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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陵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铜陵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翠湖校区: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铜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的具体做法是:学院充分尊重考生的填报志愿,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投档;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院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若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要求9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外语考试须为英语语种。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6、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我院录取新生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  学院招收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学费:  1、本科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其中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900元,其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通信工程四个专业每生每学年4290元。艺术类的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2、专科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其中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52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奖、贷学金:  学院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帮助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奖励、资助优秀学生和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学生奖励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分设特等奖1000元/学期,一等奖400元/学期,二等奖250元/学期,三等奖150元/学期,奖励面达32%。  2、各种单项优胜奖: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二)困难学生的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院会同有关银行向取得本院学籍的特困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六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2、勤工助学:学院利用国家财政核发、院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勤工助学基金,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3、奖、助学金:根据相关政策评定各类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1500元/年;“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2000元/年;“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2000元/年等。  4、困难补助:学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率高。学院常年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及咨询服务、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院内招聘活动等,积极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目前学院正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逐渐形成立足安徽、辐射周边、进而面向全国的就业市场。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1961,5883647  邮政编码:244000  电子邮件:zb@tlu.edu.cn  网址:http://zsb.tlu.edu.cn

  • 铜陵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铜陵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铜陵学院  学校地址: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苏、河南、江西、山东五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6、我院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报考我院的达线考生,将尽量满足其专业志愿。录取专业的原则是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学费标准:  学院招收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本科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其中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900元,其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通信工程五个专业每生每学年4290元。艺术类的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2、专科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历证书:  成绩合格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奖、贷学金:  学院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帮助学生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奖励、资助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学生奖励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评定,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5000元/年;  3、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分设特等奖1000元/学期,一等奖400元/学期,二等奖250元/学期,三等奖150元/学期,奖励面达32%;  4、各种单项奖: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000-3000元/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徽籍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1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3、勤工助学:学院利用国家财政核发、院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勤工助学基金,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4、困难补助:学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率高。学院常年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及咨询服务、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院内招聘活动等,积极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目前学院正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逐渐形成立足安徽、辐射周边、进而面向全国的就业市场。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联系电话:0562-5881961,5883647,5883635  邮政编码:244000  电子邮件:zb@tl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 铜陵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铜陵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铜陵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地址: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录取规则及要求: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我院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3、我院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四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4、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5、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1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6、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院按其后续专业志愿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学历证书:成绩合格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奖、贷学金:学院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帮助学生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式,奖励、资助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一、学生奖励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评定,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5000元/年;3、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分设特等奖1000元/学期,一等奖400元/学期,二等奖250元/学期,三等奖150元/学期,奖励面达32%;4、各种单项奖: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咨询电话0562-5883641)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000-3000元/年;2、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安徽籍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农村合作信用社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1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3、勤工助学:学院利用国家财政核发、院内筹措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勤工助学基金,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特困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4、困难补助:学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专款,对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毕业生就业情况: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法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就业率高。学院常年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及咨询服务、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院内招聘活动等,积极帮助、推荐毕业生就业。目前学院正加大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力度,逐渐形成立足安徽、辐射周边、进而面向全国的就业市场。招生联系方式:学校地址:翠湖校区: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联系电话:0562-5881961,5883647邮政编码:244000电子邮件:zb@tlu.edu.cn招生网址:http://zsb.tlu.edu.cn

  • 铜陵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铜陵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新生时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福建、广西等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5.英语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1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6.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院按其后续专业志愿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3647、5881020、5881961  传真:0562-5883647  网址:http://zsb.tlu.edu.cn

  • 铜陵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铜陵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翠湖校区: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育秀校区: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我院录取新生时对身体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苏、河南、山东、福建、广西等省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4.我院从会计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中安排部分招生计划与韩国又松大学开展合作培养,实行“2+2”人才培养模式,即先在我院学习2年,经韩方考核合格后,赴韩国学习2年,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我院发放中国教育部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由韩国又松大学颁发韩国教育部学士学位证书。  5.对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不作限定,但学生进校后学院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6.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专业英语高考成绩要求1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要求90分以上。且英语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7.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先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院按其后续专业志愿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由学院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类录取相关规则录取。  9.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成绩合格由铜陵学院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3647、5881020、5881961  传真:0562-5883647  网址:http://zsb.t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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