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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商江 2015-2-13 18:01
上海市公民熊丙奇利用媒体“教训”李双江令读者惨不忍睹 【仅供教育研究参考。初稿,待充实修改完善】 《百度百科》介绍,李双江, 1939 年 3 月 10 日生,男,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 1963 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中国男高音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国家一级演员。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中央音乐学院客座教授,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客座教授。全军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 1972 年生, 2011 年时年龄不足 40 岁。李双江, 1939 年 3 月 10 日生, 2011 年时年满 72 岁。不满 40 岁的 上海公民熊丙奇利用媒体教训 72 岁的李双江,令读者惨不忍睹。举证如下。 2009 年 08 月 25 日 ,《新闻晨报》《熊丙奇:靠什么让教师走出批评权困境》: ( 作者为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 此信息说明, 2009 年 08 月 25 日,熊丙奇已经披上了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迷彩服。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利用媒体教训李双江或许代表了 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的高端水准。 2011 年 9 月 9 日 ,《青年时报》《 熊丙奇:李双江有必要向公众道歉 》: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再一次引出“富二代”、“官二代”的话题,甚至有舆论将“我爸是李刚”推演到“我爸是李双江”。但此事,还与“我爸是李刚”有不同,李双江的儿子只有 15 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他驾驶宝马,属于未成年人无照驾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本就是违法行为。据报道,这辆宝马车有可能是李双江本人的座驾,那么,他是知道自己的孩子无证驾驶。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李本人没有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根据该法的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这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纵容未成年孩子无证驾驶,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受到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据此,李双江还有必要就自己纵容孩子违法向公众道歉。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有不少父母爱子心切,明知孩子没有驾照,却让孩子驾驶自己的车,李应该站出来说明这种行为的危害,以提醒其他人以自己为戒。从这名年轻人高喊“谁敢打 110 ”的嚣张态度,可以推想其接受的家庭教育。有人认为这是“富一代”、“官一代”的教育方法不对,但其实,这是价值观念的问题,当“官一代”、“富一代”自身就认为自己有特权,确实高人一等,有办法搞定、摆平一切时,自然会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些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孩子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有厉害的父母、厉害的家庭。而这种价值理念在欧美的富裕家庭、官员家庭是看不到多少的,因为父母自身,就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权。值得一提的是新任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为了家庭,他 2003 年选择放弃继续竞选连任州长。卸任州长后的骆家辉有空就抢着买牛奶、做饭、照顾孩子,晚上又惬意地摇晃着女儿入睡,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超级爸爸”。在骆家辉眼中,一个好父亲不仅是家庭的经济和精神支柱,更是孩子成长的人生楷模。“当孩子们长大成人,他们也将会是社会和家庭的好榜样。”他的这种家庭教育,结果怎样呢?其来华赴任时在机场的一幕,至今被传为美谈——儿子背着黑色大双肩背包,站在最前面。妻子李檬背着白色休闲的单肩包,牵着小女儿,站在中间。大女儿长发披肩,背着大号单肩包,与父亲并排站立。骆家辉则手提黑色公文包,就像普通家庭出游。这不仅对李双江,对我们每个父母,都是教育。 2011 年 9 月 9 日 ,《晶报》(熊丙奇专栏 bqxiong@126.com )《 李双江们的家庭教育责任 》:据新京报报道, 9 月 6 日 晚,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刚要拐入小区南门时,因减速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车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流血。两打人者欲逃离被控制。经核实,宝马司机 15 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这再一次引出“富二代”、“官二代”的话题,甚至有舆论将“我爸是李刚”推演到“我爸是李双江”。依照现场的情节看,这名年轻人十分嚣张,如果没有周围的人及时介入阻止,后果不堪设想。但此事还与“我爸是李刚”不同。李双江的儿子只有 15 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他驾驶宝马,属于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本就是违法行为。有舆论称,儿子犯事,不能推到父亲身上,大家可以分析家庭教育的得失,而不能让父母也来顶罪。然而,这起事件,李双江却有直接责任。据报道,这辆宝马车有可能是李双江本人的座驾(宝马车系经过改装,前挡风玻璃上放置着一张“人民大会堂”的临时车证),那么,他是知道自己孩子无证驾驶的。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李本人没有履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也就是说,他纵容未成年孩子无证驾驶,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受到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据此,李双江还有必要就自己纵容孩子违法向公众道歉。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有不少父母爱子心切,明知孩子没有驾照,却让孩子驾驶自己的车,李的行为显然对公众有示范作用,应该站出来说明这种行为的危害,以提醒其他人以自己为戒。当然,更深层次的问题还是家庭教育。从这名年轻人高喊“谁敢打 110 ”的嚣张态度,可以推想其接受的家庭教育。其父母很可能在日常的家庭中,传递给其有钱有权有势之感,以至于他有这么强烈的优越感。这种情形在我国“官二代”、“富二代”中并不少见。有人认为这是“富一代”、“官一代”的教育方法不对,但其实这是价值观念的问题——当“官富一代”自身就认为自己有特权,确实高人一等,有办法搞定、摆平一切时,自然会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些不经意地流露出来,久而久之孩子也就觉得自己有厉害的父母、厉害的家庭。此外,国内的一些“成功人士”总以很忙为理由,很少与孩子交流、沟通,同时,以不断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来补偿孩子。结果是亲子关系十分淡漠,孩子的物欲被不断刺激,骄娇二气横生,这无疑是失败的家庭教育。相比而言,国外一些成功人士很重视家庭教育,比如新任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媒体就报道他“妻儿重于一切”,为了家庭,他 2003 年选择放弃继续竞选连任州长。他告诉媒体:“担任州长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对我来说,做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同样重要,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卸任州长后的骆家辉有空就抢着买牛奶、做饭、照顾孩子,晚上又惬意地摇晃着女儿入睡,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超级爸爸”。在骆家辉眼中,一个好父亲不仅是家庭的经济和精神支柱,更是孩子成长的人生楷模。“当孩子们长大成人,他们也将会是社会和家庭的好榜样。”这种家庭教育的结果怎样呢?其来华赴任在机场的一幕,至今被传为美谈——儿子背着黑色大双肩背包,站在最前面,妻子背着白色休闲的单肩包,牵着小女儿,站在中间。大女儿长发披肩,背着大号单肩包,与父亲并排站立。骆家辉则手提黑色公文包。就像普通家庭出游。这不仅对李双江,对国内的许多父母,都是个教育。 2013 年 2 月 25 日 ,新华每日电讯《熊丙奇 : 该反省的不只是李双江夫妇 》:北京海淀警方 22 日通报称 , 李双江之子因涉嫌强奸罪于 2 月 20 日 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 年 2 月 19 日 , 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 , 2 月 17 日 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 , 与李某等人喝酒后 , 被带至一宾馆内被轮奸。接警后 , 分局立即开展工作 , 于 2 月 20 日 , 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 , 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舆论自然把目光聚集在“星爸爸”身上。而从本质上说 , 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来自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 , 我国每年判处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在 7 万人左右。从李天一这一案件 , 我们可以看到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 需要家庭、社会、学校、司法机关各司其职 , 遗憾的是 , 这些方面现在都存在缺失。首先 , 家庭教育责任缺失。有关调查显示 , 未成年人犯罪超过 90% 与良好的家庭教育缺失有关 , 不幸的是 , 这也发生在李天一身上。记得上一次李天一事发 , 李双江曾看望伤者替儿子道歉 , 表示“宁愿你们把我打一顿” , 其护犊情深 , 可见一斑。但不清楚李双江是否明白 , 他要承担自己监护不力的责任 , 同时更要帮助孩子认识错误 , 改正错误。作为监护人 , 李双江应该针对儿子肇事 , 反思在家教方面的疏漏 , 调整教育方式 , 包括在生活方面从严管教 , 不再纵容 , 帮助儿子脱离原来的交友圈 , 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气。其次 , 社会教育责任缺失。根据警方公布的细节 , 2 月 17 日 晚受害女性在海淀某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 , 被带至一宾馆内遭轮奸。而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 ,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 ,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 , 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家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同时向未成年出售酒 , 已经违法 , 应该追究其责任。这不是小题大做 , 而是关系到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环境的大问题。有关统计显示 ,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 而其中多数与他们长期混迹经营性网吧、酒吧、娱乐场所有关。对于这些机构的非法行为 , 有关部门曾经在网吧发生火灾等事故后进行过整顿 , 可事过之后 , 又死灰复燃。这与有关部门的执法不严有密切关系 , 值得注意的是 ,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附近不得开设经营性娱乐场所 , 早有明文规定 , 可有的地方并没有执行 , 这些场所就开在校门附近 , 可见法律意识的淡薄。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应该形成合力。其中 , 最为根本的是 , 要让已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发挥作用 , 这两部法律都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家庭责任、学校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 , 可落到现实 , 每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 , 都有责任的漏洞。堵住这些漏洞 , 家庭、社会、学校、司法机关责无旁贷 , 任重道远。 2013 年 2 月 26 日 ,搜狐教育社区《 熊丙奇:李天一再次肇事 李双江需反思 》:李双江的宝贝儿子李天一又出事了。北京海淀警方 22 日通报称,李双江之子因涉嫌强奸罪于 2 月 20 日 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 年 2 月 19 日 ,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 2 月 17 日 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被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 2 月 20 日 ,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这距李天一收容教养结束只有半年,令人诧异。很多网友直叹李天一“坑爹”,但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屡屡犯事,他的爹又何尝对此没有责任呢?记得上一次李天一事发,李双江曾看望伤者替儿子道歉,表示“宁愿你们把我打一顿”,其护犊情深,可见一斑。但不清楚李双江是否明白,他要承担自己监护不力的责任,同时更要帮助孩子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那么,他认识到自己监护不力的错误,并改正了吗?——在上次李天一无照驾驶宝马打人事件之后,笔者曾撰文指出,这辆宝马车有可能是李双江本人的座驾(宝马车系经过改装,前挡风玻璃上放置着一张“人民大会堂”的临时车证),那么,他是知道自己孩子无证驾驶的。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李本人没有履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也就是说,他纵容未成年孩子无证驾驶,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受到相应的调查和处理。可整个案件中,不见有关机构调查李双江,李双江是否深刻意识到让无照孩子驾车的错误,很难说。据警方公布的消息,李天一等五人是驾车将女子带到宾馆轮奸的,那么,需要进一步追究的细节是,这是不是李天一驾车,如果是他,就犯了以前无照驾驶的老毛病。作为监护人,李双江应该针对儿子肇事,反思在家教方面的疏漏,调整教育方式,包括在生活方面从严管教,不再纵容,帮助儿子脱离原来的交友圈,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气。——上次肇事,他就是和朋友在一起——而从新发的案件看,李双江在这方面似乎没有多少作为: 2 月 17 日 ,李在外和朋友喝酒, 20 日又出现在洗温泉处(警方是在某洗温泉处将其抓获的),虽然这是春节,朋友聚会可以理解,但对于未成年且有不良记录的孩子,李双江是要认真监护,对其参加朋友聚会有严格约束的,比如,何时回家,不准饮酒等。不清楚李双江会对此做何解释。在我国,父母对于孩子犯错的处理,往往很难把握好度,一种是失望放弃不管;另一种是觉得有愧孩子,于是出面帮孩子“活动”。这都不利于让孩子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父母在孩子犯错后,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更需要对症下药,问题孩子多半与问题家教相关,比如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太少,没有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用物质的给予代替情感的呵护,导致问题日积月累,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指望一夜之间改变,而需要给孩子时间,陪孩子共同成长。所以不能代替孩子面对问题,更不能放弃孩子。对于事务繁忙的富豪、官员、明星来说,也该适当回归家庭,恢复和孩子的沟通。再者,据网友爆料,李天一在收容教养结束后就使用新名“李冠丰”,改名是每个公民的正常权利,这也可解读为李天一想告别过去,重新做人。但不容否认,改名也会有另一种意图,就是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的过去,把过去的错误通过新名“勾销”,换个“马甲”重出江湖。鉴于这方面原因,对于有“前科”者,有关部门对改名的操作是十分谨慎的。目前,关于李天一改名的详情尚未公布,是口头上改,还是在户籍上改,抑或重新办了一个户口(有网友有这方面的质疑),这需要户籍部门公开,如果是另弄了一个身份证号,那就是违法行为,要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了。而从教育角度分析,作为监护人,是不应该急于为犯错的孩子更名的,尤其像李双江这样的明星,这会给未成年的孩子传递“改了名字就把过去抹掉了”、“父母可以为我摆平”的错误信息,不会从错误中吸取教训,依旧飞扬跋扈。——前次肇事其给舆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谁敢打 110 ”。——父母更应该告诉孩子,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必须认真对待,从一点一滴做起,重新获得社会的认可,父母是不可能帮他“摆平”这些问题的。在解决问题时,父母是以谦卑的心态对待,还是动用权势运作,这对孩子改正错误有很大的影响。从李天一事发期间花天酒地的生活看,他并没有把自己的错误当一回事,玩得很 High, 很野,可见这收容教养在他身上,究竟起到了怎样的效果。对于儿子再次肇事,李双江必定十分痛心。目前还不见李双江对此事的回应,希望他能真切认识到自己在监护子女方面的严重失责,而李双江父子的故事,也值得很多家庭引以为鉴。 2013 年 7 月 17 日 ,人民网来源新浪新闻《 熊丙奇:特权思维注定了李家的悲剧 》:继第三任律师依照委托人的意图发声明指出,“媒体不仅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后,媒体又爆料,李家人对涉案女子是否为酒吧陪酒员产生疑问,进而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这让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再次陷入舆论漩涡。如果说,李双江之子肇事,主要原因在于其本人不遵纪守法,李双江作为监护人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但也值得舆论同情,但是,事发至今,李家人对此案的态度,以及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却令舆论对老艺术家的做派充满厌恶 -- 哪条法律规定大家有义务保护老艺术家,难道老艺术家就高人一等,犯了错也要保护?哪条法律规定强奸陪酒女就不是强奸,谁给老艺术家这样漠视底层人尊严、权利的权力?据媒体报道,“在李某某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有疑问涉案女子是否是陪酒员?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得知,案发当晚,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 5 人,离开酒店及到达后,女孩并没有反抗……李家人认为,这么多人能在场证明,酒店也有监控,因此要求做无罪辩护。”李家的第一反应,其实注定了这个家庭的悲剧:强奸陪酒女,就不是强奸,这居然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艺术家、将军家庭的判断,可见其特权思想之浓,他们歌唱人民,却根本不把人民放在眼里,更不会想到在底层的边缘人也有尊严。按理,他们更应懂得法律,更应和老百姓有血肉联系。分析李某首次肇事和第一次肇事后又迅速第二次肇事,都与这个家庭给子女的“特权教育”有关:不是吗?未成年的李某为何可以驾车?这不是明确告诉他,他拥有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权力吗?为何可以嚣张的打人?这是不是因为其觉得自己老子可以摆平一切?作为一个负责人的监护人,一个令人尊敬的艺术家、公众人物,李双江本来应该反思自己的家庭教育责任,并进而改变对子女的教育方式方法,比如,在其收容教养出来后,不应该让其再开车,要过问其朋友交往,监督其不能进入娱乐场所,可这些根据目前的媒体报道,都看不到。而现在第二次事发,李父母应该痛定思痛,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处理孩子的案件时,李家继续沿用特权思想。这不是在救孩子,而是在进一步害孩子。孩子违法犯罪,就应该依法接受相应的惩罚,对于年轻的李某来说,如果能接受惩罚,认识并改正错误,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未来还长着呢!而如果想办法让其逃脱罪责,很可能将其进一步推向深渊。李家当然有权利对孩子进行无罪辩护,但这必须基于事实,而不是颠倒黑白,更不能制造伤害被害者的言论,姑且不说被害女孩是不是陪酒女,就是其是陪酒女,难道就可以随意侵犯吗?说白了,纵然对方是性工作者,只要其不愿意,强行发生性行为,也是强奸。再退一万步说,纵然对方自愿, 6 个人一起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也是聚众淫乱罪。李家可能称这是辩护的一种策略,但必须明白,死扛自己无罪,就是不知罪不悔罪,一旦罪责确定,就不可能减轻惩罚。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是李家的私事,但李作为公众人物,在处理子女问题中的表现,不仅反映个人的素质,还影响着其所在机构的声誉,同时会产生很坏的社会示范。尤其是当其一些言行挑战公众良俗时。鉴于李家在未成年儿子肇事之后的行为 ( 宣扬特权、歧视老百姓、漠视受害者 ) ,已伤害了其所在机构的声誉,建议其所在机构启动伦理调查。就如哈佛前校长曾发表歧视女性的言论,就遭到教授投票逼其辞职一样,作为系主任、将军、公众人物,其言行必须符合社会基本规范。 2013 年 7 月 31 日 ,海外网《 熊丙奇:梦鸽申请书表明李家监护人责任缺失 》:就在李家第三任律师发声明指责司法机关、媒体没有保护当事人李某某的隐私权不到一个月内,李某的母亲梦鸽,通过其家庭法律顾问兰和的微博,发布《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梦鸽在该申请中称,为还原事实真相,作为本案被告人李冠锋的监护人,恳请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该申请人签名处签有“梦鸽”两字,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28 日 ”。(京华时报 7 月 29 日 ) 最新的消息是,北京海淀法院已依法驳回该申请,海淀区法院认为,该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这是梦鸽和其律师在提交申请书时,就应该料想到的结果。梦鸽在申请书中提到“作为本案被告人李冠锋的监护人”,那么,我们就从监护人角度,来看这则申请所传递的梦鸽作为监护人的失责,以及作为一名艺术家的法律意识有多么薄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李某作为未成年人,其拥有隐私权,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侵犯,这则申请则置李某的隐私权不顾。另外,在发布这则声明时,梦鸽是否听取了未成年孩子的意见,还是自作主张?退一步说,假如梦鸽、李某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是不是就可以不顾同案的其他未成年人的权利呢?在表达自己的申请意见时,梦鸽显然只从自己出发,而无视他人的权利。换句话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牺牲他人。再者,就算梦鸽可以不要孩子的脸面,她是否想过此案中受害女性的感受?我国法律正是从保护未成年权益和特殊受害者权益出发,对涉及未成年人和性犯罪的案件,做出了不公开审理的规定。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当然,梦鸽可以解释,自己有权申请公开,申请不违法、犯罪,但是,这种申请行为本身,就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挑战与漠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申请是通过起法律顾问的微博发布的,难道法律顾问也不知道法律的规定吗?知道法律的规定,却不告诉委托人,其中的用意何在?这就难怪不少网友把这斥为打“悲情牌”,其“悲情”思路很清楚——我们不要隐私权,向法院提出公开审理的申请,可法院却不受理,坚持不公开审理。于是向给公众留下这样的感受:这样的审理公正吗?李某实在太无辜了。而其实,不公开审理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是依法办事。李案发展到现在,李家还在做这种文章,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这不会扭转舆论,而只会进一步败坏李家作为艺术之家的形象。而这次申请,也把李家的法律意识,进行了展示。不由让人追问:在履行监护人责任中,李双江梦鸽是怎样履行法律责任的?在李家的家庭教育中,有引导孩子遵纪守法的教育吗?从最近李案的动向看,李家在打“舆论战”,想争取舆论,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李家要明白,舆论代替不了司法,法律是用事实、证据说话,而不是谁会玩舆论手段,就会成为赢家。对于李家来说,“赢得”舆论的最好办法,用诚恳的态度直面事实,真正履行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公众人物的责任,越是试图搅浑水,李家越是失分。( 注:本文转载自“熊丙奇 -- 凤凰博客”,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读完以上文字给我的初步印象是: 上海市公民熊丙奇( 披着民办非营利组织“ 21 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迷彩服) 利用媒体教训李双江令读者惨不忍睹。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放荡不羁,目空一切。 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副总裁熊丙奇也有儿子,大约是 1998 年出生, 2018 年也是一个大小伙子,出息啥样,不便预测,但愿没有过失作为别人的话柄。 2008 年 7 月 2 日 ,搜狐教育(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我们需要更多的熊丙奇》:熊丙奇先生跟我素不相识,但他的文章我早就读过。他是一个教育界圈里的人,也是用心来盯着自己的这个圈的人,这样的人,对于我们的有关部门来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令人愉快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他的命运,就是古希腊神话里那个报信的乌鸦,总之没有好果子吃就是啦。 2010 年 12 月 7 日 ,腾讯评论《熊丙奇:复旦大学为何想着要占领媒体》: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写道:“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我不禁要问:熊丙奇是什么人?圣人?愚人?君子?小人?熊丙奇可以自己选一个。你敢说你是“圣人”吗?就算“愚人”吧。 以上内容约 9500 字 收集整理: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老汉 商江 E-mail:dqddsj@163.com 本人没有全日制大学文凭,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是著名专家学者。学识水平和艺术造诣有限,不当之处望业内专家教授海涵。 你如果想了解熊丙奇,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 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 / 文明办主任 胡 昊 34206226 宣传部副部长(兼)、医学院宣传部部长 闵建颖 63846590*776346 宣传部副部长 谈 毅 34207614 文明办副主任 王琳媛 34206278 宣传部副部长 朱 敏 34206264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迁往闵行校区宣怀大道行政 B 楼, 室号 部门 新电话号码 传真 717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4206221 34206231 34206278 34206223 708 党委宣传部 34206226 34206223 709 新闻中心(含交大新闻网、校刊编辑部) 3420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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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短篇有鬼故事得到更多读者的喜欢
www.gui8.cc 2015-1-10 20:14
鬼故事也有很多不同的篇幅设计,比如长篇,短篇,还有一些在线及时更新连载的形式,但是很多看鬼故事的人,都会在选择长篇的时候有些纠结,反而更喜欢短篇作品,因为及时发现其中的恐怖设计,就算是吓人也好,可以及时得到有效的缓解,不用担心持久的心理影响,符合了很大众人的心理需要,但是长篇作品,有时候会在人心里停留较长时间。 注重现实的应用性,达到更加符合科学性标准的实践意义,尤其是从专业的鬼故事选择的基础上来看实践的效果,还要选择最适合的作品来欣赏,短篇的鬼故事,本身就是及时娱乐的一种选择和享受,至少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享受刺激的高潮,也会尽快找到吓人的终结,更及时回到现实生活当中来,大多数读者都很喜欢短篇的鬼故事作品。 www.gui8.cc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人欣赏长篇鬼故事的内容丰富,喜欢其整体的故事性更加完整,同时也在现实的生活里有了更加全面的保证性特点,但是与此同时,偶尔穿插欣赏一些短篇的精品,更符合现实的需要,也非常有娱乐的效果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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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cxx 2014-5-1 11:13
从所周知,大数据已经不简简单单是数据大的事实了,而最重要的现实是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只有通过分析才能获取很多智能的,深入的,有价值的信息。那么越来越多的应用涉及到大数据,而这些大数据的属性,包括数量,速度,多样性等等都是呈现了大数据不断增长的复杂性,所以大数据的分析方法在大数据领域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决定最终信息是否有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基于如此的认识,大数据分析普遍存在的方法理论有哪些呢? 1. 可视化分析。 大数据分析的使用者有大数据分析专家,同时还有普通用户,但是他们二者对于大数据分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可视化分析,因为可视化分析能够直观的呈现大数据特点,同时能够非常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就如同看图说话一样简单明了。 2. 数据挖掘算法。 大数据分析的理论核心就是数据挖掘算法,各种数据挖掘的算法基于不同的数据类型和格式才能更加科学的呈现出数据本身具备的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些被全世界统计学家所公认的各种统计方法(可以称之为真理)才能深入数据内部,挖掘出公认的价值。另外一个方面也是因为有这些数据挖掘的算法才能更快速的处理大数据,如果一个算法得花上好几年才能得出结论,那大数据的价值也就无从说起了。 3. 预测性分析。 大数据分析最终要的应用领域之一就是预测性分析,从大数据中挖掘出特点,通过科学的建立模型,之后便可以通过模型带入新的数据,从而预测未来的数据。 4. 语义引擎。 非结构化数据的多元化给数据分析带来新的挑战,我们需要一套工具系统的去分析,提炼数据。语义引擎需要设计到有足够的人工智能以足以从数据中主动地提取信息。 5.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 大数据分析离不开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数据管理,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在商业应用领域,都能够保证分析结果的真实和有价值。 大数据分析的基础就是以上五个方面,当然更加深入大数据分析的话,还有很多很多更加有特点的、更加深入的、更加专业的大数据分析方法。 大数据应用与案例分析 1. 大数据应用案例之:医疗行业 Seton Healthcare是采用IBM最新沃森技术医疗保健内容分析预测的首个客户。该技术允许企业找到大量病人相关的临床医疗信息,通过大数据处理,更好地分析病人的信息。 在加拿大多伦多的一家医院,针对早产婴儿,每秒钟有超过3000次的数据读取。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医院能够提前知道哪些早产儿出现问题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早产婴儿夭折。 它让更多的创业者更方便地开发产品,比如通过社交网络来收集数据的健康类App。也许未来数年后,它们搜集的数据能让医生给你的诊断变得更为精确,比方说不是通用的成人每日三次一次一片,而是检测到你的血液中药剂已经代谢完成会自动提醒你再次服药。 2. 大数据应用案例之:能源行业 智能电网现在欧洲已经做到了终端,也就是所谓的智能电表。在德国,为了鼓励利用太阳能,会在家庭安装太阳能,除了卖电给你,当你的太阳能有多余电的时候还可以买回来。通过电网收集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收集一次数据,收集来的这些数据可以用来预测客户的用电习惯等,从而推断出在未来2~3个月时间里,整个电网大概需要多少电。有了这个预测后,就可以向发电或者供电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电。因为电有点像期货一样,如果提前买就会比较便宜,买现货就比较贵。通过这个预测后,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维斯塔斯风力系统,依靠的是BigInsights软件和IBM超级计算机,然后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安装风力涡轮机和整个风电场最佳的地点。利用大数据,以往需要数周的分析工作,现在仅需要不足1小时便可完成。 3. 大数据应用案例之:通信行业 XO Communications通过使用IBM SPSS预测分析软件,减少了将近一半的客户流失率。XO现在可以预测客户的行为,发现行为趋势,并找出存在缺陷的环节,从而帮助公司及时采取措施,保留客户。此外,IBM新的Netezza网络分析加速器,将通过提供单个端到端网络、服务、客户分析视图的可扩展平台,帮助通信企业制定更科学、合理决策。 电信业者透过数以千万计的客户资料,能分析出多种使用者行为和趋势,卖给需要的企业,这是全新的资料经济。 中国移动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企业运营的全业务进行针对性的监控、预警、跟踪。系统在第一时间自动捕捉市场变化,再以最快捷的方式推送给指定负责人,使他在最短时间内获知市场行情。 NTT docomo把手机位置信息和互联网上的信息结合起来,为顾客提供附近的餐饮店信息,接近末班车时间时,提供末班车信息服务。 4、大数据应用案例之:零售业 “我们的某个客户,是一家领先的专业时装零售商,通过当地的百货商店、网络及其邮购目录业务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希望向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如何定位公司的差异化,他们通过从 Twitter 和 Facebook 上收集社交信息,更深入的理解化妆品的营销模式,随后他们认识到必须保留两类有价值的客户:高消费者和高影响者。希望通过接受免费化妆服务,让用户进行口碑宣传,这是交易数据与交互数据的完美结合,为业务挑战提供了解决方案。”Informatica的技术帮助这家零售商用社交平台上的数据充实了客户主数据,使他的业务服务更具有目标性。 零售企业也监控客户的店内走动情况以及与商品的互动。它们将这些数据与交易记录相结合来展开分析,从而在销售哪些商品、如何摆放货品以及何时调整售价上给出意见,此类方法已经帮助某领先零售企业减少了17%的存货,同时在保持市场份额的前提下,增加了高利润率自有品牌商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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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赫斯定律
wnh728 2013-5-6 18:43
赫斯定律 广告超过12个字,读者的记忆力要降低50%。忘却即等于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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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的前瞻
longwo 2012-9-18 02:48
我们马上将要开始讲述一个巨大的故事。其实准确来讲,这个故事在我们当初建立概率空间的概念,以及谈论“独立性”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现在我想先明确的把这个故事的大结局亮出来(同看球赛或者电影不一样,那些东西的大结局千万不能提前暴露,否则真正的球迷或影迷是要跳起来跟你急的),那就是,我们已经提起过无数回的大数定律和中心极限定理。定理的陈述如下: 定理(强大数定律):设X1,X2。。。。Xn。。。。是一列定义在同一个概率空间上,独立,同分布,可积的随机变量。用 m 来表示每一个 Xi 的期望,那么 P( (X1+X2+.....+Xn)/n 当 n 趋于无穷时极限为 m ) = 1 . 大数定律说了件什么事呢?可以这样解释,如果我们不断的重复同一个实验很多很多次,那么当实验次数趋于无穷时,所有已经得到的实验结果的平均值,是会趋近于每次实验结果的那个固定期望的。换句话说,虽然每次具体的实验都会有不确定因素在影响结果,但是当这个实验被重复了足够多次之后,所有的不确定因素都会相互抵消掉。例如,拿最简单的掷骰子实验来说,每次我们得到的结果,都是从1到6之间的一个数,而且每个可能结果的可能性都是1/6。那么我们每次实验结果的期望就是3.5。当我们重复这个实验很多很多次之后,我们得到一串杂乱无章的(每个都是从1到6中某一个的)数字列,所有这些数字求平均值,应该差不多就是3.5。 这里特别指出一点要注意的,我说“所有的不确定因素都会抵消掉”,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每一次的误差加起来(前n次实验每次的误差都加起来我们叫它“前n次总误差”)会趋于0,而是说,“前n次总误差”除以n之后(也就是前n次的平均误差)会趋于0。那么“前n次总误差”本身,当然可以不趋于0,甚至可以变得越来越大,只是说,它架不住被n除一下,如果算每次的“平均误差”的话,那这“平均误差”是一定要趋于0的。 为了把上面的意思写得更清楚,我们把强大数定律中的那个式子稍微变下型,也是为了等一会儿可以同下面将要出现的中心极限定理更好的对照起来。 每次实验的真实结果是 Xn,而每次的期望固定都是 m,所以我记 Xn = m + An (n=1,2.....) 其中An 就是具体第n次实验结果的“误差”,也就是同期望之间的差别(An 可正可负)。那么 “前n次总误差” 就是 A1+A2+.....+An。把 Xn 写成 m+An 这样的形式带进定理结论之后,我们可以改写成这样: P( "前n次总误差"/n 当 n 趋于无穷时极限为 0 ) =1 上面解释说明了这么多,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在我心中“大数定律”就是这么一句话(我希望读者也能牢牢记住): “前n次实验的平均误差当 n 趋于无穷时趋于0。” 前n次实验结果的平均值会越来越趋近于每次实验的期望,这个趋势我们现在已经了解了,但是在趋近的过程中,到底有多大的震荡呢?这个问题是由中心极限定理回答的: 定理(中心极限定理):设X1,X2。。。。Xn。。。。是一列定义在同一个概率空间上,独立,同分布,可积的随机变量。每一个 Xi 的期望是 m,方差为 s平方(并且大于0),那么 “(Sn - (n乘以m)) 除以(根号n 乘以 s)” 当 n 趋于无穷时趋近于标准正态分布。 说明: 1. Sn=X1+X2+....+Xn,是前n次实验结果的总和。 “Sn - (n乘以m)” 其实就是“前n次总误差”。 2. 要求方差大于0这个条件没有什么神秘的,如果方差是0的话,那每次实验结果都是一个固定值,一点变化都没有。再怎么取前n次的平均值也还是这个固定值,那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标准正态”可言了。 3. “根号n 乘以 s”意思是说只有n在根号下面,s在根号的外面。如果我要表示 n乘以s 全部在根号下面,我会写为“ 根号下(n乘以s)”。 中心极限定理讲述的故事怎么用语言描述呢?对照强大数定律“前n次总误差除以n之后趋于0”,中心极限定理说的是“前n次总误差 除以 (根号n 乘以 s)趋于标准正态分布”。也就是说,中心极限定理让我们有办法估计 “标准化后的前n次总误差落在任何一段区间内的概率”,换句话说,在“前n次总误差趋于0的过程中其震荡有多大”。 现在两个大定理都陈述完了,我们可以看到,为了建立起这两个大定理,我们还欠缺着很多概念需要建立。最最根本的,首先我们连随机变量的概念也都还没有。然后是期望,方差,标准化,在什么意义下趋于。。。。等等。那么,接下来我们所要开始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通向这两个大定理而铺路了。 几点说明: 1. 为什么一个叫“定律”,而另外一个叫“定理”,大家不都是定理吗?我想这来自外文翻译。在英文里大数定律叫 Law of Large Numbers,而中心极限定理叫 Central Limit Theorem。一个是 Law,一个是 Theorem,呵呵,其实本质上没啥要紧的,应该是历史上的习惯叫法吧。 2. 为什么叫“强”大数定律?难道还有“弱”大数定律吗?对,没错,就是有“弱”大数定律。其定理的陈述同“强大数定律”前面完全一样,差别只是最后一步结论,那个收敛不是“几乎处处”,而是“依概率收敛”。而“几乎处处收敛”可以推出“依概率收敛”,也就是说,“几乎处处收敛”这个结论比较强,而“依概率收敛”的结论比较弱。所以一旦我们能证明“强大数定律”,那么“弱大数定律”就是不言而喻的,相反如果我们只有“弱大数定律”,那么我们还不能得到“强大数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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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在我为数不多的读者里,你是我的VIP
shaoruixue 2012-8-22 23:13
我在雨中行走,我从不打伞 《当你途经我的盛放,请不要停留》——多多 《幸福了吗》——白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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