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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马者往往只是坚持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而不问这句个观点的逻辑基础,这不好。下面是马克思得出抽象劳动的过程,看看有谁能说清其逻辑:
马克思原文: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但连劳动生产物也在我们手中变化了。我们把它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它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分和形态抽去了;它不复是桌子,不复是房子,不复是纱,不复是任何别的有用物。一切可感觉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不能视为是木匠劳动的生产物,泥水匠劳动的生产物,纺纱劳动的生产物,或任何一种确定的生产劳动的生产物。劳动生产物的有用性质不见了,表现在此等生产物内的劳动的有用性质不见了,劳动的不同的具体形态也不见了。它们不复彼此区分,但全部还原为同一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
问题:
一、“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中的劳动生产物是指什么?
二、马克思凭什么说抽掉使用价值后的商品一定只剩下劳动生产物的属性?在这之前马克思并没有论证商品中一定只有使用价值和劳动生产物的属性这两种属性。
三、从“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来看,它们就还只留下一种属性,那就是劳动生产物的属性”中知道,劳动生产物一定是丢开使用价值后商品,那么为何“但连劳动生产物也在我们手中变化了。我们把它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它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分和形态抽去了”又说从劳动生产物抽去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