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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费_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住宿费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费_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住宿费十二、学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668川招代号︰5715)  二、学院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肖坝路222号邮编:614000  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传真:0833—7820777  网址:www.cdutetc.cn  Email:zsb@cdutetc.cn  四、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办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4、分数优先的原则:在120%的投档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分相近的情况下,再考虑考生的单科成绩、特长、身体状况等其它因素。  5、艺术类招生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考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考虑考生的文化成绩、特长、身体状况等其它因素。  6、男女生比例: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7、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8、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秘及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其他专业不另设专业限制。  9、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签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第26号令,2008年起入学新生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每学年收费:本科理工、外语类9500元;文理兼收类8500元;艺术类10500-12000元。专科理工、外语类8000元;文理兼收类7500元;艺术类9500元。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联通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飞舸模具奖学金、满庭芳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八、其他:  1、请考生必须在高考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及家庭住址,并在招生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学院要与考生联系;  2、为保证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部编代码:13668四川招生代码:5715)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肖坝路222号。邮编:614000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4、分数优先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②英语分数高、③具有艺体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招生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6、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7、男女生比例: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者慎报。)  10、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六、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中国联通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飞舸模具奖学金、满庭芳奖学金等。  七、其他: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院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传真:0833-7820777  网址:www.cdutetc.cn  E-mail:zsb@cdutetc.cn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668川招代号:5715)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肖坝路222号邮编:614000  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传真:0833-7820777  网址:www.cdutetc.cn  E-mail:zsb@cdutetc.cn  四、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录取规则:(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1、录取工作在各地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所有招生层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志愿优先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考生。  4、分数优先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据志愿优先原则,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①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②英语分数高、③具有艺体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招生原则:在文考、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7、男女生比例: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9、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具印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七、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中国联通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飞舸模具奖学金、满庭芳奖学金等。  八、其他: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院不承担责任。

  • 2014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668川招代号:5715);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邮编:614000;  四、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五、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八、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九、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十、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院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0米者慎报;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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