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教育学门类: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基础和相应旅游产业实践技能的高级人才。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旅游学概论、区域旅游规划、酒店管理、旅游教学论、教育实习等旅游教育方向类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心理学、电子商务、项目策划、企业营销训练等旅游营销策划方向类课程;设计素描、色彩构成、建筑学基础、工程制图、城市规划原理、绿地系统规划、景区规划、景观设计等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与管理方向类课程。就业方向:可从事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品推广的企业或企业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从事旅游及其它行业的营销和产品策划。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光信息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光信息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理学  门类:电子信息科学类  专业名称:光信息与技术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应用光学、光电子学及相关的电子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特别是光机电算一体化产业)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产品设计、生产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光信息科学与技术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熟悉光学、电子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受到科学实验与科学思维的训练,具有本学科及跨学科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光信息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5.了解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信息产业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主干学科: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子学、计算机科学、机械设计、波动光学、固体物理、激光原理、光电子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工业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工业设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机械类  专业名称:工业设计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业设计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具有应用造型设计原理和法则处理各种产品的造型与色彩、形式与外观、结构与功能、结构与材料、外形与工艺、产品与人、产品与环境、市场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统一表现在产品的造型设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工业设计工程基础、设计表现基础、设计基础、设计理论、人机工程、设计材料及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3.具有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的初步能力,有较强的实验技能、动手能力、及美的鉴赏与创造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艺术学。  主要课程:力学、电工学、机械设计基础、工业美术、造型设计基础、工程材料、人机工程学、心理学、计算机辅助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金工、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应安排40周以上。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或文学学士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软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软件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理学门类:培养目标:培养适应计算机应用学科的发展,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具备计算机软件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用软件工程的思想、方法和技术来分析、设计和实现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能力,毕业后能在IT行业、科研机构、企事业中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和研制的高级软件工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学外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程序设计语言、数据结构、离散数学、操作系统、编译技术、软件工程概论、统一建模语言、软件体系结构、软件需求、软件项目管理。就业方向:可从事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处理、计算机安装与维护、网页制作、计算机网络和专业服务器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工作、动态商务网站开发与管理、软件测试与开发及计算机相关设备的商品贸易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原名广东民族学院,成立于1957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8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报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改为现名。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院校本部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3号;南校区在海珠区怡乐路71号;西校区在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北校区在白云区广园西路183号。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是在我院直接领导下、实行相对独立管理的全日制本科民办二级学院。天河学院校址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38号。  二、《招生章程》总则: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六公开”信息制度,按照“加强管理,从严治招,确保公平公正;强化考试安全,净化考试环境,保证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办人民满意的高考”的要求,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我院的招生录取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管理工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由学院负责招生的领导、学院纪检或监察部门负责人、学院招生就业办工作人员、各系选派的干部组成。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中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  四、录取规则  第一条 依照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院校本部和各校区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次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南校区、北校区专科专业在第三批次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本科专业在第二批次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专科专业在第三批次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第二条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坚持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线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三条没有选考英语(2)或英语(2)考分未达到最低规定录取分数线者,不能录取到英语专业。  第四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素质好的考生,不录取不符合体检规定者。  第五条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非师范)要求肝功能正常,且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第六条下列理工类、艺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及其方向、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教育技术学及其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其方向、测控技术与仪器及其方向、自动化、光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及其方向、动画、美术学、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编导。  第七条 艺术类执行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按4:6的比例分别择优录取文化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第八条按各专业计划分配数和省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民族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定民族考生资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第九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加分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五、退档原则  第十条没有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或虽有报考我院专业志愿,但选考科目与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不符,又没有专业服从志愿的,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如考生按志愿所报考各专业名额已录满,且又没有专业服从志愿,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所有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学院纪检负责人审查同意。  六、2007年招生计划  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总计划为5750名,其中本科计划(含二级学院天河学院1200名)3850名,专科计划(含二级学院天河学院1600名)1900名,本科插班生计划200名。招生范围为广东、山东、海南、江西、湖南、湖北、江苏、广西、河南、陕西十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  七、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2007年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本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43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38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专科学费:理工、外语类专业5500元/学年,文、经、管类专业4500元/学年。  第十六条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收费:8000元/学年。  第十七条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环境在500—1500元之间。  八、录取通知  第十八条 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省招生办通过电脑网络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电话)查询录取情况。也可以通过我院校园网络查询,(网址详后)。我院的录取通知书按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通过省招生办指定的邮局发出。  第十九条 接到我院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按通知书规定的事项办理好手续,按时到学校报到。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校本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3号邮政编码:510665  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71号邮政编码:510262  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76号邮政编码:510000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西路183号邮政编码:510400  招生代码:10588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Http://www.gdin.edu.cnE-mail:zsjwc@gdin.edu.cn  电话:020-38256659传真:020-38256671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