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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西安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学校简介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已有50余年办学历史,是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学校金花校区、曲江新校区、莲湖校区均位于西安市内,共占地1950亩。西安理工大学下设12个学院。学校是我国首批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学校现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博士点,66个硕士点,50个本科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6个陕西省名牌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24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150余人,各类副高职以上人员近600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建校至今,已有7万余名学子从学校走向祖国大江南北和世界各地。学校坚持从严治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教学管理实行学分制,按照21世纪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学校制订了新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和授课教师。学校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中贯穿对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扩建了大学生科技活动创新基地,学生参加科技活动蔚然成风,在“挑战杯”等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中,学校多次获国家一、二等奖。学校文化体育设施比较完备,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在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中先后荣获女子甲组团体第一、男子甲组团体第一的好成绩,学校获“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各类大学生社团在全国和陕西省的大学生艺术活动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和外语表达能力,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2004年就业率为96%,位于省属高校第二,学校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对外技术服务。自1996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486项,发表论文、专著8760余篇(部),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02项;2004年科研到款和科研创收双双突破亿元大关,2005年科研到款达到1.2亿、科研创收达到2个亿,科研到款位于陕西省属高校第一;2005年学校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西安理工大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目前已同日本、德国、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西安理工大学以“祖国、荣誉、责任”为校训,努力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在江泽民同志为学校建校五十周年题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好综合性大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精神的指导下,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具有理工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目前已同日本、德国、美国、意大利、俄罗斯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西安理工大学以“祖国、荣誉、责任”为校训,努力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在江泽民同志为学校建校五十周年题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好综合性大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精神的指导下,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具有理工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联系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邮编:710048电话:029-82312504,83240439(兼传真)网址:www.xaut.edu.cnE-Mail:zhaoban@xaut.edu.cn录取规则1.录取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分艺术、理工、文史、外语类,按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3.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4.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5.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控制在2?5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6.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学校志愿级差一般为40分以上。7.学校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8.其他未说明事项按当地招生计划说明和教育部规定执行。

  • 西安理工大学2007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2007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已有58年办学历史,是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学校金花校区、曲江校区、莲湖校区和大学科技园均位于西安市内,共占地1960余亩。  西安理工大学下设12个学院。学校是我国首批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博士点,71个硕士点,51个本科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陕西省名牌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150余人,高职600余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建校至今,已有近10万名学子从学校走向祖国大江南北和世界各地。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教学质量为生命线,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了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满足社会需求、具有办学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取得了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和学生创新成果。学校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教学管理实行学分制,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学习进度和授课教师。学校扩建了大学生科技活动创新基地,学生参加科技活动蔚然成风,在“挑战杯”等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中,学校多次获国家一、二等奖。学校文化体育设施完备,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学校获“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各类大学生社团在全国和陕西省的大学生艺术活动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位居陕西高校前列。学校多次被评为陕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对外技术服务。自1996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5096项,发表论文、专著10800余篇(部),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11项;2004年科研到款和科研创收双双突破亿元大关,2005年科研到款达到1.2亿、科研创收达到2个亿,科研到款位于陕西省属高校第一;2005年学校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学校一贯重视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德国、日本、美国、意大利、新加坡、韩国、乌克兰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2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自1999年起,与德国斯图加特媒介大学联合培养中德双重学历印刷工程专业本科生。近五年来选派教师出国进修、交流并邀请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共570余人次。  在近60年的建设与发展历程中,广大西理工人凝炼了“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传承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践行了“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当前,学校正在认真实施《西安理工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联系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12504,83240439(兼传真)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E-Mail:zhaoban@xaut.edu.cn  录取规则  1.录取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分艺术、体育、理工、文史、外语类,按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  3.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5.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控制在1—3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6.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学校志愿级差一般为40分。  7.学校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其他未说明事项按当地招生计划说明和教育部规定执行。

  • 西安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金花校区坐落在西安市金花南路(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曲江旅游度假开发区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高职部)位于西安市大庆路。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学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始建于1949年,其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于1972年合并组建的陕西机械学院,1994年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门类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  西安理工大学是我国首批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学校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印刷包装工程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12个学院。学校现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26个博士点,71个硕士点,52个本科专业,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陕西省名牌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授162人,副高职人员450人)。现有在籍学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40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5500余人。建校至今,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西安理工大学以“祖国、荣誉、责任”为校训,努力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阔步前进中的西安理工大学,认真实施《西安理工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中教育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录取规则:  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本硕连读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  3、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控制在2~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6、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理工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志愿级差一般为20~40分。  7、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可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西安理工大学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9、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海军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西安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1、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专业(不包括国防生)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12、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西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证,同时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专业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  学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自强奖学金每年380万元。  社会奖学金有:富士康奖学金、镇泰奖学金、松下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刘嵩俊奖学金共计83万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立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计1400余万元。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区、市)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40439029-82312504  邮编:710048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t.edu.cn(教育网适用)  http://222.91.125.170(非教育网适用)  Email:zhaoban@xaut.edu.cn  十二、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西安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金花校区坐落在西安市金花南路(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曲江旅游度假开发区雁翔路58号,莲湖校区(高职部)位于西安市大庆路。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学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始建于1949年,其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于1972年合并组建的陕西机械学院,1994年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兼有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门类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  西安理工大学是我国首批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学校下设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印刷包装工程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12个学院。学校现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26个博士点,72个硕士点,54个本科专业,2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8个陕西省名牌专业。  西安理工大学现有教职工2320人,专任教师1370人,其中教授168人,副教授459人;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建校至今,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西安理工大学以“祖国、荣誉、责任”为校训,努力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阔步前进中的西安理工大学,认真实施《西安理工大学“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计划》,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实现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学校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中教育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录取规则:  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本硕连读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  3、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控制在2~10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6、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理工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志愿级差一般为20~40分。  7、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可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西安理工大学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9、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海军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西安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1、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专业(不包括国防生)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12、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西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证,同时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专业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  学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社会奖学金有:富士康奖学金、镇泰奖学金、松下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刘嵩俊奖学金共计83万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计1400余万元。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区、市)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40439029-82312504  邮编:710048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t.edu.cn(教育网适用)        http://222.91.125.170(非教育网适用)  Email:zhaoban@xaut.edu.cn  十二、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西安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西安理工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西安理工大学  二、学校校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校区分布:金花校区坐落在西安市金花南路(东二环南段),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学校  五、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高校。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大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学校现设15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2,300名教职工,现设本科招生专业57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  六、录取规则:  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本硕连读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普通理工类、文史类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批次提档,按专业(类)录取。  3、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数情况下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参考相关科目进行录取。  6、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可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西安理工大学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8、西安理工大学招收海军国防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等,依据上级有关招生主管部门和西安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9、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0、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专业(不包括国防生)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11、艺术类考生和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西安理工大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西安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证,同时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  七、学费标准、奖贷学金:  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按照学分收取。(理工类、英语专业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  学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社会奖学金有:富士康奖学金、镇泰奖学金、松下奖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刘嵩俊奖学金共计83万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计1400余万元。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通过考生所在的各省(区、市)招生平台发布。学校通过高考专递给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十、颁发证书种类:达到学校相关要求颁发西安理工大学毕业证、学位证。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3240439029-82312504  邮编:710048学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xaut.edu.cn(教育网适用)  http://222.91.125.170(非教育网适用)  Email:zhaoban@xaut.edu.cn  十二、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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