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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天津音乐学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

    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天津音乐学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音乐表演)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 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艺术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  135101;戏剧  135102;舞蹈  135106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二  204;专业课  611;专业基础课  512。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4年1月4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可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国家、院内的相关奖学金

  • 天津音乐学院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管理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所 在 地:天津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五十七号 咨询电话:(022)24160049 学校网站:http://www.tjcm.edu.cn 天津音乐学院于一九五八年十月四日建院。发展和繁荣音乐文化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是学院的办学宗旨。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德艺双馨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专门人才和音乐师资是办学的中心任务。建院四十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四千多音乐人才。毕业生中许多人已成为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优秀音乐教师和管理骨干,其中有多人次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有大量的已毕业或在校的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中获奖。他们为音乐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可喜的贡献。学院现占地139.58亩(92,957.78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29... 天津音乐学院优势有: 二级音乐学学科(涵盖学院所有音乐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学科。 与天津音乐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

  • 天津音乐学院联系方式_网站_在哪里

      天津音乐学院于一九五八年十月四日建院。发展和繁荣音乐文化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是学院的办学宗旨。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德艺双馨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专门人才和音乐师资是办学的中心任务..

  • 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_网址等联系方式

    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_网址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五十七号 联系电话:022-24310376,022-24160044 E-mail:sjy@tjcm.edu.cn 网址:http://www.tjcm.edu.cn/index.asp 天津音乐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在中央音乐学院由天津迁往北京时留下院址、部分设备和部分师生员工的基础上由河北省筹备建立起来的。当时名河北音乐学院,本科设作曲、声乐、器乐3个系,并设有附属音乐中学和音乐小学。首任院长是音乐理论家、教育家缪天瑞教授。作家孙振任党委书记。1959年7月改称天津音乐学院,同时将原河北艺术师范学院音乐系并入称师范系。1960年5月将河北省文化学院歌舞班并入,建立附属歌舞学校(1961年停办)。1962年8月师范系又调回河北艺术师范学院。同年增建了民族声乐系,器乐系划分为民族器乐和键盘管弦二个系,并成立了有单管乐队和歌队组成的附属乐团(对外称天津乐团,后划归天津市所属天津歌舞团)。1970年学院被强行解散,在原院址上建立了天津“五·七”艺术学校,设立音乐、美术、戏曲、舞蹈四个连队。1972年戏曲连转入复校后的天津戏曲学校,舞蹈连转入天津歌舞团,美术连迁到原河北艺术师范学院院址。1973年改称天津艺术学院,包括音乐、美术两部分,并恢复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天津音乐学院,分出美术部分另立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现设7个系8个专业。学制为:研究生2--3年,本科生4-5年,专科生2-3年。各系均设有音乐干部专修科(2年制)和夜大学(3年制专科、5年制本科),并设有进修部(招收各专业进修生)和函授部。另设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中专性质)以及业余部和课余小学。 天津音乐学院以培养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专门人才和音乐师资,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音乐文化事业为宗旨,各专业均招收(含委托代培)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士学位本科生及专科生,并接纳留学生和进修生,同时,致力于业余及函授音乐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多规格音乐人才。 天津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343人,其中教师238人。教师中,有教授13人,副教授48人,讲师121人。 天津音乐学院建院以来,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259人,这些学生分布在全国各地,成为中央、各省、市、自治区各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文化部门的骨干力量。 天津音乐学院曾多次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如1961年6月举行了全国笛子教材会议,全国著名笛子演奏家、教育家齐聚津门,交流经验,切磋技艺,编写教材,这是建国后首次大规模笛子教学战线的盛会。1981年举行了巴托克研究学术交流会,全国几十名专家学者与会,宣读和提交论文22篇,这是我国第一次较系统的专题研究西方现代音乐创作思想和技法的学术会议。1985年以邀请德籍日裔手风琴演奏家御喜美江小姐到学院讲学为契机,同时邀请了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160多名手风琴专业工作者参加了这次规模较大的学术交流活动,增进了对当今欧洲手风琴专业教学及演奏现状的了解,把“185自由低音键手风琴”从国外引进国内教学领域。1986年5月,首次全国性的“美国音乐研究会”在天津音院举行,来自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音乐团体、新闻出版单位的近80名代表和5位美国专家参加了会议,在进行了几次学术报告会和四场专题音乐会后,成立了全国“美国音乐研讨会”。1987年10月,由天津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研究》编辑部共同发起,在天津音院举办了“苏联音乐研讨会”,来自各高等艺术院校等单位的代表50多人与会,并在会议期间成立了全国“苏联音乐研究会”。1988年12月,受文化部委托在天津音院举行了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二胡教学研究会,来自高等艺术院校等20多个单位的70多名代表提交论文40多篇。 在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天津音乐学院近年来加强了国际交往,每年都有众多外国音乐专家来访。学院与美国费城艺术大学音乐表演艺术学院和马里兰州州立汤森大学艺术学院以及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音乐学院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 天津音乐学院图书馆现藏书95000余册,其中中文图书58000余册,外文图书37000余册;唱片20000余张;录音带10000余盒,录像带500余盘。设有阅览室、资料参考室、欣赏室等。 天津音乐学院设音乐研究所,有中国音乐、外国音乐、音乐教育3个研究室和编辑室。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音乐学院发展规模为在校生460人,其中本科生320人,专科生110人,研究生30人。

  • 天津音乐学院重点专业

        二级音乐学学科(涵盖学院所有音乐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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