南京市民人人都可以成为会员。团体会员主要餐饮、娱乐、旅游、零售银行、通讯、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烟草等企业,只要接受用银联卡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该“折扣”直接划入互助会专门账户),具体操作由互助会与银联商定。有人会问虽然一元钱不多,企业给刷卡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也不多,但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吗?而且你怎么就肯定大家愿意参加呢?鄙人认为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商业社会双赢、多赢是大家都认同的游戏规则,互助会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互助会作为民间机构,其资金筹集、安全合理的使用,要*有效的现代控制手段来解决,要*党和政府的支持,发挥出街道与居民密切联系的优势,财务与政府审计机关联网,账户银行进行监管,新闻媒体参与。根据互助会章程发放病患会员医疗费用,互助会发起人和广大会员进行监督,让那些需要帮助患儿得到帮助,让那些好心人的捐赠的钱都能合理的运用。比如,现在有这样一种状况,有些患儿在患病期间得到热心人士的捐赠,但这名患儿医治无效后,剩余的钱往往是个敏感的话题,互助会让类似问题都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具体操作如下:1、患者家属通过所在社区居委会向互助会申请治疗费用;2、社区居委会调查患者家庭经济情况;3、街道网上递交并在一元钱网上公布;4、执行理事签发金额(授权内),超额由理事会决定;5、互助会分期划拨;6、每月患者家属提供治疗费用清单并在一元钱网上公布。这样有利于开拓资金渠道,有利于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有利于医院优化治疗方案和降低药价,有利于给患者提供更多信息,有利于患者得到更多地社会关爱,更有利于广大会员的监督。互助会资金来源具体有四条:1、发起人成立时的基金。发起人每人“股金”不少于1万元,人数在10-50人之间,发起人不得抽回“股金”,只能捐赠给基金会(发起人名下企业享有参加互助会组织活动权利,在一元钱.com网上免费发布广告,招聘人才等服务,吸引更多的人当发起人)2、会员会费。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南京市市区儿童目前大约有120万人,涉及相关家庭130万户,按每个家庭4元钱算,全部参加将可取得520万的个人会费,个人会员(情况必须真实,否则影响权利的实现)实行一元钱终身制,通过一元钱.com网上注册,(个人会员还享有在一元钱.com网上发布求职、求租等个人信息服务)。互助会初期团体会员主要是发起人名下的企业,将其公布一元钱.com网上,鼓励个人会员去消费。在根据有关资料南京市城市平均每个家庭常用两张银联卡,按每张卡每年消费不低1000元,满100元刷卡消费不少于10次,每张卡将有不少于10元的“折扣”,如第一年有60万儿童入会,将有60×10×2=1200万元。目前,儿童重大疾病发生的总概率在医学上并没有相关的统计数字。假如按万分之一来计算,第一年就可以解决60人,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医疗资助。随着新闻媒体不断的报道,受益人群的增多,将会有更多的个人、企业入会。会费多了,自然可以扩大救助范围,扩大救助对象。非发起人团体会员可以享受在一元钱.com网站上免费发布一定数量促销广告和招聘广告等服务,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3、互助会对外服务取得的捐赠。主要是一元钱.com网信息服务捐赠。如网上婚介,南京有几十万未婚人士,这些人可以将自己真实的资料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在一元钱.com网站网站上发布。假如通过一元钱.com每年能促成5千对新人,每人平均捐赠99元,每年就可以取得99万元的捐款。该捐赠是互助会唯一的可支配款项,主要用于互助会日常支出和组织活动支出。4、接收社会捐赠。主要是不是团体会员企业和非会员银联卡消费者,团体会员在客户结帐时,必须明示或告知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该“折扣”直接划入互助会专门账户)视同捐赠,如非会员银联卡消费者不同意,则企业用现金补回,事后互助会退还“折扣”。互助会资金按上述四条分别开设账户,实行财务公开,每个会员可以查账,强化社会监督。一元钱.com网站会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关注的一部分,和南京人民零距离。随着互助会在经济发达的各大城市成立和发展,共同运用一元钱.com网站这个平台,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使我们的城市更多一些孩子的欢声笑语。通过政府、金融、媒体、商家、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一元钱互助事业发展。利用一元钱.com网站这个平台为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注册时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影响其权力的实现)相互提供信息信用高,如团体会员可以委托互助会做市场调查,即能省去调查费用,有能取得满意的信息。树立“信乃处事之本,诚乃做人之根”理念,构建诚信社会。互助会还将为志愿者(未就业者)提供各种社会实践的机会并颁发志愿者义务工作时间证书,证书持有人可以得到其他地方一元钱互助会的帮助,该证书同时为团体会员企业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创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社会、契约型社会爱无国界。互助会通过对灾难国民众的捐赠以及与国外互助基金组织的交流,达到超越政治、超越国界、超越种族。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民,了解互助会,促进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以上是笔者现代慈善事业基本构想。在实际操作中肯定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我想只要我们大家都拥有博爱之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慈善事业创新从这里开始,一起分享阳光、一起分享梦想、一起分享智慧……..如果您认可,请推荐给您所认识“两会”代表,谢谢!!!张培愉njpyyk@sina.com

  • [分享]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张五常)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斯蒂文·N·S·张五常(StevenN.S.Cheung)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需要解释力;但直到本世纪的最后25年,经济学的解释力才开始使人比较满意。大概未来的经济思想史学家将会注意到这种情况的彻底改观是相当突然的,自从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精心构造了他的消费函数以来,人们更加相信这种进展对经济解释力所带来的冲击波。货币经济学,人力资本的投资,涉及风险的决策,产权和交易成本分析,这四个研究领域结合起来证明了这种冲击;这四个领域几乎是在同时发起冲击的(张五常,1983)。最后一个领域所关心的东西与契约和组织安排有关。几年以前,奥利弗·威廉姆森(Williamson)和其他人开始把这些制度安排的主体分析叫做“新制度经济学”。在瓦尔拉斯(Walras)范式中,所有的行动权利被隐含地假定为自由的、简单的、不受限制的,而且拍卖商和监督人的服务都被假定为不花任何费用的。因此就不存在律师,没有经纪人,没有银行,没有官员,没有企业家,没有警察,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类组织。与瓦尔斯同一时期的艾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Marshall),完全清楚制度的重要性,但他用长期的与短期的概念、用均衡和不均衡概念回避了许多问题。在马歇尔以后的半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回避他们无法解释的“不均衡”或“不完全性”问题。也有一些人用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观点考虑问题,为科学挽回面子。我们必然同意施蒂格勒(Stigler,1950)所说的,在寻求试验科学的意义方面,帕累托(Pareto)是新古典大家中惟一受人尊敬的人。然而,他所留给后人的被广泛应用的帕累托最优这个重要概念,不是从试验科学的意义上来的,而是从福利命题中延伸而来。莱昂尼尔·罗宾斯(LionelRobbins)谈到,传统经济分析主要是政策导向,这是正确的说法。即使是凯恩斯(Keynes)也抱怨马歇尔太急了,什么也做不好。在庇古(Pigou)以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也被教导说,如何轻易地改变世界。所有这一切,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和20世纪60年代早期,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解释出现了这样一种发展势头,以致于福利经济学的影响从那时以来开始下降。新制度经济学是这种重要发展的组成部分。当然,这些观点不是在一个晚上出现的。奈特(Knight,1924)、科斯(Coase,1937)、哈耶克(Hayek,1945)、迪莱克特(Director)在这个领域很早就作了重要的工作[①]。然而这些开创性的贡献,是在过去的30年里取得的,并没有突破原有的窠臼。1960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代,科斯出版了他的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紧接着施蒂格勒发表了《关于信息》方面的论文(1961),阿罗(Arrow)发表了《可占用收益》(1962)的论文。它们充分支持了这个专业的发展,因为从那个时间以来人们对现实世界才产生了兴趣。共同的努力燃起了希望之光。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学生。我非常幸运,我的老师,阿门·阿尔奇安(ArmenA.Alchian)正忙于这种行动。因为正是他引导我进入了一个时代,从那时以来它占据我的生活已30年了,我感激阿尔奇安的贡献,又充分证明这一切正是从他那里开始的。1租金的耗费和价格的惟一性阿尔奇安提出这样一个论点,在一个社会中,当两个或更多的个人都想得到同一种经济物品的好处时,必然隐含了竞争。竞争的冲突要通过这种或那种方式来解决。根据阿尔奇安的观点,限制竞争的规则通常叫做产权规则。在给定一组产权约束的条件下,决定赢家和输家的准则就出现了,而当产权规则改变时,这些规则就会发生变化[②]。如果这个标准发生了变化,赢者和输者的分配也就发生了变化。市场价格——即在现实的市场交易中所遵循的价格——只不过是决定竞争中的赢家和输家许多标准中的一种。当私人产权支配了商品或交易的资源时,这个标准就形成了。正如我们所理解的,同样的结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得到,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③]不仅价格标准与私有产权有极密切的关系,而且它自己本身就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财产。无论个人如何竞争,决定赢者的准则是必需的。如果市场价格被扭曲,或者是由于价格控制的减弱,或者是由于私人产权价值的降低,某些其他的标准或准则必须随之替代它们。不受限定或没有租金耗费的最合适的众所周知的标准就只有市场价格了[张五常Cheung,1974年;巴泽尔(Barzel),1974]。例如,考察一个曾经把价格控制作为准则的排队定量配给问题。由排队的竞争者所赢得的商品价值至少部分地由他的排队成本所“抵消”。因此,这一部分价值被认为损耗掉了,尽管排队的代价是很高的,它对社会没有一点价值。如果是在自由市场上进行市场交易,排队成本就可以被节省,出价的那个人至少必须生产同与他同价一样多的东西。如果市场价格被扭曲或不被采用,那么,取代它的任何其他准则都必然会招致一个类似于竞争条件下的租金耗费。根据资历、等级、政治、美貌、体能,等等,都将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促使竞争者选择超过使用自由市场成本的决定输赢的准则。当然,租金耗费的观点,并不是起因于我们将要分析的非价格标准的需要,它早就隐含在奈特早期的富有才华的批评庇古的两条线索中。在庇古那里,私人产权引人注目地缺席了(奈特,1924)。30年以后,H·斯科特·戈登(H.ScottGordon,1954)明确分析了在海洋捕鱼、一种公共产权资源中的租金耗费问题[④]。5年以后,在没有利用租金耗费理论的情况下,科斯(1959)研究了无线电频率中的产权界定问题,并得出了排他权是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的结论。对于经济学的实践家来说,利用不同的方法得出同样的结论是不同寻常的。除了在逻辑上有一个漏洞以外,租金耗费分析是比较完美的。租金耗费正如它自己所表明的那样,是一种浪费,从而与个人约束最大化不一致,因而违背了帕累托条件。租金耗费仅仅是为了产生一种均衡的结果,因此它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从原则上看,如果耗费能够被减少,这就会有利于个人。必须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不去寻求减少租金耗费的办法。答案是由他们所下的定义中得到的,诸如此类的租金耗费必定是实现约束最小化的条件。如果约束最大化的假定是普遍适用的,那么,在受某种特定约束并使租金耗费降低到零的条件下,认为租金耗费多少总能最小化就是一种同义反复。我由此在1974年指出,租金耗费能导致均衡的观点是一种机械演习,不是经济学命题。要解释行为,需要的是解释为什么选择了某种特定非价格配置准则,和当这样选择的时候,某些租金不可避免地被耗费。不过,为了获得这样一种解释,限制某些租金以降低耗费的约束就是众所周知的了。换言之,这种准则本身必须作为一种选择的结果,与约束最大化的假定相一致(张五常,1974)。不过,正如早期所注意到的,配置标准由基本的产权约束或某些给定的制度安排所决定。因此,在一个更宽泛的背景下,行为的解释依赖于研究为什么制度安排是它们所在的这个样子。无论这些制度安排是什么,它们必须被看作是,在满足相关的约束条件下,选择它们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正如我们所理解的,这与讲制度安排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是同样的意思。2什么是交易成本?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交易成本包括那些不可能存在于一个克鲁梭·鲁滨逊(一个人)经济中的所有成本。这种广义的定义是必要的,因为在联合生产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交易成本通常只是在边际上才能区分开。它们不仅包括那些签约和谈判成本,而且也包括度量和界定产权的成本、用契约约束权力斗争的成本、监督绩效的成本、进行组织活动的成本。实际上,耗费租金的等待成本也是一种交易成本。所有这些成本通常只有在边际上是可分离的,这通常可以由某些例子来说明:雇佣一位律师,赋予其权利,这有利于帮助谈判签订一个契约;雇佣一位经理来监督绩效有可能帮助组织经营活动;一个收费者对隧道收费而在同一时间警察占用了隧道。如果我们能在边际上而不是在大体上区分不同类型,而且我们能够将这些成本分成等级序列,那么,可检验性论点就可得到验证。换言之,如果我们能够识别不同条件下的相关边际成本的变化,有关行为解释源自于交易成本约束的结论就具有经验上的可操作性。实际上,很清楚,交易成本对任何社会的影响都是重要的。在一个私有企业组成的经济中,它们可由警察、律师、企业家等等的直接收入中计算出来。即使在一个几乎很少或者不存在交易的经济中,这样定义交易成本,也很清楚。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拿一个集权国家来说,例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其政治活动的成本、大串连的成本、背诵语录的成本,实际上是巨大的。我在别处也注意到,交易成本在一个集权国家所占国民收入的百分比远远高于在一个私有企业经济中的百分比(张五常,1982a)。这就解释了不同经济制度下经济绩效的天壤之别。严格说来,将以上所描述的“交易成本”并列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它们应被叫做制度成本。由于它们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当生产和交易活动存在不明显时,就妨碍了瓦尔拉斯看到真实的世界。如果亚当·斯密(Smith,A)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所有的经济活动,交易(制度)成本也是存在的。因此,交易成本也将被看作是“看不见的手”的成本。毫无疑问,交易成本的产生部分地归因于我们的无知或信息的缺乏。这不仅适用于搜寻和谈判,而且也便于我们了解购买和消费的商品情况。然而,无知仅仅是一种因素。另一种因素是最大化行为的普遍性。经济学家早就证明了这样一个命题:个人最大化行为有利于社会,因为它能给所有的人带来好处。不过,偷窃、欺骗、撒谎、偷懒或违背诺言等同样都是最大化行为。毫无疑问,如果我们所有的人是完全诚实的,交易成本将很低。但是这样讲的全部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这样做就不是行为最大化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其他的成本(包括其他类型的交易成本)将是非常高的,以致会使这种经济崩溃。经济学并不是从任何实用的意义出发来处理社会中的个人行为最大化这个命题的,除了那些完全遵守基督教十戒的以外。相反,我们会问:为什么教堂,作为一种制度,逐步演化为它所现有的方式?基督教十戒规则的制定有助于减少交易成本,不是事实吗?引起教堂变迁的约束条件的变化是什么?或者我们会问:在欧洲教堂和中国的忠孝礼仪制度之间的不同,是不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需要以降低交易成本呢[⑤]?那种较高的交易成本是由不诚实引起的观点在经济上是缺乏解释力的,是一种无效的尝试。不诚实行为是一种最大化行为。如果个人偏好不被看作是决定性因素,经济学将不再是一门科学。我们所期待的是人一生下来就是非常勤奋和诚实的。但可以坦率地说这成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所有的个人都是“完全”的,那将很难存在你能够说出的制度安排。如果地球上的人好像生活在天堂里,经济学那就变成了一门令人讨厌的科学。在这里,我必须表达我对那些依赖偷懒或不诚实,或其他类似的术语来解释制度安排做法的不满。[⑥]这种方法是一种“模棱两可”的解释。理由有两个:第一,将“不诚实”假定与最大化假定并列在一起是没有必要的。第二,将“不诚实”与交易成本连在一起是没有必要的。然而,问题远不只这些,还有更大的问题。个人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而我们通过规定约束的变化来解释他们行为的变化。交易成本,这是我们通常所同意的,包括新古典经济学舍去的一组重要的约束变更。这些成本并不是容易被度量的,但在原则上,它们又是可被度量的,或者至少根据观察的不同情况可分出它们的序列等级。序列等级是度量的一种类型。经济学的可检验性命题要求改变约束的可度量性和可观察性。选择“不诚实程度”排序还是选择成本排序,肯定会选择后者。3科斯定理及其解释“科斯定理”一词是由施蒂格勒(1960)发明的,科斯自己并没有叫做定理。理解科斯定理性质为什么是正确、错误还是同义反复都是困难的,这已成了近年来一个时髦的问题[例如,可参见库特(Cooter,1987)的文章]。一种见解是所有数学上有关科斯定理的“例证”或“反证”都与被检验的科斯定理的背景无关。科斯定理的核心论点无非是说,在满足缔约的条件下,我们所关注的那些有关约束的具体规定,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如果科斯必须拥有一个定理,那么,我将它概括成以下三种说法。第一种在他的1959年“关于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论文中出现的。在这篇论文中,在科斯作了很长的讨论以后,他简短地总结到:“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这是标准意义上的定理,除非科斯不创造这个定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科斯早期的论文应归功于亚当·斯密的想法。实际上,科斯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正像我们所一直知道的那样,即交易定理归功于埃奇沃斯(Edgeworth)和其他人。但是埃奇沃斯和他的同时代人匆忙下了结论,因为他们规定了约束是不完全的。科斯的贡献在于,充分规定了约束条件,使交易定理具有可操作性。是的,正是由对相关约束没有作出适当的规定,因此,同时代的经济学家赞同这个定理。科斯强有力地说明了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足够低的交易成本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尽管这些先决条件的出处能在早期的文献中找到,正是科斯使我们相信仅仅认识到它们是不够的。随着人们对产权和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兴趣的增长,后来又使这个约束条件变成了公式化的东西。科斯定理的第二种说法,有的被称作无关性定理,是从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科斯,1960)中引申出来的。其表述如下:如果产权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为零,那么资源的利用效率与谁拥有产权无关。这是最流行的有关科斯定理的一种说法,而且它成了某些争论的主题。根据我的观点来看,这些争论,涉及到“无关性”,是无关紧要的。科斯很清楚,诸如财富效应这些问题可能引起不同的资源利用效率,而通过增加这类假定无疑总会使资源利用与谁拥有产权完全无关。很清楚,无关性的真谛并不是科斯定理所关心的。而在这里他关心的主要是在满足资源总(租金)价值约束条件下的行为将是最大化的。就这一问题,我在别的文章中(张五常,1982a)曾经认为,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本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权利的界定可被忽略[⑦]。实际上,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率,权利的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不需要提到另一种。因为“权利”比“成本”更抽象,如果我们有权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成本”肯定能赢。科斯定理的第三种表述声称,如果权利能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帕累托条件(或经济效率)将能够实现。由于它没有一点经验方面的内容,这至少是一种重要的说法。此外,这种观点是同义反复。正如我早期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所有的相关约束完全明确地被规定,帕累托条件总能被满足。那就是说,除非某些约束被省略,否则,经济将会无效率。如果社会中的个人被断定为有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那么,帕累托条件就不能被满足,除非它也承认某些约束被省略。经济学要求对行为做出解释。有限的分析不可能详尽地将所有约束放在一块考虑。能够解释行为的假定,对于阁下某种程度的有效结果而言,不需要对约束做出明确规定。我喜欢的一个例子是吃快餐。购买一份快餐的一个顾客向老板付出了一次性费用,而允许他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吃自己想吃的。因此他将消费到他最后一口的边际价值是零的那一点。这是一种“浪费”,因为生产食物的边际成本将大于他最后一口边际价值为零的那一点。另一方面,一顿快餐的服务节省了监督和度量成本,而不去管一个顾客吃多少。如果我们只是关心如何解释一个顾客在一顿快餐中为什么吃那么多,那么,监督和度量成本就是无关的,因此就会产生经济浪费。但是如果我们想去解释为什么快餐制度被采用,那么,监督和度量成本必定会产生,而“浪费”就会消失。从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基于效率的理由而倾向于反对政府干预。我怀疑这种倾向是短视的,因为与法律决策有关的各种约束留下了思考的空间。如果我们忽略了诸如特殊利益集团的成本优势这样严酷的生活现实,与投票相比的市场交易的交易成本越高,行贿的成本,或者说做十足蠢事的成本越高,其结果将肯定会引起无效率[⑧]。但是如果价格控制是“无效率”的,那为什么价格控制会发生?如果除了人头税以外的所有税收都是“无效率”的,为什么会容忍那么多的、各种名目的税收,以致使人头(人丁)税给马格里特·撒切尔夫人引来了一大堆问题呢?而且,如果政府是这样的话,事实上它总是近似于无效率,政府为何还一直存在着呢?个人可以做选择。即使是在最极权主义的国家中,每一个个人在受限制的条件下可以“自由”地做出决定。规制、规则、荒诞言行,甚或是被一般人所憎恨的独裁者的暴政,都是选择的结果。并不存在经济学解释不了的行为,除非这些行为代替了理论选择的框架。因此,从这种综合意义上来看,假定满足约束条件的选择以及实现一种有效率的结果,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科斯的工作促使我们拓展了制度分析的约束条件。他的贡献并不在于什么定理,相反,他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一种新的角度,能在不同的视角下,透视各种经济现象。那些认为科斯的论点是同义反复的人,必定是忘记了绝大多数重要的科学发现是从某些同义反复开始的。一种逻辑必定只是一种定义,但它也只是从一种角度看问题的。科斯所理解的世界总是现实的世界,而且直到他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才知道它是这样的有趣。4契约安排和“企业”我们中的许多人当读到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著作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定理,而是将它看作是一种方法上的转变,这个观点是他早期于1932年写作,并在1937年出版的关于企业论文的拓展。科斯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一个组织(企业)中工作的工人很不情愿地服从一个经理或一个代理人的指令而不让市场价格引导他们如何做?他的答案是存在着“发现”价格的成本,而一个企业代替了市场从而节省了这些定价成本。沿着这种线索研究是没有问题的,是大有裨益的,但还存在着不少重要的问题,即定价成本是否是关键的决定因素。我自己的观点是,在我考察了计件契约以后,科斯的具有独到见解的考察无疑是正确的(张五常,1983b)。由于度量成本和获取一个产品的信息成本,通常具有复杂的特性,由某些代理人对投入度量进行定价,通常比对产出进行定价的成本更便宜。然而,对代理人进行定价通常不能充分传送一种对某种产品定价时的信息。因此,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契约安排之间做出一种选择,依赖于是否在对代理人定价中节省的交易成本比抵消特定信息的损失要多。在同一种研究中,我认为企业的出现在于监督合作和减少偷懒的论点是站不住脚的[⑨]。如果定价成本是零,偷懒行为将不会发生;而且如果经理的服务不需要组织生产活动,一个足够低的交易成本将使这些服务能被测量和定价。科斯“企业替代市场”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不如说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更正确。然而,正如计件契约所表明的,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并不总是可区分的。正确的观点是一种类型的契约替代另一种类型的契约。这里的问题症结在于:在自由企业的社会中,一种组织安排是契约安排的一种形式,而组织的选择必定是一种契约选择。尽管契约能被单独计算或识别,但除了在某些不同寻常的情况下,从任何经济学意义上看,一个企业是不能单独被识别的。这是因为在一个自由企业的社会中,大多数经济活动是由契约联结的,而要告诉人们一个企业从哪里开始从哪里结束是困难的。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企业的规模是不确定的,因为不存在分界点(张五常,1983b)。结果是,如果我们不能在任何经济学意义上将企业看作是独立的实体,那么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企业和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理解现实世界。然而,科斯看起来不这样想问题,看来这种观点的分歧还没有解决。科斯和我并没有解决我们的分歧,大概是因为我们不相信它是重要的。我们可能在谈起组织或契约安排时,并不去考察如何将一个企业看作是独立的实体。几乎在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人都是一个签约者,或者是一个子缔约者,或者说是子子缔约者,而我们完全都能去进行竞争。在履约成本的限制条件下,成文和不成文的契约条款支配了生产和交易活动如何组织和经营。这里需要解释的是规定可观察的契约或制度安排。这就是什么是重要的;在我们的社会中,生产和交易活动通过契约组织起来,在没有考虑到契约安排的情况下,总的来说,这些活动在我们的分析中被忽视了。当契约或制度安排改变以后,生产和交易活动也要变化。因此,如果制度或契约安排被忽略,经济分析的预测力就会下降。然而,契约或制度安排,是经济行为的一部分。它们自己也需要说明。古典经济学家,从斯密到马克思,远比新古典经济学的继承人对制度安排有兴趣,但他们缺少一个理论选择的框架,其解释不能令人信服。另一方面,理论精妙的力量使制度安排一般地简化为雇佣问题。幸运的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学解释的兴趣,有一种急剧转向制度安排的强烈倾向。今天,只要你拿起一本杂志翻一翻,每隔几页看不到“契约”或“代理”这些词是困难的。对制度研究兴趣的迅速增长,是最受欢迎的。然而,就我的观点来看,许多著作许诺的多,履行的少,所采用的某些方法并没有什么成效,这令人失望的主要原因肯定有赖于付出巨大努力去探索制度安排的具体形式。如果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就不可能很好地解释它。对于制度安排或契约安排的观察并不像数据那样简单,世界太复杂了。5作为“企业”的政府无论我们是否将企业看作是个独立的实体,科斯大概是受列宁的启发,反过来启发我们将政府叫做一个“超级企业”。经济学家早就有一个批评政府及其政策的传统。但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到来,我们中的许多人现在都赞同政府的存在是选择的结果的观点。不管一个政府如何残暴,只要不把它看作是选择的结果,经济学就不能解释它的存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根据这种假定,任何政府的形成都必然是约束最大化的结果。令人困惑的是,历史上到处存在着暴政的例子,它们的统治是那样的荒唐,从表面上看他们又是那样的荒诞不经。在一个理论选择的背景中,解开这个悖论的答案在于特定的约束,那些限制力是如此地强大,以致于我们严重低估了它们。在过去10年中,中国的发展是最有启发意义的。他们加强了两种约束,并成为集权得以持续的原因。首先是缺少信息,尤其是缺少重要的信息,这类似于愚民政策。因此,一般的平民百姓不会有替代现行经济制度的想法。无知产生了很大的危害。要试图向走在上海街道上的人们解释,提高价格控制将会增加商品供应的数量,或者说伴随着价格控制会使他排队的时间成本很高。他总是愿意将其说成是,他的工资很低将不允许他购买价格高的商品,而且他的排队时间可以由他的国有企业的雇佣者提供。甚至是最基本的命题也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教育过程才能使人信服[⑩]。第三种约束是,当某些特权集团以社会为代价来保护他们现在所处的地位时,购买这些权利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理由是这种极高的成本并不像交易一种产权,当购买者直接和随时得到这些收益时,一种特殊利益的“购买”通常并不是直接收益,而且,即使是直接收益,这种权利的价值仍会下降,因为购买者将很难维持原来的身份地位。而且,某些人预期到“购买”的特殊利益,让这些人放弃它是很困难的。并没有为人所熟悉的机制,被剥夺基本权利的人联合起来“行贿”,或向他们的上司施加压力。用暴力废除特权是一种办法,但特权集团通常控制着军权。然而,历史上的不平等,并不能否定这样一个真理——所有的制度安排都可解释为选择的结果。一个管理地位不断上升的共同统治的政府,具有一个总统、几个官员、一个委员会和一系列法规,并且能管理公共事务,并由所有者投票决定这些事务,以降低交易成本。美国的为数不少的城市,将它们城市自己的法规、他们的官员和市长、他们的警察和消防队员等等合并了。美国宪法是一种明确规定选民的义务用以交换公正和保护的契约。实际上,从民主到暴政,在经济分析中,并不存在无法解释政府存在的分界线,对国家的经济研究被普遍接受。经济的无效率,当代经济学家将其归因于政府行为,这不是事实的本质,但像上面所提到的快餐一样,它是约束规定不完全的结果。人们谈论的政府在经济上的无效率,至多与一个自由经济中我们所认为的“企业”的无效率一样。毕竟,一个“企业”的经理经营资源的效率不可能与生产活动直接由市场价格引导时的效率一样。如果忽略定价成本,那么“企业”就是一种浪费。引入相关成本以后,经济“浪费”就会消失。6作为制度安排的产权在我们的科学史上,F·K·奈特(1924)写了一篇比较重要的论文。前文提到过,奈特在批评庇古的开山之作中,提出了在经济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如何使用假定的问题。正如今天我们所知道的,“假定”一词具有多重意义,[内格尔(Nagel),1963]。奈特用这样一个词代表约束的意思,奈特认为,满足所选择的条件下的约束,肯定不是随心所欲的假定。在奈特的深刻而具说服力的分析中,他指出了庇古的两类错误的例子,因为产权约束并没有被严格地规定。作为约束,产权或交易成本可能被简单化了以易于分析,但他们必须与这些约束在真实的实例中所表现出来的本质相一致。如果一个实验室的试验要求使用干净的试管,它将不能使用一个脏试管,而且假定试管是干净的。将一个产权的状态看作是假定的,这是标准的经济分析的组成部分。然而,既然产权是决定选择的,那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是冲突的,那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是冲突的,即引起一种特殊权利结构的交易成本集合可能与隐含的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分析的交易成本不一致。因此,问一问以下问题是有用的,为什么各种产权结构是它们所存在的那个样子,这样做因为是我们必须理解所涉及到的约束。受科斯的启发,德姆塞茨(1964,1967)进一步提出了产权的形成是用以降低交易成本的观点。将这种观点引申开来,我认为“公共”的产权节省了界定和实施私人权利的成本,但是与公共产权相联系的租金耗费意味着另一种类型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私人产权需要很少的租金耗费,但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可能是一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的。我的一个学生曾经写了一篇有关加利福尼亚金矿开采的博士论文,得出了有趣的结论,即为了减少在公共产权中的租金耗费,在金矿中界定私人产权是通过私人签约来确定的[昂伯克(Umbeck),1981]。从广义上讲,只有三种类型的产权安排是为人类所熟知的。一种是私人产权,具有使用的排他权、收入权,以及经所有者同意向任何人让渡财产的权利。在一系列权利的另一端可能是公共产权,或者正如它看起来的那个样子。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如果财产被公共持有,通向自由竞争的道路难以实现。如果一种财产真正被“公共”持有。在某种意义上,对其使用的竞争就不受约束,对众多的竞争者就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在现实世界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这种类型的公共产权很难被发现[11]。适者生存意味着某种制度安排必须被采用以降低租金耗费。如果私人产权被排除在外,那么,将存在着两种一般制度安排以降低租金耗费。这些安排的第一种是,不是根据财产来界定权利的,个人权利是根据等级或层级来界定的。这明显不同于由私人所有者持有资源而组成的组织中所确定的等级秩序,在这种组织中,个人没有参加组织的选择权,也没有退出权,这可与由于私人产权被废除而出现的层级制相对照。后者是集权国家的基本性质。在一个集权国家,不管是收入分配还是资源配置都不是由受约束的使用公共财产的竞争所决定。这就意味着巨大的租金耗费。而尽管忍受着短缺之苦。而且,经济活动是由同事或官员的层级秩序控制着。这种制度安排是一个“超级企业”,它的威力之大,以致于没有一个人具有不参加的选择权。无效率是不用怀疑的,强权也是毋庸置疑的,因而这样制度安排是在缺少私人产权的情况下的一种共同试图降低租金耗费的结果。由等级官员控制的集权国家的蕴含是多重的,而且是很有趣的。这些内容超出了本章的范围。但是我在这里必须提到一种特殊的含义,因为对制度安排有重要的影响。在一个没有私人产权的等级秩序的制度下。不同的个人具有不同的权利秩序甚至完全不考虑产权。因此,在这样的制度下,人权是不平等的,而且作为这种不平等的结果,个人在法律面前也是不平等的[12]。结果是在集权国家,不存在任何在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们是一种规则、规制和纪律,但不是西方世界所理解的法律。在缺少保护私人产权的制度下,还存在着第二种降低租金耗费的一般方式。它不是由等级秩序控制的,对资源利用的竞争是由范围极其广泛的管制和许可证来控制的。这里令人关注的蕴含太多了,但与制度形成有关的一种含义是,经常的腐败是与规制和许可证一起存在的。实际上,对贿赂权进行明晰界定和专门定义是可能的。一位政府官员负责管制女士绅包的进口,另一位官员控制烈性酒的进口,还有一位官员控制对外贸易。如果贿赂权被界定,那么,贿赂将成为一种制度,而且这种“稳定性”能够持续数十年,以至于经济改革将被无限期地拖下去。据说巴拿马政府的官员,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日历界定了贿赂权:不同的官员按照不同的日子分配贿赂权。一个“清楚明白”的贿赂制度的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印度,在那里不同的贸易与专有的贿赂相联系。当这种贿赂权成为一种制度化的东西时,改革这种制度的交易成本将是巨大的。印度几十年来保持现状并不是偶然的。以上所讨论的是从过去10年中对中国制度改革研究的千虑一得。这过去的10年,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对于经济制度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我从这里所学到的主要经验有三个方面。第一如果私人产权通过暴力被废除或由于规制而残缺,那么,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某种其他的权利必须制定出来以弥补这种空白。第二,从广义的意义上讲,只有三种权利结构为人类所知:第一种是包括私人产权,在这里不需要我们强调它的特征。第二是集权国家,在那里不存在私人财产,而权利结构根据等级或层级来决定。第三种是我把它叫做是“印度综合症”,贿赂权通过规制和许可证系统化了。从中国经验中得到的第三种主要的经验是,如果一个集权国家实行了有利于私人财产制度的改革,在这个进程中,与印度制度相联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集权国家,官员得不到什么就决不会放弃他们的权利。如果不给他们私人财产,以交换他们手中的权利,当他们的等级权利在改革的压力下处于危险状态时(张五常,1989),他们将制造管制和许可证,以抓住贿赂权。这就是为什么我特别强调集权国家在实行有利于私人产权的改革时,要以较快的速度加速这个过程,即使这可能意味着某种程度的混乱和通货膨胀。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看来,将注定是失败的,因为对于等级官员来说,存在足够的时间来界定贿赂权,并将其制度化。7结论在这次诺贝尔基金会赞助的讨论会上设想讨论更多的主题是很困难的。当设想举办这次讨论会时,组织者们并没有预见到历史不久就被重写了。在东欧和俄罗斯正在发生的事情对经济学家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而我确信,这将意味着人类的新的时代即将来临。我第一次到欧洲施行就到了斯德哥尔摩,我感到好像是自己注定是从马克·波罗访问过的土地上带来信息的人。明确的信息就是:如果印度综合症在东欧被避免的话,必定会疯狂地实行制度改革,整个都会改。我远离欧洲,很想知道是否新制度经济学对最近的事件施加了影响。但在中国,1989年6月4日以前这种影响是没有问题的,产权和交易成本的观点占据了北京经济讲坛的主要阵地。中国各种各样有关制度研究的出版物,包括由党控制的那些阵地,充满了有关这个主题的文章。我的有关这个主题的一个小册子(用中文写的)[13]挤入了1988年中国的畅销书之列,成了北京大学的必读书。在现代的精英科斯和阿尔奇安等人与马克思和列宁理论的遭遇战中,很清楚前者被宣布占了上风。撇开集权国家令人失望的经济绩效不谈,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胜利必然归因于它在经验上的通用性,有某些证据表明他们甚至没有受过制度经济学的专门训练。我们处在这样一个年代,模糊的概念不再被当作深刻的思想,修辞和标语不再有信徒。如果我们将“新制度经济学”叫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的话,那么,我们就有责任告诉人们,什么是“新”的。制度经济学具有关心现实世界的久远的传统。究竟什么是新的,我们现在能够解释为什么可观察的制度安排是它们现在的这个样子。这种突破性进展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并不像“旧”制度经济学,大多数实践家们既不习惯于约束选择的分析,也不坚持约束选择分析,而新的实践家们对现实世界的约束非常感兴趣。更明确的是,现行的交易(制度)成本现在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约束变量。科学的进步并不是平坦的。在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对待交易成本将是各种观点的分野之所在。有些人,比如说我自己,倾向于根据成本来表示约束;另一些人根据权利来表示约束;还有一些人用“不诚实”来表示约束。他们的结论通常是一致的,但却派生出了不同的可检验性命题,不同的表述通常产生了程度不同的结果。无论如何,经验科学的成功只有通过如何更多地理解现实世界来判断,而且,在这一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已经做出了基础性的贡献。存在更多的曲折和失望是事实,而且肯定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有一点是用不着谦虚的,即有值得我们有理由为之骄傲的时候。拿起一本30年前出版的比较经济制度的著作,我们必然会感慨,从那时以来,我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未来的经济思想史学家们会将交易成本范式看作是对竞争对手——新古典边际主义的一场革命。参考文献:Alchian,A.A.(1965)Someeconomicsofpropertyrights.IlPolitico,30(4),816—29.Alchian,A.A.(1967)PricingandSociety.London:InstituteofEconomicAffairs.Alchian,A.A.andAllen,W.R.(1964)UniversityEconomics.Belmont,CA:Wadsworth.Alchian,A.A.andDemsetz,H.(1972)Production,information,costs,andeconomicorganiza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62(5),777-95.Arrow,K.J.(1962)Economicwelfareandtheallocationofresourcesforinvention.InTheRateandDirectionofInventiveActivity.Princeton: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Barzel,Y.(1974)Atheoryofrationingbywaiting.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7(1),73-96.Becker,G.(1983)Atheoryofcompetitionamongpressuregroupsforpoliticalinfluenc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98(3),371-400.Cheung,S.N.S.(1969)Transactioncosts,riskaversion,andthechoiceofcontractualarrangements.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2(1),23-42.Cheung,S.N.S.(1970)Thestructureofacontractandthetheoryofanonexclusiveresource.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3(1),49-70.Cheung,S.N.S.(1972)Theenforcementofpropertyrightsinchildren,andthemarriagecontract.Economicjournal,82(2),641-57.Cheung,S.N.S.(1974)Atheoryofpricecontrol.JournalofLawandEconomics,17(1),53-71.Cheung,S.N.S.(1982)WillChinaGoCapitalist?London:InstituteofEconomicAffairs.Cheung,S.N.S.(1983a)Economicexplanation:letusridewiththesurgingtide.AninaugurallecturedeliveredonOctober26.1982,UniversityofHongKong.SupplementtotheGazette,February28.Cheung,S.N.S.(1983b)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JournalofLawandEconomic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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定的证据主要考虑了不同职位的熟练工人的雇员数量。如果我们接受了企业专用性人力资本是重要的观点,当既不存在长期劳动契约也不存在企业内部劳动的垂直一体化时,它将如何得到支持呢?我的意见是,短期劳动契约是富有弹性的,它通常比机会主义行为的契约效果更有价值。克莱因(Klein)在本书的第6章中讨论了由长期契约引发的许多问题。它伴随着适当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分享,并使一个良好声誉成为高价值的一部分,等等,短期契约肯定是与长期契约一样好或它比长期契约更好。总结对专用性资产的讨论,到目前为止,制度经济学所涉及的交易成本方法是否暗示着,专用性资产对企业组织或契约时间的影响是有用的,这还没有搞清楚。当一个或两个企业具有专用性资产时,它的惟一确定的含义是在供应商和下游企业之间的长期关系发展了。尽管这种关系特别强调了劳动市场的长期性,但我还是对几乎没有人研究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关系的持久性感到吃惊。那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引起注意的特别有趣的主题。总之,我同意斯蒂文·张五常关于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观的观察许多经济活动的强有力武器的观点,它引导并支配了众多的像他自己那样的经济学家观察世界的方式,而且,在将来它还会引导更多的人用这种方式来认识世界。不过,尽管我也同意他“许多著作许诺得多而应用得少”的观点,但我不同意他的“我们现在能够解释为什么可观察到的制度到的制度安排是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样子”的说法。问题在于交易成本的构成要素是看不见的,而因此,在各种丰富的想象力的引导下,可得出各种解释。我们需要更多的有说服力的理论观察,需要许多更详细的有关交易成本的经验性研究。一旦我们拥有这些,我们就会怀疑这种过分的要求。强调交易成本有助于我们理解制度的演进——它们是政府、家庭、宗教、准则或普通的企业。参考文献:Becker,G.S.(1962)Investmentinhumancapital:atheoreticalanalysi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70(supplement),9-49.Becker,G.S.(1983)Atheoryofcompetitionamongpressuregroupsforpoliticalinfluenc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98,371-400.Becker,G.S.(1991)ATreatiseontheFamily.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Coase,R.H.(1937)Thenatureofthefirm.Economica,4,386-405.Crocker,K.J.andMasten,S.E.(1988)mitigatingcontractualhazards:unilateraloptionsandcontractlength.RandJournalofEconomics,19,327-43.Elster,J.(1989)Socialnormsandeconomictheory.JouranlofEconomicPerspectives,3,99-117.Cardner,B.(1983)Efficientredistributionthroughcommoditymarkets.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65,225-34.Grief,A.,Milgrom,P.andWeingast,B.(1990)Themerchantgildasanexusofcontracts.WorkingPapersinEconomicsE-90-23,HooverInstitution,StanfordUniversity.Joskow,P.L.(1988)priceadjustmentinlong-termcontracts:furtherevidencefromcoalmarkets.Mimeo,MassachusettsInstituteofTechnology.Oi,W.Y.(1962)Laborasaquasi-fixedfactor.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70,538-55.Pittman,R.(1990)Specificinvestments,contracts,andopportunism:theevolutionofrailroadsidetrackagreement.PaperpresentedatConferenceonContractsandtheActivitiesofFirms,UniversityofChicagoLawSchool,June14-16.Weiss,A.B.(1987)firm-specificcapital:anempiricalanalysisofverticalmergers.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ofChicago.评论罗纳德·H·科斯(RonaldH.Coase)让我评论张五常的这一章是不容易的事。我不能不同意他的主要观点,尽管我有时会表达一点我自己的不同意见,这种不同并不会指责他的基本观点。张五常认为,在不能明确使用交易成本和产权概念分析问题时,我们就不能解释经济制度的许多重要方面。我能预期到这种观点有些人是不会同意的。至少,直到最近,交易成本的影响一直被经济学家所严重忽略,他们的分析结论看起来好像导致了经济理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实际上一开始就发生了,并没有什么惊奇的。张五常在谈到自2世纪60年代早期开始的这种变化时,他是正确的,他还提到了我的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施蒂格勒的有关信息的论文和有关阿罗的发明和资源配置的论文。紧接着,20世纪7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大量地迅速增加的文献所强化的理论,威廉姆森把它叫做“新制度经济学”,对此他和我,我还会增加上一个人,德姆塞茨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张五常所列出的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贡献中,这人明显的转折点上,无疑要加上由他的老师所写的那篇论文《产权经常学刍议》,也不能忽略另一篇重要的文章《不确定性、演进和经济理论》,它发表得更早一些(在1950年),但它通过一种制度形式代替另一种制度形式的讨论,使我们熟悉了这种进程。首先,我喜欢提出一个术语问题。交易成本概念在张五常的分析中扮演了核心角色,因为它是合适的概念,但是他给出了一个比我(和其他另外的人)定义得更为广义的要领而忽视了这种不同定义所引起的某种混乱。他说交易成本“包括了所有在鲁滨逊(一个人)经济中不能被想象存在的所有成本”。它们是在经济体系中人们不同活动的协调成本。为了表明他所认为的更为宽泛的交易成本的特征,他通常在交易一词的后面,加上了插入词“制度”。张五常的方法自然是为了引出对可供选择的协调经济活动方式的讨论,及利用不同制度安排效果的讨论,而这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在当今中国被发现的具有启发意义的东西。我并不会与鲁滨逊,克鲁梭世界进行比较,大概这正是需要理解的东西,因为我只对年轻的社会主义者紧随苏联革命之后就提出了它们的思想而引起的交易成本感兴趣。如果我被问及设想一种不存在交易成本的经济制度,那一定是共产主义社会,在该社会中的个人完全可以通由一个中央政府的权威来分配他们的工作,并按他们所作的那种方式控制他们,其产品由同一个权威配置消费品和企业产品。如果在个人之间交换的可能性被引进这种伊甸园,一系列新的活动将不得不接受。购买者和出售者将彼此寻找:购买者想知道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而供应商想知道购买者想购买的;双方都想知道另一方做生意的价格,对此要进行谈判,签订契约,确定他们观察到的条款是否无误,等等。市场将会建立起来,专业的代销商和经纪人将出现以助于交易过程。所有这些活动的成本就是我叫做交易成本的东西。它们是无处不在的,交易过程因此将吸收相当数量的资源。作为一种补偿,伴随政府权威接受任务的减少将可能导致他们使用资源的减少,而受市场力量限制所做出的资源配置将使所有的要素被有效地使用。所有这一切都可得到满意的分析结果,与我所使用的那一类交易成本范畴具有明显的不同,正像他的小册子《中国将走向资本主义吗?》所说明的那样。张五常设想的很好。当然,张五常认识到这种术语的困难,在更多的场合他提到了“制度成本”,一个比“交易成本”更好的术语,它描述了用以协调运用经济资源制度安排的成本。存在一种能够解决问题的协议和这样做的办法,这是确定无疑的,而且我的妨碍交流的问题。但是由于缺少一致的术语,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妨碍交流,甚至在经济学已进入了专业化分工的今天,无疑会使不在这一领域工作的经济学家理解“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含义更加困难。张五常有一部分内容涉及到“科斯定理”,这使我几乎很难避免不去评论它。对这个至关重要的主题谈几次应该说是可以的。因此,我将简要地谈一谈。对我来说,使这个命题具体化是乏味的,而它所表现出来的冲突就更加复杂了。“科斯定理”(由施蒂格勒规定的)与经济学所通常使用的命题一样是可以依赖的。既然它仅仅是经济学中最著名命题的含义之一,即在一个私有的自由经济中,资源将被运用到使其产品具有最大价值的地方。当然,这种结果,是(几乎总是如此)独立于资源所有权的。一旦认识到我们购买和出售的是这种财产的所有权利(或不是所有权利),或具有阻止或允许其他人采取某种行动的权利,这个命题将转换成这样的说法:权利将由那些认为它们最有价值的人获得。当然,所有这些假定,都是在使这些权利安排没有成本的情况下做出的。但事实上,因为它是大多数现代经济理论所假定的,勉强接受“科斯定理”的结论仍然是令人困惑的问题,尽管这有助于解释看起来使我产生极大兴趣的问题。一旦采用了交易成本解释,正如所表现出的这样,如果我们能够理解在经济制度中所发生的事,整个问题的性质就变化了。我们可以设想在零交易成本区域内进行谈判,当增加的生产价值超过实行必要的市场交易成本时,权利的重新安排就能够实现。因而经济制度的效率会主要依赖于交易成本的大小。一个国家没有一个理性的稳定的货币制度,而因此,货币价格不能用以作为交易的媒介,或者在一种产权不明晰、不适当或无法保证产权实施时,做出契约安排将是极为困难的,由专业化产生的利益大部分将会丧失。但是无论交易成本的量有多大,它们的存在总是导致希望能够采用降低交易成本的交易制度,不管这种减少的数量何时会超过采用另一种交易制度所遭受的损失。我认为,大概最重要的适应是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了企业的出现。我发现张五常的这一章最有趣的部分是企业的部分,这主要是建立在他的另一篇文章——《企业的契约性质》的基础上。我的兴趣部分地来自于这个事实,正如张五常所表明的那样,不像这一章的其他部分,我们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似乎是不同的。张五常的观点是,现在经济体系中的制度是作为特殊契约安排选择的结果而产生的。我不想与这种观点争论。但是,他继续认为,“我们不能在任何经济学意义上将‘企业’看作是单独的实体”,如果我不误解他的意思的话,这主要是由于这些契约安排使得“告诉一个企业从哪里开始在哪里结束是困难的”。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这些组织、企业、实体、大多数经济活动都是在它们内部发生的,而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是改进现有的、相当原始的企业理论。我认为张五常的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但我也认为我应对这种错误在方法上负主要责任。正如我在耶鲁大学讲座中所指出的那样,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存在着严重的缺点,这误导了经济学家的注意力(参见科斯,1988)。这种缺点来自于雇主一雇员关系的企业范式。企业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在一定范围内,雇主有权控制雇员的行动。然而,随之引出的问题是,与独立的签约者独立管理的形式相比有什么不同?看起来,企业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避免这种困难的方式可以追溯到《企业的性质》的基本命题。如果所有的交易是他们之间契约的结果的话,由行政管理生产要素所节省的东西可能会招致其他方面的数额巨大的交易成本。雇主在企业行使控制权是协调生产要素的行动。为了完成这个任务,要将要素引入管理结构中,包括将它的层级、它的规则和它的管制引入管理结构中。如果要这样做,就存在一种控制权,但它是在一个通常完全不同于独立的签约者的方式上使用的。企业的界限是由管理的结构规定的。我只是感到遗憾。由于我思想的混乱可能误导了张五常,正如这种情况一样,我担心,误导了另外不少的经济学家。参考文献:Coase,R.H.(1988)Thenatureofthefirm:influence.JournalofLaw,EconomicsandOrganization,4(1),37-40.[①]A·迪莱克特的有关搭配销售这个主题的“口授传统”是很启发灵感的,这实际上是芝加哥经济派的特征。[②]尽管阿尔奇安被一些人认为是产权经济学之父,但是他对这个问题的早期探索主要是在课堂讲座中形成的。包括阿尔奇安后来的著作(1965,1967),但是可能有关他的论点的一些火花仍然可以从阿尔奇安和艾伦(Allen)(1964)的文章中找到。[③]为了寻求一般的通用性,在分析产权时,科斯和阿尔奇安很少对一种商品、一种资源或一种生产要素作出区分。按照我的看法,后来解释科斯定理的文章仅仅将其应用于讨论环境问题,诸如污染,或只是大体上将产权当作生产要素,这就误导了科斯定理。[④]不过,除了戈登的“过度捕捞”理论以外,租金耗费会在大多数领域发生。[⑤]有关孝敬父母行为的经济学分析,参见张五常(1972)的文章。[⑥]尽管我现在竭力避免使用“偷懒”概念,但是我可能是发明这个概念的人。在1967~1968年期间,我认为仅仅根据交易成本来解释契约的选择是很困难的;在解释人成制契约选择时,在几次不成功地尝试抛弃这个概念以后,“风险规避”解释被勉强地保留下来,而“偷懒”被用于解释在强制执行成本出现时的情况。参见张五常(1969),尤其是注释10。[⑦]科斯同意我的“多余”的观点。参见科斯(1988)。[⑧]贝克尔(Becker,1983)认为,政府管制的成本负担使政治竞争约束最小化。[⑨]参见我对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文章的评论(张五常,1983b)。不过,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观点影响很大。只举一个例子,参见威廉姆森(1975),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1976)和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82)。[⑩]大概中国大陆最幸运的一件事是他庆幸作毗邻中国香港的邻居。香港向大陆的公开投资远不及自由企业提供的信息贡献大。每年,200万香港居民访问大陆,同时大约有50万大陆人访问香港。我注意到,在1982年,中国对外开放了,信息壁垒将会降低,而这加快了中国的制度改革(张五常,1982)。这种预期比我所预料的要快。[11]甚至连海洋的捕鱼权,在纯粹的意义上早就被理所当然地看作是“公共”产权,大多数规制和许可证的存在限制了竞争。在阿拉斯加,一种捕猎马哈鱼的许可证现在在美国已登记到了6位数,而其价值代表获得了一种租金。[12]人权不同于产权,因为一个人可能具有更多的产权,而在同一个社会中另一种人肯定不会具有更少的人权,即,只要私人产权不被侵犯,就不需对人权进行限制。因此,拥有产权的个人,用托马斯·杰佛逊的话说,可能会“创造平等”。这些权利包括自由选择、自由信仰、言论自由的权利,还有杰佛逊加上的追求幸福的权利。然而,如果私人产权被废除,而用等级权利控制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人人平等的权利将难以维持等级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只有在当产权主要界定给私人所有的这样一种制度下,人权才能真正被保护。[13]这本书是指由张五常写的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卖桔者言》。——译者注

  • [彰显制度经济学魅力]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

    [彰显制度经济学魅力]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张培愉:一元钱照样大有作为摘要:用儒家文化和现代互联网技术打造消费者、银行、商家共赢平台——一元钱互助基金会。你我他(她)终身一元钱,商家给持卡人每消费满一百元给一元钱折扣,让参与者获利,给自己一份安心、给别人一份爱心,实现消费者、银行、商家共赢。一元钱互助基金会是广大工薪阶层乃至中产阶层一个避风港,是慈善家一个理想舞台,是从小培养孩子拥有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一个大学堂,是构建契约型社会又一项积极尝试。阅读全文后,如果您认可,请推荐给您所认识地“两会”代表,谢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的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各项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民间基金会、互助会也得到很大发展。但规模小、筹资能力弱、渠道少、管理手段滞后,这些问题成为基金会、互助会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协调各方面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公民参与意识和传统美德继承;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以下潜扇死没チ拖纸锥握尉孟肿刺剿鞒鲆惶跸执壬频缆罚匆辉ブ鸹幔?p>大力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具有深远实现意义。现代慈善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都来参与。首先在经济较发达城市,由点到面逐步展开。为了便于说明,用南京市主城区为例,拟成立一元钱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互助会)并建立www.一元钱.com网站(所有城市一元钱互助基金会共享),定位为帮助减轻城市家庭中患重大疾病儿童(0~18岁)[最终覆盖所有年龄段]治疗费用。互助会由发起人(主要是热心公益事业企业家、银行家、社会活动家)发起并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利用互联网进行日常运作。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实行一元钱终身制(孩子一元钱、爸爸、妈妈一元钱;爷爷、奶奶一元钱;外公、外婆一元钱……),只要是南京市民人人都可以成为会员。团体会员主要餐饮、娱乐、旅游、零售银行、通讯、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烟草等企业,只要接受用银联卡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该“折扣”直接划入互助会专门账户),具体操作由互助会与银联商定。有人会问虽然一元钱不多,企业给刷卡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也不多,但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吗?而且你怎么就肯定大家愿意参加呢?鄙人认为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商业社会双赢、多赢是大家都认同的游戏规则,互助会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互助会作为民间机构,其资金筹集、安全合理的使用,要*有效的现代控制手段来解决,要*党和政府的支持,发挥出街道与居民密切联系的优势,财务与政府审计机关联网,账户银行进行监管,新闻媒体参与。根据互助会章程发放病患会员医疗费用,互助会发起人和广大会员进行监督,让那些需要帮助患儿得到帮助,让那些好心人的捐赠的钱都能合理的运用。比如,现在有这样一种状况,有些患儿在患病期间得到热心人士的捐赠,但这名患儿医治无效后,剩余的钱往往是个敏感的话题,互助会让类似问题都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具体操作如下:1、患者家属通过所在社区居委会向互助会申请治疗费用;2、社区居委会调查患者家庭经济情况;3、街道网上递交并在一元钱网上公布;4、执行理事签发金额(授权内),超额由理事会决定;5、互助会分期划拨;6、每月患者家属提供治疗费用清单并在一元钱网上公布。这样有利于开拓资金渠道,有利于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有利于医院优化治疗方案和降低药价,有利于给患者提供更多信息,有利于患者得到更多地社会关爱,更有利于广大会员的监督。互助会资金来源具体有四条:1、发起人成立时的基金。发起人每人“股金”不少于1万元,人数在10-50人之间,发起人不得抽回“股金”,只能捐赠给基金会(发起人名下企业享有参加互助会组织活动权利,在一元钱.com网上免费发布广告,招聘人才等服务,吸引更多的人当发起人)2、会员会费。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南京市市区儿童目前大约有120万人,涉及相关家庭130万户,按每个家庭4元钱算,全部参加将可取得520万的个人会费,个人会员(情况必须真实,否则影响权利的实现)实行一元钱终身制,通过一元钱.com网上注册,(个人会员还享有在一元钱.com网上发布求职、求租等个人信息服务)。互助会初期团体会员主要是发起人名下的企业,将其公布一元钱.com网上,鼓励个人会员去消费。在根据有关资料南京市城市平均每个家庭常用两张银联卡,按每张卡每年消费不低1000元,满100元刷卡消费不少于10次,每张卡将有不少于10元的“折扣”,如第一年有60万儿童入会,将有60×10×2=1200万元。目前,儿童重大疾病发生的总概率在医学上并没有相关的统计数字。假如按万分之一来计算,第一年就可以解决60人,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医疗资助。随着新闻媒体不断的报道,受益人群的增多,将会有更多的个人、企业入会。会费多了,自然可以扩大救助范围,扩大救助对象。非发起人团体会员可以享受在一元钱.com网站上免费发布一定数量促销广告和招聘广告等服务,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3、互助会对外服务取得的捐赠。主要是一元钱.com网信息服务捐赠。如网上婚介,南京有几十万未婚人士,这些人可以将自己真实的资料经社区居委会核实后,在一元钱.com网站网站上发布。假如通过一元钱.com每年能促成5千对新人,每人平均捐赠99元,每年就可以取得99万元的捐款。该捐赠是互助会唯一的可支配款项,主要用于互助会日常支出和组织活动支出。4、接收社会捐赠。主要是不是团体会员企业和非会员银联卡消费者,团体会员在客户结帐时,必须明示或告知消费满100元给持卡人1元“折扣”(该“折扣”直接划入互助会专门账户)视同捐赠,如非会员银联卡消费者不同意,则企业用现金补回,事后互助会退还“折扣”。互助会资金按上述四条分别开设账户,实行财务公开,每个会员可以查账,强化社会监督。一元钱.com网站会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关注的一部分,和南京人民零距离。随着互助会在经济发达的各大城市成立和发展,共同运用一元钱.com网站这个平台,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使我们的城市更多一些孩子的欢声笑语。通过政府、金融、媒体、商家、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一元钱互助事业发展。利用一元钱.com网站这个平台为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注册时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影响其权力的实现)相互提供信息信用高,如团体会员可以委托互助会做市场调查,即能省去调查费用,有能取得满意的信息。树立“信乃处事之本,诚乃做人之根”理念,构建诚信社会。互助会还将为志愿者(未就业者)提供各种社会实践的机会并颁发志愿者义务工作时间证书,证书持有人可以得到其他地方一元钱互助会的帮助,该证书同时为团体会员企业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创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社会、契约型社会爱无国界。互助会通过对灾难国民众的捐赠以及与国外互助基金组织的交流,达到超越政治、超越国界、超越种族。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人民,了解互助会,促进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以上是笔者现代慈善事业基本构想。在实际操作中肯定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我想只要我们大家都拥有博爱之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慈善事业创新从这里开始,一起分享阳光、一起分享梦想、一起分享智慧……..如果您认可,请推荐给您所认识“两会”代表,谢谢!!!张培愉njpyyk@sina.com

  • 男生与女生打开水方式不同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个日常生活的例子,如何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其内在的制度安排:在校园中,打开水的时候,通常男生会轮流打水,一个人或两个人负责打一天的水;而女生却是每个人打每个人的,每个人每天都打,但只打自己的。这是两种不同的方式,为什么会使这种安排?”这个问题是在论坛上看到的,还有很多跟贴。觉得很有意思,就深入的想了想,写成了下面这篇小文章,以试图能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这一现象。一、在男生和女生中存在这两种不同的打开水制度,根本原因在于这两种打开水制度的净成本(或者说净收益也无妨)不同。但这个成本的不同是在于范围较广的社会成本还是较狭隘的个人成本?我想是在于个人成本。因为打开水制度的形成是一种每个人都接受的自发行为,所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利的。只是仅此而已,若从社会或整体角度出发,这种自发的制度安排并不一定会带来最优的社会成本。所以可以说,这个成本是从理性的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的,并使得某个人群一致选择了对每个人来说成本都最低的打开水制度。二、假定:(一)有关制度方面的假定1、制度的组成包括两个部分,即游戏规则和适用人群。在打开水这一具体事件中,游戏规则可分为两种:共打共用规则(下文简称为A)、私打私用规则(下文简称为B)。而人群则可简单的区分为:男生人群(M)和女生人群(W)。2、制度的类型依据上面关于制度组成的分析,可以将打开水制度分为四种类型(即人群类型与规则类型的四种组合):(1)MA:表示男生共打共用的制度。(2)MB:表示男生私打私用的制度。(3)WA:表示女生共打共用的制度。(4)WB:表示女生私打私用的制度。(二)有关制度的选择标准男生和女生各有两种打开水的制度可供选择,而从一般情况来看,男生选择了MA而女生选择的是WB。我想从不同制度给男生或女生带来的成本和收益角度来分析说明他们对某种制度的取舍。1、首先,假定上述各种制度带给每个人的收益是相同的,即:使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水用。那我们只需要分析各种制度下个人成本的差异即可。2、假定上述四种制度中的个人成本分别为CMA、CMB、CWA、CWB。所以男生选择哪种打开水制度,取决于(CMA-CMB)的值是正还是负。(从现实的一般情况看,结论应该是CMA-CMB<0)女生的情况则类似上面的分析,她们的选择取决于(CWA-CWB)的取值情况。(从现实的一般情况看来,结论应该是CWA-CWB>0)上述两个不等式,将在正文中得到论证说明。(三)有关男生与女生区别的假定我相这些假定还是比较能够让人接受的:1、在生理上:男生力气相对来说大一些,每个男生一次可打的开水也要多一些,且男生会觉得一次打一壶开水和多打几壶开水区别不大。但女生则不然。2、在心理上:男生一般比女生心胸开阔,做事也比较直接;而女生注意细节,做事一般不太直接,喜欢使用暗示。(四)假定:理性的男生、女生对打开水这件事都是厌恶的,减少打开水次数都将提高他们的效用。(当然也有个别人也会喜欢打开水,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可以锻炼身体。我们先不考虑这种极个别的情况。)(五)假定:每个同学每天都需要用开水一壶,若自己打水自己用,则需要每天打一壶水。三、正文(一)关于制度A及B的成本构成分析。从个人角度出发,一种制度的维持成本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自身执行该制度的成本(假定在制度A、B下分别为A1、B1),另一部分是维持、运行该制度会发生的人际成本(即在维持运行该制度时,个人自身与其他制度成员之间人际关系处理的成本,假定在制度A、B下分别为A2、B2)。1、现在分析A制度下,个人成本CA的构成:CA=A1+A2A1在这里可以具体化为,个人在一定的轮值周期T(可能是四天、五天或一周等,但一定比一天的时间要长些)中打一次水的成本。A2是个人(如某学生P)和其他人一起监督少数懒人(如某学生Q)的成本。总之是多个人对少数人的监督(这里需要假定不太自觉的人是少数)。2、再分析B制度下,个人成本CB的构成:CB=B1+B2B1:在此可具体化为,某人每天打一壶水的成本。即此时的打水周期T为一天。B2:B制度下个人的人际成本较直接的表现为一对一(onetoone)的成本。不考虑其他情况,“一对一”与上面“多对少”的模式相比,人际成本更大一些。因为,“多对少”通常会被看作是对事不对人,容易让“少”认识到自己的不对并且接受监督;而由于是“多”个人同时表明态度立场,所以不会引起“少”对“多”中某个人的不满。因此假定其他条件相同时,则B2是大于A2的。(二)说明在一般情况下:CMA<CMB,即男生选择A制度打开水的原因。因为    CMA=CMA1+CMA2                  (1)而         CMB=CMB1+CMB2                 (2)所以有       CMA-CMB=(CMA1-CMB1)+(CMA2-CMB2) (3)为方便说明,分别令(CMA-CMB)=CM、(CMA1-CMB1)=CM1、(CMA2-CMB2)=CM2。则有         CM=CM1+CM2                  (4)  由于在A制度下,每个男生可在一个相对较长的周期内才打一次水,从而避免了B制度下天天打水的高成本,所以有   CM1<0                        (5)由于在A制度下,是“多对少”的监督,再加上男生一般比女生心胸开阔,如有人(Q)忘了或不愿打水,能容忍或直接跟他说。而Q为了维持男孩子的尊严和信誉,都会去打水。由此可见,      CM2<0                         (6)综合(3)、(4)、(5)、(6)式可得:CMA-CMB=CM=CM1+CM2<<0           (7)所以     CMA-CMB<<0得到验证,男生选择A制度打开水。(三)说明在一般情况下:CWA>CWB,即女生选择B制度打开水的原因。类似上一种情况的:因为        CWA=CWA1+CWA2                  (8)而         CWB=CWB1+CWB2                  (9)  所以有       CWA-CWB=(CWA1-CWB1)+(CWA2-CWB2)(10)为方便说明,分别令(CWA-CWB)=CW、(CWA1-CWB1)=CW1、(CWA2-CWB2)=CW2。则有        CW=CW1+CW2                   (11) 由于生理上的区别,女生力气一般比男生小一些,所以女生选择A制度而不选择B制度会带来的成本差别CW1并不太大(相对于男生来说会小得多)。举个例子:因为每人每天用一壶水,所以一次打四壶开水的男生在A制度下只需四天打一次开水;而在B制度下,他需要每天打一次水。而且,对这个男生来说,也许一次打一壶或是四壶区别并不太大。但是,一次能打两壶开水的女生在A制度下两天就要打一次水,这比起她在B制度下每天打水是有所改善了,但程度上明显的要弱一些。所以:         CW1<<0                       (12) 可以认为CW1的绝对值相当小。另外,由于女生在心理上与男生有区别:女生注意细节,轻易不使用别人的东西,所以可以认为CWB2=0,即在B制度下,女生个人的产权是易维护的,以致于其B2成本可视为0。但是由于女生做事喜欢暗示而不够直接,因此在A制度下若有女生(P)忘记了打水或由于其他莫须有的原因没有打水,则其他女生会给P很多暗示,P可能没明白这个暗示或者理解这个暗示的信息需要较高的成本,甚至有时即使明白但又不想打,她就会装着不明白暗示的样子或找很多借口,而不去打水,这样时间久了,一部分心胸宽阔的女孩子也不愿打水了。可见,由于女生的一般心理特点,她们用A制度来打开水会引起相当高的制度运行成本(主要表现在维持、运行该制度会发生的人际成本显著偏高)。最后结果就是CWA2>>0                      (13)综合(10)、(11)、(12)、(13)式可得:CWA-CWB=CW=CW1+CW2<0得到验证表明,一般来说女生选择B制度打开水是理性的。四、引申结论上文已说明了为何男生与女生在打开水制度上有不同的安排。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男生和女生在生理上的不同造成了他们采用相同制度打开水的第一部分成本不同;而男生和女生在心理上的不同特点则造成了他们采用相同制度打开水的第二部分成本不同。我想这种现象可以进而引申应用到较为一般的情况,即对这样一种分工方式的制度分析:轮值分工(我想把这种分工解释为:某个群体的经济人把原本需要每个个体单独完成的某项日常的任务,纳入到这个群体的集体行为之中。由于每个个体从事这一任务的周期得到延长,因此他们都获得了收益。但是这种轮值分工制度的运行也是有其运转和执行成本的。是否要采用这一轮值分工制度,取决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而收益大小,取决于每个个体每次完成这一任务数量的弹性范围:弹性范围越大,获得收益就越大。如本文中男生打开水,一次可以打一壶,也可以打四壶。而成本大小则取决于这种制度的运行成本,在本文中的非正式情况中,由于打开水制度是一种自发的不成文的规则,所以对违规者没有明确可行的约束,因此打开水制度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人群的心理特点。但若是在一些经济组织中,如果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制度,我想轮值分工的成本就会小得多。)

  • [推荐]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

    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         盛 洪 在讨论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问题之前,先谈谈我心目中的新制度经济学是什么样的。人的经济活动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理论强调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而制度经济学在考虑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注重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对于这种关系,制度经济学用交易(Transaction)这一概念加以概括。对于这一概念,我接受康芒斯的解释:交互影响的行动(Trans-action)。从交易概念,我们能引伸出制度经济学的一些特征。第一它注重微观分析,第二它注重同法学研究的结合,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揭示的经济含义,第三它从交易双方都具有同等的对策能力这一观念出发,注意将经济学家自己与研究对象(即交易和制度)放在一种恰当的关系之中,对自然发生的制度变迁过程保持充分的敬意。在上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交易活动要付出成本,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特征。交易费用是这一理论学说的关键概念。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特征,那就是,交易费用概念加新古典经济学。用这种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就是新制度经济学。制度(Institu-tions)是以交易为基本单位的。一方面,制度是多个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的集合;一方面,制度是经过交易多次重复形成的。因此,我认为比较恰当的制度的定义是:在多人、多次重复的情境中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或者按博奕论的说法,制度是N人博奕的均衡解。从这样的理解出发,新制度经济学有两个的特点:(1)它通过研究制度(即规范的行为)来简化地研究人的交易行为;(2)它强调制度是至关紧要的。   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已经应用到了许多领域,但概括地说,主要研究的问题有:制度起源(如科斯),制度变迁(如诺斯),制度结构(如威廉森),以及科斯近来强调的生产的制度结构问题。   那么,新制度经济学是否可以在中国应用呢?答案是肯定的。第一,老子有一句话,叫作“太上,不知有之”,如果我国经济的制度结构很完善,运转得很有效,我们也不会感到要考虑制度问题。正是因为我国经济的制度结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我们才会有研究制度的需要和热情;第二,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只有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制度才是重要的。而在我国,单位交易费用远高于许多其它国家,因此更有必要引进和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和探讨降低交易费用的途径。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我所想到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们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历史观重新评价我国几千年的经济史。以往的历史观只注重用技术水平来评价我国经济史:对于几千年,除了四大发明以外就是一片黑暗;我国近代以来的落伍是由于没有发生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工业革命。只有用对制度的描述和分析,才能重新肯定我国在历史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才有可能找出工业革命何以没有在中国发生的制度原因。并且我们也会从新的角度去评价中国古典哲学。例如孟子曾说过,“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意思是说,好的治国方略,必须从界定产权开始。第二,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着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这种过程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世界中都是不多见的。我们中国经济学家有幸处于这样一个亲临其境的位置上,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事情进行描述和解释,本身就具有世界文献价值。反过来,大量生动的制度变迁的事实,会进一步充实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并且有可能将这一理论推向前进。第三,科斯近来强调的生产制度结构的含义是,对制度,对交易费用的研究的意义,不仅是要节约一点交易费用,不仅是要解释契约安排,而是要通过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变革,使得降低生产费用的生产方式成为现实。在生产水平相对落后的我国,我们可以通过对技术进步何以缓慢,分工和专业化为何难以发展,大规模生产方式为何发展不快的分析,从反面、从而更完善地构画生产的制度结构及其功能。第四,尽管制度经济学家强调对制度变迁过程保持敬意,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竞争性制度设计。只要我们不把自己的制度设计看作是唯一应该接受的、排他的,而是当作可被政府、企业以至个人自由选择的备选方案,制度设计就有积极意义。在目前,我们可进行两个方面的制度设计:(1)对我国正在经历的制度变迁过程提供变迁形式或过渡形式的备选方案;(2)为解决与其它国家共通的外部性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贩毒问题,提供备选方案。第五,我们是中国人,也是世界经济学界的成员,因此不仅要用现有的经济学理论解决中国的问题,也要为一般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较年轻的经济学分支,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推进。(1)要推进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形式化;(2)要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现有理论进行分析、推敲以至批评,如果我们能在这一过程中超越现有理论,我们就等于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推向新的高度。

  •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宪法》和《物权法》(草案)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宪法》和《物权法》(草案)娄人元摘要:本文提出了一个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宪法》和《物权法》(草案)中相互冲突的条文。关键词:绝对初始产权;相对初始产权;合理侵犯原则。第一章: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第1节:序去年,《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可是基本上不见主流经济学家的声音。好象《物权法》与经济学无关,应当是法学家的事。这不能不令人失望。于是,我在网上发了一个贴子《解释物权法是制度经济学的专利》,想让更多的人参与讨论。可是仍然不尽人意。深入地想想,尽管有很多原因,但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经济学家不具备讨论《物权法》的经济学知识。俗话说: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今天我就在这篇文章中给经济学家提供一个解释物权法的金刚钻——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后来又有人说物权法违宪。这说明战火已经烧到宪法这个阵地上了。既然如此,我就斗胆用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把宪法和物权法一网打尽。至于事实上打尽打不尽,并不重要,我倒希望有读者把漏网之鱼捉上来!说解释物权法是制度经济学的专利,法学家不就失业了吗?回答是这样的:我已经感觉不到法学和经济学的界线了,这就象法国人到瑞士度周末已经感觉不到法国与瑞士的边界一样,虽然法国与瑞士的边界明显地存在着。没有去过欧共体的中国人可以想象一下从河南到广东,对河南与湖北的边界是什么感觉。当然了,你如果从深圳去香港感觉就不一样了。为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初始产权的界定问题。从河南去广东或者从法国去瑞士跨越边界的制度成本是零,对普通公民而言。从深圳去香港就必须支付签证的制度成本。闲话少说,书归正传,依照惯例,首先应当对原有的理论进行简单地综述,然而经济学中现在还没有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因此也没有这方面的文献。我是如何知道没有这方面的文献呢?在没有检索文献的条件下,我是从已知条件推出来的,尽管推导过程是不严密的。张五常先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他说,任何经济理论若含义着产权问题不重要都是谬论。但他又说,初始产权的界定问题不重要。这两句话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初始产权的界定问题也是产权问题呀!这三个已知条件让我省去了检索文献的成本。初始产权界定的基本思想在经济学中虽然找不到,但在宗教和法学中可以找到。如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世界归上帝所有。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契约思想等等。这些已经是常识,不引用出处大家都知道。还是免了吧,这并不表示我对前人的研究成果不尊重,为了节约读者的时间。初始产权界定的理论,在拙文《制度经济学、主流经济经济学、价值理论的融合》、《对郎咸平发起的学术争论》中已经有所讨论,本文要进一步分析初始产权问题。第2节:初始产权的概念及划分初始产权就是在产权前面加上一个限定词——初始。这个限定词加上之后,就产生了一个判定初始的参照系或标准。标准或参照系一变,初始的含义也就随着变。因此我们把初始产权分为相对初始产权和绝对初始产权。相对初始产权的定义是:给定用于第n次交换的产权,必定存在着用于第(n-1)次交换的产权,以用于第(n-1)次交换的产权为参照系或标准来判断第n次交换的产权,这用于第n次交换的产权就叫相对初始产权。绝对初始产权的定义是:给定用于第n次交换的产权,不存在或者找不到第(n-1)次交换的产权。那么这用于第n次交换的产权就叫绝对初始产权。从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绝对初始产权只有一个,相对初始产权有无数个。这就象绝对高度和相对高度一样。这时有人可能会想:张五常先生说了,初始产权是如何界定的不重要,而今你又对初始产权做如此划分,不是很无聊吗?我的回答是:盲目崇拜权威是错!说初始产权的界定不重要是错上加错!说对初始产权的划分很无聊是错!错!错!且让我用一个生活中的实例来说明问题。我在深圳干建筑木工时,一般有三到四个人一小组。现在我们假定架一条梁要两个技工一个小工。每个技工负责一头,向中间作业。当梁架好后下来一看。一头高一头低,不符合设计要求,需要校正。一个技工说:“你那头高了,需要降低。”另一个技工说:“你那头低了,需要升高。”小工不懂,没有发言权,只服从技工的命令。如此争论下去,到人类灭亡那一天大楼也不会建好。两个技工各自以自己的标准为参照系来度量对方的作业。他们互不承认对方标准的合法性。两个技工确定的两个标高都是相对高度。其实在建大楼之前,工程师就在要建的大楼附近确定了一个绝对的标高(正负零)。这个标高是一个法定的标高,对这个大楼而言。以此标高来判断两个技工所确定的高度,有可能都高了,也有可能都低了,也有可能一个高了,一个低了,但高多少低多少又不一定和绝对标高一样。如果在建大楼之前有两个工程师在大楼附近任意取两个绝对标高,那么这两个绝对标高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可能性虽然不是没有,但近似于无穷小。如果误差超过一定限度大楼就无法建成。试想如果一个技工根据一个工程师的标准作业;另一个技工根据另一个工程师的标准作业,会是什么结果呢?工程师在建大楼前确定的标高对要建的大楼而言是绝对标高,但相对于海拔标高来说又是相对的了。那么海拔标高呢?它在地理课本上通常称为绝对高度。比如说,珠穆朗玛峰相对于海平面的高度是8848.13米。相对于哪里的水平面?相对于渤海的海平面。这是中国国家地理的法定标高。从地图上我们可以看到,南美洲阿空加瓜山的海拔高度是6960米。是不是珠穆朗玛峰比阿空加瓜山高1888.13米?这取决于两个山的高度是不是从一个海平面的绝对标高标出来的。我不是地理学家,不知道阿空加瓜山的海拔高度是不是从渤海海平面标出来的。如果不是,把这两个地理数据相减就没有任何意义。广东、福建的海平面与渤海海平面相差9米之多,从渤海到南美洲会差多少?谁能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说:中国国家地理的法定标高的合法性在世界范围内不充分。如果强行以渤海海平面的标高去测量阿空加瓜山的海拔高度,老大中国的心态会让中国人在全世界丑态百出。当每一个国家的法定地理数据的合法性都不充分时。国家之间的地理数据就不可通约。为了实现世界范围内的地理数据通约,如果有人提出一个新的标高:以地球的重心为绝对标高,这个绝对高度如果在某次国际性的会议上被通过,并给它起个名字叫“重拔高度”。重拔高度就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合法性。那么海拔高度与重拔高度相比又成了相对标高。《宪法》和《物权法》的制定和绝对高度的确定一样只能有一个初始产权,一个立法理念。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初始产权,就会产生不同的立法理念。不同的初始产权之间的冲突,最终会导至《宪法》和《物权法》体系的崩溃。这就是说,如果《宪法》和《物权法》中存在着两个初始产权,《宪法》和《物权法》的合法性就是不充分的。很不幸,我们的《宪法》和《物权法》(草案)就存在着两个初始产权。这两个初始产权是由两个设计师确定的: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一个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两个不同的初始产权或早或晚都免不了引起《宪法》危机。这也是《物权法》难产的根本原因。坦率地说,有些人要的就是《物权法》永远胎死腹中,永远不能通过。目前是由初级阶段论和“不争论”来协调和掩盖两个初始产权冲突的。“不争论”也是初始产权界定的一种临时方法。它界定了不争论者的协调权,为不争论者的协调权提供合法性。“不争论”者认为:争论浪费时间,不能干实事,干不成实事,空谈误国。所以不要争论。我们仍以前面建大楼的例子来说明要不要争论的问题。两个工人如果不找到一个统一的标准,争论一万年也建不好大楼。要解决问题至少有两个方法。一是找到绝对标高用同一个标高去度量两个工人的相对高度。二是不争论把大楼建成一个豆腐渣工程。这说明不争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与其不争论建一个豆腐渣工程,不如把问题争明白建一个合格的工程。干成一件错事与干不成事的区别人们不难发现。对于改革的方向也是这样:与其不争论把社会引向动乱,不如先把改革的方向确定好,征得人民对改革的同意,对改革的合法性的认同,然后再改也不迟。《宪法》和《物权法》问题按下不表,先说初始产权的界定问题。第3节:界定前面我们给出了相对和绝对初始产权的定义,这里我们说说界定的含义。界定包括划分和归属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在数学中都可以找到。给定一个集合S,a是S的子集族,如果各子集的并集等于S,并且各子集的交集为空集则称a是S的一个划分或一个分割或一个切割。其实数学课本上的这个定义是狭义的,不完善的。它不是初次划分。当我们说“给定一个集合”时,划分的思想就已经存在了。当我们说给定一个集合时,也就给定了该集合的补集。一个集合与它的补集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划分。因此说课本上的定义是再次划分的定义。可以说划分和定义是一个概念。原始定义也就是初始划分。原始定义和公理又是一个概念。给定一个公理也就是给定一个划分,加上归属关系后也就界定了一个初始产权。初始产权划分的条件也就是边界条件。它决定着产权所有权的边界。归属直接使用“属于”这个概念。具体约定已经在《制度经济学、主流经济学、价值理论的融合》中说过。公理是不需要证明就被人们认可的命题。公理的补集是非公理,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私理。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不妨把公理和真理看成一个概念。真理有绝对和相对之分,公理也有绝对和相对之分。例如,在信仰上帝的人来说,上帝创造了世界,世界归上帝所有,是不需要证明的,是公理,是绝对的。但对于不信仰上帝的人来说,上帝创造了世界,世界归上帝所有,就是信仰上帝的人的私理,相对的真理,相对的公理。因此说,世界归上帝所有的初始产权界定方式在信仰上帝的人之间是合法的,在不信仰上帝的人之间是不合法的。这就是说世界归上帝所有的初始产权界定的合法性是不充分的。对于共产的合法性也是这样。信仰共产主义的人认为共产是合法的,不信仰共产主义的人认为共产是不合法的,这就是说共产的合法性也是不充分的。为此我们给出初始产权界定的一个原则:初始产权的界定必须具有充分大的合法性,必须是基于公理的。这也等于说,初始产权的界定权必须置于公共领域,而不是置于权威领域。例如,我如果把最原始的所有权归我所有,那么除我以外的人都不会同意我的界定。不同意如何办呢?至少有两种办法:一是用强制力量来维护我界定后的产权。我一个人用强制力控制一个未成年人兴许还可以,要我一个人用强制力控制两个未成年人就力不从心。这就是说,耗尽我用来维护所有权的全部成本,也不能把全世界归我所有的产权界定下来。为了试着降低维护产权的成本,我可以把世界的初始产权界定给我的家庭,我的同姓,以至和我信仰相同的人,最后到所有的人。把初始产权的界定权给所有的人,用来维护其合法性的成本最小,把初始产权的界定权归我个人所有,用来维护这一权利合法性的成本最大。这就是初始产权的界定权必须置于公共领域的原因。中国现在的宪法并没有把初始产权的界定权置于公共领域,而是处于权威领域。处于权威领域的初始产权界定权和初始产权,在权威领域内是合法的,在权威领域外就不再是合法的了。因此说中国目前的《宪法》本身的合法性是不充分的。由扩展后的经济学基本假设可知,任何事物都有保持其存在和发展的性质。为了保持其存在和发展,任何事物都要与其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就是说任何事物都要有与其外界环境进行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当我说这句话时,我也就提供了一个初始产权的界定方法。如果有人承认了这种界定方式,这界定后的初始产权也就获得了合法性。如果有人不承认任何事物都有保持其存在和发展的性质,任何事物都有与其外界环境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的合法性就是不充分的。这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力也叫进入和退出权。退出权在商品交换中也叫不买和不卖权。进入权在商品交易中也叫买卖权。如果交换的是信息,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又可以分解为:获得信息的权利,表达、解释或传播信息的权利,相信和不相信、接受和不接受信息的权利。也可以表达为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承认了一个事物与其外界环境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也就界定了该事物的初始产权,不承认、否定一个事物与其外界环境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也就否定了该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权。一个事物与其外界环境交换和不交换权利的大小决定着该事物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大小。例如在新加坡,公民有权周游列国,在大清帝国,海禁三十里,国民没有与外国人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权利。这两种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方式导至了两个国家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大小的差异:新加坡面积虽小但其公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远远大于中国人民;中国的面积尽管远远大于新加坡,但中国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却远远小于新加坡人民。对大多数中国国民(中国目前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公民)而言,不要说周游列国,就是到自己国家的香港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国民离开自己的原住地,就得办暂住证,这就是说,中国国民的暂住权归国家所有。中国国民在离开自己的原住地,到达目的地15天后就得向所在地政府购买暂住权。很多农民一生被固定在土地上,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是最好的明证。假定任何事物都有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为何有些国家的人民没有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呢?这是一个权利的转移问题。如果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归国家所有,国民要想交易必须经国家许可,这就叫做市场准入制度。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界定给国家的法源在哪里呢?不同类型的国家有不同的法源。封建国家有君权神授说,朕即国家,国家即是朕。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源是马克思主义。还有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的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比如海禁政策的实行,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是为了人民不受海贼的侵犯。禁止人民购买外国的商品是为了民族工业的利益。禁止人民了解国家以外的思想是为了人民免受精神污染、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禁止人民进入某些领域是为了防止过度竞争(这过度和不过度的标准的制定权归国家所有),最终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等等都是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归国家所有的依据。第4节:所有权我们用属于表示所有权之后,看到的首先是所有与被所有的关系。这也可以用来表示地位。集合的元素属于集合。元素和集合处于不同的地位。至于是元素的地位高还是集合的地位高以不同的条件而定。例如“我的子女。”“我们的父母。”这两句话中,元素和集合的地位就不同。当集合的元素由集合构成时,序偶也可以表示地位。下面是几个表示不同地位的序偶:有和无;多和少;高和低等。地位相同不能用序偶表示。相同的地位就是通常说的平等。平等与不平等取决于判断平等与不平等的条件。在一个集合内,各元素是平等的,各子集是平等的(如果不考虑元素、子集的大小多少、连续性等。)在不同的集合内,元素之间、子集之间也有平等不平等之分。在所有权关系内,包含有平等和不平等两种地位关系。也就是说平等和不平等两种关系同时存在。以住所为例可以说明所有权关系中的地位问题。在私有产权受到充分保护的国家,一个人的住所除他自己外,其他人不经许可是不能进入的。人们说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就是这个意思。这是物权中的人权。住所的所有者和非所有者对这个住所而言构成了不平等的地位。如果我们约定所有者的地位是高的,那么非所有者的地位就是较低的。如果有两个人,每人各有一个住所,二人相互承认对方的所有权。虽然其中任一个人没有进入另一个人住所的权利,但相互承认的没有进入对方住所的权利相等。这相等的权利就叫做不平等中的平等。简单地说就是你没有进入我住所的权利,我也没有进入你住所的权利。假若我的住所是草屋,你的住所是别墅,虽然我们之间有平等的对各自住所的权利,但我们之间因草屋与别墅的差别不同(也就是所有权边界的大小不同)又形成了平等中的不平等。草屋与别墅作为所有权的标的的差别导至了所有权大小的差别。因为这种不平等,每当我想起比尔·盖次的豪宅就流口水,对于这座豪宅我也想和比尔·盖次拥有相同的进入权,使用权。也就是说我也想和比尔·盖次共产。欧共体比我更甚,她想起微软的源代码就流口水。欧共体想共产的不是比尔·盖次的豪宅而是源代码。我不是计算机专家,源代码对我没用,我不想要,就算微软免费把源代码送给我,我也没有能力拥有对源代码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我获得源代码的所有权的成本是无穷大的。这就象有些人永远听不懂高等数学一样。但是,我明白没有源代码就没有比尔盖次的豪宅。我想共别人的产,而不想别人共我的产。这会形成什么关系呢?会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关系。在这种不平等关系中,我显然要支付阻止别人共我的产的成本;别人也显然要支付共我的产的成本。这就是说谁共我的产我革谁的命;我革别人的命是为了我共别人的产。我共别人的产,也让别人共我的产。又会形成什么关系呢?会形成一种平等关系。在这种平等关系中,私有产权得不到保障,人类会因租值消散而无法生存。我共别人的产,和别人共我的产不可能同时存在。共产主义者用革命手段共有产者的产可以;有产者共共产主义者的产不可以。这显然是一种不平等的产权关系。在私有产权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国家里,一个普通人的住所,皇帝可以进,警察可以进,强盗可以进,红卫兵小将可以进,征收各种摊派的干部可以进,计划生育小分队可以进。这就是说他们有和住所所有者相同的进入权,这相同的进入权构成了他们之间的平等关系。但是这个普通人却不能进入皇宫,也不能随便进入警察的住所。这是平等中的不平等。当所有权的标的为空集时,我们说这样的所有权是虚置状态的所有权。虚置状态的所有权是没有使用、收益、转让和处分权利的所有权。例如,君权神授后,神权处于虚置状态,君权处于实置状态。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在公有制条件下,人民的所有权处于虚置状态,各级政府官员的所有权处于实质状态。当所有者为空集,所有权的标的为非空集时,我们也称这种所有权为虚置状态的所有权。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哥白尼已经去逝了,不存在了。牛顿定理也是这样。为什么会存在虚置状态的所有权呢?它有什么作用呢?第一,虚置状态的所有权为实质状态的所有权提供合法性,以降低维护实质状态的所有权的成本。学过历史的人可能知道拿破仑加冕仪式上的一个小插曲:当教皇正准备把皇冠戴到拿破仑头上时,拿破仑伸手把皇冠抢过去自己戴了上去。这其中的制度经济学含义是什么呢?既然拿破仑想表明自己的权力是自己抢来的,为何还要教皇为他加冕?拿破仑当然明白,如果不为自己的权力寻找一个合法的依据,抢来的权利就变得赤裸裸了,既然我可以抢别人的,别人也有可能抢我的。这符合自然法的第二条合法性。为了阻止别人抢我的,我不得不搞个仪式让教皇给我弄个冒子。通过这个冒子我把第二条合法性转换成第一条合法性。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的名义领导人民从国民党那里夺取了权利。全民所有的所有权是一个没有使用收益、转让和处分权的所有权,因此也是虚置状态的所有权。牛顿定理我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直接使用,而不必考虑其证明过程,这就降低了我们思考的费用。虚置状态的所有权同时有增加交易费用的作用。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暂且把哥白尼和布鲁诺当成一个人,宗教法庭把哥白尼烧死,这等于把哥白尼对日心说的所有权置于虚置状态。哥白尼因死亡而不能占有、使用、收益、转让、传播,或处分自己对日心说的权利。但是对地球围绕太阳转的知识产权,由哥白尼把它从人类之外转移到人类社会之内后,就不可以再回到人类之外了,除非把相信地球围绕太阳转的人都杀死。这样尽管日心说的所有权处于虚置状态,但它对于维护地心说的知识产权的成本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它使维护地心说的所有权的成本变得无穷大。维护地心说的成本消耗完之后,地心说也就寿终正寝了。这说明虚置状态的所有权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当人民的所有权处于虚置状态时,人民当然不会支付维护这个所有权的成本,那么由谁来支付呢?谁拥有人民的实质状态的所有权谁支付。使用、收益、转让和处分等权利可以统一为交换和不交换的权利。物权法和经济学之所以把所有权的内容搞得这么复杂,是因为法学家和经济学家还不明白交换的六种形式及其关系。第5节:强制权、解释权及其关系。强制权的标的是强制力。解释权的标的是解释力。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强制权的大小取决于强制力的大小。解释权的大小取决于解释力。当强制力为空集时,强制权为空集。当解释力为空集时,解释权为空集。在《对郎咸平发起的学术争论》中,我说:初始产权是由被认可的解释权决定的。有网友反诘:这不等于说初始产权是由唾沫决定的吗?进而认为初始产权是由暴力决定的,并且有历史事实为证:无产阶级是用革命的手段夺取了资产阶级的权利。这没有错。但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力量是如何形成的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把无产阶级聚集起来才形成了革命的力量。马克思理论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构成了马克思的解释权。就算没有马克思主义,也会有别的什么主义来整合无产阶级的革命力量。陈胜、吴广起义是用装神弄鬼的方法来整合革命力量的。他们找一块布,写上:大楚兴陈胜王。然后塞入鱼腹中,让其他人捉去。这其实是一个获得合法性的过程。战争可以说是暴力的典型形式。我们可以从文字学的角度发现其中的制度经济学含义。把战争的“战”字拆开为:“口”“卜”“戈”。“口”字可以理解为二维空间上的闭区间。这表示进入权和非进入权的设置。比如我们在地上画一个封闭的圈。“卜”字可以理解为插在闭区间上的一根棍,棍上系一把草。这表示闭区间的归属。因此,口字和卜字构成占有的“占”字,如果把“丶”和“一”理解为相同的话。系在棍上的一把草,在有风和没风时的区别就是“丶”和“一”的区别。这把草也可以换成一块布。当把草换成布时,就是“旗”了。这“旗”上有各种各样的图腾符号。这图腾符号就是占有的理由或合法性,就隐含了解释权。“戈”是一种武器,放在闭区间的边界上,用来表示维护所有权的成本。它的意思是: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否则格杀勿论!这是从简化字上来分析“战”字。再看繁体的“战”字,它可分解为二个“口”一个“田”一个“十”一个“戈”。在这里,二个“口”字应理解为发音器官。“田”者“地”也。“十”字象一个十字路口,引伸为方向。比如我们说改革又一次到了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这不同的观点之间的冲突必然会引发争论。在这里争论的不是改革的方向,而是田地所有权的归属。这首先是解释权之间的冲突。“戈”字仍然理解为武器。解释权之间的冲突最后才导至暴力冲突。从以上文字学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战争问题首先是一个产权的划分和归属问题,也就是界定问题。战争从来都不是单存的暴力行为,不是单存的强权表现。非原始的强制力的形成是由解释力聚合而成的。例如军队,任何军队都有一个理论来提供解释权,这解释权构成军队的灵魂,世界上不存在无灵魂的军队。在灵魂上瓦解一只军队就是孙子所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大东亚共荣圈曾经是日本军队的灵魂。它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提供合法性。“戈”作为武器,它的形成首先要有制造武器的方法,这方法就是解释权的标的,提供方法的人拥有对方法的权利,这权利就是解释权。以原子弹为例,制造原子弹首先要有制造原子弹的方法——原子物理学,提供原子物理学理论的人拥有对理论的解释权。原子弹和军队加在一起构成战略导弹部队。战略导弹部队是典型的强制力量,或暴力形式。总之,不管是军队的形成还是武器的形成,解释权都是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相对的初始产权并不是由暴力界定的,而是由解释权决定的。原始的强制力是万有的,不管是生命体还是非生命体都有强制力。这是牛顿定理。因为强制力是强制权的标的,所以强制权也是万有的。当我们说这句话时,也就界定了强制权的初始产权。根据牛顿定理,任何人都有强制力,当任何人都有强制力时,任何人也就有了原始的强制权。小时候,每逢家里来客时,母亲都要杀鸡,杀鸡前总是要说:“小鸡小鸡你别怪,把你杀了做碗菜,到明年你再回来!”我不明白为什么杀鸡前要祷告一翻。母亲说:要是不祷告,到了阴间,鸡会报仇的。现在想想,这其实是为杀鸡找到一个理由,为杀鸡提供一种合法性。就算人不杀鸡,其他动物也有可能把鸡吃掉,就算鸡能够逃过各种动物的捕杀,也会自然死亡。死亡之后也会被各种微生物吃掉。我杀鸡,到我死的时候,各种微生物吃我的尸体,这等于为鸡报了仇。我不杀生,到我死的时候,各种微生物还是要把我吃光。我母亲的强制力量用来杀鸡时,是对鸡实施强制权,用来杀人时,是对人实施强制权。这可以推广到任何人,只要把他自己的强制力指向人,他就有了杀人的权力。当我们把原始的强制权界定给任何人时,也就是任何人都有杀人的权力时,为什么法律禁止杀人呢?禁止杀人的法源在哪里呢?如果任何人都有杀人的权力,也就是任何人都有否定其他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相互否定的平等关系。拥有一种权利就要支付维护这种权利的成本。一个人有权杀其他人,相应的其他人也有权杀他。当其他人杀他时,他就必须支付防止被杀的成本。当多个人杀一个人时,这个人如果考虑到自己的力量不足以维护自己的存在和发展权,他自然会想起谈判,他谈判的成本就是他有杀人的权利。一个人用自己杀人的权利去换取其他人杀人的权利,这就是他放弃杀人的权利,其他人也放弃杀人的权利,当其他人同意时,也就达成了一项契约。通过这一契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相互否定的关系转换成了相互肯定的关系。这也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人们通常说的以战争求和平就是这个意思。任何人都有杀人的权力,和任何人都没有杀人的权力,是两个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两个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会产生两个不同的立法理念。当任何人都有杀人的权利时,法律禁止杀人可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这一契约规定任何人都必须放弃自己杀人的权利,以换取别人的杀人权利。当有人退出这一契约去杀人时,其他人也会行驶退出权。也可以说当一个人违反契约去杀人时,其他人也就同时获得了杀他的权利。这就是国家强制权存在的法源。因为相互肯定的合法性是平等的;相互否定的合法性也是平等的。两种合法性可以相互转换。如果我们把“任何人都没有杀人的权利。”当成是最原始的初始产权界定,就会有另一种立法理念。法律禁止杀人的含义就会不同。这里的“任何人”仅指被统治阶级的“任何人”而不包括统治阶级的人。国家强制权存在的法源就会不同,至少有一种来源是神授君权。君杀民是神的意志,民不可以杀君,杀君是谋反。奴隶主可以杀奴隶,奴隶不可以杀奴隶主。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契约关系。在一个不平等的契约关系中,法律本身的合法性是不充分的。法律本身的合法性仅在统治阶级内部被认可,被统治阶级不承认法律本身的合法性。当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用国家的强制权来维护其合法性时,强制权也会同时失去合法性,直到耗尽强制力为止。这两种不同的初始产权界定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立法理念是:秩序是自然法自然演变的结果,法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秩序是强制权维护的结果,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强制权和强制力在主流经济学中没有适当的位置,它仅仅隐含在成本中。举例说明:我去年扩建鸡场时,需要买砖头。我和砖场老板讲好让他送货,由于当时砖头紧缺,一直没有送来,再去找他,他说:要不,你自己拉吧,运费我给你扣除了。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开着三轮车去了,我把车停在刚出窑的砖傍边,由于砖烫手,我装了几块就无法装了,想等老板早饭后来了,向他要砖夹子,再装。这时又来了一辆车要装砖。他们说:“你现在不装我们装,把你的车开走。”他们是专门送砖的,自己有砖夹子。我不同意,他们就推我的车,我挂上挡,他们推不动,于是其中一个人拿起一块砖,要砸我,我也顺手抓起三轮车摇把奋起反击。另一个人看到武力威胁达不到目的,就让步了。我把砖装到车上运回家,是我在行使我对砖头的强制权。我拿起三轮车摇把对抗另一个人的威胁也是我在行使我的强制权。这两种强制权的强制力是相同的,只是力的方向不同。一个指向砖头;一个指向威胁我的人。我把砖装到车上,主流经济学说这是运输成本;我用摇把反击别人的威胁,主流经济学不置可否。制度经济学把它说成是交易费用或制度成本。在这一事件中,我用我的强制权维护了我的优先交换权。从这例子中我们可以明白国家军队、警察、法庭等强制力量存在的必要性。不过国家强制力量的存在是有其边界条件的,在边界条件内其存在是合法的,超出了边界条件,军队会变成非法的军队、警察会变成非法的警察、法律会变成非法的法律。这个边界条件是什么,取决于初始产权的界定。强制权以多胜少,解释权以少胜多。解释权补充强制权可以增加强制权,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得道多助。得道多助有两个意思:一是有道理,不违反多数人的公意,不侵犯多数人的权利,会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二是知道获取力量的方法,会获得助力。例如谁知道火的使用方法,会利用火,火会帮助谁。谁知道原子能的产生方法,原子能就会帮助谁。这方法和理论就是道。当解释权不足时也可以用强制权来补充。例如当地心说受到威胁时,宗教法庭就用火刑来维护地心说。在中国有焚书坑儒,文字狱等。不过用来补充解释权的强制权会失去其合法性,会逐渐耗尽。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失道寡助。任何一种理论的解释权大小,取决于其理论的解释力的大小,当一个理论失去解释力时,其解释权也会被置于虚置状态。这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也不例外。

  • [转帖]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历史演进:评价与思考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已经走过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然而,国内外学术界至今尚未对制度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理论方法、内容结构和学科体系等进行科学的概括和总结。本文拟对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作一简要的回顾,并在此基础上,对其理论方法、研究内容、学术成就、历史局限性以及对我国经济史研究的借鉴意义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与思考。  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与形成  西方的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下产生发展起来的。  经济史学对于研究制度问题的特殊重要性,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到的。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如何影响了经济绩效,二是制度为什么以及是怎样演变的。而无论对于哪个问题来说,经济史的研究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通过经济行为主体和这些行为主体置身于其中的一系列交换关系来影响资源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绩效的。而历史上不同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则为人们考察特定的制度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源泉和基础。同时,要说明现存制度的生成和演进,揭示现实世界中不同国家或社会在制度及其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性,也必须从不同国家或社会各自独特的历史环境中去寻找答案。所有这些,使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共同认识到了经济史对于制度研究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也促使经济史学家们开始把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视为经济史学的一项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一项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其进行自觉的系统的思考与探索。从而,使经济史学的研究主体在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历史分析的意识上,实现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飞跃。  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的西方新经济史学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史学大变革。在这场史学革命当中,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及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普遍应用,在经济史学研究中引发了一连串的重大革新和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它为经济史学家们从事制度研究提供了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此后,经济计量学方法、制度分析方法、反事实假设方法等被普遍地运用于经济史学的研究之中,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运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使得已经对制度分析有了自觉认识的经济史学家们得以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相关问题,并据此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包括特有的理论方法、专门的分析工具和较为成型的内容结构的学科框架和研究体系,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经济史学”(The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  二、新古典的制度经济史学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Th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新制度经济史学”(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和“历史制度分析”(TheHistoricalInstitutionalAnalysis)这三个阶段。其中50-60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属于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早期发展阶段。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所着重研究的是市场这一特定的经济制度。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是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极大地开拓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使其能够对大量的有关价格、数量和外生变量(如年龄、性别和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并用于检验和评价有关市场制度及其内部关系的各种假说。  制度经济史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市场制度确实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存在并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初步建立了劳动、资本和产品的市场制度;19世纪90年代时,密执安的劳动市场已经非常完善,甚至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存在着非熟练工人的补偿工资差别。在欧洲,从15世纪以来,巴黎地区农民的专业化分工就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这充分显示了产品市场的功能;各种证券的价格也表明,18世纪时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在很多贸易国家之间发挥着作用。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的产生和扩大是伴随着技术变迁,尤其是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能随后带来和平的政治变革而出现的现象。例如,私人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为了适应铁路系统这样大规模的融资项目的需要,同时也有赖于政府证券市场的存在。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关注市场制度研究的同时,也对非市场制度作了初步的考察。在这方面,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家深受科斯(Coase.Ronald)的影响。他们把非市场制度视为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的不同方式,认为这种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方式的产生,是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和价格过高的结果。因此,非市场制度的发达程度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换句话说,取决于市场制度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非市场制度来补充。显然,非市场制度是作为市场制度的替代物而存在的。  新古典学说的若干研究成果都对这种假说提供了支持。需要指出的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非市场制度的初步研究,绝不意味着它从根本上认识到了非市场制度的重要性。恰恰相反,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史那里,非市场制度是无关紧要的。之所以对它予以一定的关注,是把它视为市场制度的一个替代与补充,只有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时候,非市场制度才可能出现,一旦市场完善了,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换句话说,非市场制度是可有可无的。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还试图以历史资料为基础,来证实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和市场化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增长的观点。但事实证明,这是相当困难的。只是到了80年代,索科劳夫(Sokoloff1989)才运用数量分析方法,为美国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革新与发明的观点提供了佐证。他以1790年至1846年间美国专利注册为样本,证明了革新发明与市场规模存在着正的相关性。而另一方面,怀特(Wright1987)的研究却得出了与此相反的结论:美国内战后商品市场的统一非但没有促进反而妨碍了南部经济的发展。  不难看出,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市场制度的研究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围,开创了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的一个新的范式。首先,它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各种学说和方法来分析解释历史上的制度问题,改变了经济史的制度研究多年来没有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局面,开创了制度经济史乃至整个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其次,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时,大规模成功地运用了计量统计方法,特别是后来越来越高级的计算机的使用,使得经济史学家们能够对有关制度(特别是市场制度)的大量历史资料和成千上万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这对于以前的传统经济史学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有关制度问题的分析力和解释力。同时,计量统计方法和计算机的应用,对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使得经济史学能够更好地发挥它本应发挥的特殊作用——为经济学的理论和假说提供历史的经验证明和检验,这是经济史学的一项特殊的学术使命和任务,也是传统的经济史学没有做到的。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在这方面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第三,就市场制度的研究而言,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紧紧地围绕着经济制度的这一核心,就相关问题的方方面面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与探讨。从研究问题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深入性、研究方法的新颖性、研究视角的独特性和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来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欠与不足。诺思曾指出,直到70年代,传统经济史学还没有对非市场制度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也没能说明为什么在环境与背景相似的情况下,一些社会建立了市场经济,而另外一些社会却没有。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这些缺欠与不足,均源于构成其理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在局限性。显而易见,制度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与创新。  三、新制度经济史学  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史学是伴随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大规模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同时,它的发展也给了新制度经济学以极大的推动与促进。新制度经济学家在其对制度进行的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于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代表人物如威廉姆森(Oliver.Milliamson,1982)、奥尔森(Mancur.Olson,1982)和诺思(1981)等人都明确阐述了类似的观点。尤其是道格拉斯·C·诺思教授,更以他的令人瞩目的学术研究成果,成为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在他的研究成果中,新制度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史之间的渗透和融合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  在传统经济学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明确界定的产权和零交易成本条件下的运作过程。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只要依靠“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可以达到最佳状态,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干预。这样,起到协调经济活动作用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就变得无足轻重了。然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认为,在传统经济学的增长模型中,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制度。诺思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有效市场,只有在无交易成本时才会实现。当交易产生成本时,制度就起决定作用了。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交易活动。因此,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是市场效率的关键性决定因素。”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制度和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以此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构造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历史是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不开的。他认为,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界定者是国家。诺思认为,经济增长有赖于明确界定的产权,但在技术和现有的组织制约下,产权的创立、裁定和行使的代价极为高昂。而国家作为一种能够低成本地提供产权保护的制度,在产权形成、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和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国家也会(而且是经常地)起到负面的作用:它会造成无效产权,破坏产权界定的市场规则,采取歧视政策对待不同的交易当事人,并限制交易的空间,阻碍交易的发展。因此,国家对产权乃至经济增长具有双重作用:它既可以促进产权的界定,提高产权的运作效率,也可以导致无效的产权。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国家——产权悖论”。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除了揭示国家在产权界定和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外,诺思还对国家的性质、起源、其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以及产生“国家——产权悖论”的根源做了深入的分析,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国家的理论模型。  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史学研究上的另一个重要创新,是他把意识形态纳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范畴,从而使他对历史制度的研究从以产权为核心的正式规则,拓展到了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非正式规则上。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经济理论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理论,那么,在说明资源的现代配置和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意识形态的变化和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因素。  诺思认为,新制度经济史所要解释和说明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在探寻这一问题答案的过程中,诺思又发展了制度变迁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能够为上述问题的解答提出一个新的视角,“路径依赖性是分析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诺思把路径依赖的相关概念和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他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路径依赖。诺思将制度变迁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与经济的长期增长或下降模型结合起来,给出了制度长期变迁中的两种轨迹。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这种轨迹差异和路径依赖,揭示了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态千差万别的重要根源,也是低效率的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无论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从经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史学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新制度经济史学实现了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研究的真正意义上的结合。这种结合无论对于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让众多经济学家(尤其是理论经济学家)真正认识到了经济史研究在经济理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是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一大功绩。而这一点,对经济史学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其次,新制度经济史学运用交易成本、产权和公共选择等理论,成功地解释了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源,并创建了以产权、国家、意识形态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为核心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体系和学术范式,开创了经济史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史学的一个新时期。第三,新制度经济史学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它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探讨了制度经济史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而且通过诸多富有开拓性的和思考性的工作,为制度经济史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出了方向。  当然,新制度经济史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陷,其中最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由于新制度经济史学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这就把它的主要研究领域,限定在了以产权为核心的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其现有的理论框架内,它无法解释国家(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起源。其二,尽管诺思等人意识到了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始终没有找到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因此,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作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历史考察。而这一点,一直令诺思感到无能为力和遗憾。  四、历史制度分析  历史制度分析起源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夫纳·格瑞夫(AvnerGreif)教授。从80年代末起,格瑞夫开始研究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了诺思新制度经济史学的缺陷与不足,引发了他对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再思考。他认为:“新制度经济史对经济史中有关制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是勿庸置疑的。它引起了人们对国家界定并加以实施的产权、规则、规制,它们形成的政治过程,及其交易成本的重要性的普通关注。然而,它所依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意味着它只能考察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这些理论框架妨碍了它对‘自我实施’制度(如国家本身),对影响制度与组织发展走上特定轨迹的非法律因素,对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的考察。”因此,必须从理论、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新制度经济史学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格瑞夫认为,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超越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为了弥补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不足,历史制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把制度被定义为: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  历史制度分析在方法论上的最大特征,就是开创性地运用了博弈论和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由于历史制度分析把制度定义为非技术决定的自我实施制度,就为博弈论广泛地应用于制度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我实施制度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历史制度分析将自我实施制度视为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度博弈的一种均衡状态或均衡结果。自我实施制度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博弈者各方在特定的战略局势中,根据自己各自不同的目标与对手进行博弈,自主地选择各自的最优策略,最后求得均衡的过程。自我实施制度所具有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基本属性,说明了它对博弈论分析框架的特殊适用性。  然而,把博弈论框架应用于历史制度分析也面临着挑战。在很多种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均衡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博弈论本身所具有的这种有关均衡结果的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它在以往的制度分析中的应用范围。而历史制度分析则通过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格瑞夫指出,正是博弈论分析结果的这种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内在地规定了它与历史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必要性。历史发展的结果依赖于历史发展的逻辑、过程和细节,即具有历史的路径依赖性。因此,博弈论的这种(均衡)结果的不确定性问题,只有在历史的逻辑和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博弈者是如何从他所面临的多重均衡结果中选择了历史和现实中的这个唯一结果,只有通过历史的经验分析才能予以说明。在研究的实践中,格瑞夫通过“特殊历史相关性模型”(Acontext-specificmodel)较好地解决了博弈论分析结论的非确定性问题。  在给出了制度的明确定义,找到了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后,格瑞夫对历史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影响制度选择、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经验研究,对一系列有关制度经济史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格瑞夫是以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为典型案例,展开历史制度分析的。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区为典型,是因为它们在中世纪晚期虽然同样经历了商业革命的经济贸易繁荣,但在后来长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以热那亚为代表的意大利实现了贸易和经济的长期增长,成为西方世界兴起的发源地;而以马格里布为代表的穆斯林世界却从此进入了经济的长期衰落。格瑞夫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他指出:“对西方世界与穆斯林世界制度发展的比较分析,可能会揭示出导致这两个社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制度轨迹的诸多因素,并且揭示出制度路径依赖的根源。”  格瑞夫首先探求解决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经过严谨缜密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后,格瑞夫得出结论:是不同的制度选择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引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在中世纪晚期诸多事关未来长期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都作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然而,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什么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会作出如此不同的制度选择?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种选择呢?经过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格瑞夫指出,是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历史事实表明,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  在建立海外贸易代表关系过程中,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而马格里布人却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在海外贸易扩张的过程中,热那亚商人采取了无社区限制的“开放”的方式扩大海外贸易代理关系。而马格里布商人则采取了仅限社区内的“封闭”的方式来扩大海外贸易代理关系。此外,在社会内部代理关系模式的选择上,热那亚人采用的是“纵向”的代理模式;而马格里布人则采用了“横向”的代理模式。经过论证,格瑞夫进一步指出,热那亚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的纵向代理模式,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与此相反,马格里布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代理模式,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则是不利的。  文化传统也影响了相关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马格里布人没能建立起提货单制度,是因为他们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机制已经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问题。而热那亚商人缺乏同样的非正式实施机制,他们只好通过使用提货单、通知单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与海运货物相联系的组织问题。另外,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文化提倡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而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商人们不会指望得到这种互助。于是,意大利人发明了保险制度。再有,在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中,商人们迫切希望提高雇佣代理商的安全性。这样,家族企业这种具有无限生命期和较低破产可能性的组织形式便在热那亚应运而生了。而随着家族企业形式的发展完善,它开始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同时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等问题。显然,这孕育了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最初形式。而马格里布商人在从事贸易活动相当长的时间后,仍没有建立类似的组织和相应的制度。  文化传统也对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简单地说,在热那亚这种个人主义社会中,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传递通畅的信息网络,非正式的经济强制水平又相对较低,为了促进交换、支持集体主义行为和减轻搭便车问题,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就是必需的。而在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中,有效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完全能够对潜在的违约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并对现实的违约者实施有效的惩罚,当然也就不再需要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了。  从上面理论分析和史实描述中不难看出,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格瑞夫指出,“历史制度分析揭示了一个社会内部经济、文化、社会特征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例如,支配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代理关系的不同的制度,在很大程度归结于他们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特征,而这些特征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其经济制度。在马格里布人中间,集体主义的文化信仰和与此相联系的经济上的自我实施的集体惩罚,导致了一种水平式的社会结构(即商人一身兼商人和代理人二职),社会的封闭,和集体的社会信息通讯网。在热那亚人中间,个人主义的文化信仰,则导致了具有一种垂直并融合的社会结构以及相对比较低水平的信息联络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了两个地区的长期经济发展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最后,格瑞夫指出,马格里布人的制度结构与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结构相类似,而热那亚人的社会组织与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相类似。这表明,制度的路径依赖在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中世纪基督教的个人主义社会或许已播下“西方世界兴起”的种子,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可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落后的根源。  历史制度分析是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学说。虽然它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其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别其一格的理论框架、灵活实用的分析工具以及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越来越密切的关注。第一,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自我实施制度上,弥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大空白,极大地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给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二,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尤其是运用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历史中的制度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通过探索,格瑞夫不仅为博弈论在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应用找到了较为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博弈论本身从这一应用中获得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可能。第三,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在制度分析中发挥历史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历史的检验功能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第四,对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谨缜密的理论分析和确凿翔实的经验论证,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独到的观点和发人深思的结论,推动了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研究的发展。  当然,历史制度分析毕竟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学说,还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必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与局限。第一,历史制度分析对“自我实施制度”概念的界定尚不清晰,对其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也缺少充分的论述,这就容易引起了概念上的模糊和歧义,也给理论上的分析带来了不便。第二,研究领域和范围还过于狭窄,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从目前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看,历史制度分析只是对中世纪晚期的地中海国家,主要是热那亚和马格里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历史制度分析。虽然格瑞夫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并且也在努力通过这些具体的个别的案例研究来发掘出更一般的规律,但就现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其对制度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及其规律性的认识,还只是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地加深与拓展。第三,博弈论与制度经济史研究的结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发展。在博弈论与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研究、尤其是与历史制度分析的结合上,仍然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例如,模型的假设条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对博弈论模型的检验问题,以及博弈论模型在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更大的领域内的普遍适用性问题,等等。  五、启示与思考  纵观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其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在其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与经济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以及新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新古典经济理论与方法同经济史研究的结合,导致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运用,促成了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出现;而历史制度分析的崛起,更是得益于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新理论新方法的大规模引入。其二,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也表明,经济史学的发展仅仅依赖于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不够的,还要(或者说更主要地)依靠自身的实力去赢得发展的机会和空间。进一步说,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仅需要从理论经济学中汲取动力和营养,积极引进和借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工具,更要以自己所特有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来推动和促进经济理论的发展,来证实自己对经济理论发展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要这样,经济史学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真正地融入经济学的主流。西方制度经济史学能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能有今天的学术地位,与新制度经济史学对新制度经济学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推动作用,与历史制度分析对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现代契约理论所做出的重大贡献,都是分不开的。  目前,我国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经济史学界同仁认为,制约我国经济史学发展的“瓶颈”是缺少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我以为,如何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才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无疑是重要的,但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不能靠别人的“施舍”与“恩赐”,不能依赖四处呼吁去乞求别人的重视和更多的倾斜政策,而是要靠自己学科所特有的研究方法、独具的研究视角、尤其是自己与众不同的研究成果,去证明经济史研究对于我国社会科学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具有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去赢得社会和学术界(尤其是理论经济学界)的认可和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是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实现新的突破与创新。在这方面,需要我们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二是要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研究成果。目前看来,对后一工作更缺乏重视与投入,更需要大力加强与提高。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之所在。【参考文献】  1Greif,Avner(1993a).ReputationandCoalitionsinMedievalTrade:EvidenceontheMaghribiTraders.JournalofEconomicHistory,49(4)(December):pp.857-882.  2(1993b).ContractEnforceabilityandEconomicInstitutio-nsinEarlyTrade:theMaghribiTrades'coali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83(3)(June):pp.525-48.  3(1994a).TradingInstitutionandCommercialRevolutioninMedievalEurope,inAbelAganbegyan,OlegBogomolov,andMic-healKaser.Eds.,Economicsinachangingworld.Vol.1.London:Macmillan,pp.115-25.  4(1994b).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02(5)(October):pp.912-50.  5(1997a):MicrotheoryandResentDevelopmentsintheStud-yofInstitutionsThroughEconomicHistory,inDavidM.KerpsandKennethF.Wallis,eds.,Advancesineconomictheory,vol.11.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c1997.  6(1997b)EconomicHistoryandGameTheory:aSurvey,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  7(1997c):OntheInterrelationsandEconomicImplicationsofEconomic,Social,Political,andNormativeFactors:Reflectio-nsfromTwoLateMedievalSocieties,InTheFrontiersof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byDrobak,NewYork,c1997.  8(1997d).Self-EnforcingPoliticalSystemandEconomicGro-wth:LateMedievalGenoa.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P-ress.  9(1997e).OntheHistoricalDevelopmentandSocialFounda-tionsofInstitutionsthatFacilitateImpersonalExchange.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  10(1998).Historicaland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AmericanEconomicReviewMay,1998.p,80-84.  11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Norton.中文版,上海三联,1994年版。  12(1990).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ChangeandEconomicPe-rformanc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中文版,上海三联1994年版。  13North,DouglassC.andThomas,R.(1973).TheRiseoftheWes-ternWorld.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中文版,华夏出版社,1999年。

  • [转帖]能让制度经济学博士汗颜的精彩文章

    这篇转贴的长文,是中山大学的03级毕业生,当然是本科。虽然里面有许多一厢情愿的关于“好”“坏”的非经济学分析,也没有明显的理论应用,但是,呵呵呵,作者对真实世界发生的事情的把握,足以让只会用方程式自欺欺人的博士汗颜脸红。中国盗版图书市场调查(1)——一名“伪盗版书商”的震撼历程作者:successwbj提交日期:2006-5-1821:35:00开篇:实话实说  对我来说,这是段不光荣的历史。自2006年3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我曾冠以“盗版书商”的名头活跃于全国各地的图书批发市场和零售书店。所幸的是,在即将滑向罪恶的深渊之际,我悬崖勒马,及时从利令智昏的迷途中苏醒了过来,感谢苍天!  本文将从盗版图书的市场现状、印刷流程、市场渠道等三个方面揭示它的前生今世,并据此提出一些防止和打击盗版的措施。我真切地希望此文能够帮助世人了解盗版图书的真面目,给出版商一些防盗版的启发,让版权执法部门更有效地打击盗版。若能贡献这点绵薄之力,我这两月的奔波便没有白白浪费,同时也才能洗掉些许我的愧疚。  为最大限度地追求真实,本文将不可避免地提到某些书店、图书批发市场、印刷厂、图书商人及地方政府,由此对这些单位和个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作者:successwbj 回复日期:2006-5-18 21:37:47   第一篇:盗版图书的前世今生  行内人士一般不直接称呼盗版书为“盗版书”,而习惯称之“B版”(称正版书为“A版”)或“仿真版”,这样纯粹为的是叫起来不那么刺耳,如同称呼“妓女”为“性工作者”一样。我相信,在当前中国,所有读过书的人,都不同程度地接触过盗版,有些还成为盗版的忠实拥趸者,摆出“非盗版不买”的架势。从中小学教材到大学教辅,从《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刷馆版)到各种畅销书,从考试试卷到城市地图,从所谓的“内部资料”到各种培训教材,你能想到的图书品种,只要有销量,都会无一例外地遭遇盗版。仔细想想,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一、盗版图书的种类。  所谓“盗版”,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得到图书版权所有方授权和出版管理部门的审批而私自印刷出版的图书。从印刷的角度区分,有以下三种类型:  1、印刷单位不严格遵守与图书出版方的合同,私自加印的图书。  在印刷单位与图书出版方的合同中,都会清楚地注明图书印刷的册数,但有的印刷单位为谋取私利,会隐瞒图书出版方而私自加印,然后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批发给图书零售商。当然,这里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图书出版方为逃避税收和版权费要求印刷厂抛开合同额外加印,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盗自己的版”。  这种加印的图书从质量上和正版无任何区别,但限于印刷厂自身的角色,该类图书的量较少,不会对正规渠道构成威胁。  2、将原版图书重新录入,重新排版,重新制作封皮,然后印刷。  有些实力较为雄厚的盗版商拥有自己的制版团队,对于时间性要求不强的图书如学生教材、文学经典等,他们倾向于将内容重新录入,重新排版,这样印刷出来的整体效果不错,如果再选质量上乘的纸张的话,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但是,由于许多盗版商文化层次低下,对书稿校对不够重视,因此造成该类图书漏洞百出,错字连篇。这便是众多媒体所报道的盗版书为什么误导读者的原因。  这种将原版图书重新录入的盗版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仿制原版图书,另一种是将许多内容拼凑起来,组成一个原本就没有的图书版本。如1996年市场上流行的《路遥全集》,2006年5月份出现的余华所著《兄弟》上下册合集等,事实上,在《路遥全集》与《兄弟》(合集)出现的时候,尚无任何一家出版社推出过这样的版本。  3、将原版图书通过扫描制版,然后印刷。  通过扫描制版印刷出来的图书和原版内容完全一样,只是印刷整体效果有较大的出入。如果扫描效果不佳,加上版面修得不够仔细的话,可能会出现字体模糊、整页内容歪歪斜斜等现象,稍微有经验一眼便能看出它的盗版面目。  当前市场上绝大多数的盗版书采取这种制作方式,它的优点在于程序简洁、方便快速、成本低廉,并能保持盗版与原版内容一致。假如一本16开、400页的书,如果没有太多图片和表格的话,扫描制版至多五个小时,在稍微有点规模的印刷厂里,一天能印五千册,也就是说,按照这个速度,盗版上市的时间仅仅比正版晚一天到两天。  尤其对于时间性要求很强的书,如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师考试教材、考研最后冲刺试卷等,盗版商为争取先机,只能选择这种制作形式。  二、盗版书生存的利益空间。  哲学家培根说:存在即合理。盗版书既然如此泛滥,自然有其生存的利益空间,大致来说,盗版书商、制版公司、印刷厂、物流公司、图书批发商和零售、消费者等六方共同构成盗版书的受益方。  1、盗版书商。  盗版书商是盗版书的最大受益者,他们用小偷的手法窃取别人的劳动果实,为自己带来滚滚的财富。我所接触的盗版书商,往往入行不久便买房买车,更用不说那些盗版的“前辈们”了。  2、制版公司。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图书制版技术已变得极其简单。几台扫描仪、几台电脑,再加上一些辅助设备便可以开一家制版公司,总投入不超过五万元。在郑州和北京这两个盗版书发货量最大的城市,形形色色的制版公司到处可见。有些制版公司专门为盗版服务,郑州一位名为郑秋玲的制版公司老板自豪地告诉我,她每年为三百本以上的图书制版,清一色的盗版,为表示她的诚意,她底气十足地说:“质量问题你绝对放心,出半点差错,我赔偿损失。”  3、印刷厂。  入行近十五年的一位盗版前辈告诉我:“如果杜绝盗版的话,郑州可能会有数十家印刷厂关门。”由于图书市场的惨淡,出版社及民营正规书商都将印刷费压得很低,再加上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许多印刷厂的日子举步维艰。相比之下,印刷盗版书的利润较高,只要能及时交货,一般不存在欠款。尽管印刷厂明知印刷盗版书违反《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但为追求高额利润,它们顾不了那么多了。  4、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运输便捷、安全,因此盗版书绝大部分是通过物流公司运往全国各地,截止目前,几乎所有物流公司都不关心所运送的图书是正版还是盗版,只要给钱,运什么都可以。  5、图书批发商和零售商。  “郑州书城里的所有书店都做盗版,只是量的多少和手法不同而已。仅靠五个点的批发利润,大多数可能支撑不到现在。”郑州图书城的一位老板极其肯定地告诉我。  归根结底,销售盗版书的目的还是追逐高额利润。就目前而言,图书批发的利润空间大多在五个点左右,除去人工成本、店面租金及税收等费用,许多图书批发商在利润平衡点附近徘徊。如果做盗版,情形便大不相同。质量上乘的盗版书(如学生教材)的利润空间都在十五个点左右,有的甚至直接按正版价格来卖,这样的利润空间可高达四十个点。  零售商面临的情况与批发商相似。零售正版书的利润空间多在二十五个点左右,而盗版书的利润空间可多达三十个点到四十个点。由于盗版书价格偏低,许多读者尤其是清贫的学生乐意购买,许多书店盗版比正版的销量还大。这样以来,盗版书便成为了书店主要的赢利产品。  6、消费者。有些媒体将消费者列为盗版书的受害者,这是有失公允的。据我所知,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在明知盗版的情况下购买的,他们对盗版只有两个要求:价格低廉和不影响阅读效果。而如前所述,只要不以重新录入的形式制作,所有的盗版书都可保证与原版内容一致,自然不会影响阅读效果。其实,只要稍加推理便可得出结论,如果消费者是盗版图书的受害者,为什么还有数以万计的盗版书读者?难道这些人集体疯了吗?

  • 国家兴衰的制度经济学--盛洪博士北大讲座整理稿

    研究国家兴衰的各个流派它都有一定的假定,一个假定就是研究一国的兴衰,比如奥尔森(Olson)的《国家的兴衰》,讲的是一个国家内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的互动之形成的合谋,形成的“院外集团”影响了一国,和其他利益集团间的互动最后形成的一些结果,这是奥尔森的一个假定,假么诺斯(North)的理论其实也有这种假设的含义。他虽然是放在西方的历史背景下讲,但他讲的主要是任何一个国家,就象英国。那么他只假定这个国家是怎么兴起的,他不考虑这个国家和其他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或是很少考虑。所以,到目前为止,制度经济学对历史的解释有一个假定,一般假定是一国,它讨论经济发展,国家兴衰它第一个假定是一国,这是一个假定。第二假定是什么呢?即使假定了有多个国家存在,那么多个国家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在考虑这些国家的时候,经济学叫国际经济学,当然现在还有一门叫作国际政治经济学,这可能更接近我所讲的这个东西。但是可以这么讲,经济学考虑国际问题时它只假定国与国之间进行和平的竞争。所以,这两个假定有很多问题,第一我们的历史面临有多个国家的存在,多个国家在进行互动,他们之间要碰撞,要交易,要战争,多国间的竞争不仅是和平还是非和平的、暴力的,一旦我们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我们的结论可能就会非常不一样。在讨论一国时,假如一国处于没有国家和他互动的情况下,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国家就是一个提供公共品的大公司,公共物品就是保护产权、维护秩序和调解纠纷和其他一些,那么它只考虑国内的公共物品,这是第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就是它的这种国家权力是垄断性的,没有人和它竞争。我们知道,在垄断的情况下,产品的供给者在制定价格时拥有极大的优势,它能够左右这个价格,这是一国模型下的特点,一旦到了多国,如果我们假设只有和平竞争方式,而没有暴力竞争方式存在,那么我们知道情况将发生变化,将出现多国之间的竞争。竞争是多样的,例如今天的贸易。我所要讲的是一种国家政府和国家政府之间的竞争,用孟子的一句话讲就是“百里可王”。“百里可王”的意思是说我有一百里的土地就可以称王,那么孟子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呢?你为什么百里这么小片土地就可以称王呢?因为要施行仁政。什么又是仁政呢?用我们今天的话讲就是好好为人民服务,并且征收较少的税赋,也就是“行仁政,轻税赋”,在多国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老百姓就会汇集到你这里来,你就会强盛。那么他描绘的是一种和平竞争的情况,在和平竞争的条件下,我插入一句,政府对价格没有控制优势,所谓政府的价格,这里是指税收的税率,轻赋税是指多国模型下国家对税收的控制较一国模型下要小。那么你可能税率降得非常低,如果我们考虑国与国之间进行武力斗争的话,我们又要做出另一个修正。政府除了提供国内的公共物品以外,还要提供对付国外的公共品,这就是国防和对外战争的功能,这是与和平竞争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政府和和平下的政府就存在一个量上的差距,它在税率上可能会更高。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我们称之为多国战国模型,简而言之就是战国模型。那么假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一下互动对于国与国之间和国家兴衰会有什么影响,比较简单的讲就是用一个囚徒困境模型:两个国家互相竞争,有两种竞争方式,一种是和平的竞争方式,一种是战争的。这种竞争方式不仅适用于国和国之间,同样也适用于人和人之间。这两种竞争方式各有各的规则。但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不仅包含竞争策略,它本身也是竞争规则。比如说我就是和平谈判或就是要战争,战争可以使用什么样的武器不能使用什么样的武器,投降要白旗,战败要赔款等等,形成了一套制度,所以说这两种策略既是策略,又是规则。国家间的竞争既是策略的对抗又是规则的对抗。这可能稍微有些复杂。如果两国都采用和平方式,那么双方都取得和平红利;当甲采取和平策略时,它税赋很低,但在与乙发生战争时就要失败,就是割地赔款,这要蒙受损失,反之亦然;如果双方都采用战争手段,扩军备战,各方都不会有收益,这个说法比较客气了,是有负的福利损失。不同的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策略、竞争规则他就导致这么样一个结果。那么,这个过程还没有结束,作为一个囚徒困境,它有一个多次博弈的结果,老是打,有走向和平的,比如两伊战争和阿以冲突,这是一个美妙的前景,是很乐观的,世界问题就都解决了。但是事实往往不是如此,有一个问题,被博弈论所忽视,只有少数作者提到,这里是合作解,合作平衡;这里是不合作解,不合作平衡。战争就是不合作,和平就是合作解。被忽略的问题是一个国家在我现有的武器装备的基础上,对我的武器装备进行改进,对我的军事组织进行改进,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壮大我的军事力量,它就会获得对于其他国家的优势,它就可以通过主动的形式打破这一均衡,所以在一方面存在很长时间的竞争,我们称这种情况为不合作博弈,不合作非均衡。这是我刚想出来的一个词。两国间还有另一种策略就叫作不合作升级,我不仅不和你合作,而且我要升级我的武器,打破和你在军事上的均衡,我就可以获得我的战争红利,这可能会是一个很长的发展方向。我们现在看到了这种倾向,但居于主导地位的文化对于这件事是轻描淡写的。但是在短短的两三百年内,我们人类从简单的大刀长矛一直发展到了原子弹、核武器这个事实表明人类正是循着上述道路走下来的,而更为先进的武器还在研制之中,对此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约束。所以,这是个明显的事实,但经济学家都不把这数百枚核弹头,这个人所共知的事实纳入考虑,而这是一个太经验化的的事实了。下面讲一下人们怎么在这种军事力量的对抗中竞争呢?我建议大家看一下保罗·肯尼迪的《大国的兴衰》,我觉得那个人很了不起,考虑了很多问题,但是没有纳入经济学的体系来考虑。简而言之,影响人们行为的有几个因素,一个是技术因素,就是我能设计出多么先进的武器。一个是经济因素,我能投入多少资源到我的研究制造中。第三个因素可能是组织因素,我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和其他国家的军事力量相对抗。举个简单的例子,曾国藩组建的湘军和人民解放军不一样(笑),曾经营湘军十年之后就腐败不堪,曾国藩自己就不想要了。最后一个因素是文化因素,就是说这个国家的人是否适合当兵,参加战斗,这都是非常重要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可以这么讲,中国人是不适合当兵,看不起当兵的。当然现在是要向解放军学习的了(笑),但这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个无兵的国家,不是没有兵,而是说这个国家的人不崇尚健武。中国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都是贾宝玉、张生似的人,而不是西方或者日本的骑士、武士的人,限于时间,我不展开。还有就是一国的个人能不能团结起来和外国斗争。我下面着重讲一下制度因素对国家间竞争的影响,技术因素我就不涉及了。核武器的发明还是和战国模型有关的,是应战争需要而生成的。所谓需求是创造之母,制度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第一个是税率,是政府的价格,我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给社会,你们向我提供什么作为回报呢?我们一个直观的想法就是我政府应该是老百姓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拿走更大的一块,那么我就可以来养更多的军队,制造更多的武器,壮大我的军事力量与别国对抗。但这种方法有负面影响,一则是最佳税率的问题,因为税率越高,老百姓越没有积极性去生产,如果我劳动所挣的钱被你拿去一大部分,我就不生产了,国家的生产就会下降,这还不是最严重的问题,用中国话讲如果税率太高的话,老百姓就要揭竿造反了,根本不承认这个税赋,就要换皇帝,我来当皇帝。另一个是行仁政,行仁政很好,导致老百姓归顺你,但是低税率有一个结果是你的军事水平可能很低,你可能不会被百姓推翻,但可能被外国君主打败,所以多国模型中合适税率的选择是必要的。这样的故事可以在战国时代、三国时代及其他中国历史分裂时期找到。另一点,税率还涉及到一个可容忍税率的问题,即老百姓可以忍受什么样的税率。我记得周其仁提过一个理论,认为税率超过百分之十五,老百姓就造反,我是听人转述的,这说明当政者必须考虑到这个造反的问题。中国历史上税赋往往是非常轻的,比如清末,我问过的专家认为大约只有百分之五,即税收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比百分之十五低许多。而英国在十八十九世纪时,根据《大国的兴衰》的资料,英国政府掌握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九,接近百分之三十,这是个非常高的数字。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税率大约是六分之一,超过百分之十五,所以这两个民族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确实很不一样,当然政府如何来组织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君主制条件下,老百姓认为税收被用于你家天下了,而民主制大家可以来投票,大家愿意多缴税。我随便提一下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就是慈禧太后把用于建立海军的军费用于修建颐和园。当然当时中国正处于一种从一国到多国的转变当中,它的政府预算中突然多出了建立军备这一项,如果没有鸦片战争、二次鸦片战争,那么她这笔钱花在颐和园上是没有人会提出异议的。正是另一些人要想办法,要把这笔钱用于海军建设,争执的结果是传统力量取得了胜利,西太后还是把颐和园盖了起来。还有一个因素是你的财政收入有多少用于财政支出。在西方国家中平时大约有百分之四十到五十的财政收入用于战争方面,战时甚至到达百分之八九十。中国的比例就要低得多了,因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用于皇室的开销的。第二个方面也是涉及动员资源方面的,这就是收税的效率,就是我定的这个税有多少能够收上来。我们现在都看见现在中国逃税的人非常的多,这就是个收税效率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平均关税率是百分之三十九,但是如果用关税除以进口商品总额,我们的平均关税率只有百分之三点九,这是九四年的数据,这是非常低的,这其中有合法的减免也有非法的走私。各国的收税制度不同,对其竞争的影响也不同。法国的包税人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还有其他许多制度对竞争的结果产生影响。比如现代会计制度、现代股份公司制度。它既增强了人们对企业的信任,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对企业财政状况的控制,你想要逃税是逃不了的。当然,现代银行制度也是有其作用的。美国人要填很多表,其中许多是税表,甚至三岁小孩也要填税表,这虽然有些过份,但确保了美国征税的效率。我有一个在美任教的朋友说,所谓明晰产权在美国而言就是说什么都可以是软的,但税收必须是硬的。税收对一国的政府来说是太重要了。第三个制度呢,就是战争借款制度。如果税率太高,老百姓会推翻你,你无法与外国成功地作战。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大陆没有几天不发生战争。政府可以不通过税收而通过金融借款的融资方式来筹得资金,就是平等地向老百姓去借,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它确保国家能以较低的价格筹集较多的资金。十八世纪英国战争费用中百分之三十至四十是通过借款筹得的。英国在欧洲全国中借款是最成功的,这也是英国后来称霸世界的一个原因。英国政府的信用很高,我们知道在现代金融制度上借款是有成本的,成本就是利息,利息与信用有关。成本与国家制度有关,议会制的承诺比君主制的承诺更为可靠。另一点是这种借款是一种风险借款,这个赌注主要押在这个战争是不是真的可以打赢上,仗一旦打赢,还款就没有问题,哪个政府在战争中经常取胜,哪个政府的信用就较好,有一个例子是法国政府为战争筹款借款利益是英国政府筹资借款利率的两倍,也就是说人们更相信英国政府会打胜仗,英国政府信用更好。还有一个与战争制度有关的制度,就是欧洲一直实行的战败赔款制度。这个制度不仅保证战胜者获得利润,而且保证枪炮、战舰等战争成本都能得到战败者的补偿,这一制度更鼓励人们去参加战争这种游戏,而这些赔款没有被近代各国经济发展史所考虑进去。举例而言,《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对日本赔偿两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两年半的财政收入。我国目前年均GNP是五千亿,两年半的GNP就是一万两千五百亿。在一国经济腾飞时获得如此大的不义之财对其经济发展会起到多么大的作用。这是一个在宏观上起到作用的巨大数字,而这一数字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有人说鸦片战争中国之所以打败是因为太弱小、太落后,我可以给一个数字,中国当时制造业只占世界制造业的29.8%,现在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GDP占世界GDP的24%,中国在当时还不是超级超级大国?但为什么战败了呢?当时英国占全世界的9.5%,这是因为双方动员的资源不一样,中国税率是5%,英国呢,16%的税收加8%的战争借款,大概是24%,由此可见英国在国内征得的用于战争资源是中国的近5倍。你在产值上是它的3倍,它的征用比例是你的5倍,它的总额是比你大的。所以这个问题并不象表面上那么简单,我们知道鸦片战争,中国人赔了它(英国)的枪炮钱还赔了它的鸦片钱,它是赚了纯的战争利润。当然《大国的兴衰》也指出,英国成功的奥秘,那就是英国保持了可以忍受的税率而又支撑了有优势的军事力量并又保证了经济增长,这一点非常重要,这在后来美苏对抗中苏联垮台,美国相对取胜中也得到了反映,当然所有刚才讲的这些不过是小术,雕虫小技,为什么呢?因为它们没有解决囚徒困境的方向,而我们要的是这种战国模型的结果是什么。如果我们执迷于此,我们越聪明,结果就可怕。我们面临几种出路,一种出路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帝国-后帝国模型,也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战国-秦-汉的模式,为什么我称秦为帝国呢?因为秦时就只有一个国家了,中央政府在定价时就具有优势,可以制定垄断价格。秦始皇时征税就很高了,阿房宫、秦始皇陵、万里长城几件事情同时做,最终导致了秦帝国的崩溃。这之后是汉,汉初实行3%的轻税赋,价格比较低,老百姓休养生息经济发展很快,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战国时代诸子百家涌现出了一批杰出文化思想和哲学思想家,其中包括孔孟、老庄、墨法等等,但当时孔孟劝说仁政,墨子鼓吹“兼爱”“非攻”都失败了,只有讲耕战的法家,也就是秦成功了。但是到了汉,儒家复兴了,这个复兴奠定了后帝国轻税赋、大统一,不讲国别区别的后帝国文化,有的学者所称的天下主义的文化,这是一种路径。还有一种路径是战国-帝国-战国的模式这是欧洲的模型,至今依然如此没有摆脱出来,没有办法解决。在我们现在的选择时,我们能够用武力统一全世界吗?这种路径结果可能是战国-核大战-人类毁灭,这条路是走不通的。还有一条就是从战国直接到后战国,这是一条想象中的路,也是一条我认为最好的路。我现在想讲一下中国在这一路径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中国是一个很特别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它本身就是世界,有统计表明在中国古世界人口比例最高时,这个比例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世界上有十个人其中四个就是中国人。近代以来,它有一段不平凡的,可能也是经典的模型。一个模型是战国-帝国-战国模型,一个是战国-帝国-后帝国模型,它的规则基本上还是和平的规则,中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失例当然有很多讨论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文化上的因素,中国人他就没有想过用战争的方式去跟别人打,也就是打些倭寇和荷兰人,直到英国人利炮坚船打来了,林则徐还以为那是些海盗,认为英国国王是很高尚的,不可能支持这种行为,但是它支持了,英国议会投票支持了,它就这种文化,这种天下主义的文化。英国人说中国人真笨,打仗白旗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当然不知道了。小流氓打架有一套规则,我一个好孩子第一天去学校当然不知道,你们就说我笨,说我不懂打架的规则,这没什么可骄傲的,可就是有人骄傲。中国失败后出现了一系列人物,从曾国藩、张之洞、康有为、梁启超到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他们要做什么,要学西方,要坚船利炮,这是中国现代化的逻辑,富国强兵,从曾国藩到邓小平,中国文化就发生了变化。如果中国的男性都象张生、贾宝玉就没法拿枪打仗,中国人是天下主义的传统,没有那种民族主义的血性。你打了我中国人不行,不能象重迅笔下描写的那样看见俄国人杀中国人面无表情,这不行,你必须向西方学习,你得尚武,你的文化必须调整,甚至可以说是革命,这其中很重要的是五四运动,五四运动请进了“德先生”和“赛小组”(笑),但是他打倒孔家店的含义,就是要调整中国文化,以对付国外的不合作升级和恶意竞争,有理讲不清。你秀才讲理,我当兵的不听啊,我们要强调,我们要学习西方上先进的东西。比如民主,一些是道德上的降低,秀才遇见兵了,你就得先学学怎么打枪,怎么打拳,怎么当一个兵痞,这是你在文化上应有的反应。我们总讲这种调整都是道德上的提升,我认为不是。顺便讲一下五四的这些人,当然对于他们我们是非常钦佩的,无论胡适、鲁迅、陈独秀、辜鸿铭、梁漱溟。胡适的这个“适”字就是适者生存,是达尔文主义的,用以激励自己。因为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谈的最多的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胡适的名字就是个反映,你怎么生存?要实现富国强兵和国防现代化,这当然又导致了中国近代以来政治上的变化。清政府的倒台有多种原因,一种原因是这种政府形式是不能征更高的税的,所以也不能建立一支现代军队,后来国民党、共产党的崛起,正是因为它创立了一种制度,在老百姓可以容忍的税收制度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富国强兵和国防现代化,所以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近代中国的调整。下一个问题是中国四九年以后经历了毛的时代和邓的时代,在毛的时代中国拥有了核武器和现代化军队,在邓的时代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和美国在战略上形成了类似于伙伴关系的联盟关系,经过了十几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不同意义上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今天,中国正在经历变化,我们逐渐感受到,虽然可能不如外界敏感,但可以感觉到你的国家在适应战国模型的过程中正在发生质的变伦,象基辛格所说的潜在的超级大国出现了。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有一种观点,认为世界领导要更替,并想分析领导更替的规律是什么,从荷兰、西班牙、英国、美国已有四霸了,还有五霸他就不说了,这使人想起春秋五霸,但这是中国人的理想吗?再怎样称霸我们也没有走出这条(不合作升级)路。所以我近来发了些文章,其中一篇叫作《民族主义与天下主义》,文中提到如果我们觉察了这个趋势,那么中国人强大后是否也玩西方的那种游戏呢?象美国那样充当世界宪兵,或是打英国一顿把鸦片战争的钱拿回来?我说这不是中国人的理想,而这也正是中国人独特的地方。中国是唯一一个解决了、结束了战国时代,实现了天下主义的文明,使得这个区域的人按照世界发展起来,这种发展不是借助武力,而是依靠了一种非常丰富的文化传统。所以中国人,因为他占世界人口比例太大了,就有它的使命,按照我的话说就是结束战国时代。我们返观过去的一百年,我们振兴中华为了什么呢?是为了看上彩色电视、坐上小轿车吗?是为了报一箭之仇吗?我说不是,我认为中国人的使命理想就是在全球领域里消灭战国时代。我觉得用一句话可以结束今天的讲座,冯友兰老提一句宋儒的话:为万世开太平。这就是中国人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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