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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当代重构-海派经济学家顾钰民访谈

    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当代重构-海派经济学家顾钰民访谈叶正茂叶:20世纪80年代以后,制度经济学成为我国经济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有关这一学科领域的著作、论文都以较高的频率出现。但是,在已经看到的著作和论文中,绝大部分只是介绍性地阐述西方制度经济理论。这就给人一种印象,好像一讲到制度经济学,就只有西方的制度经济理论,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说则很少涉及。您是同济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博士论文也是研究这个问题的,请问顾教授,对这一问题如何看待?顾:你说的情况确实存在。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西方制度经济学在走了一段下坡路以后,又重整旗鼓,并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名义出现。新制度经济学针对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因素,以及与经济活动效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系列具有新意的研究,使制度经济学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尤其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诺斯等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各流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迅速提高,制度分析和制度研究也成为继机制分析、数量分析以后被公认的又一个新的分析方法。同时,在全球范围内注重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的情况下,制度经济学能够备受经济学家的青睐也就不难理解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理论界在90年代比较集中地介绍、研究西方制度经收稿日期:2003-8-1作者简介:叶正茂(1963-),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秘书长、副教授、博士后。 济学的理论观点和分析方法,是有其客观性的,并对我们更好地了解、掌握、研究和借鉴西方制度经济理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我们在这一段时间中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研究不够,或者说,没有跟上世界范围内经济理论发展的变化,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去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从而没有拿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因此,极少看到关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专著,也很少看到在这方面有深度的研究论文。在某种程度上,这让人似乎觉得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还是“空白”,并由此演化为这样的认识,即说到制度经济学,就只有西方制度经济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没有制度经济理论。以上两个方面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出现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所以,我认为,要全面推进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我们必须做好这样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要继续深入研究西方制度经济理论;其二,要着力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进行研究,结合当代的实践,特别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践,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其三,要对西方制度经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进行比较研究。叶:既然当前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要构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那么,请您谈谈在这方面,我国经济理论界目前的总体状况如何?顾:20世纪90年代后期,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在我国经济理论界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国家级,省、部级“九五”、“十五”研究规划课题中都列有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课题。我国的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也在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例如,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程恩富著的《西方产权理论评析》(1997年);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吴宣恭等著的《产权理论比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2000年);林岗、张宇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2001年)等都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所取得的高质量的成果。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系统研究还很不够,要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目前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还要进行大量的深入研究。通过我们的研究和努力,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发掘制度经济理论的思想和研究方法,并把它系统化,另一方面,依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实践,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当代的最新理论发展,不断地充实新内容,使之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总之,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是中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艰巨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叶:这几年您在集中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能否谈谈对重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设想?顾:近几年,我在从事上海市的一项重点研究课题,花了比较大的精力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也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我认为,要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必须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深入研究马克思著作中关于制度经济学的思想和理论。应该说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比较深入地研究,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则显得不足。大家都知道,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本质区别之一,就是明确地把生产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当这种经济关系从法的意义上得到固化,并形成社会规范,就是经济制度。因此,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就其实质来说,也就是以经济制度为研究对象。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特点就在于侧重制度分析和研究。正因为如此,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包含着深刻的经济制度理论和思想。《资本论》就是一部马克思运用制度分析方法,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研究对象,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分析运行制度和分配规律的制度经济学著作。所以,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必须对《资本论》进行深入地系统研究,从中把握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总体框架、内容结构、基本理论、分析方法等。这是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必须做好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深入研究在当代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决定了他对制度问题的研究,具体是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主要对象的。在当代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经济改革所涉及的各种制度变革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经济理论有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具有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的具体体现。这部分理论是以当代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实践为基础,以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变革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和研究制度的变革,以及制度变革与经济活动效率之间的关系。所以,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必须对当代经济改革和制度变革的实践进行深入地研究,从中总结出新的理论内容和创新观点。这些新的理论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构成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时代特征的具体体现,因而也是我们重构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必须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以生产关系或者说是以经济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制度经济理论与西方制度经济理论,究竟有什么异同?顾:从制度角度来研究经济问题而建立的制度经济学,可以上溯到两大理论源头:一是早期的制度经济学派,它是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源头,其代表人物是康芒斯、凡勃伦、加尔布雷思等。另一个源头是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这两大制度经济理论具有的共同点是:它们都重视对经济运行的制度因素分析。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别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主要表现是:第一,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是以私有产权制度具有最高效率为立论基础的。他们围绕产权问题而展开的一切研究都始终没有偏离这一核心观点,他们所作的一切分析最终要说明的也是这一观点。因此,从总体上认识这一核心观点是理解新制度经济学实质的关键之一。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是以否认私有产权制度具有最高效率为立论基础的。马克思并不否认私有产权制度对活动具有的高效率,但否认它具有最高效率,从而为否定私有产权制度建立公有产权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从总体上认识这一点,是理解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关键之一。第二,新制度经济学对产权、企业性质、交易费用等问题的研究,是从经济活动的现象入手,通过一系列的假设和抽象来揭示制度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但他们的分析没有或很少涉及到现象背后的本质。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理论做出的贡献和具有的局限,都与他们的这一分析特点有着直接的联系。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涉及的对产权、企业问题的研究,既立足于对经济现象的分析,但更侧重于对现象背后经济本质的分析。①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更具有科学性和深刻性。马克思的制度经济理论具有的上述特点,说明了马克思特别注重对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因素的研究。马克思对经济活动的分析呈现出这样一条清晰的思路:一方面马克思总是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置于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下来进行分析,这样,才能从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的分析中抓住事物的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总是把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联系在一起,把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看作是经济制度演变的最终决定因素,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揭示了经济制度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同时又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的角度分析了经济制度与经济活动效率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分析思路构成了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基本框架。因此,在研究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时候,把握这一分析思路,对于准确掌握其理论内涵是至关重要的。叶:西方制度经济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上述区别,是否反映了对制度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顾:是的。事实上,不仅不同的学派对制度的理解不完全一样,就是同一学派中的不同学者对制度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康芒斯认为:“如果我们要找出一种普遍的原则,适用于一切所谓属于制度的行为,我们可以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集体行动的种类和范围非常广泛,从无组织的习俗到那许多有组织的所谓‘运行中的机构’,例如家庭、公司、控股公司、同业协会、工会、联邦准备银行以及国家。”①程恩富西方产权理论评析[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38②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87-90南斯拉夫经济学家平乔维奇在他的《产权经济学》一书中,对制度做出如下的定义:制度可以被定义为对人类重复交往所作的法律的、行政的和习惯性的安排。他认为,社会活动在两个层次上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社会活动的第一层是制度的发展、改进和详细规划。社会活动的第二层是在现行的制度结构之内进行的社会相互作用。前者与游戏规则有关,而后者则是指游戏本身。①马克思虽然没有从一般意义上对“制度”下过明确的定义,但他把制度的内涵明确地界定为是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即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同时,马克思又对于制度赋予了更广泛的含义,他把制度视为得到社会认可的、存在于各个方面的一系列规则。马克思对于制度的认识,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其一,马克思把社会经济制度作为他分析、研究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其他制度的研究。因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制度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最重要的制度,其他的一切制度都是由此决定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因此,经济学研究的任务就是在于揭示经济制度运动的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②这里所说的现代社会经济运动规律,就是指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生、发展与灭亡的运动规律。其二,马克思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因而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研究是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中心的内容和主线。以这一主线为中心,向两个方面展开对有关制度的分析:一方面是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直接相联系各项具体制度,包括企业制度、土地制度、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等。另一方面是与政治、思想、文化发展相联系的各项制度,包括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意识形态等。其三,马克思对于经济制度的分析具有明显的层次性。他把经济制度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它是经济制度的最根本的层次,是形成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也就是根本的产权制度。第二个层次是具体的产权制度,它是所有制的具体表现或实现形式,是处理生产要素的权、责、利关系的规则,可看成是经济制度的中间层次。第三个层次是资源配置的调节机制,它是最具体的直接与经济运行、信息提供、决策机制等相关的规则。③①平乔维奇产权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3②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8、11③吴宣恭等产权理论比较[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280叶:在对制度概念的理解上应怎么看?您认为应该怎样理解制度的内涵才是科学和准确的?顾:我认为,对制度的理解应是广义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个人、集体、国家发生的关系是多方面的,处理这多方面的关系需要有不同层次的制度。因此,从广义上来理解制度,它既包括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各项具体的经济制度;既涉及宏观领域的制度,也包含微观领域的制度。这种广义的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①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②是反映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体制制度。③是以一定的经济体制为条件的各项具体的经济制度。这三方面的制度从不同的层次上作用于社会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叶:构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需要建立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您认为应该怎样建立这一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顾:构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现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并不是非常成熟。但我认为,首先应该从马克思著作的原来意义上去发掘他的基本思想,以他的基本思想为依据来建立理论体系。只有这样,建立的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制度经济理论。关于这一体系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我的研究,我想主要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制度起源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为什么会有制度?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的起源是什么?二是关于制度本质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的是一种制度通过怎样的具体安排来规范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是关于商品经济运行的制度条件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应该具备怎样的制度条件才能保证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四是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实质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是什么,以及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影响。五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资本主义产权制度、企业制度,以及两权分离下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六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理论。这一理论要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变革和创新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叶:包括上述六个方面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请您阐述一下各个方面的具体内容。首先,马克思关于制度起源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以生产关系(经济制度)为研究对象的,要研究制度问题,首先要说明为什么会有制度?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的起源是什么?马克思对经济制度的研究,是以以下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的:基本假设之一:生产社会性。生产是社会的生产,不是孤立的个人的生产。人类的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是以社会生产的形式出现的。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就是每一个个人只有在和其他人一起共同生产时,生产才能持续地进行。正因为是社会的生产,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一定要发生经济关系,对这种经济关系作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因此,从社会生产的基本假设出发,必然需要有一种制度来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进行安排,使人们的生产活动能够在一定的经济关系规范下顺利地进行。基本假设之二:利益矛盾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之间是存在着利益矛盾和冲突的。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在追求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时相互之间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对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所作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只要在人们相互之间有利益矛盾和冲突,就需要有一定的制度来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因此,从人们相互之间存在着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假设出发,必然需要有一种制度来对这些矛盾与冲突和解决进行安排,使社会生产的发展能够在一定的规范下进行。以上述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研究社会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生产力发展自身的问题;二是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问题。生产力发展的自身的问题,是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的范围。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这是属于经济学研究的范围。所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明确把研究对象定位在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的规律。因此,我们应该按照这一思路来研究制度的起源问题。叶:从生产社会性和利益矛盾性这两个基本假设出发来说明制度的起源,这很有新意。但不知道现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其他学者对这一问题是怎么看的?顾:关于马克思对制度起源的解释,中国人民大学林岗教授等人对此做了开创性的研究。他们认为:“马克思从人类与自然界的矛盾出发,从生产力的发展导出了第一层次的制度的起源,即社会生产关系的形成过程;进而又从社会生产关系中不同集团和阶级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出发,从社会生产关系中导出第二个层次的制度的起源,即包括政治、法律、道德规范等在内的上层建筑。”①很显然,他们把制度分为两个层次,即经济制度和政治、法律制度。①林岗,张宇马克思主义与制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262第二个层次的制度是以第一层次的制度为基础的,因而探寻制度的起源,实际上是要说明第一层次的制度起源,也就是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的起源。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而也是制度的起源。所以,研究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应该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出发点。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制度问题的基本思路。马克思就是根据人类物质生产活动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揭示了制度的起源和制度的发展规律。叶:关于制度的本质,马克思是怎样分析的?是从什么角度来研究和揭示制度的本质?顾:制度是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制度是对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出的一种规范性安排。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的本质反映的就是不同的人、集团和阶级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对制度本质的这一界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认识。第一,一种制度是对不同的人在社会生产中居于不同地位的一种确认,并且,这种确认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社会中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阶层和阶级,它们在社会生产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要使这种不同的地位能够保持下去,就要求带有强制约束性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当一种制度能够使他们的地位保持下去,那么,实际上也就规范了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不改变既定的制度,它们的利益关系也不可能得到改变,经济利益的分配格局也不会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制度在本质上要解决的就是利益关系问题。第二,任何一个集团、阶级的经济利益都要通过制度来保障。制度是由在社会经济中占优势的集团或阶级按照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建立起来的,并且要求社会其他的集团和阶级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从事社会生产活动,以及从中得到利益。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的集团或阶级,也会对现存的制度进行改变和调整,这在根本上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利益。因为制度一方面规范了不同集团和阶级的经济利益关系。同时,制度也会直接影响到效率问题。如果一种制度不能充分地体现高效率,那么,最终也是不能保证制度主导者的经济利益的。因此,制度改变和调整的根本目的也在于经济利益。马克思正是基于对制度本质的深刻认识,所以,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在研究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这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属于生产力范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重点,这是自然科学要解决的问题。而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生产力是人们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经济利益才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因此,只有透过经济现象,揭示经济现象背后的经济关系的本质,才能科学地认识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而深刻认识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与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相适应,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首先是定性研究,而不是定量研究。因为定量研究揭示的只是各个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定性研究才能揭示经济关系的本质。只有在对制度本质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把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内涵。叶: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层次来看,马克思是怎样揭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区别的。顾: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的,但财产私有制度并不等于资本主义制度。在前资本主义的几种社会形态中,其经济制度也是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的。因此,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制度具有与其他私有制度不同的特殊内涵。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制度是与雇佣劳动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体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特征的是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确立的雇佣劳动制度,就其本质来看,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关系。这一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把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分解为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和资本对劳动力的使用两层关系,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两层关系来体现的。说资本主义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原则渗透在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尤其是劳动力的买卖;说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特殊的剥削经济,是因为它的剥削是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的。因此,只有把这两层关系综合起来,才能把握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叶: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层次的制度主要是反映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利益,那么,从经济运行这一层次的制度来看,是否与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活动效率之间的关系更为直接?经济运行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顾:是的。在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经济的运行还涉及到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这些具体的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产生着更为直接的影响。对这些具体制度的分析,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重要构成内容。首先是产权制度。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之一。马克思虽然没有使用产权、产权制度这样的名词,但马克思经济学中大量研究的所有权关系与产权关系的含义是相近的。因此,用产权或产权制度来概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所有权和财产权利的有关理论是恰当的。关于产权的起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财产权利反映的是经济关系,尽管它表现为人对财产的占有,但这种占有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经济权利。既然产权是一种经济关系,因此,产权关系的出现是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生产力从根本上决定了生产关系。以生产力发展为线索来研究产权关系是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的基本特点。但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只是把生产力的发展看作是产权关系的起源。一种具体的产权关系建立还取决于其他的各种因素。生产力的发展是私有产权的起源,原始公有产权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力,是导致原始公有产权解体,并向私有产权转化的最根本的原因。这种由原始公有产权向私有产权的演变,是一种历史发展的扬弃,因而表现为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的社会进步。叶:在建立了私有产权的基础上,马克思是怎样分析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生和发展的?顾:资本主义的私有产权关系与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私有产权关系相比较,一个不同的特点是,生产资料归资本所有者私有,劳动力归劳动者私有。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者对劳动客观条件的各种形式发生解体的历史过程为前提的。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这种解体,即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生是建立在以下各种关系解体的基础上的:①个体农业的解体--劳动者与土地的分离;②个体手工业的解体--劳动者与工具分离;③封建经济关系的解体--劳动者与人身依附的分离;④原始经济关系的解体--劳动者与财产的分离。马克思在分析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体,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产生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了货币财富的积累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加速作用。当然,货币财富的积累并不足以使它转化为资本,资本的形成所必需的条件之一是它要能够买到活劳动。当旧的生产关系解体了,劳动者成为自由的人,对自己的劳动力具有所有权,并且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这时,资本主义的私有产权关系就产生了。因此,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特征是:资本的所有者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购买劳动力,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而劳动力所有者由于丧失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了生存下去,只能不断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而出卖劳动力既成为劳动者维持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成为实现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所以,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而且也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再生产。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本质。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企业问题有大量的分析和论述,那么,马克思关于企业制度的理论主要包括什么内容?顾:企业是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经济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制度,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活动效率的追求逐步形成的。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包含了他关于企业制度的基本思想和理论。综观马克思的企业制度理论,可以概括出这样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马克思对企业制度的分析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的,从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来揭示企业制度演变的根本原因。而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又集中体现在分工与协作的发展上,即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二是马克思把提高经济效率的要求看作是企业制度发展的直接原因。企业制度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对经济活动的效率是有深刻影响的,这种影响集中地体现在企业制度的变革能够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新的企业制度既能够节约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够增加产出。而且,一种新的企业制度还能够为管理的创新提供制度条件,从而起到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综合效率的作用。三是马克思把企业制度的发展看作是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企业制度是社会基本的微观经济制度,因而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制度。在这里,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微观经济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极大地启发了我们对微观经济制度的认识。可以认为,马克思具有系统的企业制度理论,而且它的深刻性和全面性也并不逊色于其他的企业理论。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的分析,除了企业制度理论以外,还有哪些理论是非常重要的?顾: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的理论中,除了企业制度以外,生产要素两权分离制度的理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资本主义是社会化大生产,为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条件作保证。从生产过程的运行来看,就是各种生产要素都采取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雇佣劳动制度是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典型制度。资本和土地在运行过程中也同样采取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形式,这两种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产生了股份制度和资本主义农场制度。因此,从经济运行的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就是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下进行的。从经济制度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各种制度(雇佣劳动制度、股份制度、农场制度)又都是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叶:首先请您谈谈劳动力这一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关系。顾: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就是要使劳动力的所有者不能成为自己劳动力的使用者,而必须要由别人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当然,这并非出于劳动者自己的本意,而是劳动者只能让别人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才能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要形成劳动者不能使用自己的劳动力的制度条件,就必须不能让劳动者拥有进行生产的客观条件,即生产所必须拥有的物质资料条件。如果劳动者自己拥有了生产资料,就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这样,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不会分离。所以,要使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就首先要剥夺劳动者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通过原始积累的方式实现了对小私有者的剥夺,一方面使小私有者失去了生产资料,成为了无产者,另一方面,又使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成为了资产者。同时,用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基本关系固定下来,并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按照这一基本经济关系来进行运行。这就是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关系,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形成的一个基本条件。因为雇佣劳动制度就其实质来看,就是资本对劳动的雇佣,其内容是对劳动力使用权的购买。正是因为资本购买了劳动力的使用权,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了劳动力,才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运行制度是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叶:那么,关于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关系,顾教授是怎么看待的?顾: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统一的,资本的所有者也就是资本的实际使用者。这种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主体的典型形式是个人企业主。资本主义的个人企业与小私有经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小私有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也是统一于同一个主体的,但它的特征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而在资本主义个人企业中,虽然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个主体这一点是与小私有经济相同的,但是,它的特征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地提高,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个主体的个人资本的形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资本也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社会资本的出现相伴随的就是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同时,又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资本运行的一个基本制度,而这一制度的形成,对于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信用制度的不断发达,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一个基础条件。马克思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信用制度发展这两个层面,深刻地论述了资本这两权分离的根本原因和关键性因素,从而建立了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完整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资本两权分离这一制度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和经济关系带来的深刻影响,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叶:在生产要素中,土地的两权分离制度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请您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顾: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封建地租就是封建经济关系下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体现。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下体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地租有着与封建地租不同的特点。首先,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和发达的商品经济结合在一起的,因而这种分离已经成为一种单纯的货币关系。其次,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者不是和佃农发生直接的关系,而是和租地资本家发生直接的关系。所以,资本主义地租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土地所有者、租地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使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形式和制度发生了新的变化,资本主义的农场制度取代了封建地主与佃农的生产方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资本主义农场制度的确立,是以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彻底分离为前提的。这种所有权与使用权彻底分离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土地所有者只是单纯地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农业资本家以取得土地实际使用权为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雇佣农业工人进行具体的农业生产。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这一特点,使资本主义农业生产体现为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三大阶级的关系。这三大阶级具体是通过农场制度来发生彼此之间的联系的。这一制度使资本主义农业生产跨入了企业化的轨道。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到,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就是建立在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具体表现为:①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生;②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股份制度的产生;③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农场制度的产生。叶:如果说制度的实质是反映了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那么,一种制度确立以后,具体是怎样实现这种经济利益的?或者说,在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生产要素的两权分离制度是怎样在经济利益上得到保证的?顾:这个问题实际是把生产要素的两权分离制度与经济利益分配制度联系在一起。事实上,生产要素两权分离的制度决定了在经济利益上必然具有与之相联系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论述得非常清晰。《资本论》第三卷所分析的就是与资本主义生产要素两权分离相联系的利润分配制度,以及在这样的分配制度下所采取的各种分配形式。这就是说,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因此,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也是理解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依据。各种收入的源泉是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即V+M。其中V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报酬,是从新创造的价值中分得的一份。但对资本来说,V只是它对生产成本的补偿。在资本看来,劳动力只是它购买的一种生产要素,与它购买的其他生产要素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因而也是没有权力参与对剩余价值M分配的。只有资本才有权参与对剩余价值M的分配。既然分配的对象是剩余价值,当然必须是以剩余价值的创造为前提。总是先有价值的创造,然后才有价值可供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个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之所以采取各种收入的形式,是由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决定的。这种所有权虽然并不创造价值,但却具有对已经创造出来的价值有索取权或分配权。这就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关系与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叶:通过和您的交谈,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和把握。您以上谈到的还只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中各个层次的制度。下面请顾教授再谈谈马克思主义关于公有产权制度的理论。顾:关于公有产权制度的理论,从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来看,由于他们并没有经历社会主义制度运行的实践,因而他们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论述,并不是对现实制度的总结和概括,而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上,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对立物提出来的。这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时候必须看到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的基本思想,可以把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是基本特征概括为: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由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社会公有制度。这一财产公有制度能够消除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度的一切弊端,因而是一种具有高效率的财产制度。但是,由于现实社会主义建立财产公有制度的客观基础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设想的条件有着很大的区别,因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中建立的财产公有制度,不可能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所预见的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具有的基本特征完全相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中,应该建立怎样的财产公有制度,这既要遵循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基本思想,又不能照搬马克思的设想,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实际条件相符合的财产公有制度。这样,才能使现实中的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具有高效率。叶: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制度经济理论有哪些重大的发展?顾:当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一种现实而开始了它的实践以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也就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向前发展。在实践中,列宁、斯大林对社会主义财产公有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如财产公有制度的具体形式问题、公有制度的范围和程度问题等都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主义由一国发展到多国,各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对如何建立符合本国的具体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并能够有效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财产公有制度,进行了积极地探索,这为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经济制度理论奠定了实践基础。尤其中国进行的经济改革,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中国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就其实质来说,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和改革,或者说,是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因此,改革的实践推动了经济理论的发展,同时,经济理论的发展又为实践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理论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在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层次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理论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理论关系到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全新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以及对公有制经济含义的新的认识。第二,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制度层次上,对公有制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的理论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这些理论关系到对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关系到对公有产权制度是否具有效率,是否具有存在的必要性等各方面的问题;关系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途径问题;关系到如何在公有制经济中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关系到如何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一系列基本问题。[HTH]叶:[HT]是否可以这样认为,我们重构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重点丰富和发展关于财产公有制度的理论,或者说,我们今天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重点应该是关于财产公有制度的理论。[HTH]顾:[HT]是的。制度是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共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需要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来指导。在这过程中,我们要吸收和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但更重要的是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而要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除了深入地研究和发掘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经济的一般理论以外,还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赋予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时代内容,体现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从这一意义上说,丰富和发展关于财产公有制度的理论,就成为我们构建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要做的主要工作。当然,这也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ModernreconstructionofinstitutionaleconomicsofMarxistEconomics--AnInterviewwithProf.GuYuminYeZhengmaoAbstractThisvisit&talkpaperreflectsProf.GuYmin’smainideasaboutinstitutionaleconomicsofMarxisteconomics.Marxisteconomicsmainlyresearchesonproductionrelation,i.e.widelyeconomicinstitution.AttheworksofKarlMarx,therearerichthoughtsaboutinstitutionaleconomics.ItisimportanttoresearchanddevelopthethoughtsofinstitutionaleconomicsofMarxforreconstructingMarxistinstitutionaleconomics.Marxistinstitutionaleconomicsismainlyabouttheoriginandnatureofinstitution,thenatureofinstitution,thenatureofeconomicinstitutionofcapitalismetc.Intheprocessoftheeconomicdevelopmentandreformationofsocialism,Marxistinstitutionaleconomicshasbeendeveloped.ItisveryimportanttoexploreandsetupthetheoryofpublicownershipforreconstructingmodernMarxistinstitutionaleconomics.KeywordsChineseandforeigninstitutionaleconomicsMarxistEconomicsEconomicsofShanghaiSchoolEconomicinstitutionPublicownershipofproperty

  • 转: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框架及其发展(一个读书笔记)

    提纲:一、为什么要考察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二、制度经济学派的划分三、各时期制度经济学派的研究内容四、小结五、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注:本文暂不讨论制度经济学各阶段的方法论问题(后续将有独立的讨论)一、为什么要考察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主线有两条:一是从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而延伸至致前苏联社会主义及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二是德国历史学派→美国老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最初是处于异端的地位,但随着制度主义不断的演变与发展,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其越来越受到经济学界的关注,90年代初科斯与诺斯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制度学派的影响达到了顶峰。同样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的新、老制度学派,为什么在经济思想史中会取得不同的地位,为什么老制度主义会昙花一现,而新制度经济学会成为“非主流中的主流”?因此,本文要考察的是第二条主线的发展过程。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演变的考察原因有二:1.近年来,学界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论述颇多,但对其之前的制度主义已渐渐忘却,其实对整个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进行考察,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制度学派发展的规律;2.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叫法比较混杂,在这里有必要进行一下梳理。综合两方面因素,以历史的观点分析事物,也是符合制度经济学的初衷的。事实上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二、制度学派的划分制度学派从时间段上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契尔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制度主义、老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Institutionalism)或早期制度学派、旧制度学派(TheInstitutionalSchool));第二阶段,20世纪30-40年代,从凡勃伦和康芒斯加加尔布雷斯之间的过渡阶段;第三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今,包括两种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现代制度主义(Neo-institutionalism)或现代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后制度经济学和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广义上,有人把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加尔布雷斯等代表的制度经济学称为“老制度主义”(OIE),把以科斯、诺斯等代表新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主义”(NIE);也有人把前者称为“制度主义经济学”,后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的学者也有把加尔布雷斯阶段的制度经济学称为后制度经济学,以区分和同时期的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以上可以看出,特别容易混淆的是第三、四阶段的英文名字(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和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的中译问题。根据《美国传统词典》,neo源于希腊语,是一个前缀,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用于合成词,如:Neolithic(新石器时代的)、neoimpressionism(新印象主义);而new源于中古英语,用作形容词时可以独立使用,用作副词时,常用于合成词。所以从形式上会出现Neo-institutional和NewInstitutional的区别。意义上,Neo和New,都有“新、新近”的涵义,但New的含义更广泛,包含“全新的、新时期发展的、不同于以前的”等14个以上的意思。New的这些含义恰好能表达威廉姆森命名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时的初衷,即科斯、德姆塞茨和威廉姆森等所进行的是一个新形式的、新时期的、与以往不同的、全新的InstitutionalEconomics。所以卢瑟福的划分还是很有道理的。这里,综合地把前三阶段称为“老制度经济学”,第四阶段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事实上,从制度经济学的演变过程看,结合时间段的划分,从方法论入手,细分为四个阶段为宜。同时建议用各阶段的代表人物或各自的方法论来区分。三、制度学派的演变与发展1.以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契尔等为代表的老制度学派。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这一时期美国已完成了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大的垄断组织完全统治着最主要的经济命脉。受垄断资本的压迫,中小资产阶级有着改变当前状况的强烈愿望,国内阶级矛盾进一步加剧。而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马歇尔正统经济学说彻底无法自圆其说,出现了注重制度分析和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制度主义。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1899)、《企业论》(1904)等为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建立以研究制度演进过程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理论,反对把制度因素作为分析经济活动的前提,主张从制度或结构上来改革资本主义。凡勃伦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制度。一是财产所有权或金钱关系的制度(产权),二是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或物质生活的工具供给(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两种制度的具体形式是“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机器利用引导出工厂制度、大规模生产、信用制度等一系列与工业革命相关的制度变革,其目的是无限制的商品生产。“企业经营”则通过资本的投资,对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部过程进行组织控制,其目的与“机器利用”不同,不是产量最大化,而是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由于机器利用和企业经营服务的不同目的,凡勃伦认为,二者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和弊端的根源。凡勃伦以其独特的视角,揭露了资本主义的一些矛盾的弊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正是由于这一点他长期受到资产阶级正统经济学家的轻视,被看作“异端”。凡勃仑所开创的制度分析学派,在康芒斯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康芒斯把交易分为“买卖的交易、管理的交易和限额的交易”,并把资本主义社会关系解释为一种交易关系,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众多的利益集团,因而存在着众多的利益冲突,就需要制度为各方建立一个行动规则,使交易各方处于协调之中。他强调经济的、法律的和伦理的作用,把资本主义的产生归功于法律制度,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它完全以所有权为基穿密契尔把凡勃伦的制度研究同经济周期分析结合起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他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看做货币经济,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他所谓的商业循环。凡勃伦的“社会习惯”、康芒斯的“法律制度”和密契尔的“商业循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弊端,但都有其局限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辩解。2.贝利、米恩斯为代表的过渡期指20世纪30至40年代,是从凡勃伦等到加尔布雷斯之间的过渡阶段,即所谓的传统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阶段。主要继承者是贝利和米恩斯(G.C.Means)等,代表作是贝利和米恩斯的《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1933)。此阶段可谓是制度经济学的重大突破,从社会和企业结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经济问题把经济制度微观化为企业制度,具体化为权利结构。(黄少安,1995、2004)贝利和米恩斯认为,美国企业大多数股权分散,企业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经理层手中。这就造成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贝利和米恩斯揭示了现代企业内部结构特征,也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委托—代理理论提供了命题。3.加尔布雷斯和缪尔达尔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以加尔布雷斯和缪尔达尔为代表的20世纪50年代之后,相对前两个时期的新制度学派。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出版,标志着新的主流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的出现,老制度主义便衰竭下去了。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也爆发得更加频繁,社会问题日益尖锐,主流经济学还是不能对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因此,承袭了老制度主义的思想传统的新制度主义,在历史条件下发展了凡勃伦的传统,用制度结构分析方法,对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进行批评,虽仍以“异端”出现却又受到人们偏爱。加尔布雷斯在《丰裕社会》(1958)、《新工业国》(1967)、《经济学和公共目标》(1973)中主要分析了:权力和权力分配,集团利益和不同集团的利益冲突以及经济的不同组织结构。加尔布雷斯关心“公共目标”,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探究了这种社会存在种种弊端的原因,建立了“抗衡力量”—“二元结构”理论模式,并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政策主张—建立“新社会主义”。缪尔达尔在《美国的两难困境:黑人问题和现代民主》(1944)中,提出“循环积累因果联系”理论,指出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与黑人的物质文化水平低下这两个因素互为因果并相互强化,从而使黑人问题成为美国的困境。缪尔达尔进一步指出,循环积累因果联系还存在着“扩展效果”,即A的发展使B的状况不断改善和“回荡效果”,即A的发展使B的状况不断恶化。该理论精辟地分析了经济、社会和制度现象的内在依赖性。4.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与加尔布雷斯同时代的,以科斯、德姆塞茨、诺斯和威廉姆森为代表的,相对前三个阶段的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内容是: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对于此方面的文献论述颇多,在此,不再赘述。虽以制度学派命名,却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侧重从微观角度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以及制度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先前三个阶段相比,它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坚持逻辑实证主义方法论,把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边际均衡分析方法与制度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二是以资源配置为主题,改变了其他制度经济学主题变幻不定的状况;三是创立了“交易费用”范畴,并使之成为核心范畴。(黄少安,1995、2004)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成本这一种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另一种约束条件—交易成本。依托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从深层次上看,其基本方法论和理论假设与主流经济学的趋同才是新制度经济学兴起的真实原因。四、小结虽然“历史学派—老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的主线没有一个系统、完整和统一的理论体系,但“把制度主义结合起来的,并不是它们各自为同一理论做出了贡献,而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说明方法”。五、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学者们大规模地从国外引进各种经济学知识,寻求对改革有帮助的理论。各种各样的经济学理论被介绍过来,但是并没有像在西方一样,由新古典经济学占主导地位—人们很快发现了制度经济学强大的解释力,因此相对而言,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有更大的影响。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迅速兴起,除了经济改革的大背景,另一个大的背景就是,中国学者常期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作用,强调制度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和制度经济学有异曲同工之妙。《资本论》实际也是一种形式的制度经济学,尽管这个分析框架中没有微观分析基础,和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的问题还是有比较大的差别,但二者有许多可以沟通的地方。新制度经济学被引进几年之后,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大规模的市场化改革,中国学者开始更加实证地看问题,更多是制度安排的问题,而不仅是主义问题,就中国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探索,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学者。第一阶段,研究者并不是专门地有意识地研究中国改革的过渡过程的问题,他们更多地是参与到“如何推进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中;在第二阶段,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成果已经逐渐显露出来,一些经济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将中国改革的过渡过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形成了一批很宝贵的理论成果。随着中国改革重心的转移,制度经济学在中国也正在调整方向。在政府体制改革方面,制度经济学将大有可为。另外对其他的领域,比如对法经济学分析,对家庭、家族、道德、文化与宗教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分析,也都有广阔的研究空间。参考文献1.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2.李增刚.制度经济学的三大范式[J].新制度经济学与中国[M],20033.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选择[M].商务印书馆,20004.姚洋.制度与效率—与诺斯对话[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5.陈孟熙.经济学说史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6.段文斌等.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与经济分析[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7.杨培雷.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8.马尔科姆•卢瑟福.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0.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1962.11.推动制度变迁的学术力量[EB/OL],中国经济网.2005-9-7

  • 正在被蚕食的新制度经济学

    1990年代初期,由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如火如荼,更加上诺贝尔奖两次授予新制度经济学家,因此新制度经济学(NIE)在中国一度大行其道,在“数理”经济学家(指中国的“西方经济学家”)看来简直是甚嚣尘上。然而,短短十年而已,铅华洗尽,新制度经济学在国内日渐落魄。“回归”经济学(指中国特色的计量经济学)后来居上,占据了绝大部分江山。江山代有才人出,数年之后,与新制度经济学有关的诸学科攻城略地,在进军国内经济学阵地制高点的同时,也蚕食了传统NIE的堡垒。直到今天,制度经济学家对于如何测度“制度”质量也没有形成共识。这样初级但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制度经济学的经验研究(最讨厌国内把empirical翻译为“实证”)寸步难行。NIE裹足不前,其他人见缝插针。新国际贸易理论研究“财产权保护程度”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影响,研究“契约实施质量”对进出口的影响;法和经济学研究“法律起源”、“司法质量”对公司治理乃至经济绩效的影响;公共经济学研究“财政分权”、“政府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政治经济学I(politicaleconomy)研究“政治制度”(如地方政府竞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政治经济学II(politicaleconomics)研究“政治过程”(如选举制度)对经济政策的影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对企业研发的影响;等等。至于理论研究,NIE更是举步维艰。当国内NIE最初的倡导者和后来的爱好者依然陶醉于上海三联的几本劣质翻译书时,当一些经济学票友依然肉麻地吹捧张五常的经济散文时,当NIE依然拒绝接纳博弈论时,要让“数理”经济学家和“回归”经济学家尊重新制度经济学显然是五十步笑百步。新政治经济学、规制经济学挟契约理论巧取豪夺,左手模型,右手计量,将“交易费用”改头换面地发挥得淋漓尽致。对于“制度是重要的”这一论断经济学界已经不再存疑。人们关心的是,制度究竟是不是最重要的?什么样的制度适合于不同的环境?不同层次的制度如何内生?当自己苦心孤诣追求的东西成为大家的共识,而在下一波抢夺社会科学皇冠之明珠的角逐中先来居下时,不知道NIE该为此感到荣幸还是悲哀?来源:白鲨在线niehuihua.com

  • 人大贾根良教授论文被《经济研究》鄙视后发表的质疑文章-《JJYJ的审稿制度值得讨论》

    近十几年,笔者一向把JJYJ杂志看做是新古典经济学的阵地而敬而远之,因为我感觉到我的文章不大可能被该杂志所发表􀀁但最近几年,JJYJ杂志在中国经济学界的地位似乎被越抬越高,例如,有一些大学把博士毕业生是否在JJYJ杂志上发表过有论文作为录取新教师的基本条件,JJYJ在诸多方面也一直被许多人看做是中国经济学发展的风向标􀀁迫于JJYJ这种地位的压力,笔者近来也投稿JJYJ,论文《新经济思想史刍议》经过匿名审稿被退稿。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JJYJ的审稿制度不仅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而且也证实了笔者长期以来就持有的判断(或偏见):JJYJ缺乏多元主义,经济学的新古典主义学一派已经支配了JJYJ,与作为新自由主义之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相悖的后凯恩斯主义、老制度主义、熊彼特主义乃至马克思主义等众多经济学研究范式与该杂志越来越无缘,这些领域的文章极少能在JJYJ上发表􀀁鉴于JJYJ杂志在中国经济学界的“风向标”地位,笔者认为,这种编辑方针不仅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不利,而且也不能很好地服务于中国经济发展,在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面临两条道路和两种命运。这种重大抉择的时刻,我们需要自主发展的经济学还是依附型经济学,这个问题尤其值得讨论。为了开展学术批评与自我批评,笔者在这里发表自己冲昏头脑的《新经济思想史刍议》一文供经济学界批判,并将JJYJ匿名审稿人审稿意见和编辑部对笔者提出异议的答复一并发表,供经济学界评议。􀀁

  • [下载]新制度经济学_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美]埃里克·弗鲁博顿

    译者:http://www.**.com/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E5%A7%9C%E5%BB%BA%E5%BC%BA&cat=1001\">姜建强/http://www.**.com/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E7%BD%97%E9%95%BF%E8%BF%9C&cat=1001\">罗长远作者:http://www.**.com/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28%E7%BE%8E%29%E5%9F%83%E9%87%8C%E5%85%8B%C2%B7%E5%BC%97%E9%B2%81%E5%8D%9A%E9%A1%BF&cat=1001\">(美)埃里克·弗鲁博顿/http://www.**.com/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28%E5%BE%B7%29%E9%B2%81%E9%81%93%E5%A4%AB%C2%B7%E8%8A%AE%E5%88%87%E7%89%B9&cat=1001\">(德)鲁道夫·芮切特副标题:当代经济学系列丛书ISBN:9787208059993页数:666定价:35.0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装帧:平装出版年:2006简介······  当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已经广为流传甚至有些“泛滥成灾”之后,这本标准教科书式的著作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好在早几年前,这本书的英文版本就已经在北大及其他学校的课堂上得到应用了。译者在后记中提到,北大的周其仁教授将本书排在新制度经济学课程参考书目的第一位或第二位,这没错,但也不大确切。事实上,每一位选修周教授课的同学,总是面临两个选择:要么去读数十篇该领域内的经典论文,要么就精读本书——其分量可见一般在书中,两位作者将新制度经济学理解为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分析方法和合约理论的某种混合,在前半部分分别加以阐述,但它们又统一在“交易费用的存在必然会对制度结构以及人们具体的经济选择产生影响”的逻辑之中;后半部分则将理论应用于对市场、企业和国家这三种基本制度类型的分析。全书充分地向人们展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思想贡献——“在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里,制度是重要的”。[img]

  • [下载]吕中楼著:《新制度经济学研究》.pdf

    【作 者】吕中楼著【丛书名】【形态项】321页;21cm【读秀号】000005423549【出版项】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ISBN号】7-5017-6071-3/F091.349【原书定价】CNY22.80网上购买【主题词】新制度经济学(学科: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参考文献格式】吕中楼著.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图书简介】  新制度经济学力图运用西方正统经济理论(主要是新古典经济学)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哲学思想是新古典经济学所奉行的经济自由主义,它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分析工具也是沿袭新古典经济学的,这就是“理性人”范式和边际分析方法。与新古典经济学不同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引入了“交易费用”概念。“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它是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用来分析一切制度和组织选择的根据。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由企业理论、产权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国家理论和制度变迁与创新理论构成。本书分别讨论了这些理论。【本书目录】第一章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论 第一节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第二章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渊源 第一节经济学渊源 第二节法学渊源 第三节组织学渊源 第四节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第三章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 第一节对科斯以前的企业理论的回顾 第二节科斯的企业理论 第三节科斯之后企业理论的发展第四章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 第一节产权理论的逻辑与概念 第二节科斯的产权理论 第三节科斯之后的产权理论第五章新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 第一节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增长理论的比较 第二节诺斯的经济增长理论 第三节福格尔的计量史学第六章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理论 第一节舒尔茨的制度变迁理论 第二节诺斯的制度理论 第三节戴维斯和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 第四节拉坦的制度变迁理论第七章新制度经济学的国家理论 第一节诺斯的国家理论 第二节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制度与交易成本 第三节布坎南的国家理论与公共选择第八章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应用评析 第一节新制度经济学被引人中国 第二节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得到广为传播的原因 第三节过渡经济学在中国的兴起 第四节·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与应用的深人 第五节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结束语参考文献

  • 2013诺奖得主Fama教授在EMH和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成果

    http://finance.sina.com.cn/focus/2013nrb/2013年诺奖介绍http://www.lib.uchicago.edu/e/busecon/busfac/Fama.htmlFama教授所有文献及下载数据库连接附件为fama四篇最经典的制度经济学文献AgencyProblemsandResidualClaims1983ContractCostsandFinancingDecisions1990TheSeparationofOwnershipandControl1983Agencyproblemsandthetheoryofthefirm1980https://bbs.pinggu.org/thread-1082956-1-1.htmlfama有效资本市场,最出名的EMH。https://bbs.pinggu.org/thread-284938-1-1.html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九十年代出版的“经济学译库”力作之一。有迈克尔·詹森,尤金·法玛,哈罗德·德姆塞茨等人的7篇著作,其中3篇是法玛的,英文在附件。fama的两边finance的书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388-1-1.htmlTheoryoffinance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384-1-1.htmlFoundationsofFinance回帖讨论相关文献给予额外奖励

  • “制度经济学”:一个多种语义的术语

    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经济学界已近乎“主流”,但“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的使用却有些混乱,不同的学者在使用“制度经济学”时的所指并不完全相同。在欧美经济学界,“制度经济学”通常指的是由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美国土生土长的经济学流派,《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是在前述意义上使用“制度经济学”的(该辞典中没有“新制度经济学”这一辞条)。一定意义上说,由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著名的学派还是被经济学界一致承认了的,虽然该学派的思想并没有获得主流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NIE)及其他非主流经济学的充分尊重。当然,在“制度经济学”的使用上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柯武刚等人并未遵循这一“传统”,他们把自己的一本新制度经济学的教材命名为了《制度经济学》(中译本见商务印书馆,2000)。为了把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制度经济学与科斯奠基的新制度经济学(NIE)区别开来,经济学史家通常把前者称之为“老制度经济学”或“旧制度经济学”(OIE)。但老制度经济学家们要么直接用“制度经济学”来命名自己的学派以显正统,或要么用“原制度经济学”(OriginalInstitutionalEconomics)来命名自己的学派以视源泉。对于自己理论发展的第二阶段,老制度经济学家则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这一称谓,并严厉斥责威廉姆森1975年对“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的盗用。对于威廉姆森把自己创立的经济分支命名为“新制度经济学”,科斯并不满意,他更中意的是“现代制度经济学”(ModernInstitutionalEconomics)。但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深入人心,所以,科斯也似乎并没有太过较真。相对于新制度经济学,老制度经济学被更早地引介到了中国。在《制度经济学—中国燕京大学1917-1941》这篇未被足够重视的论文中,PaulB.Trescott介绍了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燕京大学的发展和应用情况。而新制度经济学被引介到中国则是70年以后的事情了。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走向未来丛书”向中国经济学界推出了张五常教授的《卖橘者言》,该书造就了当时“洛阳纸贵”的奇迹。而后,又有一些经典的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著作被翻译成了中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译介过程中,上海三联书店居功至伟,以至于该出版社成为了经济学经典著作的标志——“三联出品,必属精品”。除了上海三联书店外,北京大学出版社也翻译了一本由法国学者勒帕日著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该书虽然并不是一本专门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书,但通过它,中国的经济学者知道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制度经济学。该书的影响非常之大,以至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把它作为论文的参考文献成为中国经济学者的一大时尚。此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也不应该被忘记,虽然奥斯特罗姆夫妇的制度分析进路(国内继承这一进路最出名的学者当属毛寿龙)不同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自然,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的译介过程中,一大批的经济学者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让我们记住他们的名字吧(排名不分先后,并很可能挂一漏万):樊刚、张宇燕、盛洪、张军、林毅夫、汪丁丁、周其仁、张维迎、张曙光、卢现祥、黄少安、孙经纬、陈昕、陈郁、唐寿宁、刘伟、刘世锦、杨瑞龙等等。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过渡经济学逐渐冷却了下来,代之而起的则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探讨。在这一探讨过程中,有两次交锋可能最为著名,一次是发生在林毅夫和张维迎之间的“北大交火”事件,另外一次则是由崔之元的论文引发的周其仁、张维迎、杨瑞龙(及其弟子周业安)和方竹兰等关于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辩论。这两次交锋事件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却让中国的经济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有了深刻的认识,新制度经济学开始深入人心,并成为了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外的另外一个“主流”。随着经济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需求”的增加,一批新制度经济学的名著被翻译成了中文。除了前面提到的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外,经济科学出版社连续出版了两套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也出版了很多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著作。在该阶段的译介过程中,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学者外,以著名经济学家的身份参与到名著译介的学者中,韦森教授功不可没,他近乎挑剔的选书、亲历亲为的审校成为了翻译作品品质的保证。新制度经济学的“显学”地位,使中国众多的经济学者转而从事制度经济学研究,一些高校不仅开设了制度经济学的课程,而且还开始招收制度经济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由于新制度经济学没有一个统一的框架,学者们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知识主要是靠自学而来,于是出现了不同含义的“制度经济学”。在一些学者眼中,“制度经济学”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简称。显然,这批学者对美国土生土长的“制度经济学”还缺乏认识,对老制度经济学所知甚少。有些学校以“制度经济学”开设课程和招收研究生实际上“挂狗肉卖羊头”,挂的是“制度经济学”,而卖的则是“新制度经济学”。而在另外一批学者看来,“制度经济学”是一个经过了多个发展阶段的单一学派,它不仅包括老制度经济学(含“新”制度经济学),而且还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并无视后者与前者之间显著的对立。还有一批出身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者,在他们的语境中,“制度经济学”变成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杂交品——新制度经济学的外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肉身。此外,也有一批既不满新制度经济学的新古典特色、也不愿皈依老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学家,试图创立一门真正的有着生物学、脑科学、伦理学、哲学等基础的、综合各种制度分析范式(如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制度的博弈分析等)的“制度经济学”;在他们那里,“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制度分析”的同义语。这批学者中最著名的当属浙江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的汪丁丁、叶航、罗卫东三位教授和复旦大学的韦森教授。自然,也有一部分学者使用“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时接受了欧美经济学界的标准用法。以上诸种含义的“制度经济学”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伴随着术语竞争的则是学者之间智力成果品质的竞争,而当某种“制度经济学”背后的智力成果的品质被经济学界广泛认同的时候,或许“制度经济学”的术语之争也就尘埃落定了。

  •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读周其仁《农地产权与征地制度》网友交流会

    如果您是满怀激情的经济学爱好者,如果您是喜欢思考经济学的同路人,或者您还只是刚跨入经济学殿堂的初学者——只要您相信与智者交流能带给您灵感,只要您敢于在睿智的审视中检验自己的观点,只要您足够珍视自己每一次真诚的思考——请您一定不要错过这个与名师深入交流的最好机会!《CCER学刊》(CCEREconomicPapers)是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hinaCenterforEconomicResearch)的研究生创办的学术性季刊。旨在为广大经济学子提供更广阔的交流平台,学刊从即日起隆重推出系列专栏——“我读、我想、我说”!本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的大力支持,CCER学刊编辑部将周老师最新的科研成果《农地产权与征地制度》与各地广大经济学爱好者一起分享。如果这篇文章引起了您的思考,并让您有所收获,或者您对同一问题有自己独到的观点,我们真诚的希望您能记录下自己思想的火花,并在12月15日之前发送到CCER学刊编辑部xksubmit@ccer.edu.cn。我们会将您宝贵的想法如实地反馈给周其仁老师,只要您的观点精彩,CCER学刊将在12月中旬举办周老师与广大网友的见面交流会,届时您不但能够一睹周其仁老师的风采,也将有机会和周老师平等自由地交流。另外,您的精彩观点也将会发表在下一期的CCER学刊上,我们真诚期待着您的参与!关于此次活动的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ccer.edu.cn/cn/ReadNews.asp?NewsID=4130论文下载:http://www.ccer.edu.cn/cn/ReadNews.asp?NewsID=4131同时欢迎您直接与CCER学刊编辑部联系。E-mail:(活动咨询)xuekan@ccer.edu.cn(投稿)xksubmit@ccer.edu.cn转自http://forum.ccer.edu.cn/forum/

  • 北京人凭啥上清华北大?-----制度经济学分析

    北京人凭啥上清华北大?某日,某社区论坛两个高中毕业生聊天,北京人说:“我们班有六成的同学考进了北大、清华”。福建人说:“按北京的录取标准,我们全校除一个傻子外都应该进北大、清华。”目前高考招生,除上海外,全国均采用统一的考试时间,统一的评分标准,但却没有统一的录取分数线。今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下来了,令人吃惊的是,第一批本科的山东的录取分数线居然比北京高上140分!高考总分才750分,高了近1/5!一有一种标准是如此不公在某些省无论文理科连专科都上不了的学生,在北京却可以上重点大学!这难道公平吗?一样的学生,一样的高考,一样的成绩,仅因为籍贯不同,有的上了重点大学,有的却名落孙山,命运迥异,不正是对一些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侵犯和践踏吗?有一个年轻作家这样说:我就这样成了高考流水线上的畸形产品,我的高考分数并不低。在北京,足可进军水清木华,可我现在却只能在这样一个三类学校里发我的牢骚。这千刀万剐的高考,这罪恶的制度废了多少伟岸的天才,养了多少低能的废物。还在分数上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这是什么世道。天子脚下的那些蠢才竟然体直气壮的说什么综合素质而进了中国的最高学府。同一个国家,一样的试卷,一样的时间,却有不一样的标准。如果说对西部边穷那些地区从综合因素方面考虑尚可理解外,可北京上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教育资源,物质条件各方面均占有优势的地方还要剥夺其它省份的入学名额。只能说除了为富不仁强取豪夺之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语。不实行全国统考的制度也罢了,既然实行了,那就只能以分数作为唯一的标准。如果不是,那统考有什么意义。美国大学的联考制相对来说不是公平,严谨,符合人性得多。如果分数不是标准,那权力,钱财,名望自然成了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考的现行体制已经远远比不上古代的科举考试,当年太宗李世民推行科举后很得意的说了一句话: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后来有思想者说这只不过是这盖世枭雄利用科举来维护其统治而已。这也许说得没错,但这有什么关系呢?相比于九品中正制的老子公爵儿伯爵来说,不知进步了多少倍。英明如太宗者当然知道科举不可能网罗所有英雄,但他为所有英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平台,让天下英雄无话可说。有本事的你自己争此功名去,我的标准没有对任何人岐视。所以,有了贞观之治的盛世,有了唐诗这样不可逾越的文化高峰。就因为,它的标准是统一的。而高考的标准呢?那不是标准,不一样就不是标准。无数中国学子心中的圣地这种高考录取体制,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利。平等权是一项收到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公民可以平等的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可以平等的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虽不能人人享有,但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不应该被剥夺。农村的考生受教育的条件本来就差,大多数学生小学没有条件学习外语,到了初中勉强开了英语课,教师水平跟大城市或发达地区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到他们参加高考里,还要比从小接受良好教育的上等公民多高几十分(今年是140分)才能上大学。有人说农村人高分低能,且不知那些低分高能者高在哪里?二有一种人叫北京人不论按总人口,还是考生总数计算,北京占有的名牌大学录取名额,和热门专业的比例,都高得离谱。北京人说清华北大等高校是由北京投资的,故优先招收北京人。笑话!大概把非北京的中国人都当傻子,北京人有教育部撑腰,凭一句话就能堵住大家的嘴?清华靠庚子赔款发展起来,庚子赔款都是北京市go-vern-ment出的吗?国民party建都南京后,将中央大学设为中央学府,正式取代北京大学的地位,并一度撤销北京大学(也许北大学生不知道北大曾经亡校)。结果呢,失去中央学府地位的北京大学从此一蹶不振,直到52年才时来运转。建政后,将北大清华列为重中之重,与外地重点大学的差距越拉越大,造成现在两校师资和招生的绝对优势。这些都说明了什么?说明清华北大从来就离不开全国的支持,而没有中央go-vern-ment重点支持的高校,发展都比较艰难。清华北大有现在的地位和设施,靠北京市go-vern-ment投资,行吗?既然清华北大不是北京养的(养不起),既然清华北大占用了那么多纳税人的贡献,就应该公揽全国英才,小小的北京市哪有理由要占1/6的名额?清华北大建在北京,那又要怎样?中央go-vern-ment也建在北京,就能要求北京人在中央政治局占1/6名额吗?平等自由民主象征有人说南京大学,武三又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等,也是教育部高校,招本地学生更多。在北京的部委高校多,却招那么多北京人,其他省的名额那么少,他们还能去哪里?且不说当地go-vern-ment对这些高校的投资各占多大比例,北京从国家获得的资金已多得无法计算了,如果这些钱留在各个省建设自己的家园,其他省的状况不会比北京差多少,也不会有多少人在乎北京的。“有贡献无回报“的现状尚未改变,怪不得大家要反对。北京市的很多部委高校,主要也是由中央投资支持,要不北京哪来那么多’211工程高校’?北京市go-vern-ment对高等教育投资不少,可大部份投资都给了北京市属高校,如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甚至北京联合大学。否则北京工业大学这样一所在北京不入流的大学,凭什么进’211’?如何为解决北京学生的受高等教育的问题,北京学生都去这几所北京市重点投资的高校,分数再低,全国人民也没多大意见。可北京人的成绩明明比外地学生低上百分,也抢着进中央go-vern-ment重点投资的高校,享受好的教学条件,谁会答应?有人拿美国的州立大学来作幌子,说什么州立大学也多招本地学生,中国也该如此。在美国,只有法盲才这么说!凡看过美国大学招生手册的人,应该注意到了,不论公立私立大学,在最末总会出现Equity之类的词汇,强调本校招生时对种族,性别,年龄,残疾,家庭背景各异的学生一视同仁。为什么美国大学都写这段话?怕有歧视的嫌疑,万一惹上大官司,会把家底赔光!如果有人请律师,找统计学专家查出某大学的招生结果与学生的种族和家庭背景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招生歧视的证据成立,大学就会因为搞歧视而被迫向受害学生赔偿。美国律师收入高,可不是白拿钱的。美国州立大学不搞地方歧视,对各地学生有同样的录取标准,为什么本州学生多呢?原因是,州立大学由本州go-vern-ment资助,钱来自于本州纳税人,所以本州学生如果被录取(这是前提),可以减免学费。而去外州上大学,由于不给当地纳税,就不会获得这种优惠。想省钱的,在本地读州立大学;愿意多掏钱的,可以去外地上学,仍然与当地学生有同等录取机会。由于这个经杠杆的作用,才使得州立大学的本地学生多,美国大学根本就不会对本地学生降低录取标准!如此,本地居民确实享受经济上的优惠,而各地来的学生在录取时有平等机会。纳税人陶钱养活州go-vern-ment,可没有权力要求州go-vern-ment去歧视外地的美国人,因为美国宪法不是摆看的。这样既保证了美国公民人权平等,又实现了谁出钱谁受益的成本效益原则,公平合理。至少在大学招生这方面,不得不佩服美国的民主法制和经济原则。中国早已经实行高学费上大学了,就业也是双向选择了,用经济杠杆来调节本地和非本地学生比例,是行得通的。没必要继续用户口这种原始低效,很不人道的办法了。谁有才能,不管哪里人,就该上最好的大学,借钱也要读;外地学生,如果能低学费上本地最好的大学,不会倾家荡产去北京上学的(除非被更好的大学录取)。在清华北大和其他部委高校,计算机,电子,自动化,金融,临床医学,等等热门专业,招收北京学生的比例都非常高。而象核物理,核工程,地质,等等冷门专业,却愿意多招外地学生。难道北京培养的“高素质“学生,不适合学习国家非常需要的专业,不适宜在国防部门就业?把这个重任交给“高分低能“的外地学生,中国的国家安全不会受影响吗?如果说这还不是赤裸裸的歧视,那只能说“司马昭之心“了。现在,每年有3%的北京考生有机会被清华北大录取。如果考生人数多的省份也有这么高的比例,那将是惊人的录取名额。我们都在中国,受同样的法律保护,都对国家有贡献,应当机会均等,有相近的比例。如果说不合理,那就是说,相对于于全国的水平,北京占有的比例不合理。不合理为什么能存在,那是因为全国很多省的人民牺牲了自己的利益,才维持了北京的高录取比例。很多省的高等教育不发达,与这种分配不公有关,也就是说北京市民作为事实上的受益者,应该对此承担道义责任,不应该想方设法维持这种不道德的既得利益。按某些北京人的逻辑,北京搞素质教育,分数低但素质高,多录取是应该的。说北京的学生素质高,也不先看看清华北大的教授都从哪里来的,北京出了几个可称民族脊梁的人物?说那种话的人连因果逻辑都没搞清楚,如果这代表北京素质教育的水平,北京就比教育相对发达的省差太多了。如果全国每个省都有3%的考生有机会被清华北大录取,有一半考生能上重点大学,那全国各地的中学教师就不必把高考看太重,会马上鼓励自己的学生去学画画,学唱歌,学跳舞,学下棋,学写小说……反过来,把清华北大在北京的录取名额降到1/30,北京学生还有几个能考上这两校?把北京的重点大学录取名额减一半,北京的中学还有闲心搞素质教育吗?只怕北京学生,老师和家长,哭爹叫娘都来不及吧。有什么好哭的,没见过世面,全国各省不都如此吗?全国统一高考,统一阅卷,统一录取,都以高考成绩为标准,高分退挡要有正当理由,这么强调全国统一和分数,不就为了全国公平嘛!北京人对内仍然按分录取,分越高的上越好的大学和专业,对外怎么成了分数低的应该先上大学。由此可见,衡量北京学生和非北京学生,实际上采用了双重标准。其他省的学生凭高考成绩上大学,不看是否能说回道。北京的学生应该上大学,因为他们接受素质教育,社会活动能力强,所以高考分数比外地低100分可以不考虑。我看,连西方的人权组织在搞双重标准时,也没这么厚的脸皮。北京市的教育条件,与南京,武三又,长沙、成都,杭州的差距,有中国与美国的差距大吗?说农村学生知识面有限看起来有理,难道这些外地大城市的学生也没摸过电脑,没上过网,没跟外国人说过话吗?这些城市的学生素质(按北京的标准)再高,也要凭高考成绩上大学,凭什么他们上好大学也要比北京学生高五六十分。凭什么他们不能像北京学生一样轻松上清华北大?说北京学生聪明,这一条理由恐怕也站不住脚。能在国际奥赛上得奖的中学生都很聪明,只会读死书的人做不到,素质一般的人做不到,没人能否认吧,反正清华北大抢着要。最近三年,仅湖南学生就获得10金4银,而江苏,上海,福建和三胡北的奖牌数也都在6枚以上,北京不少重点中学每年有几十上百的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却总共只有3枚奖牌,差距不是一般啊。上海很多方面与北京类似,奥赛奖牌仍然比北京多不少,说明什么?如果说奥赛奖牌不代表整体教育水平,多了也不是坏事吧,特长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北京最好的中学也把奥赛获奖当作学校荣誉,怎么不多拿几块?湖南,江苏,福建和三胡北四省的考生总数是北京的20倍,而分配给这四省的清华北大招生名额总数仅仅相当于北京一个市。是因为北京学生比这些省学生的素质高。可是,这四省奥赛奖牌总数是北京的10倍以上,北京接受最好的教育,素质最高的学生却几乎拿不到奖牌!由于录取分数不同,造成了在许多省份落榜的考生,用贿赂的手法将户籍调到北京,就可以轻松考入北京重点大学,原本在三胡北、福建、湖南、山东只能进入一般本科院校的考生,换一个北京户籍就可以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渴望公正平等三有一种力量是如此强大这种力量可以公然对抗民意,能在众人的唾弃声数年来“巍然屹立”。给人的感觉颇有几份“敌军围困千万重,我独岿然不动”的气魄,但这并不能给人带来一种孤独的悲壮美,相反让人感觉到是死不悔改与令人恶心的顽固――颇有点像东亚的某位国家元首。同时可以肯定,这种绝对多数的民意决不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多数人暴政”,因为它只是一种软性的文明行为,要求的只是得到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公平,并不会从精神或肉体上对少数人有极残忍的戕害。既然如此,以各种理由维护现行高考体制的力量为什么如此强大。这并不要他们的命!只是把一种即不公平也不合理的制度送上“断头台”而已。这股力量也许也觉得分数的不统一的确对一些省份的学子造成了不公。但他们内心肯定是在得意的笑:谁叫你们不生在天子脚下。当然像他们这样的“社会精英”,并把握着话语权力政治权力的即得利益者,也应该保持一种得胜者的“绅士”风度,并找出一些理由来为自己辨护,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所有顽固的“保守势力”,为了维护其私利都是同一副嘴脸。他们的理由无非是:纳税人对当地做出了贡献,高考应该对当地纳税人给予照顾;因为贫困、教育落后,而不是因为智力异常,导致老少边地区分数线低,所以也应该对老少边地区给予照顾;因为我们实行的素质教育而有些省份却推行应试教育,尽管在分数上无法相提并论但在综合素质方面我们更胜一筹……所有的这些“理由”其实都可以不屑一顾,因为有更多的“反理由”比些理由更具说服力得多,是的,纳税人的确应该给予照顾,但北大难道是北京人的北大,清华是紫禁城的清华?老少边穷的确需要关爱但北京难道还没跨过“温饱线”?不必对这些理由一一辨驳。因为道理大家都明白,少数人的公平就是不公平。可为什么,制造这种不公平的力量为什么强大到如此不可撼动?在这里用一句俗语也许可以作出解释:到了北京,才知道什么官大。北京城有多少官啊!其子女谁不想在北京城接受北大清华人大的教育,这种默契的联合是多么的强大。稍微改动一下茨威格的一句名言:不受限制的权力,是力量之本原。茨威格的原话是:不受限制的思想,是力量的本原。四 有一种制度是如此无耻有这样一种制度:它一脸庄严的说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表情肃穆的号称分数决定一切,并很原则性似的在六月上旬的三天时间里(原来这个月份被人们称为“黑色七月”)给千万考生一份同样的试卷,并动用全国之力尽量保证改卷的程序公正,所以的这些表演都让人觉得这项系统工程近乎神圣。在最后录取的时候它开始原形毕露:你是金人,你是南人,你是北方南人。所以你只配分得多少名额。它只差一点像痞子一样满眼坏笑:我是说过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可你并不知道名额面前并非人人平均。这就是我们所制定的现行高考制度,对“宪法赋予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之公然挑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第三十六条立法肆意凌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这是谁制定的制度,它的缺陷是如此明显:不是保证招生录取的机会均等,以能力为本位,人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是设置多个录取标准。多年来,那么多专家的建议,难道就真找不出一种比现行体制的更为完善的制度出来。即使找不出更完善的,我们也只要最公平的。教育政策专家劳凯声教授说,不同地区不同分数线,是一种典型的计划体制的做法,越来越受质疑。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已经打破了教育领域原有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人们在要求享有一种更高水平、更公平的教育,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更公平、更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在最大限度地追求教育机会分配的社会公平上,go-vern-ment责无旁贷。说白了,这种制度仍然是那些握有话语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人士泡制出来的。他们在某些场面当然需要冠冕堂皇一副忧国忧民铁面无私相,但真正在涉及到个人与家庭利益时,什么“宪法尊严”“法律准则”“公平公正”都可以抛至一边。儿子能不能上清华才是至关重要的,也许三十年之后就能“领袖”这个泱泱大国,即使不能,但像他们一样能够存在于“上流社会”,对他们来说,这才是最为重要的事件。给学生减负,改革应试教育在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喊了好些年头,可“高考状元热”至今仍没有降温,分析其原因,除了中国历史上,因科举而形成的“状元情结”依然在影响我们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人们将第一名,这个在众多同龄人的考试竞赛中跑到最前面的青年,异化成一个符号,一个代表成功、幸运、前程似锦的符号,而其作为一个可造之才的普通人身份被淡化了。中国人的“状元梦”做了上千年,状元是读书人的最高目标,“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道出了状元的风光和荣耀。可是从隋唐开始,中国科场产生了成百上千的状元,真正名垂青史的状元所占比例很小。今天无论是公众,或是高校的招生人员,他们未必不知道考上第一名的,不一定会比第二名,甚至第十名、第二十名更优秀,更有出息。但是他们还要乐此不疲地为“高考状元热”推波助澜,从一定程度上可看出我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浮躁的一面。高校将多少省市的“高考状元”入其囊中,作为显示其办学质量、名望的一杆标尺;中学也将该校有考生成为“状元”作为教学的巨大成就和荣誉宣扬;公众特别是家长则将“状元”作为寒窗苦读一朝成名的范例。人们并不关注“状元”们的未来怎样,他们是否真的能成才,更关注的是“状元”两字的公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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