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OTC市场介绍
一、国际上对OTC市场的定义
柜台交易市场(OTC)—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其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是为达不到主板市场上市条件、却急需融资、扩张业务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平台,同时也为那些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的风险资本提供一个退出机制。另外, 主板退市企业的股票也将获准在柜台交易市场流通。
柜台交易来源于英文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又叫店头交易或场外交易。它与交易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场外交易市场实际上是由千万家证券商行组成的抽象的证券买卖市场。在场外市场易市场内,每个证券商行大都同时具有经纪人和自营商双重身份,随时与买卖证券的投资者通过直接接触或电话、电报等方式迅速达成交易。这种制度是典型的做市商制度。作为自营商,证券商具有创造市场的功能。证券商往往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几个交易对象。作为经纪证券商,证券商替顾客与某证券的交易商行进行交易。在这里,证券商只是顾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收少量的手续费作为补偿。
做市商制度以纳斯达克市场(NASDAQ)最为著名和完善。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规定,证券商只有在该协会登记注册后才能成为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每只证券至少要有两家做市商(目前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票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在开市期间,做市商必须就其负责做市的证券一直保持双向买卖报价,即向投资者报告其愿意买进和卖出的证券数量和买卖价位,纳期达克市场的电子报价系统自动对每只证券全部做市商的报价进行收集、记录和排序,并随时将每只证券的最优买卖报价通过其显示系统报告给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愿意以做市商报出的价格买卖证券,做市商必须按其报价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二、天津OTC市场筹建的由来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3月,备受关注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其中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举措之一就是在天津设立OTC市场,方案中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
2009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要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努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专项方案第五个方面即“扎实做好设立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的前期准备,逐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2009年12月份,根据这个方案,天津市**下发了“天津市第二批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计划”。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的筹备被列为天津市**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该方案中有关柜台交易市场内容是“设立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开展银行债务及衍生品和企业债转让市场建设,逐步建成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信托产品、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报价转让机制,逐步建立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信息共享转板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的功能定位是: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统一、依法治理、有效监管和规范运作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探索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品上柜交易。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有机层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市场一起,共同构成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按照**规划, 天津柜台交易市场是一家全国性市场,在天津市工商局注册,享受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专项补贴、行政支持和人才奖励政策。
天津OTC市场已于2010年8月12日正式成立,2011年3月18日正式揭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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