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人大经济论坛

> 太原学院
  • 太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太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太原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八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点:  新校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邮政编码:030032  北校区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邮政编码:030001  中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邮政编码:030012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专业就业率、学校有举办能力的学科和专业来定。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太原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按平行志愿投档)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调剂征求志愿)考生。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若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直接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入学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专业学费及公寓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二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照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同时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别贡献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学生毕业时,本科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生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校网址:www.tyu.edu.cn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电话:0351-83782270351-8378223  传真:0351-8378226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五月

  • 太原学院_太原学院就业前景_太原学院就业方向

    太原学院_太原学院就业前景_太原学院就业方向学校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开设《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课,学校就业率一直名列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前茅,毕业生以“实用、好用、耐用”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教育厅学生处)统一办理就业手续。

  •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语文教育专业(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语文教育专业(师范类)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代码:660201     咨询电话:0351-2683151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忠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较为系统的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现代语文教育技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人文与自然科学素养;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较强的社会适应性、竞争力的教育工作者,以及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语言文学研究工作,或相关行业从事编辑、宣传、文秘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现当代文学、基础写作、古代汉语、古代文学、文学概论、语文教学论、逻辑、外国文学、儿童文学、教师口语、影视文学鉴赏、乡土文化与民俗、语言文字规范、书法、大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教育学、基础心理学等。  主要就业岗位:中小学语文教师;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书、档案处理等相关工作人员。

  •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文学学士学位)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文学学士学位)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代码:050101   咨询电话:0351-8378128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培养掌握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汉语言文学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语文、文秘教学及研究,能够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民间文学、美学等。  主要就业岗位:中小学语文教师、中小教学管理人员、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秘书、新闻媒体编辑等。

  •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文秘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太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文秘专业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代码:660112     咨询电话:0351-8378128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培养熟练掌握秘书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现代办公技术进行公文撰制、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信息处理等办公室程序性工作能力,能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技能型秘书人才。  主要课程:秘书学、涉外秘书学、公共关系、人力资源、文书档案管理、公文写作、涉外法规、办公自动化、速记、商务英语等。  主要就业岗位: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际性企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秘书工作,以及文书、档案处理等相关工作。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