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niuren8
25775 173

[学术抄袭举报] 《经济研究》上的巨错加抄袭论文   [推广有奖]

wobushita 发表于 2012-4-18 09:2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认真去看一下!
可爱可爱就是可爱啦~~~~

使用道具

niuren8 发表于 2012-4-18 09:24:06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tannwpu 发表于 2012-4-18 09:16
好多年前的事了。。。哇~~~感慨下时光流逝,说这个有意义吗
是啊。不过,数据造假并没有在制度上得到杜绝。实证研究应该网上公布数据,就像AER一样。

使用道具

huyidao134 发表于 2012-4-18 09:24: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都是中国人的人情在做怪,动不动就利用关系去疏通。

使用道具

tc512306236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4-18 09:25:29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太狠了    现在的学术界啊

使用道具

wuyechenxing 发表于 2012-4-18 09:25: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实证研究还可以编造数据,真是够可以。很是无语啊。

使用道具

tannwpu 发表于 2012-4-18 09:28: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niuren8 发表于 2012-4-18 09:24
是啊。不过,数据造假并没有在制度上得到杜绝。实证研究应该网上公布数据,就像AER一样。
可是公布数据的话很多人收集数据的劳动成果就泡汤了~~还有好多数据库要赚钱呢。

使用道具

qsf9137 发表于 2012-4-18 09:30:2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同门中也有这样盗用发表的,老师也没有惩罚,就是批评。只能既往不咎了,然后立规则,严执行。

使用道具

Henryzhu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4-18 09:34: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denver 发表于 2012-4-17 11:42
编实证分析结果?呵呵,这已经是造假的最高境界了
是啊
如果我发现我的工作哦被人抄袭
我也肯定会告ta的
很高兴能来这个论坛

使用道具

eponxx 发表于 2012-4-18 09:36: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貌似近来经济研究备受关注啊!

使用道具

minstbaby 发表于 2012-4-18 09:37:0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很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才知道....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19 09:26