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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阳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流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安阳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流管理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管理学科为理论基础,经济、管理、工学学科相互渗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修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坚实的外语、数学、计算机基础,扎实的经济、管理、信息、系统科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熟悉物流管理相关法规,掌握系统的供应链及物流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物流系统优化,物流业务运作及物流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经济学原理、现代管理学、物流管理概论、运筹学、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现代仓储运作与管理等。

  • 安阳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安阳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法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和较强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四位一体”,即“法治理念执着,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过硬,胜任基层实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 安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安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院校国家代码:10479法人代表:骆平安二、安阳师范学院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东段邮政编码:455002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1、我院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五、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10分。4、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成绩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6、体育类专业只招理科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六、收费标准:  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安阳师范学院2006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七、联系方式:电话:0372-2900106传真:0372-2900106网址:http://www.aynu.edu.cn电子邮件:zs@aynu.edu.cn

  • 安阳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安阳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479  法人代表:骆平安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黄河大道东段邮政编码:455002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院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5、体育类专业只招理科考生,专业成绩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六、收费标准:  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安阳师范学院2007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72-2900106  传真:0372-2900106  网址:http://www.aynu.edu.cn  电子邮件:zs@aynu.edu.cn

  •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3504  法人代表:骆平安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65号邮政编码: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我院只招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录取时要考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相关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七、收费标准:  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2007年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八、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阳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电话:0372-2900106,2902053  传真:0372-2900106  网址:http://www.aynu.edu.cn  电子邮件:rwzs@a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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