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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计量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学校部委码:1035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四、邮政编码:310018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证书。  八、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各专业,所有非英语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所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原则上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考生体检属于“不宜就读的专业”条款的,请考生慎重填报该专业。  (五)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志愿的调档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按第一学校志愿、第二学校志愿等依次调档。若第一学校志愿生源充足,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则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直到招生计划数额满为止。  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3-5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  3、其他说明: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工业设计(艺术类)的考生,其英语单课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控制标准将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九、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四人一间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五人一间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0571)86836014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E-MAIL:zsb@cjlu.edu.cn  (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

  • 中国计量学院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学校部委码:10356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四、邮政编码:310018五、办学性质:公办六、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八、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五)录取具体方式: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1-3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4、单科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艺术类)的考生,其英语单课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控制标准将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6、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九、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0(二)传真:(0571)86836014(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四)E-MAIL:zsb@cjlu.edu.cn(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十一、其他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学校部委码:10356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  三、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四、邮政编码:310018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七、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  八、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三)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自治区)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规定,依次按学校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缺额数调档。  2、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为: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第一、二、三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调配办法(志愿级差按1-3分确定);第三专业志愿后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择优调剂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4、单科要求: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5、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即平均每学年收取学费约3960元(艺术类7000元)。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4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96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0571)86836014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E-MAIL:zsb@cjlu.edu.cn  (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  十一、其他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中国计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

  • 中国计量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中国计量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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