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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理学(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物理学(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物理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扎实的物理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掌握物理学基本实验技能与技术,接受科学思想和物理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具备从事中学物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够从事中学物理理论与实验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物理学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理论力学、物理学科教学论、中学物理教材分析、中学物理实验研究及训练。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小学从事数学教学和研究的合格师资。  主干学科:数学  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建模、数学教学论、中学数学教材分析、初等代数研究、初等几何研究、中学数学实验教学研究与训练。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天水师范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英语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熟练的英语语言技能和语言运用能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高尚的师德、熟练的教师职业技能,能够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教学与研究的合格师资。  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音、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口译、综合英语I-IV、英语语言学、英国文学、美国文学、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英语教学法、翻译理论与实践。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 天水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天水师范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73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编:741001  三、联系电话:0938—8363669  网址:http://www.tsnc.edu.cn  Email:zhaosk@mail.tsnc.edu.cn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五: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认真执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3、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审录。  4、在我院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对未报我院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可以录取;对虽报我院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能录取。  5、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 天水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天水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天水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73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邮编:741001  三、联系电话:0938—8363669  网址:http://www.tsnc.edu.cn  Email:zhaosk@mail.tsnc.edu.cn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五: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六、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认真执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3、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可参照考生单科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审录。  4、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在我校专业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将根据各省市招办安排,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6、学校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办法和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7、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戏剧影视文学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6:4的比例核算总分后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文化课与专项成绩3:7的比例核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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