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gqq大侠:
很高兴你肯谈到商品的效用的计量问题。
要对一个客观的对象进行计量,就有被计量对象和计量的器具以及计量的标准。
如果把某一个事物规定为一个标准单位,那么,其他的被计量的事物,就可以依据这个标准单位来计量了,由此得到被计量的对象折合多少个计量单位的数量。
这样以来就要求,商品的效用给出一个效用标准单位。而效用论的难题就在这里,其无法提供一个这样的标准单位,使其做为衡量其他商品的效用的准绳或者称为尺度。
比如随意可以规定某一种商品的单位商品的效用为1,其当然有效用,这是事实。比如规定1公斤铁为一个效用标准单位。由此以来,其他商品的效用的大小都可以根据这1公斤铁的效用来衡量。如果其效用比1公斤铁大,则说,该商品的效用是若干公斤铁的效用,如果小,则说其效用仅为1公斤铁的几分之一。
由此这里需要把握清楚的问题是,这1 公斤铁都包含什么物质的内容,把这种物质的内容能否与其他商品比如若干公斤的小麦的效用进行直接的比较,如果不能。嘿嘿,那么其就只能是铁与铁的比较,或者铁的质量与其他商品的质量的比较了。
的确效用论为此伤透了脑筋,怎么也无法找到一种可以明明白白地把所谓的效用的统一的计量单位找出来。
比如,一块糖是甜的,而一颗药丸是苦的。前者吃起来感觉不错,主要是到了人的嘴里面发生了化学反应的效应,刺激了人的神经,而且会补充人体所需的热量。其化学成份也是可以查清楚的。当然是对人有用的东西了。那么后者到了人的嘴里感觉是苦的,人们总不能说苦和甜的感觉效用是一样的,这不符合实际。而且药丸到了人的肚子里面就会与对应的病变进行生物化学反应等等,两种化学反应的方程式是不同的。如果他们效用一样,嘿嘿,需要治病的时候就多吃糖,需要补充热量的时候就多吃药,需要感受苦的时候还是多吃糖,需要感受甜的时候就多吃药。的确不错,但是,很少会发生这样的颠倒的情况。
各种商品有效用完全正确,但是各种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效用也完全正确,从而使得不同商品的效用之间失去了可以进行科学比较的基础。
当然了,那么多的经济学家都拜倒在效用论进而序数效用论的脚下,想必其会有一定的道理,这就好比是很多人都信奉上帝万能一样,既然有那么多信徒相信上帝的存在,估计上帝的确会拯救他们破碎的心灵的。尽管朝好的方面去想,至少可以避免烦人的扰恼。至于不同商品为什么会具有可以相互比较的效用,还是等着以后更为高明的人提出相关的研究和解释吧,只要人类还没有最终灭亡,有这样一套理论总比没有要强得多。
当公认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时,其就被当成了公理,既不需要证明,也不需要推翻。
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7 1:28:2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